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的开题报告和论文初稿有什么格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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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开题报告和论文初稿有什么格式区别?
开题报告是你毕业论文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它包括的内容你可以看出来。它包括了你论文选题的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的研究进展,有的还包括拟解决的问题。然后是你论文的结构或者内容、技术路线之类,最后是进度安排,参考文献。
也就是说开题里面涵盖了论文提纲。
开题原则上是需要自己查资料写的,但是呢,在这个学术无用论盛行的时代,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对于本科毕业论文而言,全自己写就难了,你可以参考别人的,然后自己查些资料,写上。
很高兴回答楼主的问题如有错误请见谅
其他答案(2)
开题报告是写论文初期的事,开题报告时主要讲述一下你的研究该课题的目的、意义和研究该课题的计划;
论文初稿是写论文末期的事,论文初稿学要不仅包含研究该课题的目的、意义,还有就是你的研究结果的大体内容。论文定稿是整理论文初稿里的细节和排版问题,最后的论文答辩稿。
寻思梦想回答采纳率:50.0% 2010-07-26 21:18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应包含两个部分:总述、提纲。
1 总述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2 提纲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
3 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4 要求
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开题报告
学生:
一、选题意义
1、理论意义
2、现实意义
二、论文综述
1、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3、国内研究的综述
4、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三、论文提纲
前言、
一、
1、
2、
3、
••• •••
二、
1、
2、
3、
••• •••
三、
1、
2、
3、
结论
四、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纲
一、开题报告封面:论文题目、系别、专业、年级、姓名、导师
二、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概况
三、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预期的结果
六、进度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初稿
时间:2012-02-02 15:36来源:作者:点击: 86次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研究类型()基础研究;(V)应用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开题报告内容1、选题(1、选题的目的、意义;2、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及研究基础,并列出主要参考资料)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21世纪是网络经济的时代,伴随着中国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研究类型
()基础研究;(V)应用理论研究;()应用研究
开题报告内容
1、选题(1、选题的目的、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及研究基础,并列出
主要参考资料)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21世纪是网络经济的时代,伴随着中国网络用户的急剧增长,网络游戏玩家人数与日俱增,网络游戏交流所衍生的虚拟交易日渐频繁,其交易主体“虚拟财产”也随之产生。虚拟财产,即在网络空间存在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包括网络游戏账号﹑游戏货币﹑游戏账号拥有的各种装备以及网民的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1系列信息类产品。由于其特殊的财产性质,使得虚拟物品交易中出现的众多问题,诸如虚拟物品纠纷中运营商责任的界定、虚拟物品的物权归属、玩家权益维护等问题,都因虚拟财产法律性质的不明确而难以解决,玩家利益受到侵害后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救济。
对虚拟财产的社会关系加以明确,对虚拟财产交易进行法律规制。无论是对保护玩家的权益,还是对促进网络游戏业健康发展,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对虚拟财产进行法律界定的基础上,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进行初步探讨。
2。国内外的研究状况
在我国,网络上的虚拟财产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尽管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中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明确规定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000年出台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也规定了“利用互联网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时至今日并没有哪部法律条文对虚拟财产作出明确规定。导致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的数据的丢失导致的纠纷无法界定责任人,虚拟财产的被盗,若欲以刑法来救济,要面临虚拟财产的合法性等1系列问题产生。
而韩国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立法和司法均已明确承认虚拟财产的价值并加以刑法保护,对于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案件,已出现诸多涉及徒刑的刑事判例,立法上也新增诸多罪名。韩国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网络财物的性质与银行账号中的钱财并无本质的区别。我国台湾有关部门也作出规定,确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物和账户都属存在于服务器的“电磁记录”,在诈骗罪及盗窃罪中均可看作“动产”,被视为私人财产的1部分。
3.发展趋势:
在立法和司法上承认网络虚拟财产已经成为1种趋势,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具司法解释,将虚拟财产纳入刑法保护的范畴,对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