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石漠化综合治理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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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石漠化综合治理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王录生
国家林业局在《岩溶地区石漠化状况公报》(刊《人民日报》2006年6月23日)中对石漠化作了如下界定:“石漠化是指在热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气候条件和岩溶极其发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为活动干扰,使地表植被遭受破坏导致土壤严重流失,基岩大面积裸露或砾石堆积的土地退化现象。”
按照这一定义,石漠化的成因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由于人口增多,人们为了生存,进行垦植、破坏植被,形成水土流失,岩石裸露,所形成不同程度的石漠化。二是由于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中因开挖山体使岩石裸露所形成的石漠化。三是在矿山开采和工业生产中所形成的砾石堆积和土地退化现象。如:煤矿开采后所形成的矸石山等等。
石漠化问题已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开始进行治理。由于形成的原因各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各不相同。现按先简后繁的顺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先看第二类:由于大规模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开挖山体(所谓“拉槽”),形成岩石裸露,因需要防止滚石、塌方、泥石流等灾害,必须及时进行治理,在项目设计中就有“护坡”工程。所以资金,是有保证的。但是,由于所裸露的岩石,没有泥土,恢复植被难度较大。
经多年研究,我省科农公司已经研究成功“灌木护坡”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贵州省建设厅已为之制定了技术标准。由于恢复了植被,效果是长期的,无需重复进行维护,造价也不高,景观和生态效益非常好。所以在技术上也已解决问题。
我省目前正在进行大规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水利以及城市工业建设,很需要广泛使用这项技术。但是“灌木护坡”是一项新技术,知名度不高。而“护坡”工程在目前的招投标中,并未能单独招标,多数施工单位又不掌握这项技术,所以也就难以推开。可是,一旦工程完工,投资用完,想重做,就不可能了。所以,这类石漠化的治理不是技术问题,而是项目资金管理和新技术的推广问题。
再看第三类:在矿山开采和工业生产中形成的砾石堆积和土地退化现象。由于政府重视,按规定已责成企业进行治理或已由有关单位收缴了专项资金。所以资金不是问题。有的科研部门对这个问题已进行了研究,对各类植物的抗逆性、耐寒、耐旱、耐贫瘠等情况也已了解。问题是:目前,从事这项业务的企业不多,或是治理效果不佳甚至失败。所以矿山环境治理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组织问题,政府要鼓励这类企业取得资质并加快发展。
问题较多的是第一类:因进行垦植所形成的石漠化。由于长时间的植被破坏,我省是全国八个有岩溶面积分布的省、市、区中石漠化面积很大、程度最深、危害最大的省份。需要研究的问题比较多。择其要者,简述如下:
1、我省需要进行治理的石漠化面积有多大?
我国学术界按岩石裸露程度将其分为轻度(裸露岩石占31%—50%)、中度(占51%——70%)、强度(占71%—90%)和极强度(占91%以上),而将占20%—30%的称为“潜在石漠化”,20%以下称为“无石漠化”。按此分类贵州的石漠化面积为3.32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20%。潜在的石漠化面积为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7%。
笔者认为,按石漠化的程度在理论上作如此分类也无不可,但作为石漠化治理问题来说,不应被概念所误导。石漠化治理绝不只是对“石漠化”地区进行治理,而将“潜在石漠化”和“无石漠化”地区排除在外。实际上对“潜在石漠化”和“无石漠化”地区进行治理更为迫切。因为如果不治,要不了多久它们就将“升级”,石漠化将永无休止。况且,在强度、极强度石漠化地区,大体上已无人居住,中度石漠化地区居民也已不多。我省的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轻度石漠化、“潜在石漠化”和“无石漠化”地区。居住在这类地区的农户生存十分困难,不论从扶贫,还是从石漠化综合治理来看,都应该是政府关注的重点。所以我们不能只关注轻、中、强和极强这四类石漠化地区,而必须顾及“潜在”和所谓“无石漠化”地区。所以我省需要治理的石漠化面积就不止3.32万平方公里,至少有8—9万平方公里。况且按小流域分片治理,也不可能将30%以
下的部分置之不顾。
2、重点在哪里?
重点在有人居住的石漠化地区,这是大家的共识。一是这些地方的石漠化过程尚在继续,需要尽快加以治理。二是居住的大多是少数民族,生活十分困难,急需帮他们脱困。三是改善民生是“十二五”的重点。所以,应该将其置于优先地位。
3、无人居住的石漠化地区要不要治?如何治?
我省无人居住的石漠化地区,约为1—2万平方公里。这些地方不存在民生问题,但也急需进行生态重建。但是,只靠封山育林,自然恢复,已十分困难。而种树、种草,由于贵州雨量充沛,进行生态重建较为容易。为防止水土继续流失,最好能尽早治。在不同海拔地区,种什么树、草能成活,能快速成长。这类技术问题已基本解决。这类地区,由于已无人居住。可以借鉴北方治理沙漠的经验,通过市场运作,由企业治理,政府应该鼓励这类企业的发展,给予优惠政策。
4、有人居住的石漠化地区(含“潜在石漠化”和“无石漠化”地区)如何治?需要多少资金?
这类地区既要种树种草恢复植被,又要使农民有收入,使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去保护植被,从而达到既治理石漠化的目的,又达到农民脱困的目的,要达到这一双重目的,首先碰到的是种什么树、种什么草的问题。
只要我们选择那些多年生、无须复垦、又有经济价值的草和那些枝、叶、花、果可以利用的树,无须砍伐,那么保护植被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有哪一些草以及树的枝、叶、花、果可以利用,有经济价值,那要看有没有市场以及加工的技术是否成熟。目前虽有企业在开发,但还没有系统研究。由于大规模开展石漠化治理,如果品种单一,出现市场拥堵,就可能影响农民生计或使生态重遭破坏。所以品种要尽可能多一些。贵州地形复杂、条件各异,客观上也需要种植适应当地条件的各种植物。贵州出产许多地道中药材,不论草本或木本,大多都适合石漠化地区种植,关键是选择与当地自然条件相适应的品种。
我们贵州民科石漠化治理研发中心正在开展筛选这类草、树以及中药材的工作。
在有人居住的石漠化地区,不仅要考虑植被的恢复和增加农民的收入,由于生存条件恶劣,因此还必须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例如土地整理(如坡改梯等),道路交通(含机耕道),人、畜和灌溉用水,以及居住条件等,所以称之为石漠化综合治理。
如果把以上这些内容都包括进去,那么,每一平方公里投资10多万,几十万元,(在试点阶段,不少地方的投资额)那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大约应在300万左右。当然具体到不同地方,投资额是不一样的。
交通、道路的建设(含机耕道),水利设施的建设,房屋以及沼气池的建设等,大多是一次性的。应该大力发展专业施工队伍,并通过招投标以及加强监管,以保证施工质量。
6、关于石漠化治理模式的建议
石漠化治理的核心是种植,既能恢复生态又能使农民脱困。因此,将某种植物的种植资金或种苗直接发给农民,或代其种好,属农民所有,这种方式由于市场容量问题,当产量过多,卖不出去,植物仍然有被毁的危险。所以对多数作物来讲,这种办法是不可行的。
为了避免出现这类问题,应该由公司或企业参与。它的好处是:
①鉴于自身的利益,企业必须了解市场,或自身就需要这种产品,产品的出路有保证;
②有利于对其进行加工并进行深度开发;
③便于处理企业、农民以及科技人员的利益关系;
④国家便于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⑤可以动员社会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参加石漠化治理;
⑥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等。
但是根据多年的经验,公司加农户这个模式,很难经受市场的考验,企业和分散的农户打交道往往铩羽而归中断合作。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涌现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可能,公司可以和合作组织打交道。
石漠化综合治理是一个新事物,有许多问题有待研究,本文仅从宏观角度对需要研究的问题进行初步梳理,问题远不止这些。既有技术问题,又有管理科学方面的问题,都需要组织力量的研究,有的需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