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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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统一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公司人员的需求计划、招聘和录用、入职管理、调配管理、岗位轮换、配偶工作安置、干部的选拔任用、个人信息登记及离职管理等均适用本办法。
二、人员计划编制
(一)编制中长期人员规划。各单位要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着眼于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编制2至5年的中长期人员规划。人员规划要包括人员现状分析、机构设置规划、职务编制规划、人员配置规划、人员供需规划、人员培训规划等内容。
(二)制订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每年11月初,各单位结合生产经营计划,在定员范围内,编制下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综合部审核、备案。制定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时,应包括配置的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到岗时间等,具体见《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编制急需人员需求计划。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急需使用人员时,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实际,编制用人报告和《人员需求计划表》,详细标明用工性质、人员需求种类、数量、技能要求、工作类别及到岗时间,并提前一个月报送公司综合部审批。
三、员工招聘
(一)外部招聘
1、外部招聘是指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从公司外部选拔符合职位要求的员工。通常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岗位操作人员招聘三类。
2、综合部根据公司机构及岗位定员情况,审核、汇总各单位的人员计划并编制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由公司研究报集团批准后,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依据工作岗位需要、身体健康等标准,按初审、面试、复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3、外部招聘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配合完成,未经授权各单位一律不允许擅自招聘。个别特殊岗位不便于公司统一招聘的,由用人单位确定人员录用标准,提交人员需求计划,报公司研究批准后可按照以上程序自主组织招聘,招聘结果及时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二)内部招聘
1、内部招聘是指各单位针对一般岗位的缺岗情况,由各单位制订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招聘和筛选。
2、因下列情形造成职位空缺或因工作需要必须补充职位时,方可进行内部招聘:
(1)新组建机构,需新增岗位;
(2)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岗位或职数时;
(3)组织机构发生变化,对现有岗位重新调整出现职位空缺;
(4)因晋升、退休形成职位空缺;
(5)人员调整等造成的职位空缺;
(6)员工离职等造成的职位空缺。
3、内部招聘要坚持“个人申请、组织筛选,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以下空缺职位的招聘原则上必须公开竞聘:
(1)特种作业岗位;
(2)班组长岗位;
(3)机关科室管理人员岗位;
(4)其他关键或重要的岗位。
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实行公开竞聘的,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报公司研究批准后方可通过推荐或其它方式选拔。
4、各单位在内部招聘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提前一周将人员需求计划及内部招聘方案报送公司综合部备案;
(2)招聘方案中要有详细职位说明、入职要求、应聘条件、考核管理等内容;
(3)要成立相应的招聘机构,设置面试、理论测试、民主测评等程序;
(4)招聘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遵守回避制度,招聘结果要及时公布。
(三)建立管理岗位和关键岗位准入制度
1、公司对于管理岗位或关键操作岗位实行准入制度,并根据不同的职位设置不一样的准入条件。
2、机关科室管理岗位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各厂机关科室管理岗位:第一学历为本科,基层
工作经验满一年;
(2)公司机关科室管理岗位:第一学历为本科,基层工作经验满二年。
3、班组长岗位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学历为大专,基层工作经验满一年;
(2)第一学历为中专,基层工作经验满二年;
(3)不符合以上条件,但技术扎实,业绩突出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
4、技术主管岗位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学历为本科,基层工作经验满一年;
(2)第一学历为大专,基层工作经验满二年。
车间不设置安全员、办事员、核算员等岗位,被聘为技术主管的人员,除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工艺技术的工作外,还要负责本车间办公室的各项事务工作(如工资核算、劳保领用和发放等)。
5、供应、销售及机关代管单位的岗位,如仓储、保管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经验,会计、经济、物流、信息管理类专业优先考虑,收发站、过磅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
6、各种特种作业岗位,应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和条件。
(四)因工作需要,员工个人业绩突出、业务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研究批准后,其准入条件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新员工入职管理
(一)新进员工到公司报到时,需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规定的表格和个人简历,提交本人档案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出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复印件,接受证件审核。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须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职业健康检查证明及社保关系证明等。育龄女职工,应将本人婚姻、生育、节育情况证明交本单位计生部门登记归档。
2、公司统一安排体检,对身体符合入职要求的,由公司综合部开具相关手续到指定单位报到。
3、员工应在规定日期内按时到指定部门报到,逾期不到指定单位报到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超过3天的视为自动离职。
4、各单位接到相关手续后,必须按照培训有关制度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二)试用期管理
1、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期限和岗位不同,结合新员工的个人情况,试用期为3-6个月。
2、试用期考核内容及依据主要以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日常考核及劳动合同中的录用条件为主。
(1)公司招聘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考核,由各单位按照《新员工试用期综合考评表》认真考评并把考核结果和录用意见上报公司综合部审批;针对岗位操作员工的考核,无需填写《新员工试用期综合考评表》,直接把考核结果及录用意见上报公司综合部。
(2)考核结果作为新员工试用期结束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试用期综合评定低于70分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3)确因特殊情况导致试用期评定不合格者,可由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