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工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工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厂内部的劳动人事管理,维护工人权益,提高企业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二、招聘与录用1.招聘需求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招聘条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公司规定的要求等。
3.招聘程序:公开招聘、面试、体检等。
4.录用工作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三、劳动合同1.建立劳动关系前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薪酬福利、双方权责等内容。
3.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到期后可以续签。
4.劳动合同应当在规定期限前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或续签。
四、劳动标准1.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月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休息时间: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午餐休息时间,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
3.加班:加班时应支付加班费,不得超过每日三小时或每月三十六小时。
4.休假: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和婚假等法定假期。
五、待遇福利1.薪酬待遇:工资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构成应公开透明。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3.材料生活:提供员工宿舍,条件良好且价格合理。
工厂食堂提供优质餐饮服务。
六、职工培训1.工厂应根据员工的岗位和需要,制定培训计划。
2.员工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安全培训等,培训形式可以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等。
3.工厂应提供培训费用和时间,员工参加培训后应有承受合理的考核。
七、劳动纪律1.员工应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2.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妥善使用工作设备。
八、劳动纠纷处理1.劳动纠纷应先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起法律诉讼。
2.公司应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专人负责劳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
3.具体的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和程序由公司规定。
九、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1.工厂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
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关于规范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办法

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关于规范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办法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 压层级减法人,降本提质,减员增效,做到“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围绕“抓管理、降成本、争效益”这一主题发展年目标,不断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
现就加强劳动人事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控人员入口管理1. 严格定岗定员。
各级子(分)公司要坚持“精简高效、因事设岗”原则,严格按公司批复的“三定”方案要求调整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及定员编制,严禁因人设岗,各级子(分)公司原则上不设总经理助理职务,确因工作需要设置的,必须报告上一级公司批准,且只按企业中层正职管理。
2. 规范招聘流程。
各级子(分)公司对外招聘需根据股份公司《员工招聘录用与调动离职管理办法》要求,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在资格审查、招聘测试、档案审核、背景调查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3. 科学配备人员。
各级子(分)公司对外引进人才时,需根据各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选聘与对应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相匹配的人员,严禁超职数配备人员,招聘岗位严格控制在“三定”方案范围,招聘需求一律报上一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1.规范干部选拔程序。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内部提拔重用干部,一律采取竞聘或民主推荐产生,坚持和完善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遵照领导班子职数和定岗定员要求配优配强干部,严禁突破职数,严禁因人设岗。
2. 明确干部提拔要求。
提拔任用干部必须做好“凡提必审”、“凡提必查”、“凡提必听”等环节的工作。
“凡提必审”即提拔任用前必先审核档案信息,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提必查''即信访举报未查清前暂缓办理任职手续;“凡提必听”即提拔任用前必须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3. 严格亲属回避制度。
选任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不得在同一班子任职,也不得在同一单位(部门)内有直属上下级关系。
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办法

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办法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的人事劳动和工资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本单位的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的人事劳动和工资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人事劳动和工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依法、合理的原则,根据各项规定和合同约定严格执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四条本单位在人事劳动和工资管理中,应当尊重员工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五条本单位按照招聘、录用、试用、考核、晋升等程序,实行全员管理。
第六条本单位实行平等就业原则,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政治面貌等因素进行歧视。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并逐一执行,确保参加工作的员工享有应有的权利,遵守应尽的职责。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员工档案,保护员工的隐私,严密保管,确保档案资料不外泄。
员工档案包括其基本信息、职业技能、职务职级等,便于更好地完成人事统计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劳动管理第九条本单位实行的劳动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与员工的协商达成共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制定劳动纪律,员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
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会采取相应的纪律:1. 警告;2. 记过;3. 记大过;4. 取消职务;5. 开除。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县满足员工的劳动保护、劳动安全、休息休假等权利。
第四章工资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遵循按劳分配、以岗定薪的原则,合理地对员工的工资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制定良好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绩效考核来提升员工的业绩,促进工资收入的增加。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与员工的协商,合理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为员工的福利待遇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五章绩效管理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根据员工不同的工作职责,科学地制定目标,合理地分配工作任务。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一、引言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规范和管理员工的劳动关系和人事管理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它涉及到雇佣合同、薪资福利、劳动时间、工作条件、人员招聘与录用、绩效评估、晋升和培训、劳动关系处理等方方面面。
合理健全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的绩效、保障员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二、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要求。
企业应确保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同时,制度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方式和需要提前通知的期限,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合同变更与解除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确保企业与员工在变更合同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此外,制度还明确了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包括辞退、离职和退休等。
三、薪资福利1. 薪资结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明确了薪资结构的制定原则和程序,包括工资标准、薪资调整机制和绩效考核等。
制度还规定了员工的工资支付方式和周期,确保薪资支付的透明和公正。
2. 福利措施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包含了各种福利措施的规定,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带薪年假等。
制度还明确了员工享受福利的条件和程序,保障员工的权益与福利。
四、劳动时间和工作条件1. 工作时间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
制度明确了加班工资、调休和休假政策,并规定了员工的弹性工作时间和迟到早退等情况处理办法。
2. 工作环境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对工作环境进行了规定,包括职业健康与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等。
制度还明确了员工对于工作环境问题的反馈和企业对于问题的解决办法。
五、人员招聘与录用1. 招聘渠道和程序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了企业招聘人员的渠道和程序,包括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等。
制度还明确了招聘流程中所需的招聘材料、面试方式和面试评估标准等。
2. 录用及入职手续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了员工录用及入职的条件和程序。
国企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国企劳动人事管理制度1. 引言国企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是指国有企业为规范和管理劳动力资源,建立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它涉及到招聘、用工、培训、薪酬、福利以及劳动关系的处理等方面,旨在提高企业的效率和员工的满意度。
2. 招聘2.1 招聘岗位国企根据各个部门的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职责。
招聘岗位需经过内部公示,并进行相应的招聘程序。
2.2 招聘流程•发布招聘信息•评估应聘者资格•面试•背调•发放录用通知2.3 招聘标准国企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标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要求。
招聘标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3. 用工管理3.1 用工形式国企用工形式包括合同制和临时工等。
合同制员工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临时工的雇佣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用工流程•确定用工需求•发布用工通知•招聘•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工作3.3 用工关系管理国企要建立健全的用工关系管理制度,与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在解决劳动争议时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维护双方的权益。
4. 培训与发展4.1 培训需求分析国企要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个人能力的评估,确定培训的需求和目标。
4.2 培训计划制定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以及培训时间和地点等。
4.3 培训实施根据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师资和场地,进行培训活动。
4.4 培训评估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5. 薪酬管理5.1 薪酬制度国企要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和员工的绩效评估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
5.2 薪酬发放国企要按时发放员工的薪酬,确保员工权益。
5.3 薪酬调整根据企业发展和员工的表现,国企可以进行薪酬调整,确保薪酬体系的动态适应性。
6. 福利管理6.1 保险和福利国企要依法办好员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确保员工的权益。
6.2 健康管理国企要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提供相关的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劳动人事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 公平原则:平等对待员工,公平处理劳动人事问题。
3. 效率原则:提高劳动人事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4. 人本原则:关注员工需求,促进员工成长。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2. 应聘者提交简历;3. 面试、考核;4. 体检;5. 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公司优先录用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技能和经验的人员。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2. 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3. 工作内容、工作职责;4. 工资待遇;5.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6. 劳动合同期限;7. 违约责任;8.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四章工资福利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根据岗位责任、工作性质、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工资。
第十一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
第十四条员工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脱产培训等。
第十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证书。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奖惩第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公司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行为,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谐、平等、公正的劳动关系。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公司员工。
二、入职管理1. 招聘与录用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招聘,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用。
录用程序包括面试、笔试等环节。
新员工入职前需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
2. 员工档案公司将建立员工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入职资料、员工合同、培训记录等内容,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3. 员工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及义务,包括工作职责、薪酬待遇、工作时间等内容。
三、薪酬福利管理1. 薪酬制度公司将按照市场竞争和员工能力进行薪酬设计,确保薪酬公平合理,并建立薪酬调整机制,根据员工绩效和市场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2. 绩效考核公司将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并通过定期评估和反馈,激励员工的工作表现,提供发展机会和晋升空间。
3. 福利待遇公司将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并根据员工的需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四、劳动关系管理1.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公司将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确保员工的工作负荷适度,同时满足公司业务需求。
2. 假期管理公司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合理安排员工的年假、病假、事假等休假制度,并提供假期管理流程,员工需提前申请并及时报备。
3. 劳动保护公司将重视员工的劳动保护,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加强职业卫生和安全教育,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员工培训与发展1. 培训需求调研公司将定期开展员工培训需求的调研,根据岗位要求和员工发展需求进行培训计划的制定。
2. 培训计划和实施公司将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活动,包括岗位培训、提升能力培训、管理技能培训等,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3. 岗位晋升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和发展潜力,提供晋升机会和发展通道,鼓励员工在公司内部实现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
公司劳动人事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人事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人事关系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招聘员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应聘者。
第五条公司录用员工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
第八条公司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制度,明确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鼓励员工参加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晋升制度,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第五章劳动纪律与奖惩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纪律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违纪行为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法处理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管理秩序。
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依法参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协商,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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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统一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凡公司人员的需求计划、招聘和录用、入职管理、调配管理、岗位轮换、配偶工作安置、干部的选拔任用、个人信息登记及离职管理等均适用本办法。
二、人员计划编制(一)编制中长期人员规划。
各单位要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着眼于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编制2至5年的中长期人员规划。
人员规划要包括人员现状分析、机构设置规划、职务编制规划、人员配置规划、人员供需规划、人员培训规划等内容。
(二)制订年度人员需求计划。
每年11月初,各单位结合生产经营计划,在定员范围内,编制下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综合部审核、备案。
制定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时,应包括配置的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到岗时间等,具体见《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编制急需人员需求计划。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急需使用人员时,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实际,编制用人报告和《人员需求计划表》,详细标明用工性质、人员需求种类、数量、技能要求、工作类别及到岗时间,并提前一个月报送公司综合部审批。
三、员工招聘(一)外部招聘1、外部招聘是指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从公司外部选拔符合职位要求的员工。
通常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岗位操作人员招聘三类。
2、综合部根据公司机构及岗位定员情况,审核、汇总各单位的人员计划并编制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
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由公司研究报集团批准后,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依据工作岗位需要、身体健康等标准,按初审、面试、复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3、外部招聘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配合完成,未经授权各单位一律不允许擅自招聘。
个别特殊岗位不便于公司统一招聘的,由用人单位确定人员录用标准,提交人员需求计划,报公司研究批准后可按照以上程序自主组织招聘,招聘结果及时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二)内部招聘1、内部招聘是指各单位针对一般岗位的缺岗情况,由各单位制订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招聘和筛选。
2、因下列情形造成职位空缺或因工作需要必须补充职位时,方可进行内部招聘:(1)新组建机构,需新增岗位;(2)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岗位或职数时;(3)组织机构发生变化,对现有岗位重新调整出现职位空缺;(4)因晋升、退休形成职位空缺;(5)人员调整等造成的职位空缺;(6)员工离职等造成的职位空缺。
3、内部招聘要坚持“个人申请、组织筛选,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以下空缺职位的招聘原则上必须公开竞聘:(1)特种作业岗位;(2)班组长岗位;(3)机关科室管理人员岗位;(4)其他关键或重要的岗位。
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实行公开竞聘的,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报公司研究批准后方可通过推荐或其它方式选拔。
4、各单位在内部招聘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应提前一周将人员需求计划及内部招聘方案报送公司综合部备案;(2)招聘方案中要有详细职位说明、入职要求、应聘条件、考核管理等内容;(3)要成立相应的招聘机构,设置面试、理论测试、民主测评等程序;(4)招聘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遵守回避制度,招聘结果要及时公布。
(三)建立管理岗位和关键岗位准入制度1、公司对于管理岗位或关键操作岗位实行准入制度,并根据不同的职位设置不一样的准入条件。
2、机关科室管理岗位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各厂机关科室管理岗位:第一学历为本科,基层工作经验满一年;(2)公司机关科室管理岗位:第一学历为本科,基层工作经验满二年。
3、班组长岗位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第一学历为大专,基层工作经验满一年;(2)第一学历为中专,基层工作经验满二年;(3)不符合以上条件,但技术扎实,业绩突出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
4、技术主管岗位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第一学历为本科,基层工作经验满一年;(2)第一学历为大专,基层工作经验满二年。
车间不设置安全员、办事员、核算员等岗位,被聘为技术主管的人员,除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工艺技术的工作外,还要负责本车间办公室的各项事务工作(如工资核算、劳保领用和发放等)。
5、供应、销售及机关代管单位的岗位,如仓储、保管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经验,会计、经济、物流、信息管理类专业优先考虑,收发站、过磅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
6、各种特种作业岗位,应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和条件。
(四)因工作需要,员工个人业绩突出、业务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研究批准后,其准入条件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新员工入职管理(一)新进员工到公司报到时,需按以下程序进行:1、填写规定的表格和个人简历,提交本人档案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出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复印件,接受证件审核。
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须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职业健康检查证明及社保关系证明等。
育龄女职工,应将本人婚姻、生育、节育情况证明交本单位计生部门登记归档。
2、公司统一安排体检,对身体符合入职要求的,由公司综合部开具相关手续到指定单位报到。
3、员工应在规定日期内按时到指定部门报到,逾期不到指定单位报到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超过3天的视为自动离职。
4、各单位接到相关手续后,必须按照培训有关制度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二)试用期管理1、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期限和岗位不同,结合新员工的个人情况,试用期为3-6个月。
2、试用期考核内容及依据主要以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日常考核及劳动合同中的录用条件为主。
(1)公司招聘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考核,由各单位按照《新员工试用期综合考评表》认真考评并把考核结果和录用意见上报公司综合部审批;针对岗位操作员工的考核,无需填写《新员工试用期综合考评表》,直接把考核结果及录用意见上报公司综合部。
(2)考核结果作为新员工试用期结束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试用期综合评定低于70分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3)确因特殊情况导致试用期评定不合格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可延长试用期1个月(超过法律法规规定天数除外),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试用期考核须在试用期满10天之前完成,各用人部门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15日拿出意见,将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结果和定岗申请提交本单位劳资部门,劳资部门根据用人部门考核结果和意见,决定其是否录用。
(5)各单位要对新员工进行岗前业务知识及流程制度的培训,通过导师带徒等形式,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符合岗位要求。
(三)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管理1、在公司生产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允许已经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厂实习。
但需学生本人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到公司综合部办理实习手续,并接受相关知识培训。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内应签订《实习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纳入各单位正常的管理和考核。
五、人员调配管理(一)人员调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岗位需求原则。
工作调配应根据工作需要,保证重点,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鼓励员工向一线岗位和艰苦岗位流动。
2、人岗匹配原则。
调配要注意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既要有利于发挥个人潜能和特长,又有利于提升团队绩效,以求人岗匹配。
3、编制内调配原则。
调配应遵守定员标准,原则上不允许超定员调配,不得无岗享受待遇。
4、按程序调配原则。
工作调配既要符合规定要求,又要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二)人员调配分为组织调动和个人申请调动两类。
1、组织调动(1)组织调动是指公司以任职文件或因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批准的人员调配。
各单位和个人应以大局为重,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
(2)组织调动以公司下达的员工调配通知书或任职文件为依据,按以下程序办理:调入公司:由公司综合部下达《员工调入通知书》,调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到调入单位报到。
调出公司:由公司综合部下达《员工调出通知书》,调出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应及时安排调动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调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工作交接,然后到公司综合部办理其他调出手续。
2、个人申请调动(1)跨公司调动调入公司:经公司综合部审核,不超定员的情况下,报公司研究决定。
调出公司:调出人员需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并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调出手续。
2、公司内部跨单位(部门)调动(1)在不超定员的情况下,调动人员填写《员工内部调动申请审批表》,经调动双方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公司综合部根据批复意见,对调出单位下达《员工调出通知书》,调出员工应按规定在调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完毕后由调出单位出具《调转介绍信》,公司综合部接到《调转介绍信》后再下达《员工调入通知书》,调动员工应按规定及时到调入单位报到。
3、公司所属各单位内部调动所属各单位员工在本单位的调动,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按各单位规定办理,各单位要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内部员工调配制度。
(三)人员调配有关规定1、无论何种职务的员工,从基层单位调入到分厂机关科室,必须报公司主管人事领导批准;从分厂调入到公司机关科室,必须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
2、外单位具备科级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在调入公司前必须事先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原则上不带职务安置,其新职务的任命必须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正式下文任命。
3、原则上不允许特种作业岗位操作人员调离限定岗位范围,确需调动的,还须征得公司劳资部门和安环部门的同意。
4、调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到调入单位报到的,视为旷工。
5、调配人员在调动后的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人员调配管理1、凡按规定办理的各种调动,必须在调出单位办结各种交接手续后方可调动。
2、因调动引起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发生变化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后方可调动。
(1)公司内跨单位调动的,劳动合同变更手续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办理;各单位内部调动的,劳动合同变更手续由各单位劳资部门办理。
(2)主办单位在调动当日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一份交本人,一份劳资部门留存,一份存入档案。
(3)各单位在每月三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度人员增减情况、内部人员变动及劳动合同变更情况、月末职工分布情况汇总后,报送公司综合部备案。
(4)各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及各种备案等手续,引起各种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及其他不利后果的,追究所在单位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因工作需要需短期借用人员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公司内部跨单位、跨部室之间借用人员的,由借用单位填写《员工借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