有限合伙(对冲基金)方案及税收汇报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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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合伙协议范本(有限合伙)5篇

私募股权基金合伙协议范本(有限合伙)5篇

私募股权基金合伙协议范本(有限合伙)5篇篇1本合伙协议由以下合伙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制定。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合伙企业的名称:XX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XXXXXX第二条合伙企业的目的和经营范围一、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私募方式,筹集资金,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性的创新型企业,实现资本增值。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并购等。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方式一、合伙人包括:1. 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GP”):姓名:XXXX,性别:XXXX,住所:XXXXXX,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出资金额:人民币XXXX万元。

2. 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LP”):姓名:XXXX,性别:XXXX,住所:XXXXXX,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出资金额:人民币XXXX万元。

二、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1. GP以货币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的XX%。

2. LP以货币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的XX%。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运营和管理一、合伙企业由GP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LP不参与日常运营和管理。

二、GP在运营和管理合伙企业时,应遵循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三、LP有权对GP的运营和管理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一、投资策略:合伙企业将采取分散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性的创新型企业,同时关注市场趋势和行业发展动态,适时调整投资组合。

二、风险控制:合伙企业将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审批、风险评估、投资组合监控等措施,确保投资安全。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一、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由GP制定,并经LP同意后实施。

二、亏损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

对冲基金的运作机制和投资原理

对冲基金的运作机制和投资原理

对冲基金的运作机制和投资原理在现代金融市场中,对冲基金作为一种相对复杂和高度专业化的投资工具逐渐获得了广泛的关注。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冲基金以其独特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机制,引领了许多投资者探索更高收益的可能性。

本文将对对冲基金的运作机制和投资原理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其如何在市场波动中寻求收益。

一、对冲基金概述对冲基金是集合了大量投资者资金,通过多样化的投资策略,旨在实现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回报的私募投资基金。

这种投资工具通常以有限合伙制形式存在,由募资的基金经理负责投资决策。

不同于传统的共同基金,对冲基金通常没有太多监管,相对灵活,可以进行短期交易、杠杆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以追求绝对收益。

二、对冲基金的运作机制对冲基金的运作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投资策略多样化对冲基金通常不会局限于单一的投资策略,而是根据市场环境和预期灵活调整。

常见的策略包括:长短仓策略:这一策略通过同时持有看涨(长仓)和看跌(短仓)头寸来实现收益,不论市场是上涨还是下跌。

事件驱动策略:涉及到特定事件(如并购、重组等)带来的收益,通过预测这些事件发展来获取利润。

宏观经济策略:基于全球经济形势变化进行资产配置,如投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股票、债券及大宗商品。

套利策略:利用市场不合理定价,通过相同或相关资产之间的价差获利。

2. 资金管理与风险控制对冲基金通常会设定一定比例的风险预算,以控制潜在损失。

此外,很多基金会使用以下工具进行风险管理:止损单:设置损失限度,把潜在损失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分散投资:通过将资金分配到不同类型的资产上减少集中风险。

使用衍生品:如期权、期货等工具来对现货持仓进行对冲,降低波动带来的风险。

3. 杠杆使用与传统共同基金不同,对冲基金通常会使用杠杆,以放大收益。

杠杆可以通过额外借贷资金或者使用衍生产品实现。

但这也伴随着风险,随着潜在收益增加,可能导致更大的损失,因此,使用杠杆需要谨慎。

4. 管理费用结构通常情况下,对冲基金采用“2和20”的收费模式,即管理费为2%,对于超出基准收益部分收取20%的业绩提成。

2024年有限合伙税务处理协议

2024年有限合伙税务处理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有限合伙税务处理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伙企业的税务处理原则1.1:合伙企业的税务身份确认1.2:合伙企业的税务申报周期1.3:合伙企业的税务申报地点第二条:合伙企业所得的税务处理2.1:所得的确认和计算2.2:所得的分配和缴税2.3:所得的税务报告和证明第三条:合伙企业费用的税务处理3.1:费用支出确认和计算3.2:费用支出的税务扣除3.3:费用支出的税务报告第四条:合伙企业资产的税务处理4.1:资产评估和确认4.2:资产转让和税务处理4.3:资产损失的税务处理第五条:合伙企业税收筹划5.1:税收筹划的原则和目标5.2:税收筹划的具体措施5.3:税收筹划的责任分配第六条:税务合规与风险管理6.1:税务合规的要求和标准6.2:税务风险的识别和管理6.3:税务合规的监督和检查第七条:税务信息的披露和保密7.1:税务信息的披露要求7.2:税务信息的保密义务7.3:税务信息披露和保密的违规处理第八条:税务争议的处理8.1:税务争议的识别和报告8.2:税务争议的解决方式8.3:税务争议的责任承担第九条:税务审计和检查9.1:税务审计的配合义务9.2:税务检查的权利和限制9.3:税务审计和检查的结果处理第十条:税务顾问的聘请和管理10.1:聘请税务顾问的条件和程序10.2:税务顾问的职责和义务10.3:税务顾问的费用支付和考核第十一条:税务法律责任的承担11.1:未按规定税务处理的法律责任11.2:未按规定披露和保密税务信息的法律责任11.3:税务合规和风险管理的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2.1: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12.2: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12.3:合同变更和终止的税务处理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和违约处理13.1: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13.2:违约行为的认定和处理13.3:违约责任的承担和赔偿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的方式和地点14.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4.2:合同争议的解决地点14.3: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伙企业的税务处理原则1.1:合伙企业的税务身份确认本合同所述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其税务身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确认。

有限合伙型、公司型、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特点及税务分析

有限合伙型、公司型、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特点及税务分析

有限合伙型、公司型、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特点及税务分析【摘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在不同的形式下具有不同的运作特点和税务分析。

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通常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运作灵活但需要注意税务合规。

公司型私募基金以公司形式设立,享有法律人格,但税务成本相对较高。

契约型私募基金则侧重于双方约定的合同关系,税务优势在于灵活性和低成本。

通过税务优化策略,私募基金可以有效减少税务负担,提高收益。

未来,私募基金将继续发展壮大,趋势包括更多的创新型基金产品和更加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前景仍然广阔,但需要高度重视税务合规和优化策略。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型,公司型,契约型,运作特点,税务分析,税务优化策略,未来发展趋势1. 引言1.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通过募集有限合伙人(LP)进行的私募基金,用于投资于非上市的公司或资产,以获取预期的回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由专业基金管理人(GP)管理和运作,GP负责筹集资金、选择投资标的、管理投资组合并最终退出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初创企业投资、成长型企业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旨在实现投资回报最大化。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LP通常为机构投资者,如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也包括少量的个人投资者。

LP通过认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来参与基金的投资活动,享有相应的投资回报。

与公开募集的基金相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更具灵活性和机密性,能够更加精确地匹配LP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企业提供了融资、管理和战略支持,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机会。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有助于促进企业的成长和创新,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2. 正文2.1 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特点及税务分析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由有限合伙人和一名或多名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制基金会计账务处理及税务实操指引

有限合伙制基金会计账务处理及税务实操指引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介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Equity,简称PE)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契约性等组织形式。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发布,越来越多的私募股权基金选择有限合伙形式。

对比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具有以下优势:第一,出资方式灵活。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普通合伙人还可以用劳务出资。

第二,避免了"双重课税",税赋相对较低。

对于公司制基金个人股东分配的收益,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税。

而对于有限合伙制基金,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避免了〃双重课税〃,税负相对较低。

第三,财政税收优惠政策较多(主要投资的税收优惠梳理见附件1λ各地针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给予了很多财政返还或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激励机制有效、收益分配灵活。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可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灵活性大,收益可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因此,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为目前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而根据目前的主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分配顺序:首先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其次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再次按照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的约定比例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分配弥补回报;最后,剩余收益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分配。

本文主要就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会计及税务处理进行探讨。

二、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会计税务处理关于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涉及到GP(普通合伙人)和LP (有限合伙人)投资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会计处理,也涉及到成立后的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自身业务的会计处理,由于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自身业务的会计处理与普通企业并无差异,因此我们主要就GP(普通合伙人)和LP(有限合伙人)投资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一)GP(普通合伙人)和LP(有限合伙人)投资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会计处理:由于合伙私募股权基金GP(普通合伙人)和LP(有限合伙人)出资人对于私募股权的投资有着两种不同的理解,所以有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税收政策与案例 [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税收政策与案例     [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税收政策与案例 [税务筹划优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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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税收政策汇编与案例搜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8年12月31日财税【2008】159号)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6月20日国发【2000】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2000年7月7日国税函【2000】5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2001年1月17日国税函【2001】84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有限合伙风险投资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年4月11日京地税征【2001】2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2003年6月4日国税发【2003】61号)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55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9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10月24日津地税所【2007】17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8年3月26日津地税所〔2008〕14号)
天津市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有限合伙基金所涉及的税收问题和设立步骤

有限合伙基金所涉及的税收问题和设立步骤

第一部分有限合伙基金所涉及的税收问题需要交纳的税务种类:1、营业税2、教育费附加、城建税3、印花税4、所得税一、合伙制基金涉及的所得税问题:基金投资人:(一)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投资人为个人的,依据84号文这部分收入应当适用“利息、股息、红利”税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投资人为合伙企业的,由该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按照5-35%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公司合伙人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人为公司的,公司应就该部分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取得的收益投资人为个人的,按照国家层面的规定,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人为合伙企业的,由该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按照5-35%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公司合伙人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也有观点认为,该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可以适用“财产转让所得"税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人为公司的,应就这部分收入按照自身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需缴纳的所得税由有限合伙企业实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企业投资人自行申报,集合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作为LP的所得税,是否需要代扣代缴问题尚不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为自然人的,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基金管理人为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不适用企业所得税,由其合伙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基金管理人为公司的,应就其从基金取得的所有收入(包括管理费和收益分成)课征25%的企业所得税。

二、合伙制基金涉及的营业税问题在基金层面,对被投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不涉及营业税的缴纳,对被投资企业的委托贷款利息需要缴纳营业税.在合伙人层面,对营业税的缴纳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1.普通合伙人对业绩分成的缴税,当基金的整体收益超过一定水平后,普通合伙人可以获得部分业绩分成。

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报告

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根据《合伙企业法》和【】(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我合伙企业已经于【】年【】月【】日召开的合伙人大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年【】月【】日开始对我合伙企业进行清算。

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管理人财务负责人【】和合伙人【】【】等人组成,由【】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合伙企业登记情况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税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联系电话:【】。

各合伙人出资情况:【】。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合伙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在【】报公告合伙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专项审计报告情况清算组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基准日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账面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五、合伙企业财产状况截止清算基准日,合伙企业资产总额为【】元,其中,净资产为【】元,负债总额为【】元。

六、合伙企业财产构成状况经清算后,合伙企业目前财产有:【】。

七、合伙企业债券清算明细情况合伙企业债权清算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经本合伙企业确认:债权已清收完毕八、合伙企业债务清算明细情况合伙企业债务清算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经本合伙企业确认:债务已清收完毕九、合伙企业非现金财产处置情况合伙企业非现金财产处置情况为:【(包括财产的具体种类及处置方式、处置金额等情况)】。

经本合伙企业确认:非现金财产已处置完毕。

十、合伙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合伙企业资产总额为【】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和分配:1.清算费用【】元。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元。

3.税款:【】元。

4.债务:【】元。

5.剩余财产按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分配情况如下:合伙人A分配【】,合伙人B 分配【】……经本合伙企业确认:截止【】年【】月【】日,合伙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收益个
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2.05.11
•【字号】闽地税函[2012]87号
•【施行日期】2012.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
正文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收益个人所得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地税函〔2012〕87号)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近接部分基层地税机关和企业反映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问题,经研究,明确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规定,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不论是否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其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均应单独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税费处理方法

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税费处理方法

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企业的设立、运作、避税法则有限合伙是由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GP”)负责日常经营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由更多不承担日常经营管理责任但仅仅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LP”)共同组成的特殊的合伙经营组织形式。

它最早起源于“康孟达契约”,其后,无论是德国、英国、还是美国都在其本国立法中对有限合伙作了明确规定。

而法国的“隐名合伙”制度也与有限合伙有相似之处。

目前房地产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制三种。

而有限合伙作为主流形式,与其独特的法律特征是分不开的:第一,有限合伙独特的责任承担模式和灵活的利润分配形式,有利于房地产拓宽投融资渠道。

随着国家一系列对境内过热的房地产市场紧缩性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现今房地产开发企业均面临同一个问题:资金紧缺。

与此相对应的是社会上存在大量闲散资金跃跃欲试,希望投入房地产市场,但却苦于没有房地产投资经验和渠道而无从着手;而一些拥有房地产投资经验和投资渠道的投资管理者却因手上没钱而只能无所作为。

有限合伙制很好解决了这一问题:LP承担有限责任,大大降低了其投资风险,使得其愿意将资金交给GP管理和投资;而GP得到LP资金支持后通过其投资经验和投资渠道,将资金投入收益高而稳定的房地产市场,为LP赚取投资收益的同时,也通过有限合伙灵活的利润分配形式获得其应有的回报;同时,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基金资金支持下,接上了原本几乎断裂的“资金链”。

可以说,这是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社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管理者三赢的结果。

第二,有限合伙特有的内部治理机制,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并提高决策效率。

有限合伙规定仅仅由GP负责日常经营和投资决策。

这可避免公司制投资企业中繁琐的决策程序(如: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降低经营管理的金钱和时间成本。

由于房地产投资并不复杂,当选择了合适的投资项目后,基本无须再进行其他特别繁琐的管理和决策。

作为具有一定投资经验和投资渠道的GP完全可以独立胜任管理和决策。

高净值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报告

高净值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报告

高净值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
报告
本报告旨在总结高净值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的清算情况以及涉及的相关事宜。

以下是清算报告的要点:
1. 合伙企业清算情况
合伙企业的清算过程已经顺利进行,并于XX年月日完成。

清算过程中,我们采取了透明、公正、合规的方式,确保合伙人利益得到妥善维护。

2. 资产评估和分配
在清算过程中,合伙企业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评估。

我们委托了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估值。

根据评估结果,资产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进行了分配。

具体的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A资产:分配给合伙人A,并进行了相应的结算;
- B资产:分配给合伙人B,并进行了相应的结算;
- C资产:分配给合伙人C,并进行了相应的结算;
- ...
3. 债权处理
在清算过程中,合伙企业相关债权的处理也得到了妥善安排。

我们与债权人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债权得到及时清偿,并尽力减少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

4. 清算总结
经过合伙企业的全面清算,我们成功实现了合伙人的权益保护和资产分配。

清算过程中,我们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了清算的公平公正性。

同时,我们会继续关注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后续事务,以确保清算结果得到妥善落实。

请注意,本报告仅是对清算过程的概要总结,具体细节请参阅清算记录和相关法律文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书7篇

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书7篇

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书7篇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各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基金,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有限合伙基金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出资方式、收益分配、风险承担等事项,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基金的良性发展。

二、有限合伙基金的基本情况1. 基金名称:XXX有限合伙基金。

2. 基金设立地点:XXX。

3. 基金规模:总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

4. 基金经营范围:XXX。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1. 普通合伙人(GP):姓名/名称XXX,住所/营业地址XXX,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2. 有限合伙人(LP):姓名/名称XXX,住所/营业地址XXX,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各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比例详见附件。

四、出资方式及期限1. 合伙人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和期限完成出资。

2.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3. 出资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1. 收益分配:基金收益按照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风险承担:各合伙人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承担基金经营风险。

六、组织管理架构1.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投资决策。

2. 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基金的日常运营。

3. 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合伙期限及解散事由1. 合伙期限为XX年,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

2. 合伙期限届满或发生约定的解散事由,基金解散。

解散事由包括但不限于: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基金经营期限届满且未决定续展等。

八、权利义务1. 各合伙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参与基金管理。

2. 普通合伙人应尽职尽责管理基金,保护有限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3. 有限合伙人应按照约定享有权益,参与决策和监督。

九、保密和竞业禁止条款1. 各合伙人应对在合伙过程中获知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予以保密。

有限合伙基金具体运作方案

有限合伙基金具体运作方案

有限合伙基金具体运作方案有限合伙基金具体运作方案1. 引言有限合伙基金是一种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投资基金,用于进行投资和管理资金。

本文档旨在详细说明有限合伙基金的具体运作方案,包括基金的组织结构、合伙人的权益与责任、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流程等内容。

2. 组织结构有限合伙基金的组织结构包括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为该基金提供资金,但不直接参与基金的管理和决策;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运营和投资决策。

基金设立一名总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和决策的执行。

3. 合伙人权益与责任有限合伙人的权益和责任如下:- 资金投入: 有限合伙人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基金的投资来源。

- 限制责任: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额,并不承担超出投资额的任何责任。

普通合伙人的权益和责任如下:- 管理权益: 普通合伙人有权参与基金的决策和管理,并可以获得基金收益的分配。

- 无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债务和义务承担无限责任。

4. 投资策略有限合伙基金的投资策略是通过投资多种资产类别并分散风险来实现长期回报。

具体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资产配置:基金通过合理配置不同资产类别的比例,以实现投资组合的多样化和风险分散。

- 行业选择:基金根据市场状况和基金投资目标,选择具有潜力和增长空间的行业进行投资。

- 价值投资: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和评估企业价值,选取具有潜力和低估值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

5. 运作流程有限合伙基金的运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基金成立:合伙人通过签署有限合伙协议来成立基金,并明确基金的目标和策略。

- 基金募集:基金经理向潜在投资者进行募集活动,并根据投资者的需求来确定基金规模。

- 基金投资: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策略和目标,选择适当的投资标的,并进行投资操作。

- 基金管理:基金经理对基金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跟踪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资金调配。

- 收益分配:基金根据基金协议规定,将投资收益按照约定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书5篇

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书5篇

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书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书合伙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乙方和丙方为有限合伙(基金)合伙的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伙事务1.1:有限合伙(基金)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其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基金的注册地为_______________。

1.3:本基金的合伙期限为_______________。

1.4:本基金的合伙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_,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_。

1.5:本基金合伙人应当按照其出资额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第二条:合伙人权利与义务2.1:合伙人应当共同遵守本合伙协议的约定,协商一致处理合伙事务,共同分担经营风险。

2.2:合伙人有权参加基金的管理和决策,有权申请提取收益或分担损失。

2.3:合伙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基金管理3.1:本基金设立董事会,由合伙人共同选出董事。

3.2:本基金设立监事会,由合伙人共同选出监事。

3.3:董事会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基金运营和管理。

第四条:盈利分配4.1:本基金经营所得应当按照各出资额进行分配。

4.2:盈利分配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进行分配调整。

第五条:损失分担5.1:本基金经营出现损失时,应当按照各出资额进行分担,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限合伙制PE基金所得税问题分析(精选5篇)

有限合伙制PE基金所得税问题分析(精选5篇)

有限合伙制PE基金所得税问题分析(精选5篇)第一篇:有限合伙制PE基金所得税问题分析有限合伙制PE基金所得税问题分析发布时间: 2011-9-14 14:56:00 来源: ChinaVenture 作者:廖荣华相关行业:投资行业私募股权基金一般采取合伙制或公司制的法律形式。

有限合伙因其灵活的组织架构和税收便利等优势为基金通常所采用。

我国所得税法规政策已经确立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制度,因此,有限合伙制股权基金的所得税问题,主要是指基金投资人(即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团队等市场主体如何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引言私募股权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一般采取合伙制或公司制的法律形式。

有限合伙因其灵活的组织架构和税收便利等优势为基金通常所采用。

我国所得税法规政策已经确立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制度,因此,有限合伙制股权基金的所得税问题,主要是指基金投资人(即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团队等市场主体如何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下从合伙企业所得税法规政策现有基本规定及演变过程出发,分析基金相关市场主体取得收入的主要类型、性质及相应税负,并以此说明在基金设立和运作过程中的税收优化做法。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外国合伙人(个人或法人)的所得税问题,在此暂不涉及。

一、合伙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所得税,国家层面的主要法规政策及演变过程如下:(一)16号文《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以下简称“16号文”),其主要规定为: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6号文在国家法规层面上首次确立了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原则。

(二)9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以下简称“91号文”),其主要规定包括:(1)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税收政策

合伙企业税收政策

合伙企业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魏志梅2012 年6 月7 日自上世纪末以来,随着合伙企业在我国的起步和发展,我国有关合伙企业的税收制度也得以初步建立。

1997 年,全国人大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合伙企业法,明确‚合伙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000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 号),第一次以规范性文件方式明确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基调。

当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 号,简称91 号文),做出相应具体征税规定。

2006 年,全国人大通过新修订《合伙企业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合伙企业现行征税原则:即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2008 年,随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颁布以及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 号,简称159 号文)以及《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 号),就合伙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重新明确。

2011 年,随着个人所得税法的再次修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 号)。

上述有关合伙企业税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了我国现行合伙企业税收法律的基本架构体系。

应该说,这些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既借鉴了国际惯例,又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

但是,迄今为止业界仍对其存在诸多误解,不少地方政府甚至基于有意无意的误读,越权出台了名目繁多的地方性减免税政策。

因此,亟待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促进社会各界的理解。

一、合伙企业无需缴税?还是需由合伙人为之缴税?在国内,市场普遍认为,如果是公司制企业,就必须缴税;如果是合伙制企业,就无须缴税。

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7篇

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7篇

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7篇篇1本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名称:【合伙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二、合伙人1. 普通合伙人:【姓名/名称】,承担管理职能,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营和投资决策。

2. 有限合伙人:【姓名/名称】,按照本协议约定分享收益,承担有限责任。

三、出资及出资方式1. 合伙人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完成出资。

2. 出资方式:【具体出资方式,如现金、股权、资产等】。

3. 出资金额:【具体金额】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四、合伙企业的运营与管理1.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负责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项目管理等。

2.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仅限于分享收益和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不得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

五、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1. 利润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

2. 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

3. 在企业清算时,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处理剩余财产。

六、合伙期限及解散事由1. 合伙期限:【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 解散事由包括企业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决议解散、被依法解散或清算等。

七、投资方向与决策程序1. 投资方向:【具体投资领域和方向】。

2. 决策程序:投资决策由普通合伙人负责,重大决策需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八、风险揭示与防控措施1. 合伙人应充分了解并接受投资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等。

2. 企业应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处置等。

3. 普通合伙人应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投资风险及防控情况。

九、保密义务与违约责任1. 合伙人应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无关人员。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3. 若因违约导致企业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分析

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分析

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分析作者:黄韬周婷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20年第71期【摘要】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根据税法规定先分后税的原则,避免双重征税,成为目前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组织形式。

出于国家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招商引资需求,国家和地方层面对创投机构均有不同税收优惠政策。

【关键词】有限合伙企业;先分后税;优惠政策一、国家法律层面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政策1、税法意义上的“合伙企业”的范围界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

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其重大突破之一便是正式确立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合法地位,并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明确了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享有合伙人资格。

为配合《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23日下发了《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简称“159号文”),就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关所得税的政策进行了重新明确,第2条规定:“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与财税[2000]91号文相比,159号文所适用的“合伙企业”的范围扩大了,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课税模式中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早在2007年《合伙企业法》修订出台之前,财政部、国税总局91号文就明确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159号文也作出了相同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為纳税义务人”。

因此,有限合伙制基金不是纳税主体,有限合伙基金的税收由每个合伙人各自承担。

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页7篇

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页7篇

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页7篇篇1有限合伙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合伙人于2024年4月1日签署:普通合伙人:ABC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XYZ投资有限公司鉴于:1. 普通合伙人ABC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系一家在中国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能力。

2. 有限合伙人XYZ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人”)系一家在中国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投资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 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目标1.1 合伙企业名称:ABC-XYZ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1.2 合伙企业设立目的:从事私募股权投资活动,追求资本增值。

1.3 合伙企业目标:通过投资于具有成长潜力的未上市公司,实现资本的长期增值。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投资策略与范围2.1 投资策略:采取价值投资与成长投资相结合的策略,注重长期持有和分散投资,以降低风险并提高收益。

2.2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可转换债券、股票等金融工具,以及与私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资产。

2.3 禁止投资:不得从事以下业务:贷款或类似贷款活动;证券二级市场交易;房地产买卖及抵押贷款;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管理结构3.1 管理人: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

管理人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职责。

3.2 投资人:投资人通过出资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投资人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出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收益权。

3.3 决策机制:合伙企业的重大决策应由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书面决议应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4 会议机制:双方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合伙企业的运营情况、投资策略、风险控制等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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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3.天津市收取比例:32%不返还 4.地方收取比例:68%返还
LP收入 LP收入
1.政
策:每年返还80%
2.缴税比例:法人25%,自然人20% 3.国家收取比例:60%不返还,剩 余40%中,天津市收取12%和开发区 收取20%不返还。
举例说明
假设GP每年营业额100万,每年企业所得100万,每位高管收入 年薪40万,合伙制基金每年营业额1000万,每个LP是自然人, 所得收益40万。那么五年内:
第一章
中国私募发展必经之路: 中国私募发展必经之路: 有限合伙制基金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优势
有限合伙制基金最早诞 生于美国,目前已成为 对冲基金的主流发展模 式。 有限合伙制证券类产品 的优势也日益凸显: 运作模式简单灵活、优 化社会资源配置、避免 双重征税等。
我国合伙制基金的基础 2006年新《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模式的进一步规 范 2009年新修订《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允许有限合 伙企业开立证券账户的规定 证券账户稀缺,市场强烈需求 政府大力支持

文件筹备服务
产品设计达成初步共识后,我们会为客户草拟好所有的相关文件 ,具体包括: 合伙层面:《合伙协议》、《有限合伙银行保管协议》、《有 限合伙证券操作备忘录》、《有限合伙期货操作备忘录》及其 他相关文件。 GP层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 LP层面:《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计划 风险揭示书》、《信托计划银行保管合同》、《合作协议》、 《信托操作备忘录》及其他相关文件。 其他:包括合伙制基金设立和运营需要的其他文件。
第四章
我们的金牌服务
我们的服务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
产品设计 销售渠道 文件筹备
全方位服务 产品通道 政策申请
税务事项
工商注册
产品设计服务
我营业部经过长时间的开发已于2010年12月完成了系 统的私募评价体系 私募评价体系,我们会针对不同的私募需求设计 私募评价体系 出不同的产品结构。

目前合伙制我们设计的产品架构是“信托嵌套合伙双 信托嵌套合伙双 托管”模式,即信托公司作为LP将信托计划投入到有 托管 限合伙企业里,在合伙层面和信托计划层面都由银行进 行托管,这样做既保证了产品的高效运营,又保障了资 金安全。
基金管理公司GP的优惠政策 基金管理公司 的优惠政策
税种 优惠政策(先交后返还) 1.政 策:两免三减半 2.缴税比例:5.5% 营业税 3.天津市收取比例:32%不返还 4.地方收取比例:68%返还 1.政 策:两免三减半 企业所得 税 2.缴税比例:25% 3.国家收取比例:60%不返还,剩余40%中,天 津市收取12%和开发区收取20%不返还。 4.地方收取比例:40%×68%可返还 1.政 策:两免三减半 高管收入 个人所得 税 2.缴税比例:5%-45%(k) 3.国家收取比例:60%不返还,剩余40%中,天 津市收取12%和开发区收取20%不返还。 4.地方收取比例:40%×68%返还 ·前两年返还比例: 5.5%×68%=3.74% 实缴1.76%。 ·后三年返还比例: 5.5%×68%×50%=1.87% 实缴3.63% ·前两年返还比例: 25%×40%×68%=6.8% 实缴18.2% ·后三年返还比例: 25%×40%×68%×50%=3.4%, 实缴21.6% ·前两年返还比例: k×40%×68%=k27.2% 实缴k72.8% ·后三年返还比例: k×40%×68%×50%=k13.6%, 实缴k86.4%
第二章
有限合伙制基金构架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构架
GP为一般法人或自然人,LP可以是一般法人、 合伙企业、自然人、信托公司等。
信托计划LP 信托计划 投资者
GP
有限合伙基金
股 票
期 货
PE
其 他 投 向
有限合伙制基金投资方向
第三章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有限合伙制基金战略基地
经过比较全国各地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营业部将合伙制基金的发展 战略基地确定为天津,原因有二 : 一是天津的普惠政策是全国最优 并执行效果最好的; 二是我营业部在天津有着良好的 政府合作关系,能够申请到更加 优惠的税收政策,得到天津市政 府、金融办及各职能部门的大力 支持。 各职能部门对有限合伙工商、税 务操作熟练,入伙退伙方便。
商秘
敬呈: 敬呈:
中信建投证券北京安立路营业部 有限合伙(对冲基金) 有限合伙(对冲基金)方案
2011年4月16日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中国私募发展必经之路: 中国私募发展必经之路:有限合伙制基金 有限合伙制基金构架 税收优惠政策 有限合伙制基金孵化器: 有限合伙制基金孵化器:我们的金牌服务 成功案例
环节中,金牌经理会实时跟踪注册进展,保证注册速度,并在特殊情 况下解决难题;

环节结束后,金牌经理会将所有材料上门交接给您,并安排其他后续 合伙人变更及资金变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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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事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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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和税务完成后,合伙制基金便进入产品通道成立筹备阶段,产 品通道服务包括银行通道、券商通道、期货通道和信托通道。 银行通道:包括银行基本户的办理、网上银行的办理、电汇业务 银行通道 办理、运营行的协调、托管事项协调等。 券商通道:证券账户的开立、专线建立等。 券商通道 期货通道:期货账户的开立、专线建立等。 期货通道 信托通道:信托平台的协调、风控设计、合规预审、文件筹备等 信托通道 。
有限合伙基金税收优惠
税种
1.政 策:两免三减半 2.缴税比例:5.5%
优惠政策
·前两年返还比例:5.5%×68%=3.74%, 实缴1.76%。 ·后三年返还比例: 5.5%×68%×50%=1.87% 实缴3.63%。 ·法人:返还比例5.44%, 实缴19.56%。 ·自然人:返还比4.35%, 实缴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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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服务
在工商注册过程中,我们会为您提供全程跟踪服务,我们为每一位客 户配备一位金牌客户经理

环节前,金牌经理会联系提醒您该做什么,怎么做;
税种
对比
无优惠最终缴 纳 25万元 125万元 50万元 250万元 50万元
有优惠最终交纳 13.1万元 101.2万元 40.48万元 131万元 37.76万元
优惠税金 11.9万元 23.8万元 9.52万元 119万元 12.24万元
GP营业税 GP企业所得税 高管收入所得 税 合伙制基金 营业税 LP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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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渠道团队实力 雄厚,银行渠道遍 布全国。在产品成 立后,我们可以负 责渠道销售工作, 保证产品的持续运 营。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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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营业部已在天津设立20余家合伙企业 我营业部已在天津设立 余家合伙企业 举例: 举例: 博弘数君股权投资基金是全国第一支定向增发指数型基金 定向增发指数型基金,2010年10月成立, 博弘数君 定向增发指数型基金 LP信托计划已经发行27期,已募集近30亿,至2012年底预计总规模将达到100 亿元。 民晟白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市场中性策略 市场中性策略基金于2010年12月成立,通 民晟白马 市场中性策略 过股票和股指的量化对冲策略获取绝对α收益。市场中性基金已被证监会确立为 2010年对冲基金有限合伙发展模范企业。中国银行全行发行2亿元。6个月后, 中国社保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自有资金和中国银行等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将会陆续 注入资金,2011年9月末总规模将达到20亿元,至2012年底总规模将达到100亿 元。 君能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型 君能汇金 股票型基金2010年12月成立,通过优化选 股票型 股型策略实现基金增值。 目前几只海外回国的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也正在注册,预计8月前开始正式运行。 对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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