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精品】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中层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司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三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有突出业绩;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实践中取得成效;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群众观念强;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
第四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业务部门应具有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
(三)部门正职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部门副职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部门正职年龄在45岁以下,副职年龄35岁以下。
(五)具备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一定工作经历。
(六)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选拔的程序
第五条选拔中层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党委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处配合,拟定工作方案。
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者培养、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者培
养、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集团中高层管理者培养、选拔和任用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使集团中高层管理者的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集团公司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支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高层管理者为集团公司具有中层及以上管理权限的管理人员,分为下列五个级别:
(一)集团公司董事长;
(二)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
(三)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四)各板块总经理、副总经理;
(五)集团公司总监、副总监;
(六)各板块总监、副总监;
(七)集团公司主任、经理
其中,(一)、(二)为高级管理者;其余所列岗位为中层管理者。
第三条中高层人员选拔方式主要有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市场选聘等,实行聘任制;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中高层管理者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五条担任中高层管理者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认可文化、思想统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勤勉敬业,团结协作;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了解市场竞争规则,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强。
(四)诚信守法,廉洁从业,有良好的履职记录,业绩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中层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司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三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有突出业绩;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实践中取得成效;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群众观念强;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
第四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业务部门应具有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
三部门正职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部门副职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部门正职年龄在45岁以下,副职年龄35岁以下;
五具备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一定工作经历;
六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限制 ;
第三章选拔的程序
第五条选拔中层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党委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处配合,拟定工作方案;
二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
三党委组织进行民主推荐,按得票多少每个岗位确定3名后备考察人选;
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中层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工作,推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的发展能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副职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三条原则
(一)平等原则。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公开原则。加强宣传,公开选拔和任用程序和结果。
(三)岗位适任原则。实行能力、业绩、操守、担当相统一,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要求的中层干部任用制度。
(四)激励原则。推行能者优先、优胜劣汰,加强干部职业发展、培训等激励机制。
(五)法制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和规矩。
第二章选拔和任用
第四条拟任制度
(一)依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内容,形成一个干部拟任池。
(二)拟任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经得起实践检验;
2.具有较高遵纪守法的信念和较高思想道德素养;
3.具备年度内该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4.能够胜任本人拟任的职务。
(三)拟任人员应当经过民主程序进行推荐,由上级单位或者各职能部门分别向本部门提交拟任人员建议书并报备人事部门;
第五条职务任免
公司中层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应当按照程序和条件,实行集体决策。
(一)从首席技术官及以上的推荐、反馈和市场营销部审批入手,形成职务任免候选人员名单,并在公司内部网公示三天,接受员工反馈。
(二)公司领导班子就职务任免进行讨论并形成决定;
(三)经公司法律事务部门的审查,经公司董事长签署任命文件,将任免决定通知有关人员以及省级以上领导机构等相关方。
中层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全新经典版)
中层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管理人员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中层管理人员”是指部室正副职、分、子公司正副经理。
第三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当管干部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推荐与市场选聘相结合原则;
(五)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
(六)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
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原则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二)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
(三)公司本部各部室正副职领导,分子公司正副经理,应当具有累计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与企业经营管理业务工作相关的经历。且提拔担任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在同层级副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提拔担任副职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最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大队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
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
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
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
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
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集团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执行手册
集团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
执行手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构建规范严谨、科学务实、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积极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领导人员队伍,保证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制度,按照《**(集团)有限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制定本执行手册。
第二条本执行手册,主要是明确选拔任用工作的主要事项、基本流程及相关要求,为具体组织实施提供程序性依据。
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于本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三条本执行手册适用于集团公司党委管理的中层领导人员,及拟任中层领导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概念涵义
第四条提拔、提职、提级:
-1-
提拔:一般指提升职务层次或职级;
提职:一般指提升职务层次,如由同级副职调整为同级正职;下级正职调整为上级副职;
提级:一般指提升职级,如按照集团公司现行管理系列,由G6级提升为G7级,由G5级提升为G6级。
第五条重用:
包括如下情形:
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按照《集团公司中层领导助理管理办法》,任命助理人员。
由其他岗位平级转任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招投标、项目审批等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集团公司机关部室正职岗位。
由行政正(副)职岗位平级转任党务正(副)岗位。
第六条平级交流:
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中层管理人员队伍,为公司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队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及成都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 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本部部门负责人、直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三级企业班子正职、其他按照中层级别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选拔任用的方式主要有:内部推选、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
第五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职责分工:
(一)集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同时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企业选拔任用工作。
(二)集团提名委员会负责审议动议初步方案,研究初步人选产生范围、推荐方式、选拔程序等。
(三)集团党委负责领导和把关选拔任用工作。
(四)集团纪委监督选拔任用工作,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廉洁考察、任前廉洁谈话等工作。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六条任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建筑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建筑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一、前言
建筑集团是一家有着悠久历史和广泛业务的公司,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中层管理人员是企业管理的中坚力量。因此,如何选择和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制定出一套科学、有效的建筑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以实现人尽其才、岗位与人才的最优匹配。
二、选拔标准
中层管理人员是企业管理的中坚力量,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同时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
1.领导能力。中层管理人员需要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
有效地组织和指挥团队完成工作任务。
2.沟通能力。中层管理人员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
与上级、下级、同事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有效地协调工作。
3.学习能力。中层管理人员需要有强烈的学习意识,紧跟市场发展和
企业战略变化,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责任心。中层管理人员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愿意为企业
的长远发展而奋斗,肩负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5.创新能力。中层管理人员需要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创新
不仅包括技术方面的创新,还包括管理和营销等方面的创新。
三、选拔程序
根据中层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建立科学的选拔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岗位说明。制定中层管理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所需素质等。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
3.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考核其专业知识水平和编
制能力。
4.面试。对通过笔试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查其沟通能力、领导能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健全完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推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现制定《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员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有利于领导班子专业、文化、年龄结构的改善,有利于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符合本单位或部门领导职数的规定,符合缺额岗位对领导人员素质的要求。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
(2)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奋发向上的工作精神,能够带领员工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有公认的工作实绩。
(3)有事业心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岗位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化、业务素质,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相应的经营理念.
(4)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利益勤奋敬业.
(5)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严谨,雷厉风行,有全局观念,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制
度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促进公司管理层的稳定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国务院《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等文件;
-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选拔与任用方式
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应当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和职业素养标准,采用综合评价和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包括以下环节:
1. 考察岗位要求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以及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
2. 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等情况;
3. 考察与应聘者相关的个人、职业等情况;
4. 综合评价各项考察结果,确定了解应聘者排名以及最终岗位选择;
5. 岗前培训。
在选拔过程中,应当注重公平公正,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
中层管理人员的任用,应当根据公司的需要和职业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对于表现突出、职业道德高尚、能力优秀、岗位需要的人才,应当优先考虑,同时应当严格遵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
三、考核与激励
为了鼓励公司中层管理层的积极性,提高整个管理层的素质和业绩,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根据管理层的职责和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方式;
2. 对于表现优异的中层管理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
机会;
3. 对于表现不佳的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培训和帮助,
以提高其素质。
四、其他事项
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用和管理过程中,应当注重以下方面:
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者培养、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公司中高层管理者培育、选拔和任
用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良和规范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育、选拔
和任用工作,成立健全与现代公司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
体制,使公司中高层管理者的管理工作逐渐科学化、规范化、制
度化,为公司公司战略实行供给坚毅的组织支持,依占有关规定,联合公司公司实质,拟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中高层管理者为公司公司拥有中层及以上
管理权限的管理人员,分为以下五个级别:
(一)公司公司董事长;
(二)公司公司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
(三)公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四)各板块总经理、副总经理;
(五)公司公司总监、副总监;
(六)各板块总监、副总监;
(七)公司公司主任、经理
此中,(一)、(二)为高级管理者;其余所列岗位为中层
管理者。
第三条中高层人员选拔方式主要有组织选拔、竞争上岗、
市场选聘等,推行聘用制;
第四条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中高层管理者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方法的组织实行。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五条担当中高层管理者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认可文化、思想一致,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随意
识强,勤恳敬业,团结协作;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易专业知识;
(三)熟习现代公司管理,认识市场竞争规则,市场意识、改
革意识和创新意识强。
(四)诚信守纪,清廉从业,有优异的履职记录,业绩突出。(五)拥有优异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七)切合其余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中层管理者选拔层管理者选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
件:
1、在公司工作满 2 年以上,岗位业绩突出;
XX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拔与内部任命的方式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选拔对象基本要求
选拔对象要求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知识,积极参与团队建设,为团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足以成为团队的榜样和楷模。
原则上优先从公司班组“两长五大员”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流程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提出需求,确定选拔任用方式,其中主要包括组织直接考察任命、公开选拔任用两种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组织谈话
任前公示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3、如果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制定公开选拔任用方案
公布职位(在公司内部发布公告)。
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笔试、面试)
民主测评
组织考察
党总支讨论决定
组织谈话
任前公示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备注: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舆论监督
01
02
03
媒体监督
鼓励和支持媒体对中层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及时曝光存在的问题和 不良现象。
网络监督
加强网络监督,关注网民 对选拔任用工作的评价和 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
舆论引导
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 党的干部政策和选拔任用 工作的正面典型,营造良 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追究
违规责任
综合分析
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 考察材料,提出任用建议。
讨论决定
酝酿讨论
将考察材料和任用建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酝酿讨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会议决定
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决定,与会人员充分发 表意见,进行表决。
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 群众监督。
任职
宣布任职
召开宣布任职会议,宣布任职决定和任职 纪律等。
03 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确定拟任人选。
0 办理手续 4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完成选拔任用工作。
05
监督与约束百度文库
党内监督
党的纪律监督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 组织纪律,确保选拔任用 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党委(党组)监督
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 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的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 秀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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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健全完善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推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现制定《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
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员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三个代表”
的要求,有利于领导班子专业、文化、年龄结构的改善,有利于班子
整体功能的发挥,符合本单位或部门领导职数的规定,符合缺额岗位对领导人员素质的要求。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
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
本路线。
(2)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奋发向上的工作精神,能够带领员工
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有公认的工作实绩。
(3)有事业心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岗位的组织、
协调能力和文化、业务素质,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相应的经营理念。
(4)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为企业的
发展和员工的利益勤奋敬业。
(5)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严谨,雷厉风行,有全局观念,讲实
话、办实事、求实效,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6)选拔担任集团公司中层管理成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般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一般应是后备干部人选;
身体健康。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
第五条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及相对控股单位的董事长,由集团公
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给该控股公司股东会选举。
总经理由该控股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该公司党组织讨论后,推荐
给董事会,董事会研究后,报集团公司党委,预审考察后,经集团公
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批复给该单位董事会,由该控股公司董事
会聘任。控股公司单位的副总经理选拔任用程序同上。
第六条参股公司产权代表,由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后,按法定程序进入该单位董事会。
第七条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人选、分公司经理人选,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提名或党委推荐或民主推荐,总经理与党委书记取得一致
意见后,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党政联
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公司发文聘任。
第八条分公司副职人选,可由分公司经理提名或分公司党(总)
支部推荐,分公司经理与党(总)支部书记取得一致意见后,报集团
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党政联席
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集团公司发文备案。
第九条集团公司党群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党委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集团公司党委会
议研究通过后,由集团公司党委发文备案。
分公司党(总)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按照《中国共产党章
程》和《工会章程》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并履行有关手续。
第十条谈话宣布
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和相对控股单位的正职、参股单位产权代表、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正职、分公司经理人选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谈话,并由公司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参加宣布,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和
相对控股单位的副职、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副职、分公司副职由分管领导谈话并宣布,组织、人事部门参加宣布。
第四章组织考察
第十一条考察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
行。考察过程中要根据选拔任用的条件和资格,以及岗位的具体要求,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尤其对工作实绩重点考察。
第五章考察程序
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组成两名以上成员的考察组,考察
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采取民意测评,专项调查等方法进行。综合分
析考察情况后,力求形成全面、客观的书面考察材料。
第六章任(聘)用期的管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聘后,要制定任期目标责任
制。明确经营管理目标和双方的责、权、利。同时,要加大考核力度,
建立健全以业绩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年度考核,经济责任考核等制度。
第十四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全面进行工作述职,
接受组织、人事部门考评及职工民主评议。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经济责任定期审计和离任
审计制度。对任期内的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定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对调离、解聘原任职岗位的领导人员,在免职或解聘前,由公司审计
部门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第十六条任(聘)领导班子成员在任(聘)期内享受所在任(聘)岗位的待遇,被免职(解聘)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新的工作
岗位享受待遇。
第十七条免除(解聘)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免除(解
聘)现任职务:
(1)经考核未能完成任期目标要求的;
(2)因工作需要同级转换职务的;
(3)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责令辞职而拒不辞职的;
(6)因其它原因需要免除(解聘)职务的。
第十八条辞职
辞职分自愿辞职和责令辞职两种:
自愿辞职: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或者其它原因,
主动要求辞去所任职务的,可向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递交个人书面辞职报告,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交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并在正式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正式批准前不得擅自离职。各单位副职因个人原因或者其它原因,主动要求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