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专题讲座

合集下载

《合同法培训》课件

《合同法培训》课件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成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 件即产生法律效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变 更或解除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协商一 致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的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 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 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协助、保密等义务。
详细描述
合同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法中的契约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 各国合同法逐渐形成和完善。现代合同法的发展趋势是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强调合同的公平性和正义性。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合同法也在不断适应新的交
易形式和交易规则,不断完善和发展。
01
合同的种类与形式
合同的种类
01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与终止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 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前,当事 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的行为。
合同变更的情形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全部或 部分修改、补充或排除。常见的 合同变更情形包括修改合同条款 、增加或减少合同标的、变更履
行方式等。
合同变更的效力
救济途径
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争议。
调解解决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调 解解决争议。
仲裁解决
合同双方同意将争议提 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诉讼解决
合同双方无法协商解决 争议时,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
01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 式
和解
总结词
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详细描述
和解是合同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 争议。和解具有快速、简便、灵活的特点,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

合同法合规管理专题讲座

合同法合规管理专题讲座

合同法合规管理专题讲座嘿,朋友们!咱今天来好好唠唠合同法合规管理这档子事儿。

您想想,合同就像我们生活中的桥梁,连接着交易的双方。

要是这座桥不牢固,那可不得摔个大跟头?合同法合规管理,那就是给这座桥加固的关键手段。

咱先说合同的订立,这就好比盖房子打地基。

条款不清楚、权利义务不明晰,那这房子能稳当吗?就像您去买个西瓜,卖家说甜得很,结果切开是生的,这要是没在合同里写清楚,您不得吃哑巴亏?所以,订立合同的时候,得睁大双眼,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

再说说合同的履行。

这就像是跑步比赛,得按照规定的路线和规则来。

要是中途跑偏了,或者违反了规则,那能算赢吗?比如您答应给人家按时交货,结果拖拖拉拉,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还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这就好比给行驶中的车换个方向或者急刹车。

得有充分的理由和合法的程序,不能想咋地就咋地。

不然,就像开车乱拐弯,容易出事故。

说到违约责任,这可不能马虎。

就像犯了错得受罚一样,违反合同就得承担责任。

要是违约了还能逍遥法外,那这合同法不就成了摆设?咱可别小看这合同法合规管理,它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咱个人的切身利益。

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陷入泥潭,难以自拔。

您说是不是?就拿那些因为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来说,费时费力又费钱,多闹心啊!要是一开始就把合同法合规管理做好,哪会有这么多麻烦?所以啊,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得重视合同法合规管理。

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精心呵护合同的每一个环节。

只有这样,才能在商业的海洋中稳稳地航行,不被风浪打翻。

总之,合同法合规管理可不是闹着玩的,咱得认真对待,别等到出了问题才后悔莫及!。

公司合同法律知识 讲座

公司合同法律知识 讲座

公司合同法律知识讲座今天咱们来聊一聊公司合同的法律知识。

听起来可能有点复杂,但是别担心,就像听故事一样就好啦。

你们知道吗?公司就像一个大的团队,大家一起做事情赚钱。

那合同呢,就像是这个团队里大家都要遵守的一个约定。

比如说,小明和小红一起卖小手工品,他们就写了一个小纸条,上面说小明负责做手工,小红负责卖,然后赚的钱平分。

这个小纸条就有点像合同啦。

在公司里啊,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有一个故事呢,有一家小公司,老板叫李叔叔。

李叔叔想从另一个叔叔那里买一些做玩具的材料。

他们就签了一个合同,合同上说好了材料的数量、价格还有交货的时间。

可是那个卖材料的叔叔没有按照合同来,给的材料又少又不好,还晚了很久才交货。

这可把李叔叔愁坏了,因为他自己答应了要在一个时间给别人做出很多玩具的。

这时候啊,法律就会来帮忙啦。

因为有合同在,李叔叔就可以去跟法官叔叔或者阿姨说,那个叔叔没有遵守约定。

法官就会根据合同来让那个叔叔给李叔叔赔偿,或者让他重新给好的材料。

那合同里都有啥呢?就像刚刚说的,要有做什么事情的约定。

比如说,是卖东西呢,还是一起做一个大项目。

还要有多少钱的约定,就像你去商店买东西,你得知道这个东西多少钱一样。

还有就是时间的约定,什么时候开始做,什么时候做完。

再给你们讲个例子呀。

有个大姐姐开了一个小公司,是做漂亮衣服的。

她和一个布料厂签了合同,要在夏天之前拿到很多漂亮的布料,这样就能做出夏天的裙子来卖。

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布料厂要在3月15号把布料送到。

结果到了3月15号,布料还没到。

大姐姐就很生气,她拿着合同去找布料厂。

布料厂的人一看合同,知道自己错了,就赶紧把布料送来了,还因为晚了给了大姐姐一点小补偿呢。

所以啊,合同就像是一把小尺子,它能让大家都按照说好的去做事情。

要是有人不遵守合同,就会受到惩罚的。

咱们虽然现在还小,但是了解这些知识以后就会知道怎么保护自己,也能知道在和别人做约定的时候要认真对待,不能随便答应了又不做哦。

民法典合同编律师宣讲课件

民法典合同编律师宣讲课件

民法典合同编律师宣讲课件目录一、前言二、合同的基本概念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四、合同的履行与终止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六、违约责任与赔偿七、争议的解决八、附件一、前言为了更好地普及民法典合同编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本律师特此编写此宣讲课件。

本课件将围绕合同的基本概念、成立与生效、履行与终止、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与赔偿以及争议的解决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希望通过本课件的学习,大家能够对合同法律知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二、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合同是自愿的,即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应当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2. 合同是平等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合同是有偿的,即当事人之间通过履行合同,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4. 合同是法定的,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一般包括要约、承诺、合同形式和合同生效时间等方面。

四、合同的履行与终止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的权利义务。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合同的履行与终止包括履行原则、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终止条件和终止后的处理等方面。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成立的合同内容进行修改。

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包括变更与解除的条件、程序和效力等方面。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赔偿是指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的补偿责任。

违约责任与赔偿包括违约情形、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免责事由等方面。

七、争议的解决争议的解决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民法典合同编讲座ppt(一)2024

民法典合同编讲座ppt(一)2024

民法典合同编讲座ppt(一)尊敬的各位讲座参与者,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为大家带来今天的讲座,主题是《民法典合同编》的介绍。

民法典合同编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合同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次讲座将从合同的基本概念、要素以及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希望通过本次讲座,能够增加大家对合同法律知识的了解和应用能力。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是指合法的协议,自愿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约束力。

合同的基本特征包括自愿性、平等性、有偿性、合法性。

合同的种类繁多,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民事合同、经济合同、社会合同等。

二、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主要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等。

合同的当事人指合同的订立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对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形式指合同的成立形式,可以是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电子合同等。

三、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主要包括要约、承诺、接受等要件。

要约是指向特定对象约定办理某项交易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指发出要约的一方向另一方声明,愿意按照要约的内容办理交易。

接受是指另一方对承诺表达同意的行为。

合同的效力指合同产生法律效果的能力,合同一旦成立,各方就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四、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的履行是指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行为。

变更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行为表示。

五、合同的违约和解除合同的违约是指一方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解除合同是指因为合同当事人之一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不能达到预定目的而提前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通过本次讲座,我们对民法典合同编的基本概念、要素、成立和效力、履行和变更、违约和解除等方面进行了简要介绍。

民法典合同编是民法典中的核心部分之一,涵盖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合规管理专题讲座

合同法合规管理专题讲座

合同法合规管理专题讲座第一条合同法概述a. 合同法的定义及作用① 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作用在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②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③ 合同法对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成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b.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① 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合同内容,不受他人干涉。

② 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③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胁迫对方。

c.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① 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② 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 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④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

⑤ 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关系。

第二条合同法合规管理的重要性a. 合同法合规管理的作用① 预防合同风险:通过合同法合规管理,可以预防合同纠纷,降低合同风险。

② 保障企业利益:合同法合规管理有助于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降低损失。

③ 提高企业竞争力:合规管理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

b. 合同法合规管理的意义① 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合同法合规管理有助于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② 保障合同当事人权益:合同法合规管理有助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③ 促进经济发展:合同法合规管理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c. 合同法合规管理的挑战① 法律法规更新迅速: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更新,企业需要及时调整合规策略。

② 企业内部合规意识不足:部分企业对合同法合规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合规风险。

③ 合同管理人才短缺:合同法合规管理需要专业人才,企业面临人才短缺的挑战。

合同法培训讲稿

合同法培训讲稿

合同法培训讲稿篇一:合同法培训讲稿合同法培训讲稿合同的订立买卖合同的订立技巧及常见问题承揽合同的订立技巧及常见问题第一部分合同的订立案例分析:百货商场是一家经营电器的商场。

1997年1月20日,明星电视机厂向百货商场发函称:愿以每台XX元价格卖给该商场电视机50台.百货商场回函:要以每台1800元价格买50台。

电视机厂收到函后又发一公函称:愿以每台1900元价格卖给百货商场50台电视机,且函到即发货。

百货商场因对条件不满,故未予理睬。

l月30日,明星电视机厂将50台电视机运至商场,商场拒收。

明星电视机厂诉至法院。

要求商场履行合同。

法院会支持电视机厂的诉讼主张吗?本案涉及以下问题:1、电视机厂第一次向百货商场所发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百货商场的回函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3、电视机厂收到函后又发的公函属于什么性质?4、商场拒收于法有据吗?要约一、要约的概念《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义合同的意思表示。

”所谓要约,就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

发出要约的一方当事人为要约人,另一方当事人为受要约人。

要约又称报价、发价或发盘。

二、要约应具备的条件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的人发出。

第二,要约应当向特定的当事人提出。

第三,要约必须是以订约为目的。

第四,要约必须具有决定合同内容的条件。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邀请只是希望通过产品宣传,使对方产生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愿望而向自己发出要约,即引诱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不是自己向对方发出要约。

因此,要约邀请又叫要约引诱。

《合同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商品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例:销售广告可以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合同的讲座。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规范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以下我将从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简单来说,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愿达成协议。

2. 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平。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要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2. 承诺:另一方对要约表示同意。

3. 合同成立:要约和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全面履行义务。

2. 适当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适当履行义务。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1. 实物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直接交付实物。

2. 货币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货币。

3. 其他履行方式:如提供服务、转移权利等。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1.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

2. 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合同法讲课稿

合同法讲课稿

合同法讲课稿篇一:我今天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合同法的有关内容。

合同关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说,买东西,与卖方就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将房屋出租,与租房户构成了租赁合同关系,坐公共汽车,与公交公司构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借钱给别人或者向别人借钱,则构成了借款合同,到停车场停车,则构成了保管合同关系等等。

调整合同关系的一部重要的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它于1999年3月15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全文共有428条。

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今天我着重讲的是总则的部分,因为总则部分在一部法律当中是最重要的,全面地了解了总则部分,对我们去了解分则是至关重要,并且了解了总则我们再去学分则也就容易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分则部分它比较具体,有些非常技术化,专业性比较强,在这里讲也有困难,而大家在基层工作,只要初步的掌握合同法的一些概念、原则,会订立一些相对简单的合同、协议就可以了,遇到专业性强的,可以再请教相关部门,而且现在络很发达,各村基本上都有电脑可以上了,一旦碰着啥问题,或者说要签订啥合同,上一查就可以了,各种合同的样本都有的。

在这里不需要具体到讲一份合同怎么签订,但是一些必要的原则我们还是要掌握的。

如果最起码的知识没有掌握,签订出来的合同的效力可能很成问题,所以今天和大家一起重点学习下合同法的原则,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违约责任等。

一般讲师讲课都要讲到一部法律的立法的过程、立法理由和立法指导思想等等,说实话,我的理论水平没有到那个高度,所以我只是挑认为作为基层干部应该掌握的一些合同法的基本的内容,和大家一起来探讨。

《合同法》第一条是立法的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了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第二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2、合同不规范,权利义务不 明确,缺乏必要的书面形式。有 的土地承包多是发包方“画地为 牢”或“指河为界”,条款不完 善,表述不准确,对土地的面积 或位置没有明确规定,致使许多 情况下双方发生纠纷案件事实很 难查明。
3、发包程序不合法。集体土地所有权 主体的概念模糊,“农民集体”没有明确的 法人代表,在行使具体权力时,作为所有权 人的农民集体的真实意愿难以得到真正体现, 对于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在发包土地时, 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一 些农村干部利用其地位,充当所有权代言人, 为自己牟取利益,一旦发生争议,又以合同 订立程序违法为由进行抗辩,使农民长期而 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实现。
增设预期违约制度。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 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合同事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 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是 英美合同的特有制度,分为明示违约和 默示违约。是在合同有效成立至履行期 满前,对对方不履行合同的补救措施。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有 同样规定。
二、农业承包合同
农业承包合同又称农村土地承包 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 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 间就集体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 然资源所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因承 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还是外 部成员的不同,农业承包合同可分为 内部承包合同与外部承包合同两种。
有效合同的条件: ①行为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要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④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从合同法理论看,合同无效 主要有五个方面:主体不合格、 客体侵犯法律保护的对象、内容 不合法、外部形式不合法和无权 代理。附条件的合同,条件不成 就;附期限的合同,期限未届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同.

合同法宣讲

合同法宣讲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站在这里,为大家宣讲一下我国的合同法。

合同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我将从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原则、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等方面,为大家做一个简要的讲解。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法的基本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合同。

书面合同是指以文字形式表达当事人意愿的合同;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口头交流达成的协议;其他形式的合同是指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以外的其他形式的合同,如行为表示等。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优先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对方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

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法律地位平等,互不隶属。

公平原则是指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体现公平,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变更、解除合同。

法律优先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或者惯例。

那么,如何订立一个有效的合同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 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 合同的目的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还需要满足一些特殊要求,如房地产买卖合同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等。

法律讲堂吧(3篇)

法律讲堂吧(3篇)

第1篇一、导言合同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民法典中的合同法篇,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解。

二、合同概述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特征(1)平等性: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2)意思表示一致性: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3)合法性: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 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合同的订立1. 订立合同的程序(1)要约:一方向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2)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

(3)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2. 订立合同的条件(1)主体合法:合同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

(3)内容合法: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合同的履行1. 履行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全面履行合同。

(2)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2. 履行方式(1)实际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

(2)替代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请求对方当事人替代履行。

(3)赔偿损失: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对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2.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关系。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讲座课件PPT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讲座课件PPT
• 法条解释规则:文义解释:依合同所使用的词句进行解释;整体解释:不拘泥于个别文字而立足于合同 订立全过程及合同全部条款进行解释;目的解释:按最符合合同目的的方法进行解释;交易习惯解释: 依相应的交易习惯进行解释;诚信解释: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
合同的条款
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合同法第125条 《合同法》第125条第二款: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
合同的订立
承诺:是指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约定期间内作出的对要约的同意。承诺的形式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口头、 书面等方式)作出,也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通过行为(以交货、付款等方式)作出承诺。 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一致,不能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关于“要约”及“承诺”的各个节点
要约撤回 要约发出
要约到达 要约撤销
典型的恶意磋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订立
举例阐述“缔约过失责任”:
2.假设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 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 具的收条上写明:“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 甲了解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 绝签订合同。
3.假设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 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 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 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 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要此种零件,终止 谈判,乙公司不同意,遂起纠纷。
典型的订约欺诈,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 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不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甲不需要赔偿乙公司任何损失。
PART 03
合同的条款
Prevention of contract legal risks

合同法律培训讲座

合同法律培训讲座

合同法律培训讲座1. 引言在商业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工具。

它是约束各方行为的协议,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得到保护。

然而,由于缺乏对合同法律的充分了解,很多人在签署合同时存在一些风险。

因此,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合同法律并避免潜在的风险,本次讲座将深入介绍合同的基本概念、要素和注意事项。

2. 合同的定义和特征2.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

2.2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协议:当事人之间就某项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对价:合同的对价是交换双方各自让渡或提供给对方的利益。

•当事人的法定资格: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3 合同的特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合法性: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目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自愿性:签署合同是双方自愿行为,不得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强迫对方签署。

•平等互利性: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各自获取相对平等的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必须诚实守信,履行各自的义务。

•即时性:合同的履行应根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

3. 合同的类型3.1 根据合同成立的方式•口头合同:当事人通过口头协商达成合同。

•书面合同: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合同,可以是纸质文件或电子文档。

3.2 根据合同的性质•买卖合同:买方购买商品或服务,卖方提供商品或服务。

•租赁合同:出租方将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支付租金。

•委托合同: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办理某项事务。

•劳动合同: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合同。

3.3 根据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或不具备法律效力。

•可撤销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后,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4. 合同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风险,为了避免出现问题,我们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阅读合同: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2024年-合同法课件

2024年-合同法课件

合同法课件一、引言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我国,合同法立法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合同法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同法的发展过程。

本课件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的介绍,帮助大家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应用。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理1.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指的是当事人有权依法自主订立、变更、解除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合同平等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二,指的是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

3.合同公平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三,指的是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各方权益平衡。

4.合同诚信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四,指的是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信守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5.合法性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五,指的是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的订立1.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当具备内容具体确定、表明要约人受约束的意思表示等要素。

2.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具备明确、无条件的同意要约的内容等要素。

3.合意:合意是指当事人双方在要约和承诺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合意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4.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全面履行、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的原则。

2.合同履行的顺序: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的顺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合同履行的期限: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的期限,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履行的地点: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的地点,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法专题讲座
(二) 合同的订立
1、订立程序:要约和承诺 u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报价等,发生 要约的人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 约人或者承诺人。
u 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合同法专题讲座
(l)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 表示。
合同法专题讲座
案例题
u 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 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 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 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 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 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 要约于何时失效?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答案:B
合同法专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讲座
合同订立的程序:承诺
u 《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 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换言之,承诺是指 受 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 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 人,合同便告成立。
u 承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u 第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在受要约人发出承
诺通知之前,可由要约人撤销要约 ,一旦撤销,要约将失 效。
u 第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凡是
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限内 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
u 第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
要约人对要约的实质内容作出限制、更改或扩张从而形成 反要约,既表明受要约人已拒绝了要约,同时也向要约人 提出了一项反要约。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表 明受要约人一旦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约束。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 人发出。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数个特定人发出, 即受要约人原则上应当特定。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是 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 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 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 主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定”,是指要约的 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
合同法专题讲座
合同种类
u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u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u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u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u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u 主合同和从合同
合同法专题讲座
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
u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u 标的 u 数量 u 质量 u 价款或酬金 u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u 违约责任 u 解决争议的方法
是要约)
合同法专题讲座
案例题
某房屋中介公司发布二手房出售信息如下: (1)景华里小区楼房一套2室2厅,面积102平米
精装,130万,一口价。 (2)朝晖里小区底商一套,面积245平米,毛坯,
价格面议。 (3)向阳里小区楼房一套3室2厅,面积132平米
简装,150万,价格可议。
问题:哪个是要约?哪个是要约邀请?
合同法专题讲座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u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 思表示,又称要约引诱。
(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一主 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约邀请。
(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 约束力。
合同法专题讲座
几种典型的要约邀请行为
u 寄送的价目表。 u 拍卖公告。 u 招标公告。 u 招股说明书。 u 商业广告。(符合条件的广告也可能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合同而发生的财产流转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规制交易行为的基本法。1999年3月 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共23 章,428条。)
u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与民法基本原则一致, 增加了“鼓励交易原则”。
u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法专题讲座
要约生效的时间
u 到达或送达即生效。但对于要约的生效时间应 注意如下三个问题:
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 人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 的地方(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
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
合同法专题讲座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u 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是指受要约人必 须同意要约的实质内容,而不得对要约的内容 作出实质性更改,否则,不构成承诺,应视为 对原要约的拒绝并作出一项新的要约,或称为 反要约。
u 所谓实质性内容,按照《合同法》第30条规定, 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 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属于实质性内容。
u 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 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 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合同法专题讲座
要约失效
u 第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是指受
要约人没有接受要约所规定的条件 。拒绝的方式有多种, 既可以是明确表示拒绝要约的条件,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 内不作答复 而拒绝。一旦拒绝,则要约失效。
合同法专题讲座
2020/11/7
合同法专题讲座
(一)合同概念
u十口相传是古,三口相同为合。 u同,合会也。——《说文》
中国古代诸侯朝见天子的六礼之一。每隔 十二年,诸侯一齐来朝见天子叫“同”。
合同法专题讲座
u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协议。
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
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
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
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合同法专题讲座
要约可以撤回或撤销
u 我国《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u 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 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