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定员管理办法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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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办法

(2005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劳动定员是一种科学的用人标准,是企业在人员配备上的数量界限。它是指企业根据已定的产品发展方向和生产规模在一定的时期内,依据一定的技术、组织条件,本精简机构、节约用人、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确定企业需配备各类人员的数量。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劳动定员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人力资源,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大兴矿劳动定员管理办法》。

第二章劳动定员标准的确定

第一条在集团公司未修改劳动定员标准之前。暂按原铁法矿务局《劳动定员标准》为基础,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分别井上下工种人数实行定员,制定《大兴矿劳动定员标准》。

第二条由于工作岗位的变化,可编制临时劳动定员标准,但必须经矿务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执行。

第三条制定劳动定员的原则

1、以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为中心,确定先进合理的劳动定员。

2、企业各类人员的比例关系要适宜,保证各类人员的综合平衡。

3、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定员方针。

4、坚持科学性,做到合理使用劳动力。

第四条制定劳动定员的方法

1、按劳动效率定员。根据生产任务和工人的劳动效率以及来计出勤率算定员人数。

2、按设备定员。根据设备需要开动的台数和开动班次,工人看管定额以及出勤率来计算定员人数。

3、按比例定员。根据设备的操作岗位或其它工作岗位来编制定员人数。

4、按组织机构、职责范围业务分工定员。

5、定员时要分清井上下人数,入井人员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章劳动定员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矿属各单位要根据《大兴煤矿劳动定员核定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各工种、岗位的在岗人员不准超过定员标准。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超过井下规定人数的人员不准下井。

第六条在贯彻劳动定员工作中,要本着精干、高效、把人员压缩到最低限度的原则,因事设岗,不因人设岗。一人能干的活,决不安排二人或多人。要尽量压缩井下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没经过井下知识培训的人员不允许下井,无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条一职多能,兼职作业。但兼职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提倡培训合格证后才能正式上岗。

第八条搞好日常劳动力的余缺调配,做到超定员的单位(岗位)

不准调入人员。

第九条重视劳动力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加强在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凡是转换岗位的职工,都要参加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十条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不提倡加点,要安排好职工的正常轮休制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事后要安排好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绝对禁止为了抡进度而疲劳作业、连班作业。

第十一条妥善安置老、弱、病、残职工,建立医务劳动鉴定制度以及病、伤假管理制度。

第四章劳动定员工作的管理

第十二条不断进行各类人员的素质分析,提高劳动力使用的科学水平。企业制定的定员仅仅是数量上的确定,对于所配人员的质量因索要求在管理阶段不断进行研究分析,使之取得人员配备的最佳效果,充分发挥劳动定员的积极作用。

第十三条做好工人队伍的优化组合。工人队伍的优化组合是企业优化劳动组织的核心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搞好此项工作。提倡择优上岗,在择优上岗时要按照《煤矿工人岗位规范》的要求进行落实。由于历史原因,我矿在职职工的文化程度达到规范要求还有一定的困难。经矿研究暂按下列规定执行:

1、对有一定实践经验老工人,在原技术岗位工作多年,经验丰富,可以说是我矿的宝贵财富,文化程度暂时可放宽到初中毕业或相关学历。但这种状态不能长期保留今后要有计划地吸收高中、技校或

大、中专毕业生,逐步把这部分老工人从需要较高文化程度的岗位上置换下来。使我矿的职工队伍逐步达到《规范》所规定的学历要求

2、对目前具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并且在主要技术岗位上的职工,要从现岗位上调出来进行文化补习,教育部门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尽快使这部分职工达到初中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这不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那怕技术再好,也不能重新安排到主要技术工种岗位及特种作业岗位。

3、今后分配入矿的新工人,一定要按照《规范》所规定的文化程度要求,因人施配,文化程度低的不能到文化程度要求高的岗位上岗。

第十四条适时修改劳动定员,提高定员水平。

第五章劳动定员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五条我矿劳动定员管理部门设在矿劳动人事科,配备专职劳动定员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矿级劳动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上级规定的劳动定员政策和定员标准。

2、参照上级有关定员标准,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矿的定员标准,确定各类人员标准和实施方案。

3、组织全矿定员制定和修改工作。

4、编写劳动定员的实施方案。

5、检查定员执行情况。

6、制定定员的管理制度。

7、对本矿兼职的定员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8、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积极向领导提合理化建议,努力提高全矿定员水平。

基层区队、班组兼职定员人员的职责:

1、执行矿的有关规定,拟定车间、班组的实施方案。

2、按定员组织生产,及时做好劳动力余缺调剂工作。

3、做好有关原始记录工作。

4、及时提出改进劳动组织、使用劳动力的建议。

大兴煤矿

二OO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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