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案例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一答案合同的标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1、如果甲国某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个分公司B;乙国C公司与A公司签定了一份来料加工合同,合同规定乙国C公司从A公司购买机器设备,从B公司购得原材料并加工为成品,由B公司负责将加工后的成品回购再转卖给A公司,由A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销售。
此项交易是否为国际贸易?评析:C公司从B公司购买原材料,B公司从C公司回购产品的交易,两个公司的营业地均在同一国家,因而他们之间的贸易不具有国际性,不是国际贸易,属于国内贸易。
C公司从A公司购买机器设备,B公司将回购的产品再卖给A 公司的交易属于营业地不同国家的两个公司之间的贸易,具有国际性,属于国际贸易。
2、港商准备购买“华升”牌农产品转口中国台湾,但是要求包装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华升”牌商标,而改用他提供的“美育”商标。
我方可以接受吗?如果能接受,应注意什么问题?评析,这是一笔外商要求采用中性包装的交易,我方可以接受,但是应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即要注意对方所用的商标在国内外是否已有第三者注册,如果有,则不能接受。
如果我方一时无法查判明,则应在合同中写明“若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则应由买方负责”。
此外,还需要考虑我品牌在对方市场的销售情况,如果我方产品已在对方市场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很畅销,则不要接受中性包装条款,否则会影响我方产品的地位,造成市场混乱。
3、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AA级茶叶,交货期是2006年12月1日,但到了交货时,仓库没有AA级茶叶了,只有BB级的茶叶,但是BB级的茶叶质量比AA级的质量要好得多,且价格也比AA级的茶叶贵很多。
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后来用了质量比较好的BB级茶叶交给了乙公司,而价格还是和AA级的茶叶一样。
货物到达乙公司以后,遭受了乙公司的拒绝。
请问买方拒绝接收是否合理?评析,合理。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出拒收和索赔。
合同中的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案例
案例分析
问题主要出在文字阐明方面。出口商品旳销售包装 上应有必要旳文字阐明,如商标、牌名、品名、产 地、数量、规格、成份、用途和使用措施等。
使用旳文字必须简要扼要,并让顾客能看懂,必要 时也可中外文同步并用。详细到本案例,本地人除 了对仕女图投入一瞥外,不知内装何物。虽然消费 者懂得内装为茶叶,但是红茶还是绿茶?分量多少? 质量怎样?还是无从懂得。
商品旳数量
一、约定商品数量旳意义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措施 (一)计量单位(Measuring Unit) (二)计算重量旳措施
1、毛重(Gross Weight) 2、净重(Net Weight) 对于价值较低旳农产品和因包装关系不便分别计算
皮、净重旳商品,可采用“以毛作净” (Gross for Net)旳做法。 计算皮重(Tare Weight)旳措施:实际皮重、平均 皮重、习惯皮重和约定皮重。
案例分析
➢ 本案是因为商品品名条款所引起旳争议。KM企业旳要求合理。 从法律角度看,在协议中明确要求买卖标旳物旳详细名称, 关系到买卖双方在交接货品方面旳权利和义务。按照有关旳 法律和商业惯例旳要求,对交易标旳物旳详细描述,是构成 商品阐明旳一种主要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品旳一项 基本根据。若卖方交付旳货品不符合约定旳品名或阐明,买 方有权拒收货品或撤消协议并提出损害补偿。所以,品名和 品质条款是协议中旳主要条件,一旦签订协议,卖方必须严 格按协议旳约定交货。另外,在表达商品品质旳措施中,有 一种是凭产地名称买卖,产地名称代表着商品旳品质。不同 产地旳同种货品品质可能存在着很大旳差别,所以KM企业要 求提供山东大蒜旳要求是合理旳。其实,遇到上述情况,BR 企业能够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及时告知买方,要求变更协议 或解除协议。
品质、数量、包装——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某年五月,我国南方某公司与马来西亚商人达成一笔大理石交易,品质要求:纯黑色,晶墨玉,四边无倒角,表面无擦痕,允许买方到工厂验货,七月交货。
签约后,由于品质要求苛刻,加工难度大,数量小,价格又低,交货期限还紧,工厂都不愿意接受.交货期一拖再拖,后经多方努力,终于交出一批货。
货到后经检验不合格,买方提出索赔。
从此案中我们可以吸取哪些教训?(参考提示)从此案我们可以看出,外贸公司为了达成交易,不顾工厂生产加工的局限性,对客户的高品质的苛刻要求,视而不见,强行签订合同,致使交货期也得非常紧迫,我方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
由此得出,对品质的要求一定要从生产加工的实际出发,考虑到实际交货的可能性,决不可以硬性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做的后果,只能给自己带来烦恼和损失。
2.我国某公司同日本公司签订出口羊绒衫合同,共计10000件,价值100万美元.合同规定羊绒含量为100%,商标上也标明“100%羊绒”。
当对方检验后,发现羊绒含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而提出索赔,要求赔偿200万美元。
最后我方公司赔偿数十万美元结案.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必须根据货物的特征、生产加工条件、运输条件和气候等因素,正确选择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将科学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尤其是卖方,一定要有生产观点,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避免交货品质与合同稍有不符而造成违约和赔偿.以上案例就是由于在订立质量指标时,合同与商标标明“100%"很不科学,也缺乏灵活性,因而导致卖方交货质量违约,买方提出索赔,最终卖方赔偿数十万美元。
3.我出口公司与美国商人凭样成交一批高档瓷器。
复验期为70天,货到目的港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一年买方来电称:瓷器全部出现“釉裂",只能削价处理,因此要求我方按原成交价赔偿60%,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留存的复样,发现其釉下亦有裂纹。
我方应如何处理?(参考提示)根据“英国货物买卖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凭样买卖合同应包括如下默示条件:(1)整批货物均须与样品一致;(2)买方应有合理机会对整批货物与样品进行比较;(3)所交货物不得含有对样品进行合理检验所不易发现的,不适合商销的缺陷。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第一部分(合同的标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1、如果甲国某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个分公司B;乙国C公司与A公司签定了一份来料加工合同,合同规定乙国C公司从A公司购买机器设备,从B公司购得原材料并加工为成品,由B公司负责将加工后的成品回购再转卖给A公司,由A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销售。
此项交易是否为国际贸易?评析,C公司从B公司购买原材料,B公司从C公司回购产品的交易,两个公司的营业地均在同一国家,因而他们之间的贸易不具有国际性,不是国际贸易,属于国内贸易。
C公司从A公司购买机器设备,B公司将回购的产品再卖给A 公司的交易属于营业地不同国家的两个公司之间的贸易,具有国际性,属于国际贸易。
2、港商准备购买“华升”牌农产品转口中国台湾,但是要求包装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华升”牌商标,而改用他提供的“美育”商标。
我方可以接受吗?如果能接受,应注意什么问题?评析,这是一笔外商要求采用中性包装的交易,我方可以接受,但是应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即要注意对方所用的商标在国内外是否已有第三者注册,如果有,则不能接受。
如果我方一时无法查判明,则应在合同中写明“若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则应由买方负责”。
此外,还需要考虑我品牌在对方市场的销售情况,如果我方产品已在对方市场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很畅销,则不要接受中性包装条款,否则会影响我方产品的地位,造成市场混乱。
3、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AA级茶叶,交货期是2006年12月1日,但到了交货时,仓库没有AA级茶叶了,只有BB级的茶叶,但是BB级的茶叶质量比AA级的质量要好得多,且价格也比AA级的茶叶贵很多。
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后来用了质量比较好的BB级茶叶交给了乙公司,而价格还是和AA级的茶叶一样。
货物到达乙公司以后,遭受了乙公司的拒绝。
请问买方拒绝接收是否合理?评析,合理。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出拒收和索赔。
品质品名数量包装条款
导读案例:我国某公司同日本公司签订出口羊绒衫合同,共计10000件,价值100万美元。
合同规定羊绒含量为100%,商标上也标明“100%羊绒”。
当对方检验后,发现羊绒含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而提出索赔,要求赔偿200万美元。
最后我方公司赔偿数十万美元结案。
商品的名称(品名)一、什么是商品的品名?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二、商品品名命名方法1.以其主要用途命名,如消毒液、电风扇等2.以其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命名,如羊毛衫3.以其主要成分命名,如人参珍珠霜4.以其外观造型命名,如喇叭裤5.以其制作工艺命名,如酿造酱油、脱脂奶6.以人物名字、名胜古迹命名:王致和豆腐乳、孔府家酒7.以其褒义词命名:青春宝三、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内容明确,避免笼统。
(雅戈尔西服、服装)实事求是:凡是做不到,或没有必要的语句不要加入;尽可能使用国际通用名称—《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中英文皆备;(车模、玩具)选用合适的品名:为降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应选用于我方有利的品名。
例1 品名:东北大豆Name of Commodity:Northeast Soybean例2 品名:中国桐油Name of Commodity:Chinese Tong Oil案例:我国一进出口商出口果酒一批,国外开来信用证货物名称为“Apple Wine”,我方为单证一致起见,所有单据上均用“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遭遇海关扣留罚款,因为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
第一节商品的品质(质量)一、商品品质的含义商品内在素质(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特征等)和外观形态(外形、色泽、款式、味觉和嗅觉等)的综合反映。
二、品质的重要性市场——非价格竞争的重要手段法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货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如卖方交货不符合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甚至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商品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
第一章商品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案例1 商品质量不符引起的纠纷案[案情]我生产企业向马来西亚客户出口汽车配件,品名为YZ-8303R/L,但生产企业提供了YZ-8301R/L,两种型号的产品在外型上非常相似,但却用在不同的车型上,因此客户不能接受,要求我方要调换产品或降低价格。
我方考虑到退货相当麻烦,费用很高,因此只好降低价格15%,了结此案子。
[分析]商品的质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之一,是十分重要的条款。
卖方属于重大违约,因此赔偿对方损失是不可避免的。
——由温州某外贸企业提供案例2 商品数量短缺买方拒收案[案情]我某出口公司与匈牙利商人订立了一份出口水果合同,支付方式为货到验收后付款。
但货到经买方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量缺少10%,而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匈商既拒绝付款,也拒绝提货。
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匈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和处理水果费用5万美元。
我出口公司陷于被动。
[分析]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之一。
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卖方交货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
此案中显然我方陷于被动,但仍可据理力争,挽回损失。
首先应查明短重是属于正常途耗还是我方违约没有交足合同规定数量,如属我方违约,则应分清是属于根本性违约还是非根本性违约一。
如不属根本性违约,匈方无权退货和拒付货款,只能要求减价或赔偿损失;如属根本性违约,匈方可退货,但应妥善保管货物,对鲜活商品可代为转售,尽量减轻损失。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86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如果买方已收到货物,但打算行使合同或本公约任何权利,把货物退回,他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他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卖方把他所付的合理费用偿还给他为止”。
而匈方未尽到妥善保管和减轻损失的义务,须对此承担责任。
因此,我公司可与匈牙利商人就商品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进行交涉尽可能挽回损失。
合同的标的物及其质量数量和包装
注意:
凭样品买卖,需要在制订品质条款时注意列明 样品提交的日期、样品的编号,不能笼统的 讲“商品品质以样品品质为依据” 例:长毛绒玩具,质量以卖方2007年2月8日提 供的第070208号样品为准。Plush toys, quality as per seller’s sample No. 070208 submitted on Feb. 8th, 2007.
1码=3英尺(feet) 1英尺=12英寸(inches) 1m=39.37inches=1.094yard
4.面积单位:平方米、平方英尺、平方码
1 sq yard=9 sq feet
5.体积单位:立方米、立方英尺、立方码
木材、天然气、化学气体
返回
6.容积单位:公升liters、加仑gallon
返回
2.个数单位:件(piece, pc)、双 (pair, pr)套(set, set)、打 (dozen, doz)、罗(gross)、袋 (bag, bag)、令(ream, ream)…
1罗=12打=12×12支 1令=500张
3.长度单位:米(m)、英尺(foot, ft)、 码(yard, yd)
限于:小批量的贵重物品(金、银首饰、珠宝玉
器、贵重工艺品、名人书画等)的现货交易(拍 卖、展卖、寄售方式)。
(2)凭样品买卖
凭样品买卖指以样品表示商品的品质并以此
作为交货依据的交易。
基本要求: 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唯一依据
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相符。
英国货物买卖法:
整批货物必须与样品相符; 买方有合理的检验机会,即买方应有合理的机会
写明商品的具体品质,有时列明品质公差或
品质机动幅度(含品质增减价条款) 1.品质公差:公认的产品品质的允许误差。
品名、品质、数量条款举例例1.3.1
品名、品质、数量条款举例例1.3.1品名:沙发品质:实木框架,高密度海绵填充,进口皮革或高质量织物覆盖,细节处理精细,结构合理稳定。
数量:100件本合同规定甲方(卖方)出售,乙方(买方)购买以下物品:一、品名:沙发二、品质:1. 实木框架:采用坚固的实木材质,结构稳固,经久耐用。
2. 高密度海绵填充:采用高密度的海绵,弹性好,舒适度高,不易变形。
3. 进口皮革或高质量织物覆盖:可选用进口真皮或高质量织物作为沙发的覆盖材料,手感柔软舒适,质地细腻,颜色鲜艳美观。
4. 细节处理精细:沙发每一个细节的处理都非常精细,从倒钩到线缝都十分考究,使沙发更具美观性和实用性。
5. 结构合理稳定:沙发的整体结构设计合理,每一个角落都有考虑到使用者的需求,使其更加稳定耐用。
三、数量:100件四、交货期限:1. 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买方须在收到货物7日内验收。
2. 若因卖方原因造成延误,卖方应向买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价格及结算方式:1. 商品单价:XXXX元/件,总价为XXXX元。
2.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3. 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六、装运方式及费用:1. 装运方式:海运或陆运等。
2. 装运费用:由买方承担。
七、保修及售后服务:1. 卖方保证货品质量,在货物使用期内保修免费。
2. 保修期限:自买方验收之日起一年。
3. 若因卖方原因导致质量问题,卖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返修或退还货款等售后服务。
八、违约责任:1. 若卖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完成交货,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货款。
2. 若买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货款,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
九、合同解决纠纷方式: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决定为最终解决方案。
以上为卖方与买方之间就沙发品名、品质、数量等条款所达成的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口品质条款例子
出口品质条款例子国际贸易合同描述货物的有关条款及案例分析—一商品的品名,质量、数量、包装条款一、合同中的品名、品质条款品名: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称呼或概念案例分析1、广东省新会县历来盛产桔子,并形成了一种优质品种,称为新会柑。
新会柑品质上乘,一直享誉东南亚地区。
新会县出口公司曾与某港商订立了一项向香港出口大宗柑皮的合同合同的品质条款仅规定:“新会种柑皮”,货物交收后,港商提出异议,称这柑皮不是新会县当地出产的,因为他已派人调查了全县所有产地,即使用全县生产的所有柑子也无法剥出这么多皮。
我方出口公司解释说,合同仅规定“新会种柑皮”,只要是新会“品种”的柑皮就符合合同规定。
对方认为,合同规定“新会种柑皮”必须是在新会县当地“种”植的柑皮才符合合同要求,双方各持己见,最终,中方为维持双方业务关系赔偿港商了结此案。
质疑:我方处理是否得当?分析:订立合同时的品质条款应尽量做到准确与严密,过分笼统造成对合同不同理解而引起纠纷。
按照长期的业务习惯来说“新会种柑皮”表示新会品质柑皮,一般泛指新会县及其附近县市一带生长的该风味的柑子,不一定是特指新会县种植的柑子。
品质条款1、品质的重要性及其对品质的要求2、表示品质的方法(1)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看货成交凭样品买卖。
(Sale by Sample)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
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Confirming Sample)。
关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Quality shall be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品质与样品近似"(Quality is nearly same the Sample)。
"仅供参考(for reference only)"(2)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A、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B、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Chinese Green Tea Special Chunmee Grade 1 Art.no.41022C、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企业标准---指一个企业范围内所制定的标准。
合同的品名、数量、包装条款
合同的品名、数量、包装条款1. 品名在合同中,品名一般用于描述合同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在合同中指明清楚品名可以避免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和误解。
合同中应明确品名的具体描述,以确保双方对标的物有相同的理解和预期。
品名的描述应该尽可能详细和准确。
如果商品具有特殊的规格、型号、批次等信息,都应在品名中进行说明。
此外,还应指明商品的特性以及所使用的材料、技术等。
以下是一个示例合同品名的描述:品名:XYZ公司生产的电视机规格:50英寸高清液晶显示屏型号:TV-5000材料:铝合金外壳、LCD显示屏颜色:黑色数量:100台2. 数量合同中的数量条款用于规定合同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的数量。
数量的描述应尽可能具体,以避免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纠纷和歧义。
在合同中,数量可以用数字、单位、计量方式等来表示。
例如,可以使用“个”、“米”、“千克”等单位来描述数量。
如果有必要,在合同中还可以注明数量的测量方法和标准。
以下是一个示例合同数量条款的描述:数量:100 台单位:台3. 包装条款在合同中,包装条款用于规定商品在交货过程中的包装方式和要求。
合同中明确的包装条款可以确保商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护,以免损坏和损失。
在合同的包装条款中,应包括以下内容:•包装方式:描述商品的包装方式,例如纸盒包装、木箱包装等。
•包装材料:描述商品包装所使用的材料,例如纸板、泡沫塑料等。
•包装标准:描述包装的标准和要求,例如包装的牢固性、稳定性等。
•运输标识:描述商品包装上应标明的运输标识,例如货物的重量、尺寸、目的地等。
以下是一个示例合同包装条款的描述:包装方式:木箱包装包装材料:木材、泡沫塑料包装标准:包装牢固、稳定,以承受长途运输运输标识:每箱标明货物的重量、尺寸和目的地通过合同中明确品名、数量和包装条款,可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确认合同中的这些条款,确保双方对合同的约定有相同的理解和认知。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商品的品质、数量及包装(含答案)
[案例1]我国某出口公司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
”在成交前,该出口公司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该出口公司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至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了当地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品质比样品低7%,但未提出品质不符合合同的品质规定。
买方以此要求该出口公司赔偿其15000英磅的损失。
请问:该出口公司是否该赔?本案给我们什么启示?案例分析:该出口公司没有充分的理由拒绝赔偿。
因为卖方行为已经构成双重保证。
在国际贸易中,凡是既凭样品买卖,又凭说明买卖时,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样品要求,同时又符合说明要求,否则,买方有权利拒收货物。
本案中,合同规定水分为14%,杂质不超过2.5%。
以此来看,双方是凭说明进行买卖,我方所交货物只要符合合同规定就算履行义务。
但是,我方在成交前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并且没有注明“参考样品”字样,签约后又电告对方所出运货物与样品相似,买方有理由认为这样业务既凭样品又凭说明进行交易。
因而买方检验货物与样品不符,有权索赔。
本案例启示我们:(1)在国际贸易中,若向对方邮寄参考样品,一定注明“参考”字样。
(2)对于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如能用一种方法来表示品质的,尽可能不要再提供其他的可能与前一种品质表述方法不太一致的表示品质的方法,以免买卖双方就此产生争议与纠纷。
(3)对于买方来说,如果要用几种方法来共同约束的话,要尽可能在合同中订明,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案例2]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的合同。
其中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
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
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第一部分(合同的标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1、如果甲国某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个分公司B;乙国C公司与A公司签定了一份来料加工合同,合同规定乙国C公司从A公司购买机器设备,从B公司购得原材料并加工为成品,由B公司负责将加工后的成品回购再转卖给A公司,由A 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销售。
此项交易是否为国际贸易?评析,C公司从B公司购买原材料,B公司从C公司回购产品的交易,两个公司的营业地均在同一国家,因而他们之间的贸易不具有国际性,不是国际贸易,属于国内贸易.C公司从A公司购买机器设备,B公司将回购的产品再卖给A公司的交易属于营业地不同国家的两个公司之间的贸易,具有国际性,属于国际贸易。
2、港商准备购买“华升”牌农产品转口中国台湾,但是要求包装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华升"牌商标,而改用他提供的“美育"商标。
我方可以接受吗?如果能接受,应注意什么问题?评析,这是一笔外商要求采用中性包装的交易,我方可以接受,但是应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即要注意对方所用的商标在国内外是否已有第三者注册,如果有,则不能接受。
如果我方一时无法查判明,则应在合同中写明“若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则应由买方负责”。
此外,还需要考虑我品牌在对方市场的销售情况,如果我方产品已在对方市场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很畅销,则不要接受中性包装条款,否则会影响我方产品的地位,造成市场混乱。
3、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AA级茶叶,交货期是2006年12月1日,但到了交货时,仓库没有AA级茶叶了,只有BB级的茶叶,但是BB级的茶叶质量比AA级的质量要好得多,且价格也比AA级的茶叶贵很多。
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后来用了质量比较好的BB级茶叶交给了乙公司,而价格还是和AA级的茶叶一样。
货物到达乙公司以后,遭受了乙公司的拒绝。
请问买方拒绝接收是否合理?评析,合理。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出拒收和索赔。
第二篇品质、数量、包装条款案例
例3:观念应用: 请按“凭规格买卖”的标准设计一条品质条款。 (柠檬酸钠 Sodium Citrate) 规格:1)符合1980年版英国药典 2)纯度:不低于99%
CASE STUDY
1、我国某公司向德国出口一批农产品,
合同规定其所含水份最高为 15% ,杂质
不超过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
注意事项(重点)
基本相符、大致相同(similar expressions) 品质机动幅 度(ranges)
规定范围(a given range)
规定极限(a limit) 规定上下差(more or less)
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
1.品质机动幅度(flexible ranges) 含义:允许卖方所交货物品质指标出现差异的幅度。 规定的方法 限定范围:指对某项商品的主要质量指标规定允许 有一定机动范围 规定极限:指对某些商品的质量规格规定上下限 规定上下差:在规定某一具体质量指标的同时, 规定必要的上下变化幅度 2. 有关品质公差( Quality Tolerance )是指经国际 同行所公证的或买卖双方认可的品质差异。 指允许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在公认的一定范围 内的差异。
样品:几个相关的概念
样品 (Sample) :分买方样品和卖方样品两类,是指以 规定的方式从一批商品中抽取,或由生产和使用部门 设计加工出来的有代表性的少量实物。 标准样品(standard sample):又称标样或原样(Type sample or original sample )用以衡量交货品质的 样品。一般确认后封存、铅封、公证处存。 复样( Keep Sample )指将原样交给对方时,自己所 保留的与原样一致的样品(又称Duplicate Sample)。 回样(Return Sample)或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 指卖方根据买方样品制作,并交买方确认的样品。 封样(Sealed Sample)由第三方或公正机构从一批货 物中抽取同样质量的样品若干,加封识别有其留存一 份备案,其余供当事人使用(避免质量争议)。
合同的标的物及其质量、数量与包装.ppt
2、作用: 保护商品、方便储运和节省费用
单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输包装:
38
服装样品
买方
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回样
服装样品
卖方
加工复制服装样品
买方
返 回
11
1、凭规格买卖(Sales by specification) 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 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在国贸中 使用最为广泛。
如电池,从1号到5号,长短粗细及电容量都不相等。 某种特定的规格适应特定的用途,一般不能混用。
以其褒义词命名:青春宝 以人物名字命名:孔府家酒 以制作工艺命名:精制油
4
迷你织布机
喇叭裤
5
(二)品名条款举例
1、基本内容
1) 加标题
2) 不加标题,只在合同的开头部分列明交易双方同意买卖
无统一格式。
某种商品的文句。 3) 把有关具体品种、等级和型号的概括性描述包括进去。 4) 品名条款与品质条款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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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2
某出口公司对中东出口电风扇 1000 台, 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但在装船时,发 现有 40 台严重损坏,临时更换又来不及。为 保证质量起见,发货人员认为根据 《跟单信 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即使合同未规定溢短装 条款,数量上仍允许有 5% 的增减,故决定少 交 40 台风扇,即少交 4% 。结果,遭银行拒 付。为什么?
2、机动幅度的三种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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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意事项
(1)合理地选用表示品质的方法 (2)订明机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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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1:中港柑皮品质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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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广东省 XH 县传统盛产柑子,并形成了一种优 质品种,称为“XH 柑”。XH 柑品质上乘,一直享誉东南亚地区。 XH 县某出口公司曾与某港商订立了一项向香港出口大宗柑皮的 合同。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仅规定: “XH 种柑皮”,货物交收后, 港商提出异议,称这些柑皮不是 XH 县当地产的,因为他已派人 调查了全县所有产地,即使全县生产的柑子也无法剥出这么多皮。 我方出口公司解释,合同仅规定: “XH 种柑皮”,只要是XH 品 “种”的柑皮就符合合同规定。对方认为,合同规定:“XH 种柑皮”,必须是在 XH 县当地 “种”植的柑皮才是符合合同 要求的,双方各持己见。 最终,还是中方为维持双方业务关系而赔偿港方了事。
货物包装合同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某国际贸易中,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国某进口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销售合同。
合同约定,我国出口公司向外国进口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货物总量为1000吨,货物价格为每吨10000美元,总金额为100万美元。
合同中还特别规定了货物的包装要求,要求出口公司必须按照进口公司的要求进行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国际运输标准。
为了履行合同,我国出口公司委托国内一家专业包装公司进行货物包装。
双方签订了货物包装合同,约定由包装公司按照出口公司的要求,对货物进行专业包装,并保证包装质量。
包装合同中详细列明了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标准等内容。
二、案例经过货物生产完成后,出口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交由包装公司进行包装。
在包装过程中,由于包装公司对货物规格的误解,导致部分货物包装尺寸不符合进口公司的要求。
出口公司发现后,立即与包装公司沟通,要求其重新进行包装。
包装公司表示愿意重新包装,但要求出口公司支付额外的包装费用。
在支付额外费用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分歧。
出口公司认为,包装公司作为专业包装公司,应当对货物规格有准确的理解,不应因自身原因导致包装不符合要求,因此不应收取额外费用。
而包装公司则认为,由于出口公司提供的货物规格信息不准确,导致包装公司需要额外工作,因此有权收取额外费用。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出口公司遂将包装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包装公司退还额外包装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货物延误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审查了货物包装合同的内容,确认了合同中关于包装要求、包装标准、费用承担等条款。
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包装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出口公司的要求进行包装,并保证包装质量符合国际运输标准。
在分析案件事实时,法院注意到以下几点:1. 出口公司提供的货物规格信息是否准确。
2. 包装公司是否尽到了专业包装公司的注意义务。
3. 货物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原因。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 出口公司提供的货物规格信息准确无误,不存在误导包装公司的情况。
包装条款实例整理
包装条款实例整理合同中包装条款的内容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每件包装中所含物品的数量或重量。
以下是包装条款的一些实例,欢迎阅读参考!木箱装,每箱50千克净重In wooden cases of 50kg net each纸箱或空格木箱装,每箱净重约12千克,每只水果包纸In cartons or crates of about 12 kg net,each fruit wrapped with paper布包,每包20匹,每匹42码In cloth bales each containing 20 pcs of 42 yds.铁桶装,每桶净重185--190千克In iron drums of l85--190kg net each铁桶或纸板桶装,每桶净重60千克In iron drums or cardboard drums of 60 kg net each单层新麻袋,每袋约50千克h new single gunny bags of about 50kg each布袋装,内衬聚乙烯袋,每袋净重25千克In cloth bags,lined with polythene bags of 25 kg net each 每台装1个出口纸箱,810纸箱装1只40英尺集装箱运送Each set packed in one export carton,810 cartons transported in one 40ft container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对包装条款只作笼统的规定,例如, 使用“适合海运包装”(Sea worthy Packing)、“习惯包装”(Customary Packing)或“卖方惯用包装”(Seller’s Usual Packing)等术语。
由于此类规定缺乏统一解释,容易引起纠纷与争议.因此,除非买卖双方对包装方式的具体内容事先充分交换意见, 或由于长期的业务交往已取得共识,合同中不宜采用笼统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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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品质机动幅度
价格调整
订立品质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商品特点,正确使用表示品质的方法。 根据商品特点,正确使用表示品质的方法。 用词须简单,具体,明确,避免用模糊概念( 用词须简单,具体,明确,避免用模糊概念(科 灵活)。 学,灵活)。 用两种表示品质的方法相结合的使用方式。 慎 用两种表示品质的方法相结合的使用方式。
凭牌名或商标买卖
适用对象: 品质稳定,信誉较高的品牌。 风 险: 仿冒 非法仿冒 合法仿冒 理解仿冒
规避方法:提供XX地产的原产地证书
注意:品名、商标属于工业产权,各国都制定了商标法 加以保护,可以在销往国办理登记注册(register)手 续,以维护商标专用权(patent)
[案例1] 商品品名不符引起的纠纷案 案例1]
商品的品质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 的主要条件之一,是十分重要的条款。卖方 属于重大违约,因此赔偿对方损失是不可避 免的。
凭说明书买卖
适用对象: 机、电、仪、成套设备、汽车、飞机等 风 险: 特殊检验、长期保值、售后服务
规避方法:加注质量检验条款 质量保证条款 技术服务条款
案例
在荷兰某一超级市场上有黄色竹制罐装的茶 叶一批,罐的一面刻有中文“中国茶叶”四 字,另一面刻有我国古装仕女图,看上去精 致美观,颇具民族特点,但国外消费者少有 问津。问其故何在?
案例 2
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的合同。 其中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 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 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 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签发品质规 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 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 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 我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同意减价。于是, 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 比样品差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我方不服, 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 于低7%。由于我方留存的样品遗失,无法证明,最终只好赔 付一笔品质差价。
应制作“回样”(Counter sample),经买方确认后 作为成交的依据。
区 分 “ 标 准 样 品 ” 和 “ 参 考 样 品 ” ( Reference sample)
专利责任的规避问题。为防止发生意外纠纷,一般在 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发生由买方来样引起的工业产 权(patent)等第三者权利问题时,与卖方无关,概由 买方负责。
凭产地名称买卖
适用对象:广义的品牌买卖 风 纷 险: 容易引起品质纠
规避方法:与一些具体的规 格、品质指标相结合。
三、品质条款
1、具体明确的品名 2、具体明确的表示品质的依据
品质公差 品质机动幅度
品质公差 Tolerance
允许卖方所交货物品质高于或低于合同规定 品质的幅度。
工业制成品 公认的误差 公差范围内不得要求价格调整
凭买方样品买卖的风险及规避方法
某厂业务员在交易会上接受日商提供的泡泡纱 面料的睡衣样品,达成一笔交易,回厂后发现此 单无法完成。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致损原因: 1. 致损原因:忽视内在质量 2. 风 险:内在质量易忽视或有些指标达不到 Sample)回样 3. 规避方法: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回样 规避方法:对等样品( 凭买方样品买卖 凭卖方样品买卖
经济损失---降价 1. 经济损失--降价
经济赔偿-2. 经济赔偿-- 违约
3. 信誉损失
(二)以文字说明表示品质
1. 2. 3. 凭规格、 凭规格、等级和标准买卖
Sales by Specification, Grade or Standard
凭商标和牌名买卖
Sales by Brand or Trade Mark
案例分析
此例是一宗既凭品质规格交货,又凭样品买 卖的交易。 卖方成交前的寄样行为及订约后的“电告” 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商品特点正确选择表示品质的方法,能 用一种表示就不要用两种,避免双重标准 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交易,两个条件都要 满足。 样品的管理要严格。如“复样”、“留样” 或“封样”的妥善保管重 重
1.关于商品品名、品质的案例
韩国KM公司向我BR土畜产公司订购大蒜650公吨, 韩国KM公司向我BR土畜产公司订购大蒜650公吨,双方当事 KM公司向我BR土畜产公司订购大蒜650公吨 人几经磋商最终达成了交易。但在缮制合同时, 人几经磋商最终达成了交易。但在缮制合同时,由于山东胶 东半岛地区是大蒜的主要产区, 东半岛地区是大蒜的主要产区,通常我国公司都以此为大蒜 货源基地,所以BR公司就按惯例在合同品名条款打上了“ 货源基地,所以BR公司就按惯例在合同品名条款打上了“山 BR公司就按惯例在合同品名条款打上了 东大蒜” 可是在临近履行合同时, 东大蒜”.可是在临近履行合同时,大蒜产地由于自然灾害 导致欠收,货源紧张。BR公司紧急从其他省份征购 公司紧急从其他省份征购, 导致欠收,货源紧张。BR公司紧急从其他省份征购,最终按 时交货。 KM公司来电称 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 公司来电称, 时交货。但KM公司来电称,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要求 BR公司作出选择 要么提供山东大蒜,要么降价, 公司作出选择, BR公司作出选择,要么提供山东大蒜,要么降价,否则将撤 消合同并提出贸易赔偿。试问,KM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消合同并提出贸易赔偿。试问,KM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并 评述此案。 评述此案。
商品的数量
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一)计量单位(Measuring Unit) (二)计算重量的方法
1、毛重(Gross Weight) 2、净重(Net Weight) 对于价值较低的农产品和因包装关系不便分别计算 皮、净重的商品,可采取“以毛作净” (Gross for Net)的做法。 计算皮重(Tare Weight)的方法:实际皮重、平均 皮重、习惯皮重和约定皮重。
利用品质条款诈骗案
1997年10月 香港某商行向内地一企业按FOB FOB条件 1997年10月,香港某商行向内地一企业按FOB条件 订购5000吨铸铁井盖,合同总金额为305 5000吨铸铁井盖 305万美元 订购5000吨铸铁井盖,合同总金额为305万美元 约人民币2534.5万元)。 2534.5万元)。货物由买方提供图样进 (约人民币2534.5万元)。货物由买方提供图样进 行生产。 行生产。 该合同品质条款规定:铸件表面应光洁; 该合同品质条款规定:铸件表面应光洁;铸件不得 有裂纹、气孔、砂眼、缩孔、夹渣和其他铸造缺陷。 有裂纹、气孔、砂眼、缩孔、夹渣和其他铸造缺陷。 合同规定( ):订约后10天内卖方须向买方预付 订约后10 合同规定(1):订约后10天内卖方须向买方预付 约人民币25万元的“反保证金” 25万元的 约人民币25万元的“反保证金”,交第一批货物后 天内退还保证金。 5天内退还保证金。 合同规定( ):货物装运前 货物装运前, 合同规定(2):货物装运前,卖方应通知买方前 往产地抽样检验,并签署质量合格确认书; 往产地抽样检验,并签署质量合格确认书;若质量 不符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货物; 不符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货物;不经双方一致 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由终止 合同的一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合同的一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凭图片和说明书买卖
Sales by Origin
凭规格、 凭规格、等级和标准买卖
良好平均品质 Fair Average Quality (FAQ) 大陆货 适用对象: 品质变化大,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产品。 含 义: A 指每个生产年度农产品的“中等货” 国际 B 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 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我国 产区当年该产品的平均品质。 上好可销品质 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GMQ) ISO 9000 标准
案例分析
本案是由于商品品名条款所引发的争议。KM公司的要求合理。 从法律角度看,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标的物的具体名称, 关系到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有关的 法律和商业惯例的规定,对交易标的物的具体描述,是构成 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 基本依据。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 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并提出损害赔偿。因此,品名和 品质条款是合同中的重要条件,一旦签订合同,卖方必须严 格按合同的约定交货。另外,在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中,有 一种是凭产地名称买卖,产地名称代表着商品的品质。不同 产地的同种货物品质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此KM公司要 求提供山东大蒜的要求是合理的。其实,遇到上述情况,BR 公司可以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及时通知买方,要求变更合同 或解除合同。
案例分析
问题主要出在文字说明方面。出口商品的销售包装 上应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如商标、牌名、品名、产 地、数量、规格、成分、用途和使用方法等。 使用的文字必须简明扼要,并让顾客能看懂,必要 时也可中外文同时并用。具体到本案例,当地人除 了对仕女图投入一瞥外,不知内装何物。即使消费 者知道内装为茶叶,但是红茶还是绿茶?分量多少? 质量如何?还是无从知道。 因此上述包装不便于消费者了解商品,不了解何谈 购买?
1. 致损原因:二个质量标准 致损原因: 多个标准同时存在, 2. 风 险:多个标准同时存在,交叉约束 3. 规避方法:样品是表示品质的唯一依据 规避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