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可以直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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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规公司员工行为,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奖惩机制,完善和健全公司管理制度,根据《人民国劳动法》、《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目的

员工奖惩是为了鼓励员工忠诚于公司,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约束员工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构建诚实互信、团结协作的员工关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奖惩原则

一、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二、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三、实事,奖惩有据原则。

四、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五、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奖惩管理领导小组

一、组长:总经理

二、副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三、成员单位:人力资源部、安环部及其他部门

第六条工作职责

一、组长:

1、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核定、审批;

2、负责公司全体员工记过与记功(含)以上、奖罚或涉及晋/降级(薪、职)

的决定的审批。

二、副组长:

1、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督导及奖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2、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落实、决定复核与复议;

三、成员单位:

1、人力资源部

1)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督导;

3)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考核及对违纪员工惩处的执行。

2、其他部门

1)负责本部门部劳动纪律的检查,在每日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的同时

进行奖惩制度检查,做检查记录,并出具考核单;

2)负责积极协助人力资源及总经办组织劳动纪律的检查与联查工

作。

第三章执行及管理

第七条审批流程

一、由成员单位提出奖惩申请;

二、由副组长负责奖惩申请的落实、决定复核与复议;

三、由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奖惩的通知与奖金的发放。

第八条制度实施

一、人力资源部及总经办每月不定期组织劳动纪律联合检查,要求各部门至少指派1人参加,检查结果经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会议上通报。

二、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情况要进行自查,奖惩结果每月1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及总经办。

三、各部门负责人是基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奖惩结果将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

四、员工的违纪情况将记入本人月度、年度绩效考核,通报批评处分记入员工档案,在工资调整、职位晋升及年终评优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五、决定做出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向员工所在部门及本人宣布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对于受到升职(级)奖励或降职以上处分的员工,有关部门应当在奖励或处分决定做出后1个月办理相关手续。但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责令退赔,其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按规定予以纠正,对不按规定落实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对于奖励、违规违纪员工按照本规定给予奖励或惩罚的同时,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加分晋级或降分降级降档处理。

第九条投诉和申诉

一、对于明显违背公司规定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利。

二、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而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公司工会提出申诉,以便得到公正待遇。

三、员工对给予的处理有异议或不服的,可在宣布处理决定或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实施处理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会提出申诉,但在未做出

改变原处理决定以前,仍须按原处理执行。

第四章奖励

第十条奖励种类

一、精神奖励

1、通报表扬;

2、记功;

3、记大功;

4、通令嘉奖;

5、授予荣誉称号。

二、物质奖励

1、奖金、奖品;

2、晋档、晋级、晋职。

第十一条奖励标准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

象和损失者;

2、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劣迹者;

4、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者;

5、在公司的重大活动过程中(如仓库盘点、年末检修等)表现突出者。

6、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7、有效地防止公司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通报表

扬;

8、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功一次

1、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2、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者;

3、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面有较大贡献的;

5、开源节流(节约物料或节省开支),有突出贡献者;

6、维护企业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7、创建特殊功迹,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次,并在员工大会上宣布

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2、全年能超额10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增收节支50万元(含)以上者;

4、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表现更为突出者;

5、连续五年,工作业绩突出,并无任劣迹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面有重大贡献的;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令嘉奖并报全公司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领导有,使主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生产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4、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的一定效果者;

8、对客户服务热情,服务品质高,被客户表扬的,本月有好评的,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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