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劳动法原则的必要性

合集下载

论劳动法基本原则

论劳动法基本原则
关键 词: 劳动 法; 基本原则 ; 劳动权
引言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劳动法制全过程 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体现着劳动法的 基本理念和部门法追求 , 是把握劳动法理论和制 度精髓的切人点。 揭示和研讨劳动 是劳动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劳动法基本原则 的确立不仅是劳动法理论 研究的重要任务,更重要的是它关系到我国劳动 立法和执法。 从劳动立法来看, 由于我国劳动法典 在确立时功 现我国的立法特色,脏 不宜细, . 目 丑 宜简不宜繁, 因而劳动法典仅有一百零七条, 远远 不能满足对具体劳动关系调整的需要。因而劳动 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不仅是我 国劳动法学研究的重 要任务, 也是关系到劳动立法 、 执法的重要问题 , 因此尽快通过立法形式 ,明确我国劳动法基本原 则的内容迫在眉睫。 2我国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现状及缺陷 31 驴 男动看 合 法权益 则 .伤 三方原则的内容 、 组织机构和程序我国立法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主要可分为两部 还未有规定, 应该说实行三 方原则目 前还有—定 我国劳动法学界对劳动法基本原则问题 的 —是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 二是保护劳动者的 难度, 有待于完善 , 但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也应有 研究较为薄弱 , 有关研讨文章也 少见到, 很 为数不 分, 多的劳动法教材或专著中常设有一章或一节, 又 其他合法权益。 劳动权的本质 E 是生存权, 是指 同 -定的超前性,要为成熟的市场经济打下—定的 。 多为泛泛祈谈 , 缺乏深度和新意。 综观劳动法各种 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均有获得参加社会劳动 基础; 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熟和规范, 实行 有代表性的著述, 关于我国劳动法基本厉贝 的各 -4 三方原则越来越有其必要性 , 因此三方原则应作 保 障劳动权原则的含义应包括 以下几方面 为我国劳动法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 , 在协调劳动 种表述大致可以划分为 四 : 类 第一类 , 以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 劳动法 内容: 关系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 学》 和全 国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教材《 劳动法学》 为 () 1凡是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公 民 都有平等 3 3社会化原则 ( 公法手段和私法手段相结 代表, 为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 认 公民有 地获得劳动机会的权利 , 有根据其志愿 、 才能、 教 合原则) 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改进劳动组织 , 不断提 育程度并在考虑社会需求的情况下选择职业及工 劳动法属于社会法 , 以社会为本位 , 了 形成 社会 , 调整法为形式的立法体系。因此 , 劳动关系 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则; 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 种的权利。 则; 在发展生产 的基础上, 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 ( )国家有义务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权 , 的调整 既不能单纯地依靠合同化手段 ( 2 当 私法手 遇的原则 ( 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 劳动者谋求不到工作时国家应给予帮助、扶持或 段)也不能只依靠基准化手段( , 公法手段 )而是 。 利原则)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保护和权利的原 提供必要的生活费。 ; 将其纳 人 将基准化与合同化相结合的}会化调整 土 () 3劳动者有按其劳动 的数量与质量获得不 的轨道 中 。 来 则; 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权利的原则( 劳 动者有集会 、 结社的自由和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 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数额的劳动报酬的权。 () 1劳动关系的合同化。合同化是自主化 的 的原 则)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 ; 民族平等的原则 ; () 4 必须尊重 劳动权 , 任何组织 和个人不得 表现形式 , 它是要将所有的劳动关系逐步纳入合 劳动者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 劳动 侵犯他人的劳动权 , 对劳动力使用者滥用解雇权 同的运行轨道 , 使合同成为劳动关系的维系方式 者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的原则 ;劳动者享有物 的行为应当加以限制。 和权利义务确定方式。劳动关系的合同化调整主 质帮助的权利的原则;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 () 5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 , 又是公民的义务 。 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上。劳动合同是指受雇人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首先是最基本的保 以劳动给付为 目 , 的原则。 的 有偿 的为雇用 人 所使用之契 是对劳动者基本利益的保护。 这种基本利益就 约 。 市场经济要求劳动力作为商品进入市场进行 第二类 , 全国高等政法 院校规划教材《 劳动 护 , 法学》 认为 ,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为以下四项 : 维 是国家通过劳动法律 、 法规颁布的、 强制实施 的、 流通。 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 人 单位利益相结合的 普遍适用 的最低的劳动标准、 最基本的劳动条件 , () 2 劳动关系的基准化 。 由于劳动力的人身 原则 ; 贯彻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 的 原则 ; 坚 要求用 ^ 、 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 化特点 , 国家有必要通过立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 劳动条件的基准化原则是建立在保护劳 持劳动者平 等竞争 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 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这种基本利益应 当获得绝 法权益。 则: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 对性的保护 , 这种最基本的保护对所有用 人 单位 动者合 法权益原则 的基础上的。 劳动关系基准化 原则。 要求都应当是一致的, 不应由于用 ^ 、 单位所有制 就是指劳动关系的调整 , 应当由国家通过劳动立 第三类,上海人民出版 出版的 《 劳工神 的不同或组织形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 法, 制定劳动基准, 明确劳动条件 , 和保障劳 约束 圣” 的卫士——劳动法》 主张 , 我国劳动法应确立 其次是平等的保护。 平等的保护是指所有劳 动权利和义务而进行。根据其他国家的立法经 以下四项原则 : 劳动关系协÷ 的合同化 ; j 劳动条件 动者不因其民族 、 、 种族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 财 验 , 国对国有企业 , 我 集体企业, 三资企业等所有 的基准化; 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 ; 劳动执法的规范 产状况、 宗教信仰、 职业、 劳动关系的性质有何不 用人单位规定最低劳动标准 , 使劳动者得到最基 化。 同, 其法律地位是相同的, 其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 本的保护 , 同时也保证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的 自 第 四类 ,九五” “ 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 劳 受我国劳动法的保护 , 不应有任何歧视或差异。 但 主权 。

了解劳动法的必要性

了解劳动法的必要性

了解劳动法的必要性在现代社会,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体系。

了解劳动法的必要性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了解劳动法的必要性。

一、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法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

了解劳动法可以使劳动者明确自己的权益,并在遭遇侵害时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当劳动者未按合同约定获得应有的工资时,他们可以依据劳动法对雇主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劳动关系劳动法对雇佣关系有一系列规范,明确了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权责和义务。

了解劳动法可以帮助劳动者和雇主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增强双方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同时,劳动法规定了雇佣关系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有利于减少因解雇引发的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三、提升自身法律意识了解劳动法可以提升个人的法律意识。

劳动法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掌握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可能面临诸如工伤、劳动纠纷等问题,了解劳动法有助于他们理性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

四、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基础。

劳动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维护劳动者权益,减少社会不公和不平等现象的发生。

通过了解劳动法,劳动者可以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维权能力,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总之,了解劳动法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它不仅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提升个人法律意识,还能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体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劳动法的学习和了解,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促进社会的进步。

浅论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浅论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浅论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基本目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围绕劳动法的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基本原则及如何遵守劳动法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尽快恢复国民经济,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劳动法。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1975年和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这两部法律的实施,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就业、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平等就业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或排斥劳动者。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工时限制、安全卫生保障等。

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如休息休假、工资报酬、职业培训等。

为了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劳动法规定了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帮助劳动者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劳动法通过规定劳动争议处理、集体协商等制度,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避免矛盾激化。

为了遵守劳动法律,企业和劳动者需要共同努力。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招工,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国家工时制度,确保员工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

同时,企业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

劳动者应当了解和遵守劳动法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对于确保劳动者正当权益的实现和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在正文中,将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角度出发,分析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它们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1.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平等原则,雇主和雇员在劳动关系中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意味着雇主不得歧视任何员工,无论是因为性别、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残疾等原因。

同时,雇主也不能因为员工加入工会或者参与法定护理活动等行为而歧视或惩罚员工。

平等原则的应用也包括在工资支付、晋升、解雇以及其他雇佣决策上的公正性。

2.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自由原则,劳动者有权自由选择、从事和放弃劳动。

这意味着劳动者有权选择自己的职业,参加工会,以及自由地辞职。

雇主也不能强迫劳动者从事违法、违背道德或者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同时,自由原则还保护劳动者的个人隐私和信仰自由。

3.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公正原则,雇主应当在劳动关系中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

这意味着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工作条件。

此外,公正原则还要求雇主对员工进行公正的晋升和解雇,并依法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

4. 安全与健康原则安全与健康原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雇主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雇主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防护设备,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劳动者也有义务按照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工作,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5. 保护原则保护原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保护原则,劳动法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权利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假、劳动合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权益。

同时,劳动法对于妇女、未成年劳动者和其他弱势群体的保护也有具体规定,以保障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讲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

第三讲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



1970年最高苏维埃会议通过的《劳动立法纲要》 以15章107条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包括总 则,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安全与卫生、妇女和 未成年人劳动、职业培训、工会和民主管理、社 会保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以及附则,内容系 统而全面 。 1977年的苏联宪法,重新规定了公民在劳动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扩大了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同 时也加强了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方面的责任。
一、劳动法的历史

劳动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法律部 门,产生于法律发展史的一定时期。
资本主义劳动法的产生,与资本主义制度 的发展和工人运动的兴起密切相关。 社会主义劳动法的产生,则与社会主义国 家的建立同步。


产资料分别归属于不同主体,才会有 劳动法赖以产生的前提。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具备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被集中于少数人即资 本家手中。这样,无产者为谋生存,只得把自己 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使用,以取得用于购买生 活资料的工资;资本家为使资本增值,就必须以 支付工资的方式购买无产者的劳动力,使之与其 生产资料结合,以实现劳动过程。至此,才大量 出现了劳动关系,从而具备了劳动法赖以产生的 前提。



(3)劳动法典是社会主义劳动立法的基本形式。 这在劳动立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即意味着 以法典的形式使劳动法彻底脱离民法的范畴。 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法典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内容详尽具体,包括劳动关系各方面的劳动 法典。比如,1951年颁布并于1968年修改的保加 利亚劳动法典、1951年颁布并于1967年重新制定 的匈牙利劳动法典、1974年的波兰劳动法典等等。 二是内容较为概括和原则的劳动法典。例如, 1950年颁布并于1972年重新颁布的阿尔巴尼亚劳 动法典、1978年的朝鲜劳动法典等等。

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法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法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法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法原则涵盖了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合同约束以及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等多方面内容。

以下将详细介绍马克思主义对劳动法的原则及其意义。

首先,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法原则中最为核心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是一种商品,劳动者在出售自己的劳动力时应得到公平的报酬和对待。

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法原则强调要确保劳动者享有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卫生保护等基本权益。

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其次,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法原则还包括劳动力市场调节。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着雇主与雇佣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需要政府干预来调节劳动力市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这包括通过立法规定最低工资、最长工作时间、安全生产等规定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并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另外,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法原则强调劳动合同的约束作用。

马克思认为,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应该合法、公平、公正,并应当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法原则还包括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构建。

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是劳动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劳动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应该享有更多的权利与尊严。

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法原则强调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雇主与雇佣者之间的互信互利,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法原则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意义,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调节劳动力市场、约束劳动合同和构建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

只有在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法原则的基础上,才能有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劳动法中的平等待遇原则研究

劳动法中的平等待遇原则研究

劳动法中的平等待遇原则研究劳动法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体系,其中的平等待遇原则被广泛认可和重视。

平等待遇原则是指在劳动报酬、职位晋升、培训机会等方面,雇主应当平等对待所有员工,不受身份、性别、种族、宗教等因素的影响。

本文将围绕劳动法中的平等待遇原则展开研究,探讨其实践意义和存在的问题。

一、平等待遇原则的实践意义1. 维护劳动者权益平等待遇原则的核心在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在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平等待遇原则的实施,可以使雇主对待员工的方式更加公正,避免任性性别、种族或身份差异对雇佣决策产生影响,从而提升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对组织的归属感。

2. 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发展平等待遇原则的实践可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发展。

当无论性别、种族还是宗教各方面都得到平等对待时,企业在招聘、培训、晋升等方面将会更加公正,避免不当的歧视和偏好,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才参与劳动力市场,提高人才的流动性和市场竞争力。

3. 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稳定性平等待遇原则的实施能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当每个人都能依法享受平等待遇,不受身份或其他非工作相关因素的影响时,人们会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存在,减少社会的不满和冲突。

这样的社会环境有助于社会稳定的维护,为持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二、平等待遇原则存在的问题1. 实施不力尽管平等待遇原则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问题。

部分劳动者因性别、种族或其他身份特征而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并难以获得维权。

这主要是由于知识和法律意识低下、维权渠道不畅和缺乏有效监管等因素所致。

2. 基准不明平等待遇原则的核心是对待雇员的公平和正义,但具体的界定标准却不明确。

例如,在职位晋升方面,如何评估员工的能力和业绩,何时才能称为平等?缺乏明确的标准容易导致主观判断和偏见的出现。

3. 反歧视政策的相互冲突在实施平等待遇原则的过程中,有时会与其他反歧视政策发生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概述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最根本的立法目的。 ①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本质决定的 马克思说过,如果一种生产方式持续一个时期,那么,它
就会作为习惯和传统固定下来,最后被作为文明法律加以神 圣化。由此可见,法本身是人的意志的体现,是人的需要的 产物。劳动是人的劳动,是人的生活需要之本,是生产方式 建立的核心要素,是社会存在和的源泉。劳动者是我国社会 生活的主体,劳动者的权利是国家和社会权益的集中体现, 没有劳动者权益,也就没有国家和社会的权益。因此,劳动 法的最根本目的和任 务就 是要 在 劳 动领 域保护劳动者的权 益。
四. 劳动立法应当克服的缺陷
1.赋予地方过大的权力,造成劳动法适应中的省级冲突 2.对集体合同制度没有给于足够的重视 3.对企业经济裁员标准过于苛刻 4.劳动合同终止情况下的经济补偿规定不合理, 特别是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下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
偿金的义务没有规定,造成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普遍 5.劳动争议处理环节过多 劳动法设计的仲裁,诉讼程序对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
2.劳动法致力于建立、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①劳动法总体上向劳动者倾斜。 ②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 ③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调解、仲裁、诉讼)。 3.劳动法是一部法典式的基本法律,内容全面系统 ①在适用范围上涵盖面很宽 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 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劳动者均适用《劳动法》。
二、劳动法的特点 《劳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调整劳动关系和规范劳动行为的 基本法律,是一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明确的市场取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 劳动基本法律。 1.劳动法总结了建国 45 年来劳动工作的成功经验,充分体现了改革开放 15 年来劳动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果(吸收了建国以来劳动立法的经验)。 ①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明确赋予了劳动 者择业自主权和企业用人自主权;

劳动法对劳动纪律的规定

劳动法对劳动纪律的规定

劳动法对劳动纪律的规定一、劳动法对劳动纪律的重要性劳动纪律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员工需遵守和执行的各项行为准则和规范。

恪守劳动纪律具有重要意义,能够维护正常的职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雇主权益以及树立员工良好形象。

因此,全球范围内存在着一系列劳动法规定来管理和规范劳动纪律。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雇佣关系中的双方权利得到尊重,并促进公平、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二、合理时间管理与迟到早退第一级标题:合理时间管理的必要性合理时间管理是确保达成工作目标并提高生产效率的核心要素之一。

雇主有权要求员工按时上班,并制定相应的考勤制度和迟到早退惩罚措施。

第二级标题:迟到早退对于企业运营的影响迟到早退会导致企业生产线的中断或延误,带来生产效率下降、损失增加等问题。

此外,不准确记录工作时间可能导致雇主难以掌握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

第二级标题:劳动法对迟到早退的规定根据劳动法,雇主有权要求员工遵守工作时间,并可以根据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迟到早退处理措施。

然而,需要确保惩罚措施合理公正,不得过度惩罚员工。

三、加班与休息第一级标题:加班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影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加班可能是必要的。

适度加班可以帮助企业满足紧急需求、增加生产能力,并为员工提供额外收入。

然而,长期过度加班可能导致员工身体健康问题、生活质量下降等。

第二级标题:休息权益的保障为了维护员工的健康和生活平衡,劳动法规定了员工应享有合理休息时长和休息日。

例如,在中国,每周劳动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日本则规定每年至少有10天带薪休假。

第二级标题:加班补偿与强制性加班限制在一些国家,劳动法要求雇主应提供额外的加班工资或休息日补偿。

此外,一些地区还设立了强制性加班时间限制,以保护员工免受过度劳动的伤害。

四、纪律处分与合理性第一级标题:纪律处分的意义与需求为维护正常职场秩序和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行为是必要的。

纪律处分能够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警示,并起到规范、教育和管理的作用。

第二级标题:合理纪律处分的原则劳动法规定了纪律处分需要遵循合理、公正、便捷且符合程序正义原则。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劳动法是一门涉及劳动关系的法律学科,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平等。

劳动法中包含多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这些原则确保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公平、平等和持久。

本文将重点探讨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并解释这些原则在实践中的重要性。

一、平等原则劳动法中的平等原则是指雇主应当平等对待所有劳动者,不论其性别、种族、宗教、国籍或其他身份特征。

平等原则意味着劳动者在招聘、录用、晋升、薪酬等方面不受歧视。

雇主不能以性别或其他非相关因素做出不公正的决定。

平等原则的实施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每个人在职场中享有相同的机会和待遇。

二、自由原则劳动法中的自由原则允许劳动者选择自己的工作岗位和职业,并保障劳动者有权离开不合适的工作环境。

雇主不得强迫劳动者从事违法、危险或有害的劳动,劳动者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自由原则的确立保护了劳动者的自由意志和人身安全,确保他们在工作中受到尊重和尊严对待。

三、合理原则劳动法中的合理原则要求雇主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公正、合理和平等的原则。

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标准等关键条款,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雇主不得利用职权强制劳动者接受不合理的工作安排或薪资待遇。

合理原则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公平对待,不被不公正的雇佣合同剥削。

四、保护原则劳动法中的保护原则是最核心的原则之一,其重点在于保护弱势劳动者的权益。

这包括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权益。

劳动法规定了对这些特殊劳动者的特殊保护措施,以确保他们在就业过程中不受到歧视和剥削。

保护原则的存在是为了弥补社会中存在的不平等现象,实现社会公正和共享诚信。

五、福利原则劳动法中的福利原则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假制度等。

这些福利措施旨在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并为劳动者的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福利原则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没有压力和后顾之忧,能够全心投入到工作中。

劳动与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分享

劳动与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分享

劳动与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分享在当代社会,劳动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每个人都要通过劳动来获取收入和改善生活。

劳动法律法规则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依据。

本文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劳动和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

一、劳动的意义与价值劳动是人类创造财富的一种基本方式,也是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发展的途径之一。

通过劳动创造出来的产品和服务为社会提供了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满足,使得社会得以繁荣发展。

劳动不仅是个人获得经济收入和改善生活的途径,同时也是个人能力培养、社会地位提升和人生价值实现的手段。

二、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劳动法律法规主要体现在《劳动法》和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法律中。

这些法律法规通过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关系的基本规范、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等方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保护原则、公平原则和协商原则。

平等原则意味着雇主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应该平等对待,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保护原则强调雇主应该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必要的保护,并且要设立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公平原则要求劳动者和雇主在劳动关系中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违反合同或者强制劳动者进行不合理的劳动安排;协商原则强调雇主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应该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劳动纠纷,实现共赢。

三、劳动合同的要素与特点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具体表达。

劳动合同的要素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内容和劳动报酬等。

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平等自愿的行为,雇主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也不得违约或者逃避合同义务。

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保护劳动者权益、明确双方权责、提供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权责,明确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等,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1994.03.02•【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的说明——1994年3月2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劳动部部长李伯勇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以下简称《劳动法》)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劳动法》的必要性1978年底,根据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关于制定《劳动法》的指示,原国家劳动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始着手起草《劳动法》。

十几年来,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先后形成了三十余稿。

党的十四大以后,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国务院法制局会同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对草案进一步作了研究、论证、修改。

今年1月7日,国务院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劳动法(草案)》。

当前,各方面均认为制定《劳动法》十分必要和迫切,条件也已成熟。

制定《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有了很大发展,公有制企业也在加快转换经营机制,由此带来了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多样化。

在这种深刻变化过程中,如何正确调整和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客观上需要健全和完善劳动法制建设,通过立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十分迫切。

事实上,近些年来由于缺少比较完备的对劳动者合法权益加以保护的法律,在一些地方和企业,特别是在有些非公有制企业中,随意延长工时、克扣工资、拒绝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甚至侮辱和体罚工人的现象时有发生,以至酿成重大恶性事件。

有的外商投资企业公开以中国没有劳动法为由损害劳动者利益,恶化了劳动关系,影响了社会安定。

历次人大、政协会议都有许多代表、委员提出议案、建议,要求加快制定《劳动法》。

制定《劳动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浅谈对劳动法学习必要性的认识及理解

浅谈对劳动法学习必要性的认识及理解

浅谈对劳动法学习必要性的认识及理解作者:廖梓辰来源:《神州》2012年第12期【摘要】劳动法学有其独立的调整对象和独立的法律部门地位。

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在我国现阶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也亟需提升劳动法学研究和教育水平。

现行劳动法学的学科设置难以满足社会对劳动法学研究和人才教育的需求,因此需要适时提高和调整劳动法的学科地位和学科设置。

【关键词】劳动法;历史;学习【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071(2012)04-0009-021 前言随着工业革命对社会结构的改变,进步学说对劳动者的影响,人们提出了许多劳动关系方面的新主张。

劳动法由此成为了社会的必要产物,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

2 劳动法的历史2.1 国际:第一阶段,劳动法的诞生和初步发展(1802-1913);第二阶段,劳动法经受考验的时期(20世纪20-30年代);第三阶段,劳动法全面发展阶段(1951年-20世纪70年代末);第四阶段,劳动法变革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来)。

2.2 国内2.2.1 新中国成立前:1931年,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抗战期间,各边区政府也曾公布过许多劳动法令。

第三次国内革命期间,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对解放区的劳动问题提出了全面的、详尽的建议,提出了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

各个解放区的人民政府也曾先后颁布过许多劳动法规,这一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立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2.2.2 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劳动法的发展大可分为四个阶段。

初创时期:(1949-1956)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制定了《劳动保险条例》。

缓慢时期:(1957-1965)由于“大跃进”的展开,劳动法的发展受到影响。

挫折时期:(1966-1976)文化大革命使劳动法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劳动法中的劳动保护原则及实施措施

劳动法中的劳动保护原则及实施措施

企业应建立的劳动保护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 安全职责,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
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卫生制度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卫生管 理制度,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
中的安全与卫生。
工伤保险制度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劳 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劳动 者在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时获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增强其防范事故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 力。
劳动者权益优先原则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应始终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优先保障劳动者生命权和健康权
在发生安全事故或职业危害时,应优先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全员参与原则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06
劳动保护原则的实践与探索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国内外劳动保护现状比较
01
国际劳动保护标准
国际劳工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国际劳工标准,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
间、工资等方面的规定,各国根据国情和实际情况进行参照和执行。
02 03
国内劳动保护法规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劳动保护原则,如安全卫生权、 休息休假权、劳动报酬权等,同时颁布了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加以细化 。
获得赔偿
因劳动安全卫生事故受到 损害的劳动者,有权依法 获得赔偿。
劳动者在工伤保险中的权利与义务
1 2 3
参加工伤保险
劳动者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时,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包括医疗救治、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金等。

切实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劳动法基本原则教育

切实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劳动法基本原则教育

切实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劳动法基本原则教育摘要劳动法律原则是劳动法律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灵魂和精髓。

劳动法学界对劳动法基本原则一直存在争议。

本文强调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劳动法基本原则确立依据和主要内容的教育。

关键词劳动法基本原则基本依据主要内容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高职院校学生作为未来劳动者对劳动法基本原则应当有深入了解。

劳动法基本原则是劳动立法和劳动司法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劳动法的精髓。

它是规范各种劳动关系的共同的通则,为调整各种劳动关系指明了方向。

然而,在我国劳动法学界对劳动法基本原则一直存在争议。

笔者认为应当着力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劳动法基本原则确立依据和主要内容的教育。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依据1.法律和政策依据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不应该脱离我国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

我国的《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其他一切法律立法和执法的基础,也是我国劳动立法和执法依据。

劳动政策是党和国家关于劳动方面的总体性规定,对我国处理各种劳动关系具有指导意义。

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宪法原则和指导思想是各部门法的指导原则和思想,当然劳动法也不例外,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宪法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在这里特别说明,劳动法基本原则应当以宪法为最高法律依据,并不意味着宪法中有关劳动方面的各个条文都可以直接移作劳动法基本原则。

劳动法基本原则虽然已在宪法和其他法律中得以确立,但劳动法基本原则并非是由某一个或几个具体法律、法规所特别规定的。

以往劳动法学界在研究劳动法基本原则确立的依据时,直接把宪法中关于劳动方面的规定看作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依据,笔者认为这在逻辑上具有矛盾之处,陷入了循环论证的怪圈。

笔者所主张的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依据是指我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劳动自由原则在劳动法中的体现

劳动自由原则在劳动法中的体现

劳动自由原则在劳动法中的体现劳动自由原则在劳动法中的体现一、引言劳动自由原则是劳动法中一个重要的理念,它是指劳动者自愿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的权利,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不受强制和歧视的权利。

劳动自由原则的体现,不仅在于法律规定中对劳动者的权利保障,也在于劳动关系的实际运作中。

在本文中,将深入探讨劳动自由原则在劳动法中的具体体现,并就其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进行分析。

二、法律保障1. 自由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在劳动法中,劳动自由原则首先体现在劳动者对于职业和工作岗位的自由选择上。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权依法自愿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自主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条款的出台,保障了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的自主权利,避免了非法用工和人为干预现象的发生。

2. 免于强制和歧视劳动法中还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免于强制和歧视的权利,这也是劳动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者的意愿,强制劳动者从事与其意愿不符的工作;不得歧视劳动者的性别、种族等特征,歧视是指在招用、聘用、解聘、培训、职务安排等方面对劳动者分别对待。

这些规定的出台,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作环境中不受侵犯和歧视。

三、劳动关系中的体现除了法律层面的保障外,劳动自由原则还在劳动关系的实际运作中得到了体现。

在现实的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会尊重和维护劳动自由原则,这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助于维护和促进良好的劳动关系。

1. 自主订立劳动合同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主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

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能够充分考虑自身的意愿和利益,协商达成公平合理的条款,保障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尊重个体意愿用人单位在安排工作岗位和安排工作任务时,也会尊重劳动者的个体意愿。

根据劳动者的特长和意愿安排工作岗位,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工作意愿和发展需求,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四、劳动自由原则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劳动自由原则在劳动法中的体现,不仅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有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劳动法是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旨在确保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合法权益的保障。

在劳动法中,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被视为核心原则之一,它确保了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中的基本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本文将探讨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保障措施。

一、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的重要性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体现了社会公平和人道关怀的精神,具有重要的法律、道德和社会意义。

在市场经济中,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易受到雇主的不公平对待和剥削。

因此,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的确立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 保护劳动关系平等: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确保了劳动关系中的平等地位。

它要求雇主不能歧视劳动者,不论其性别、种族、宗教等身份特征,都要保证其在工作中享有平等的权益。

2. 保障劳动条件合理: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劳动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保障其合理的劳动时间和福利待遇。

3. 保护劳动人格尊严: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保护劳动者的人格尊严。

劳动者有权遭受虐待、歧视或其他侵犯人格尊严的待遇。

雇主不能对劳动者进行任何形式的暴力、威胁或伤害,必须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人格尊严。

二、劳动法中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措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法中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

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的法律保障措施:1. 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

劳动合同制度规定了雇主向劳动者提供的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劳动时间和休假制度等方面的权益保障。

劳动合同确保了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权益平衡。

2. 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制度是一种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样可以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劳动法对劳动保护的目标和原则

劳动法对劳动保护的目标和原则

劳动法对劳动保护的目标和原则劳动法是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其主要目标是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能够获得公平对待、合理的工作条件和安全的工作环境。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劳动法确立了一系列的原则,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并促进工作场所的和谐与发展。

本文将分析劳动法对劳动保护的目标和原则,并探讨其实施的重要性。

一、劳动法对劳动保护的目标1. 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法的首要目标是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工时、社会保险、休假、劳动合同等方面的权益。

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者获得合理报酬。

同时,劳动法限制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确保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确保他们在生病、受伤或退休时获得应有的保障。

2.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法旨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它规范了劳动关系的建立、维护和解决纠纷的机制。

劳动法鼓励建立公平公正的用工制度,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虐待劳动者的行为。

它规定了解雇劳动者的合法程序,并为劳动者提供救济措施,以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 保障劳动安全和健康劳动法的目标之一是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它规定了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和劳动保护措施,强调雇主的责任和义务来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劳动法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个人防护装备,以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同时,劳动法规定了对工伤劳动者的补偿和救济措施,以减轻他们的负担并保护其权益。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劳动法确立了平等的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根据这一原则,雇主必须平等对待所有劳动者,不论其性别、种族、宗教、残疾等,保证他们享有同样的权益和机会。

劳动法要求雇主提供公平的招聘和晋升机会,禁止雇主以任何方式对劳动者进行歧视。

2. 自由原则劳动法鼓励劳动自由和合同自由的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劳动者有权自由选择工作岗位和单位,与雇主自行约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法
设立劳动法原则的必要性:
因而劳动法典仅有107条,远远不能满足对具体劳动关系调整的需要。

因此,在其颁布后,劳动行政部门、各级政府需要通过规范性文件和准规范性文件来实现对具体劳动关系的调整,但这又不可避免的出现部门立法不统一、效力层次差等问题。

立法部门应根据什么样的原则来立法,解决立法不统一的问题已成为迫切要求。

劳动法原则
(一)保障劳动权的原则
保障劳动权原则是基本原则中首要和最重要原则。

因为劳动权是劳动法的基本问题,劳动法中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如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劳动安全卫生权、物质帮助权等等,都是以劳动权的实现为前提的,整个劳动法可以说是建立在劳动者的劳动权得以实现和保障的基础上。

劳动权是公民生存权利的基础。

理由:1、劳动就业问题的突出性、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必要性决定了应在劳动法中旗帜鲜明的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作为劳动法最首要、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2、我国宪法中关于劳动权的规定过于笼统、简单,不能充分体现立法本意,有必要在劳动法中对劳动权的保障加以进一步确认。

(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应体现劳动法的特点,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就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正是劳动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特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先是最基本的保护,是对劳动者基本利益的保护。

其次是平等的保护。

平等的保护是指所有劳动者不因其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宗教信仰、职业、劳动关系的性质有何不同,其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其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我国劳动法的保护,不应有任何歧视或差异。

再次是侧重的保护,即在特定条件下,当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护和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发生冲突时,应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是全面的保护,使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涉及各个方面并贯穿劳动合同关系的始终。

(三)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原则
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原则是指政府、工会组织、企业组织代表(应包括各种所有制形式、各种经济形式的组织代表)三方共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

他们是协调劳动关系的主体。

内容:1、在立法活动中应体现三方原则。

在制定重要的劳动法律、法规时,应由政府、工会
和企业组织代表共同参与,政府在立法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政府在立法时必须听取工会和企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采纳其合理建议。

2、签订集体合同,进行集体协商谈判要体现三方原则。

3、三方对日常出现的重大劳动争议和突发性事件进行协调和斡旋。

4、三方共同监督劳动法的执行。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立法准则:指引劳动法律规范体系的形成及其秩序性的维护;法律适用准则:指引劳动法律规范的解释,弥补规范漏洞;行为准则:提示人们行为的基本方向和基本模式。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也是劳动合同法的主旨。

这里的平等,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其含义主要包括:第一,劳动者只要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就享有与他人一样平等的就业机会。

强调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能够促进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能够促使雇主实现资本增殖,不断提高工资待遇水平和劳动生产条件。

第二,劳动者不应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和非法辞退,并不得降低劳动报酬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三,平等性原则不仅仅表现在缔约阶段的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阶段,双方的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

雇员不受雇主的非法侵害。

第四,平等性原则并不排斥公权力意志的强力干预,劳动关系双方实力差距的悬殊性和劳动关系的社会化特征,为公权力的干预提供了基础。

(二)合同自由原则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特别是《劳动法》颁布后,逐渐引入了订立合同自由的理念。

但由于长期以来劳动法学界对劳动合同法的私法原则研究不够,劳动合同的自由原则的内涵和外延缺乏共性认识,因而,公权力意志对劳动合同的自由原则干预太多,造成了劳动关系国家设立或包办的局面,使现代企业制度在招工用人方面改革步伐太小。

劳动合同法确定合同自由原则,必然意味着确认符合法定条件的合意将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劳动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与上升为法律的国家意志的统一体。

一方面。

国家以劳动合同自由原则为劳雇双方留下较大的行为空间,另一方面,以强行法律规范对人格权和生存权予以保护。

当事人的行为只要不违反强行法的规定,就赋予劳动合同法律拘束力。

因此,劳动合同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

真正的合同自由应包括自我限制。

劳动合同自由原则与私法合同自由原则相比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第一,如前所述,随着工作效率的提高,劳动合同附合化特征愈来愈明显。

定式合同本身反映了强者与弱者经
济实力的不均衡,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缔约自由大打折扣。

第二,集体合同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承担着通过协调劳资关系争取劳动者劳动自由和维护劳动者应得利益的职能。

因此,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企业雇主和企业全体劳动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单个劳动合同的条款与集体合同发生冲突的,该条款无效。

第三,劳动基准法的主导作用是劳动合同自由原则的显著特征,劳动基准法是劳动中主要的公法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中主要的私法组成部分。

劳动法的社会法属性正在于私法与公法的融合或者说公法对私领城的强行渗透。

这一渗透使得劳动合同具有了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三)倾斜保护原则
倾斜保护原则在于弥补平等原则的不足,并通过矫正劳动关系事实上的不平等而实现法律的公平价值。

倾斜保护不可能最终消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和实力差别。

这种差别存在的基础在于资本所有制和劳动力所有制的分离性,而这种分离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基础。

倾斜保护是通过基准法的方式实现的。

它只是一个最低的标准。

因此,倾斜保护原则是合理自由原则的基础。

四是倾斜保护原则表现为倾斜立法。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承载着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倾斜性保护原则最终通过权利与义务的配置反映出来,以法定权利为基础的劳动合同权利体系由此形成。

(四)工资续付原则
劳动者即使未提供劳务给付,但在一定条件下其对雇主的工资请求权仍存在,此时对雇主而言,即存在工资续付义务。

工资续付义务独立存在于劳动法权利义务体系中,其存在的基础是保障职业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劳动法通过对对价合同理论的修正,使劳动者一方在主给付劳务未履行的条件下而享有请求雇主履行劳动报酬的权利。

工资续付原则在立法上的表现主要有:第一,工资续付义务由雇主承担,即义务主体的特定性。

不能连带劳动关系以外的其他人甚至国家行政主体;第二,工资续付义务的条件由劳动基准法构成,不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即工资续付义务是法定义务。

工资续付之法律表现,分为完全的工资续付、限制的工资续付、工资续付义务的免除。

完全的工资续付范围比较狭窄,主要包括法定婚假、丧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因工伤残需要接受医疗的时间,以及劳动者参加法定社会活动的时间;限制的工资续付范围较为宽泛,主要包括劳动者因患病、非因工负伤进行医疗的期间、客观性发生的事假等。

限制的工资续付在于给限制事项一定的期间,在此期间内,劳动者之工资按一定比例发给;工资续付义务的免除是指超过法定完全工资续付范围以及限制工资续付范围的时间,得免除雇主工资续付义务。

如停薪留职、事假超过法定期日等。

确定工资续付原则之法律意义在于,通过劳动基准法,来稳定劳动关系,实现对劳动倾斜保护,防止雇主管理权的滥用,使劳动者生存权得到保障。

(五)劳动义务不得强制原则
劳动之给付是一种特殊之债,其特殊性在于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统一。

由于劳动者人格权并不具有从属性,因而,劳动义务支出必须以不侵犯人格权为前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