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人员任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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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人员任职细则
第1条招聘申请
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需根据业务发展和人员使用状况拟定招聘人员的职务名称、人数、任职资格要求等内容,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呈经理核准后交人力资源部依程序办理,人力资源部应于半个月内完成招聘。
第2条员工招聘
1.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作为招聘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工作。
2.成绩评定:应聘人员均应先通过公司笔试和面试考核。其中笔试成绩在招聘中所占比例为30%,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70%。
3.招聘录用
(1)经审核评定后,未被录取人员由人事行政部发出致谢函,并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以备不时之需。
(2)经评定被录取人员,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主管在商谈入职时间后发出录用通知,做好职前训练计划以及相关准备工作。
第3条人员录用
1.新进人员报到时应缴验学历证件和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体检报告、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人事资料卡,签订试用期合同和保密协议。
2.被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建档管理。
第4条试用期管理
1.试用开始:新进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进行公司文化、制度培训后,由人事行政专员向其介绍本公司的领导和同事,并将其引至用人部门报到。
2.试用期限:1~6个月不等,从入职之日算起。
3.试用期待遇:新进员工试用期间薪资依公司薪级表标准核支,试用期间年资、考勤、奖惩均予并计。
4.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员工主管及考核人员对新进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鉴定,合格者公司正式聘用,试用期表现不合要求者,部门主管认为没必要继续试用时,依据试用期合同规定可提前考核,
停止试用。
5.劳动合同正式签订后,在本公司服务未满一年,故意旷工离去者视为自动离职,冻结其工资,并依所签订合同追究其责任。
6.公司可根据员工绩效考核情况、实际工作能力等因素对员工给予晋升并提薪,提薪额度视具体岗位、责任轻重等而定。
第5条转正
1.待转正人员的直接领导对其进行考核,并填写《试用期员工业绩考核表》。
2.待转正人员的再上一级领导对员工试用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批,并确定员工转正薪资,填写《试用期转正定级表》。
第6条附则
本细则拟定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