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探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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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探视管理制度

(1)为建立良好的治疗休养环境,减轻患者负担,医院要通过落实基础护理工作,尽量减少陪护。患者是否需要留陪护由主管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同时尊重患者及其家人的意愿,一名患者最多只能留一个陪护。重症监护室(含专科监护病房)、新生儿科(室)一律不留陪护。

(2)在查房及治疗检查时间,督促陪护暂时离开房间,如需了解患者情况,查房结束后可向医护人员询问。

(3)探视和陪护者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不在病室内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擅自离开患者;不坐卧在患者床上。

(4)探视和陪护者只允许到所探视、陪护的病房,不得进入其他病房或进入办公区域逗留。

(5)保持病室清洁、安静。探视和陪护者不得在病室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丢纸屑和往窗外泼水丢物,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6)在医护人员指导下,陪护协助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倾听患者的感受,不得干涉医疗工作,不私自请院外医师会诊。

(7)探视者要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学龄前儿童不宜带入病区,每次探视不得超过2人。

(8)探视和陪护者发生传染性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时),不得探视和陪护。

(9)危重患者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及其亲友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传染病患者一般不予探视和陪伴。

(10)陪护违反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劝说教育无效,取消其陪护资格,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11)若探视和陪护者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照价赔偿。

(12)特殊病室执行相应的探视管理制度:

①母婴同室:

a.孕、产妇根据情况,可留有一名家属陪伴,其余家属请配合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探视。探视时请尽量少接触新生儿,需接触新生儿时请先洗手。

b.探视者请勿擅自穿脱婴儿衣服,以免受凉。

c.请积极配合、支持母乳喂养工作,不要给婴儿喂任何食品或饮料。

d.请勿接触其他新生儿。

e.为了产妇及婴儿的健康,凡患上呼吸道感染或传染病者请勿进入母婴同室探视。

②重症监护室:

a.重症监护室属特殊病室,因此禁止陪护,家属请在医生指定地点休息,勿随意离开,以便联系,配合医护工作。

b.家属请在规定时间内探视,每次只可一人,患感染性疾病、传染病者请勿入室探视,以确保病人安全,避免交叉感染。

c.探视者进入监护室须听从医护人员安排,请穿戴好隔离衣、帽、鞋。

d.在规定探视时间内,如正值抢救病人,则暂停探视,请家属谅解并配合工作。

e.探视者请勿翻阅病历、挪动仪器或管道,并请保持病室内安静、整洁,请勿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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