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互保协议(交叉作业)1---甘肃一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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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暨交叉作业互保协议
施工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嘉峪关中鹏·嘉年华项目部
施工单位:甘肃第一建设集团中鹏·嘉年华项目部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相邻施工单位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嘉峪关市中鹏·嘉年华居住小区施工现场相邻施工单位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在业主单位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共同做好嘉峪关市中鹏·嘉年华居住小区现场施工安全作业。
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共同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各自公司的安全生产纪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相互打架斗殴,不得因材料的问题发生斗争,不得在双方工地里随便行走,如有事情请通知双方领导批准,方可进入,不得做出损害双方安全施工的事故。
2、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相邻施工单位拆除,如遇到交叉作业、开挖、吊装必须拆除相邻施工单位设施时,必须提前一天用联系单告知相邻施工单位,征得同意后方可拆除并采取临时防护设施。作业完成
后,由拆除方负责原样恢复,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3、起重吊装、施工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大件吊装等危险作业,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用联系单告知相邻施工单位采取避让的安全措施,施工方要划定警戒线、设监护人、挂安全警示标志牌,确保施工安全。
4、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对方本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交叉作业、吊装施工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三违”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由事故责任方负后果和责任。
5、施工方施工作业中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危及相邻施工单位的安全隐患,应主动告知并及时联系协商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协商未果,及时报项目监理部协调解决。
6、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作业时,施工双方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7、因贵单位施工的地下车库工程处于我单位9#楼塔吊承重臂旋转半径内,所以需要告知贵单位在该区域作业人员注意避让正在行走的小车及吊运的物资。我单位在9#塔吊旋转运行过程中按章指挥,及时避让贵单位在塔吊下方的人员及物资,严格做好“十不吊”。
8、贵我双方7#楼和9#楼塔吊运行到同一区域时会存在交叉作业现象,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位于低位塔吊承重臂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超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为杜绝
此类事故发生,需要双方配备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位的起重臂不碰撞高位的起重钢丝绳。
9、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10、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认真负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11、该协议一式三份,业主和施工方各一份。
望双方施工单位切实遵守以上安全协议。本协议于双方签定协议时生效。本协议在一方施工单位退出嘉峪关市中鹏·嘉年华居住小区施工现场终止。
2015年6 月5 日
中国十七冶现场联络人:
联系方式:
甘肃一建集团现场联络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