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炼油废催化剂行业概况研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炼油废催化剂行业概况研究

(一)行业简介

1、行业管理

石油化工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以及上述机关部门的属地直管机构。

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政策,研究该产业的发展方向,并提出相关措施,指引行业的发展方向。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发布有关规章制度,并实施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主要负责产业与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目前,国内尚未成立专门的石油化工催化剂及其载体行业协会,行业内各企业实际执行的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和下游客户认可的企业标准,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市场化竞争。目前催化剂生产企业无需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许生产经营许可证。

2、特殊危废——炼油废催化剂市场

催化剂在石油炼制过程中必不可少且用量较大,在使用过程中会因诸多原因导致其活性和选择性下降而从装置中卸出报废,被卸出的废催化剂含有镍、钒等有毒有害金属元素,这些元素多以氧化态存在,如处置不当遇雨水会转化为离子态进入水体和土壤,对水体、土壤以及植被等造成污染;此外,粒径较小的废催化剂,遇风会进入大气,形成可吸入颗粒物,是造成雾霾的原因之一,进而危及人体健康。

按照每炼制1吨原油消耗0.354kg炼油催化剂的标准测算,目前我国炼油行业每年产生19.15万吨炼油废催化剂,其中绝大多数采用填埋方式进行处理,仅有约10%的废催化剂采用资源化方式处理。

废催化剂呈固态,填埋处置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且其含有的镍、钒等有毒有害金属元素以氧化态存在,不会随着填埋处置而自行消失,如填埋处置不当,会直接造成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进而危及人体健康。

废催化剂的资源化处置方式达到减量化、无害化的同时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即将废物循环回用至废物产生单位,又可将废物用来生产与其性质不同的其他基础化工原料产品。资源化处置方式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同时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所以,对废催化剂的资源化处置方式会更受重视,是重点发展方向。

(二)行业发展

1、炼油行业整体状况

石油炼制是把原油等裂解为符合内燃机使用的煤油、汽油、柴油、重油等燃料,并生产化工原料,如烯烃、芳烃等的生产加工过程,石油炼制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十分密切,无论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和国防建设都离不开石油产品。

我国炼油行业发展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863年第一次进口煤油,到1963年油品基本自给,第二阶段,从20世纪60年代初到90年代末,中国炼油行业在产能规模和技术上都实现了巨大飞跃,进入世界炼油大国行列;第三阶段,即从21世纪初开始到2020年左右,实现从炼油大国到炼油强国的跨越。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原油消费量呈长期快速增长趋势,年均消费量从1965年的0.11亿吨增至2016年的5.41亿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7.95%;进入21世纪以来,尽管需求增速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2016年石油消费量是2001年的2.53倍,年均复合增长率仍超过6.39%。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原油消费量稳步增长。2016年,我国原油加工业规模以上企业1,397家,实现营业收入2.88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703.6亿元。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2014年》报告称,中国将在2030年前后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石油需求国。

随着石油产品需求量的增长,我国自产原油不能满足需求,进口量逐年增加,2005年进口原油1.27亿吨,占原油加工量41%,到2009年,进口原油比例首次超过50%,达到52%,2016年进口原油3.51亿吨,占原油加工量66%。受国内原油资源和国际原油市场价格影响,国产原油产量从2015年开始下降,进口原油依存度持续上升。

我国炼油企业主要由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其他国有石油炼化企业、地方石油炼化企业组成。2016年作为我国炼油行业进入“十三五”的第一年,整体运行良好,炼油能力较上年略有增加,开工率有所上升,炼油毛利增加。截至2016年底,我国炼油能力为7.5亿吨/年,较2015年净增炼油能力24

万吨/年;受地方石油炼化企业开工率大幅上涨所致,我国各类炼厂平均开工率为76.7%。

目前,我国炼油行业在新型城镇化、经济转型升级、“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带来的巨大发展空间和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去落后产能、调结构、竞争加剧、替代能源发展的巨大挑战,同时还面临着环保趋严和质量升级加快的双重压力。炼油行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存量炼油企业产能结构调整势在必行。“十三五”期间我国炼油行业产能仍将进一步增长,2020年我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预计突破9亿吨/年。在原油加工产能过剩的情况下,炼油行业产能结构调整加速,在淘汰部分落后产能的同时,大量技术水平先进、加工量大的炼油装置正在不断建设,使得炼油行业整体水平得以提升。目前,我国进口原油使用权以及原油进口权已经向部分地方石油炼化企业开放,但地方石油炼化企业在申请以上权利的同时,将伴随落后炼油产能的淘汰。随着炼油行业产能结构的调整优化,炼油行业市场多元化趋势将进一步发展。

第二,炼油加工能力在千万吨规模以上的炼厂集中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地方石油炼化企业受原油进口限制和加工规模限制,分布分散规模较小。2014年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