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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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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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修订内容制订部门制订核准
版次
新增订管理部 01
1. 目的:为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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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3. 权责规定: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4. 内容:
4.1. 工作守则:
4.1.1. 保安人员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
1. 精神饱满
2. 纪律严明
3. 礼貌待人
4. 反应迅速
4.1.2. 主要任务:
1. 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2. 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 维护公司正常秩序
4. 协同管理部处理相关事宜
4.2. 保安职责:
4.2.1. 共同职责:
1. 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2. 督导公司员工打卡,有否按规定穿工作服、带工作证。
3. 上班时间,员工凭出门证外出,车辆凭派车单外出,无单者保安有权阻止
其外出。 4. 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 不定时巡察公司内各区域,对公司内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
生。 6. 公司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管理部处理。 7. 不定时巡察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
8. 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9. 监管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定期举行消防演练。
4.2.2. 值班规定:
1. 各岗位保安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4. 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抽烟、酗酒、听收录机、监守自盗。 5. 保安人员应穿制服,配戴工作证,并纠正违纪人员,维护公司内秩序。 6. 保安人员应按时打开公司大门,维持员工的流通的畅通性。
7. 加强对办公室、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
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4.3. 门禁制度:
4.3.1. 人员进出管理:
1. 员工出入公司时,应将工作证戴于左胸前。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管理
部处理。
2.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没加班,保安员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
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3. 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出门证,有携带物品时,须有经理以上检核,无出门证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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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有权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4. 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室及宿舍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以及在厂内边走边吃
东西的行为。
5. 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核准后的出门证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
具有本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离开。
6. 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公司,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访客联系单
进入。
7. 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5
分钟。下班后如需在公司前门保安室会客者,会客时间为:17:30,21:00,节假日8:00,21:00。 8. 员工上下班须从公司前门出入。员工在非上下班时间进出厂区须由所在部门经理核准。 9. 所有须进入宿舍楼的来访人员须经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进入。非本公司人员一律不准在公司宿舍住宿,
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核准。
4.3.2. 车辆进出管理:
1. 本公司车辆外出,须持经理以上签核的派车申请单交保安登记,当班保安人员需将派车车号、车种里
程数登记确认。
2. 外来车辆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处长或代理人在出
门证或出货凭证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
予以放行。
3. 所有车辆入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机动车须低速进出大门。
4.3.3. 物品进出管理:
1. 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 携带物料、加工对象、样板、模具及工具出厂,须有处长以上审核,在出门证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
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 如有单位到公司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 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5.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4.3.4. 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 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 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 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4.3.
5. 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 携带违禁物品者。
2. 边吃东西边走者。
3. 不戴厂证者。
4. 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5. 衣帽不整、形象太差者。
6. 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7. 已离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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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 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 货物出厂无出门证或所装货物与出货凭证不符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