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标准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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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编制:各专业编写人签名
审批:总监理工程师手签盖注册章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监理部******年**月**日
目录
1监理工作依据...............................................................
2监理工作内容...............................................................
3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4第一次监理工作交底内容.....................................................
一、编制说明、依据及工程背景介绍
(一)编制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以及为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本工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为规范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由于施工图变更等原因,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现场实际及有关规定不符现象,届时,各方另行协商完善。
(二)编制依据
本计划编制依据下列法规、文件的规定、精神: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部建“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3、GB 50204《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其他相关标准。
(三)工程背景介绍(为方便介绍,本范本按以下工程背景进行介绍。)
本工程共12幢住宅及2个地下汽车库。其中1号、2号、3号楼为多层住宅,4号-7号楼、18号-22号楼为小高层住宅(18号楼和22号楼设地下人防室)。楼层内每单元设一部电梯,设强弱井道和排水管井。Ⅰ标段为1号、2号、3号、4号、5号、18号、19号楼及1号地下车库8个单位工程;Ⅱ标段为6号、7号、20号、21号、22号楼及2号地下车库6个单位工程。总占地面积33910m2,总建筑面积89780m2,概算总价7187万元。该工程主体采用框架结构。
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和程序如下:
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少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取数量的30%;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钢铰线及预应力锚具和其他连接试件;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用的水泥;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一)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建设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在开工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该工程的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承包单位,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名单;
2、见证单位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和数量,在施工前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3、承包单位必须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承包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承担检测的单位应设置收样室,收样时应按授权书检查委托单位及试样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能交付检测;
6、检测单位必须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单独建立见证取样试验台帐;及时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专用章;
7、发生不合格情况,及时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影响结构安全的,应在24h内报送。
(二)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应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见证人员必须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
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制作见证取样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四、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一)针对上述的文件及法规要求,本工程如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含主体结构和桩基结构混凝土试块;
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钢筋原材及焊接连接接头试件;
墙体用砌块;
现场拌制混凝土用水泥,即桩基混凝土用水泥;
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二)本工程见证取样部位及数量计划。针对本工程的工程实际情况,
结合各相关规范、文件要求,拟定如下见证取样部位及数量计划,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五、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
(一)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和制作要求
1、检验项目
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
2、试样标准
一组三块,标准试样尺寸150×150×150mm。
3、取样频率
1)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钻孔灌注桩每桩留置一组试件。
4、取样方法
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抽取;
2)同一组混凝土拌合物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的1.5 倍,且不少于20L;
3)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 处、1/2 处和3/4 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然后人工搅拌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