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医院若干管理新规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健全优抚医院的管理制度,提高优抚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特制定本《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二、优抚医院的范围优抚医院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医的医疗机构。
三、优抚医院的管理机构(一)优抚医院的管理机构为医院院长、院务委员会和相关部门。
(二)医院院长负责医院的全面工作,制定医院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
(三)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医院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医院的决策和执行。
四、优抚医院的管理职责(一)制定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医院人员管理、医疗服务管理、战果评估等。
(二)完善医院的内部协调机制,加强院内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保障患者的权益。
(四)开展医院内部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为优抚对象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优抚医院的建设和发展。
五、优抚医院的医疗服务(一)优抚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优抚医院应提供全科医疗、专科医疗、康复医疗、心理咨询等服务,满足患者的各类医疗需求。
(三)优抚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流程,提高患者就医的便捷性和满意度。
(四)优抚医院应建立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就诊记录和医疗费用报销等工作。
(五)优抚医院应加强医疗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确保医疗服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六、优抚医院的财务管理(一)优抚医院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优抚医院应加强对医疗费用的核查和控制,防止医疗费用的浪费和滥用。
(三)优抚医院应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降低患者的负担,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权益。
(四)优抚医院应加强与医疗保险机构的对接,推动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报销工作。
医院管理规定及奖罚细则
医院管理规定及奖罚细则医院是一个特殊的组织,为了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和医疗质量的提升,医院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规定及奖罚细则。
以下是一个针对医院管理的规定及奖罚细则的示例:一、职业操守要求1.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遵守医疗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底线。
2.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个人选择权。
3.医务人员应保证医学诊断和治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法提供医疗服务。
二、医疗质量管理要求1.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的治疗方案和要求,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医疗质量的安全和有效。
2.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学术培训和知识更新,并将学到的新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3.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和意见,并为改进医疗服务提供积极的建议。
三、医疗纪律要求1.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的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打卡代签等行为。
对于违纪、违规行为,应按照规定进行纪律处罚。
2.医务人员应保证科室的医疗设备和用品的安全和完整,不得私自擅用、挪用和浪费医疗资源。
3.医务人员应尊重和服从领导的工作指示,不得违背医院的管理安排和决策。
四、奖励制度1.医院将设立医疗质量奖励制度,对在医疗过程中表现出色、积极推动医院发展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
奖励方式可以包括荣誉证书、奖金、职称晋升等形式。
2.医院将设立医疗科研创新奖励制度,对在医学科研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
3.医院将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奖励制度,对在突发事件处理中表现出色、保护患者生命和健康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
五、惩罚制度1.医院将建立医疗质量事故和纠纷处理制度,对医疗质量事故和纠纷责任人进行调查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降职和解雇等处罚。
2.医院将建立纪律处罚制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处分、停职、罚款和解雇等处罚。
3.医院将建立工作业绩考核制度,对工作绩效不达标的医务人员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措施。
部队门诊工作制度
部队门诊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部队门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官兵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工作是部队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确保官兵得到及时、准确、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门诊工作应当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合理使用医疗资源,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条门诊工作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实现医疗服务信息共享,为官兵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门诊工作应当注重预防保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官兵的健康素养,促进官兵身心健康。
二、组织管理第六条门诊工作应当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门诊部主任负责业务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
第七条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考核,应当派出有一定经验、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人员出诊。
第八条门诊部应当配备足够的医、护、医技、收费等各类人员,保证门诊病人的及时就医。
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
第九条门诊人员调换时由科室与门诊部共同商定,确保门诊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门诊部应当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医疗、护理操作常规及首诊负责制、会议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收入院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等。
第十一条门诊人员一律佩戴胸卡上岗,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
三、医疗服务第十二条门诊部应当对重病员、65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等病员优先安排就诊,保障他们的就医需求。
第十三条门诊部应尽量简化手续,方便病人,解决门诊三长一短”及节假日医力不足的问题。
第十四条门诊部要做好分诊工作,认真诊治,做到科学治疗,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第十五条门诊部要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对病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
第十六条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门诊部应及时请上级医生诊视,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四、检查与监督第十七条门诊部应当定期对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态度等进行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军区医院闭环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军区医院疫情防控和内部管理,确保医院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军队防疫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军区医院全体医务人员、职工及患者。
三、管理制度(一)医院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所有病房实施门禁管理,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
住院患者非诊疗需要不得离开所在科室病区,一律不得请假外出。
(二)患者及陪护人员的饮食由医院营养餐厅统一订餐、送餐(费用自理),禁止院外或家属送餐。
(三)疫情期间医院谢绝探视。
鼓励以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探视慰问,请患者及家属理解并配合医院工作。
(四)提倡无陪护住院,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要严格执行核酸筛查制度,并实行“一人一陪护”管理,原则上不予更换,非诊疗需要不离开病区。
(五)严禁任何外卖送餐、餐饮服务和快递人员进入院区。
(六)请医患按照我院指定出入口出入,进入医院自觉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及流行病学史调查,主动向预检分诊人员说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七)门诊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提倡轻症患者个人自行就诊。
(八)发热病人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诊治;按照我院指示牌指示前往发热门诊,不要在普通门诊就诊。
(九)医务人员实行闭环管理,严格遵循以下要求:1. 医务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手套、帽子等防护用品,并做好手卫生。
2. 医务人员应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3. 医务人员应主动报告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隔离措施。
4. 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检测结果为阴性。
5. 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培训,提高自身防疫意识和能力。
四、监督与考核(一)医院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对执行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一)本制度由军区医院负责解释。
2023修正版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优抚医院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规范优抚医院的管理,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优抚医院,包括国家、省级和市级的优抚医院。
二、优抚医院的设立要求1. 优抚医院应当具备一定的医疗资源和人员队伍,能够满足优抚对象的医疗需求。
2. 优抚医院应当设立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疗设施和机构,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就医环境。
3. 优抚医院应当与当地社会福利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互相支持、互相协作,共同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三、优抚医院的服务内容1. 优抚医院应当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手术、康复等。
2. 优抚医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优抚政策,给予优抚对象优先就医、减免费用、特殊照顾等优惠待遇。
3. 优抚医院应当建立并完善优抚对象档案,详细记录优抚对象的个人信息、病历信息、治疗方案等,并定期进行更新和评估。
四、优抚医院的管理1. 优抚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程序,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和优质医疗服务。
2. 优抚医院应当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供充足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保证优抚对象的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3. 优抚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人员的培训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4. 优抚医院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优抚对象的投诉和意见,保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优抚医院的监督与评估1. 优抚医院应当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报告医疗工作的进展和重要情况。
2. 优抚医院应当定期进行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听取优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3. 优抚医院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组织和媒体的监督和报道。
六、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军医医院的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军医医院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军人及家属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我院工作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2. 规范管理,提高效率;3. 严谨求实,持续改进;4. 法制先行,责任明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第五条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修订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医院内部审计、检查、考核工作;3. 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4. 协调处理医院与上级机关、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
第六条我院设立医务科,负责医院医疗业务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医疗工作计划;2. 管理医院医疗质量,监督医疗行为;3. 组织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评审和推广;4. 负责医院医疗纠纷的处理。
第七条我院设立护理部,负责医院护理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护理工作计划;2. 管理护理质量,监督护理行为;3. 组织开展护理培训、考核;4. 负责护理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晋升。
第八条我院设立行政科,负责医院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医院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作;2. 负责医院物资采购、设备管理;3. 负责医院环境与安全管理;4. 负责医院信息宣传工作。
第九条我院设立后勤保障科,负责医院后勤保障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医院水、电、暖、气等基础设施的维护;2. 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绿化工作;3. 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4. 负责医院车辆管理。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条医疗质量是医院工作的核心,医院必须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优抚医院暂行管理办法
优抚医院暂行管理办法优抚医院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优抚医院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效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优抚医院在优抚对象医治和照料管理工作中的管理。
第三条优抚医院应当做到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特别是应当依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各种医疗服务细则,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统一优抚医院内的各项管理工作,并为优抚对象的医治、照料提供保障,确保给予傷残军人等优抚对象应给予的生活和医疗上的支持。
第二章优抚医院与优抚对象的关系第五条优抚医院应当尽其所能为优抚对象服务,实行贴心、周到、细致、亲切的优抚服务。
第六条优抚医院应当全面掌握优抚对象的基本信息,对其医疗需求和疗效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协调各个科室进行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七条优抚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优抚对象档案,对档案中的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核和更新。
第八条优抚医院应当根据优抚对象身体状况,制定个性化护理方案,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第三章优抚医院医疗服务第九条优抚医院应当建立完整的医疗服务流程,规定接诊、分诊、诊疗、住院、出院等各个步骤的具体流程,保证服务流程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十条优抚医院应当建立相应的医疗诊治制度和规则,对医生和护士进行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优抚医院应当采用现代医疗设备和先进医疗技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在保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提供高质量的诊疗服务。
第四章优抚医院财务管理第十二条优抚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细则,对收入、支出、资产等进行统一管理、监督和控制。
第十三条优抚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收费,收费依据和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透明、公开、合理。
第五章优抚医院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优抚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医院的安全、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医疗服务的质量等方面的安全。
第十五条优抚医院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医疗事故应急预案,并建立相应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保证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事故。
军队基层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军队基层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军队基层医疗机构的运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官兵的健康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军队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军队基层医疗机构的设置、运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官兵,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安全,促进军队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机构设置与运行第五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军队编制和官兵需求,合理设置医疗科目和设施。
第六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配备适宜的医疗设备和药品,满足官兵基本医疗需求。
第七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医务人员从事医疗工作。
第八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行医。
第九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医疗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品和医疗设备的管理,保证药品和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历管理,规范病历书写和保存,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报告医疗工作和存在的问题。
四、服务与保障第十六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官兵的健康权益。
第十七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提高官兵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八条军队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紧急救援制度,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治工作。
医院军人优先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军人优先服务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也在不断完善。
特别是在军队医院中,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医院军人优先服务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对医院军人优先服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二、概述军队医院作为保障军人身体健康和战备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优先保障军人的医疗服务,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院服务水平。
因此,建立和完善军人优先服务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该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对军人的服务,保障军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军人优先服务管理制度的内容1. 服务管理机构为保障军人的医疗服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军人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军人优先服务管理制度,监督医院各项服务工作。
此外,医院还应设立专门的军人服务窗口,提供专门的服务给军人。
2. 服务对象范围军人优先服务管理制度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人家属等军人相关群体,应该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3. 服务内容军人优先服务管理制度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用药、优先住院等服务内容。
医院应为军人提供专门的就诊通道、就诊时间,并且安排专门的医生和护士为军人服务,保障军人的医疗需求。
4. 服务保障医院应落实军人优先服务管理制度,配备充足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军人的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医院还应建立健全的医疗卫生考核机制,鼓励和激励医务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5. 服务管理军人优先服务管理制度的服务管理主要包括规范医院内部的服务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服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此外,医院还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为了保障军人的医疗权益,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对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倾听军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和完善医院的服务工作。
四、军人优先服务管理制度的意义1. 保障军人的权益军人优先服务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保障军人的医疗需求,体现了国家对军人的关爱和尊重,增强了军人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医院军人管理制度
医院军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军人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作,维护军人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军人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内从事军事工作的人员,包括军事医护人员、军事后勤人员等。
三、军人管理原则1.权责一致原则:军人应当根据自身职责和岗位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使权责相符。
2.奖惩分明原则:对于表现优秀的军人应当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军人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
3.公开公平原则:军人的选拔、考核、晋升等事项应当公开公平,严禁利用特权进行不公平对待。
4.全面管理原则:对军人的管理应当全面贯彻,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纪律作风等方面。
四、军人管理程序1.军人的选拔医院军人的选拔应当严格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职业技能、身体条件等方面,选拔标准应当公开透明,以避免利用特权进行不正当选拔。
2.军人的培训医院应当为军人提供必要的军事技能培训,包括军事理论知识、战斗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以保障医院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3.军人的考核医院军人的考核应当包括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一次,不定期考核为日常工作表现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4.军人的奖惩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军人应当给予奖励,包括荣誉表彰、物资奖励等;对于违反规定的军人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批评教育、行政处罚等。
五、军人管理细则1.军事训练医院军人应当定期进行军事训练,提高战斗技能、应急处置能力,以应对突发事件。
2.军人安全保障医院应当为军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包括防护装备、安全培训等,以保障军人在执行任务时不受伤害。
3.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医院应当加强对军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军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4.军人队伍建设医院应当加强对军人队伍的建设,包括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环境改善、待遇保障等方面,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军人队伍。
5.军人权益保障医院应当严格履行对军人的权益保障,包括工资福利、休假制度、医疗保障等方面,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
医院军医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医院军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军医,包括临床医生、医技科室医生、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组织机构医院成立军医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军医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成员若干名。
第四条工作职责1. 军医管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制定和实施军医日常管理制度;(2)组织对军医进行培训、考核和评价;(3)协调解决军医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4)对违反本制度的军医进行查处。
2. 军医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医德规范;(2)认真履行医疗职责,确保医疗安全;(3)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学习和学术活动;(4)爱护医院设施,维护医院形象。
第五条日常工作管理1. 军医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军医应按规定着装,保持仪表整洁,佩戴工作牌。
3. 军医应认真执行医嘱,确保医疗质量。
4. 军医应严格执行查房制度,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
5. 军医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查房、会诊、病例讨论等活动。
6. 军医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7. 军医应爱护医院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第六条培训与考核1. 医院定期组织军医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 医院对军医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方面。
3. 考核结果作为军医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军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军医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医院军医的日常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基层军医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军医的管理,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官兵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医务人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军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部队的军医、卫生士官和卫生员。
第三条基层军医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优质服务、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基层军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军医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二)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军医的专业水平;(三)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四)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军医队伍稳定;(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本规定的落实。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基层军医的职责:(一)负责基层部队官兵的医疗服务工作;(二)开展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工作;(三)参与部队卫生防疫、疾病控制工作;(四)负责部队卫生保障工作;(五)执行上级首长和卫生部门的指示、命令。
第六条基层军医的分工:(一)卫生队长负责全队的卫生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二)卫生队副队长协助卫生队长工作,负责日常管理;(三)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医疗、预防、防疫等工作;(四)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工作;(五)其他卫生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业务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基层军医业务培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岗位需求为导向,注重实际操作能力;(二)加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临床经验的培训;(三)鼓励自学成才,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第八条基层军医业务培训包括以下内容:(一)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课程;(二)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知识;(三)急救技能、卫生防疫、心理卫生等技能培训;(四)军事训练、军事医学等课程。
第九条基层军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平时考核由卫生队长组织实施,定期考核由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基层军医考核内容包括:(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二)业务水平、技能操作;(三)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四)部队卫生工作需要。
军医院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军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保障官兵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医院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职工及聘用人员。
第三条我院医院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官兵,确保官兵身心健康。
(二)依法治院,科学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医疗安全管理。
(四)注重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管理制度,监督医院各项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以下机构:(一)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全院医疗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护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院护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
(三)后勤保障部:负责医院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四)财务科: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五)审计科:负责医院的审计工作。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我院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条医疗质量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工作有序进行。
(二)医疗技术管理:加强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三)医疗安全监控:加强医疗安全监控,确保医疗安全。
(四)病历管理:严格执行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质量。
(五)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八条医疗安全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点,我院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医疗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设备管理: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医疗设备安全运行。
(二)消毒隔离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三)急救管理:加强急救队伍建设,提高急救能力。
(四)突发事件应对: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一〇医院住院规定
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一〇医院住院规定
第一条、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
第二条、住院病人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往窗外倒水,不在室内丢果皮、吸烟和喧哗。
第三条、住院病人的饮食应遵守医嘱,由营养室配膳供应,外面带来的食物需经医生或护士同意方可食用。
病员饮食应按疾病需要,由医嘱规定,分类饮食未经医生或护士同意不得任意更改。
第四条、住院病人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会诊,不得向医生提出不合理的治疗要求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第五条、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办公室,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第六条、住院病人不得随意外出,遇有特殊情况需经医生或值班护士批准方可离去。
第七条、住院病人应爱护公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儿科病人损坏公物可酌情处理。
第八条、住址较远病人可携带必需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准带入病房,贵重物品除手表外,一律请家属带回。
第九条、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可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望时间不许会客,上午医疗查房时不可外出,在医生查房时不高声谈话。
第十条、病人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第十一条、病员如有不遵守规则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可通知家属或单位。
医院军人优先实施方案
医院军人优先实施方案
随着国家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资源的分配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这样的
背景下,医院军人优先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这一方案的出台,旨在保障军人在医疗服务中的优先权利,充分彰显了国家对军人的尊重和关爱。
下面,我们将就医院军人优先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医院军人优先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是确保军人在就医过程中享有优先权利。
这包括在医疗资源分配上,军人可以优先选择医生、优先安排手术时间,以及优先获得特殊医疗服务等方面。
这些措施的出台,旨在提高军人就医的便利程度,缩短军人就医等待时间,确保军人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治。
其次,医院军人优先实施方案还包括对军人就医费用的优惠政策。
在医疗费用
方面,医院将对军人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包括减免挂号费、药品费用和医疗服务费用等。
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不仅能够减轻军人的经济负担,也能够让军人感受到国家对他们的关爱和支持。
此外,医院军人优先实施方案还包括对军人的医疗服务保障。
在医疗服务方面,医院将为军人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医疗服务,确保军人能够得到最佳的医疗救治。
同时,医院还将加强对军人的健康管理和康复护理,全方位地保障军人的身体健康。
总的来说,医院军人优先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提高军人的医疗待遇,保障军
人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方案的实施,不仅能够彰显国家对军人的关爱,也能够提高军人的战斗力和士气,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
相信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医院军人优先实施方案将会得到更好的落实和推广,为军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我院落实《军队医院医疗工作规则》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我院落实《军队医院医疗工作规则》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木森;沈文杰;赵俊【期刊名称】《西南国防医药》【年(卷),期】2012(022)012【总页数】3页(P1411-1413)【关键词】军队医院;医疗工作规则;做法;体会【作者】木森;沈文杰;赵俊【作者单位】671003云南大理,解放军60医院医务处;671003云南大理,解放军60医院医务处;671003云南大理,解放军60医院医务处【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197.3232011年10月20日总后勤部发布了《军队医院医疗工作规则》(简称《规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同时1994年6月23日印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医院医疗工作暂行规则》(简称《暂行规则》)废止。
《规则》颁布以来,医院紧紧围绕《规则》的改变,通过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强化学习、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得到全面提高,医疗安全得到有效落实。
现将我院落实《规则》的主要做法和体会介绍如下。
1.1 《规则》的主要改变与《暂行规则》比较,《规则》完善了机构职责,修订了人员职责,第三、四、五章对患者的接诊、检查、诊断、住院、出院融入了相关医疗核心制度和规范,完善了医院感染与消毒供应内容,修订了医疗行政管理内容,增加了教育训练与战备、药品与医疗设备器材、医疗信息化建设内容。
1.2 《规则》颁布前医院存在的相应问题1.2.1 职责不够明确《暂行规则》缺少机构职责,如医院、门诊部、急诊科、临床科、医技科及7个委员会的职责。
原来这些机构的职责只有参照地方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军队医院管理的条文和医院实际来制定,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导致有些工作做了,没有达到上级的要求和标准,同时职责的混杂,不利于管理,一定程度上埋下了安全隐患。
比如,缺少伦理委员会职责,导致医院在实施涉及医学伦理的创新诊疗技术以及重大伦理问题过程中,没有履行相关职责,无论是对部队官兵还是为民服务,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1.2.2 制度不够健全《暂行规则》中制定了相关医疗制度和规范,但已不能适应目前医学科技的迅猛发展,导致医院在医疗活动过程中面临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遇到问题,大部分参考一些地方相关医疗制度、参照出台管理办法来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或制约了医院发展。
军队小型医院管理的几点措施
军队小型医院管理的几点措施
梁乙刚;宋玉泉
【期刊名称】《实用医药杂志》
【年(卷),期】2012(29)4
【摘要】随着国家和军队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学模式和医疗需求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医院如何建立富有活力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患者和军队伤病员满意度,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前深化军队医院改革的重点。
1增强质量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笔者所在医院定期为医务人员开展医疗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维权自律及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总页数】2页(P382-383)
【作者】梁乙刚;宋玉泉
【作者单位】265600山东蓬莱,内长山要塞区医院;265600山东蓬莱,内长山要塞区医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7.3
【相关文献】
1.军队伤病员专访在军队医院管理中的应用 [J], 占彩华;叶小兰
2.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推动军队医院全面发展--在第七届全军医院管理专业委员会暨医院管理学术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J], 傅征
3.关于加强军队中,小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的几点建议 [J], 张永军;孙志东
4.军队伤病员专访在军队医院管理中的应用 [J], 占彩华;叶小兰
5.提高军队医院物价管理的几点措施 [J], 黄荣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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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实行医院分级管理 促进武警医院全面发展
正确实行医院分级管理促进武警医院全面发展
李深;张瑞军
【期刊名称】《武警医学》
【年(卷),期】1998()11
【摘要】医院分级管理是将武警部队医院按功能、任务、规模等分成不同等级进行管理的一种方法。
目的是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强化各级医院管理功能,促进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协调发展和区域卫生保障,从而更好地发挥医院整体效能,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提高服务质量。
武警部队医院...
【总页数】4页(P39-42)
【关键词】武警部队;医院分级管理;经验;发展
【作者】李深;张瑞军
【作者单位】武警总部后勤部卫生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82
【相关文献】
1.创新是促进医院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河北省儿童医院实行全成本核算的启示[J], 韩全意;王红杰
2.坚持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促进预防保健工作全面发展 [J], 房楚光
3.以分级管理为动力促进医院全面发展 [J], 李召英;谌忠友
4.实行医院分级管理促进医院图书馆建设与发展 [J], 张秀英
5.加强分级管理促进中医院全面发展 [J], 卢太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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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Dpi£nt£d 政策导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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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医院若干管理新规
全军医院为部队服务工作会议于6月29曰在南京结束。
会议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军队医院为部队服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为部队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309医院等)27 个单位交流了经验做法,(第309医院等)103个先进医院和科室受到表彰。
据悉,总后勤部近期出台了《军队医院管理若干规定》和《军队医疗机构业务帮带管理规定》,总后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规范军队医院为伤病员服务诊疗流程和行为的通知》。
《军队医院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医院所有检查项目,都要向官兵和老干部免费幵放;所有病床要优先收治军队伤病员;所有优质医疗资源都要优先满足军队人员合理医疗需求。
医院必须设置军人病房,军地患者不得混住。
全院每曰预留军人床位应当不低于上年度军人曰均占床数的10%。
军人用药、检查不得设置行政审批手续,不得向军人推介自费药品和耗材;抢救危重军人需要使用的药品和耗材一律免费。
所有医疗合作项目必须免费向军人开放。
军人的抢救、中等以上手术和创伤较重的检查、治疗,必须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负责;重大抢救、重要会诊和特殊病例讨论,必须由科室领导主持,必要时由医务部门领导或医院领导组织等等。
《军队医疗机构业务帮带管理规定》规范了业务帮带的职责、方式、组织、目标、考评、奖励与处分等方面。
各级卫生部门统筹本级医院资源,组织实力强、发展好的医院重点对驻地偏远、条件艰苦、发展滞后、保障能力弱的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幵展业务帮带。
要求医院开展业务帮带周期一般不少于5年;帮带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要明确;开展帮带工作应当建立检查考评制度,检査考评结果作为医院学科评估、等级评审和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关于规范军队医院为伤病员服务诊疗流程和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医院在门诊用药、急诊程序、床位安排、会诊转科、•跨体系转院等方面全面落实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为部队服务质量
水平。
这些举措出台旨在把医院发展成果转变为卫勤保障能力,提高服务部队的质量和水平,让部队官兵和老干部在军队医院就医时,享受到医院建设发展的实惠,进一步提高为部队服务工作层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