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民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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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丧俗的特点
(一)厚葬之风盛行
厚葬之风首先起源于统治者。因为中国古人相信人死后要在 阴间生活,阴间也同人世间一样,所以,过惯了奢侈生活的 统治者,希望把死后所需的所有一切都带到阴间去,在生前 就早早做好陵墓,死后的陪葬品极为丰富,在殷商时还盛行 用人做殉葬品,其目的是让奴隶到阴间为奴隶主贵族继续效 力,继续过着妻妾成群的生活。厚葬最典型的是秦始皇。据 《皇家家记》中记载:“始皇冢在骊山之右。中以水银为百 川,金银为鸟雁,机相轮,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 为烛,度久不灭,其葬时,后宫无子者皆葬殉,从死者甚 众。”后世皇帝,无一不搜刮民脂民膏为自己建墓筑陵。墓 中殉葬物尽揽天下奇珍异宝。平民百姓由于受阴间观念和封 建道德观念的影响,也“重殓厚葬”,甚至负债厚葬。否则, 儿孙就要背上“不孝”的恶名。
(五)带孝
戴孝举哀,俗称“开白”。旧时,孝服一般按中国传统 的“五服”规制来执行,以亲疏为等差,有斩衰、齐衰、大 功、小功、缌麻等五种。近代以来,孝服的等级依然存在。
(六)超度亡魂
亡故之夜,雇请和尚、道士在灵前通宵诵经,超度亡魂。 时间有的是一夜,有的是三夜,长的达七天,视家境财力和 当时气温情况而定。贫困的农家因财力不济,大多请村中吹 鼓手,按丧曲吹奏一番。俗传僧、道所拜经忏,可使死者免 堕地狱,得升天堂,且可当银钱使用。
(七)大殓
旧俗一般都在死后的第三天进行,俗称“三朝”。一方 面因当时没有尸体的冷冻防腐条件,遗体不能在家中久停; 另一方面,丧事早日料理完毕,死者灵魂早日安息,生者早 日安心。现在大殓日一般仍沿旧俗,也有在数天以后进行的。 (吊唁,穿衣,整容理发,入棺)
(八)做七
人死后,每隔七日,请和尚或道士做一次法事,超度亡 魂,并设斋祭奠死者。至七七四十九天为止,故七七又称 “断七”。 头七,因死者新亡,仍有亲友来吊唁和告慰家属,比较 隆重。二七、三七、四七祭奠从简。五七,死者的亲戚一般 都要再来吊唁,因此场面仅次于大殓。俗传死者亡魂于“五 七”前夜回家“省亲”。这天夜里,用馄饨和塌饼供奉死者, 至亲守灵至深夜。六七,由出嫁的女儿出资操办。当天早上, 女儿、女婿携带酒菜到父母家供奉祭祀。七七,丧家要举行 隆重祭祀活动,亲友也来吊唁。规格大致与头七相同。有的 人家在这天祭祀完毕后撤掉灵堂,俗称“起灵台”,也有的 至一百天后才撤掉的。
彝族火葬
(二)水葬
水葬多为古代聚居于山泽水畔的少数民族的葬俗。这些 民族世代以水为生,和耕农不一样,视江河湖泊为生命的源 泉与归宿。水葬在举行简单仪式后,多从江河急流处将逝者 身体投人水中。大概是由于人们渐渐感觉到这样做污染河水, 妨碍沿岸人们饮用,水葬在江河沿岸一带才逐渐被舍弃。但 在海边生活的一些人们仍有实行水葬的风俗。
三、丧葬的几种形式
(一)火葬
在我国古代也由来已久。最早始于原始社会,多见于边 远地域的部落中。随着民族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尤其是在 外来佛教文化的影响和渗透下,人们的观念也随之变化,火 葬也就渐渐在一些地方推行开来。佛教有死后焚身的传统, 唐宋两代时,佛教比较盛行,人们的丧葬观念也受到影响。 火葬的习俗开始从僧徒流传到民间。据《宋史•礼志》记载, 河东地区即大约现在的山西地区,因地狭而人口多,所以亲 人死后,多采用焚烧的葬俗。而江南水乡由于水多地少,火 葬风俗也很普遍。据记载:“浙右水乡风俗,人死,虽富有 力者,不办墓尔之土以安居,亦致焚如僧。”根据《马可• 波罗游记》的记载,也可看到中国北至宁夏、西至四川、东 达山东、南及浙江的广大地区实行火葬的情景。 火葬在封建统治者官方律令中是被禁止的。元朝的《元 典章》,明朝《大明律•礼律》以及后来的清律中,都有严 禁火葬的规定。正因为如此,火葬形式到了明、清时代逐渐 衰落。
(九)出柩
出柩时,棺材一般为四人抬扛;富裕大家一则棺材质量 好、分量重,二则为了显示气派,大多由八人或十六人抬扛。 出柩时,由旗锣开导,僧道接引,一路诵念佛号,至亲好友, 执绋送殡。孝子披麻衣、系麻绳,手持哭丧棒,在孝帏中随 行;送丧女眷紧随其后。一路上撒“白钱”开路。大户人家 要搭彩棚在路口,称“路祭”。送殡途中遇桥梁、庙宇及亲 友路祭等情况,均由手牵孝帏的“二爷”们高喊孝子出帏, 或叩头,或致谢。因出柩是丧礼中最重要的环节,一般官绅 大户都要借机炫耀、摆阔气,送葬队伍有时达数里之长。 有些地区还有“先回先发”的习俗,即棺材送到墓地后,绕 棺材一周(也有分男女两队,左右各绕三周)后,子孙就赶 紧往家跑,边跑边脱孝服,以第一个达到家中为最好。
(十)落葬
旧俗筑墓前,必先请风水先生选定墓基,俗称“选阴 宅”。一般情况是老人未谢世之前已筑好坟墓,届时入殓后 立即落葬。也有生前来不及筑墓,或一时觅不到合适的“风 水宝地”,因此有停柩多年不落葬的情况。有的将棺材寄存 在寺院中;有的停在野外,用稻草包裹,称“柴包棺材”。 旧时在农村中较多见;有的在棺材外砌壁盖瓦,称“亭子” 或“白云葬”。上述方法都称为“厝”(cuo4)。等到选好墓 地,造好坟墓,厝棺落葬的时间一般选在清明节或冬至日举 行。俗以为落葬之时应是死者亡故后第三年或第五年等单数 年,逢双年份一般不落葬。 坟墓的构筑,各地差异甚大,一般与当地的房屋建筑相 仿。 如夫妻俱亡,则行合墓。如夫妻中一人未亡,则在墓穴 内砌上空廊,以备后用,俗称“有红有白”。
(五)悬棺葬
悬棺葬流行于我国福建、云南、四川、贵州等地的少数 民族中,是将逝者遗体放于棺内,再置于悬崖上风化。棺材 一般放于天然岩画、岩洞、岩缝内,距离地面低的有二十多 米,高的有一百多米。据说福建悬棺葬年代约在夏代之前, 距今已有三千多年,历史最为久远。当今四川省洪县麻糖坎 保存悬棺遗迹最多。这种悬棺方法,至今仍属不解之谜。据 猜测散布在绝壁上的悬棺,表达了人们希望死者尽快升天的 愿望。
(三)报丧与奔丧
丧家一面派人到土地庙或城隍庙去烧“铺堂香”;一 面派人走告亲友,称“报丧”,也有称“报活”的。报丧者 不能由直系亲属承当,大多是本族中人,还须两人搭档,不 能一人单行。报丧毕,离去时,有些亲属在报丧者背后摔碎 碗,据说这样做可以避邪。至亲好友闻得丧讯,即赶往哭吊, 称“奔丧”。这些年来,报丧以电话为主;在城镇中也有在 报上刊登讣告的。 邻里闻知丧事,大多会主动前来帮助料理后事,特别是 农村地区,往往村中每家每户都会派人相助。男人们帮助采 购物品,借桌凳及各种器皿等;女人们则帮助缝衣做带,赶 制死者入殓时所短缺的衣着。有钱人家还请专业人员(如 “茶担”)协助料理对吊唁者的接待及操办“豆腐饭”。
第九讲 丧葬民俗文化
丧葬民俗指是人死后所举行的一系列仪式活动。由 于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个地区、各个民族 产生了不同的治丧、送葬方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 丧葬礼俗,人们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对死者的哀悼 和怀念之情。 丧葬民俗是人类自身文明进步的产物。它既建立在 灵魂不死的观念之上,又同一个族群的文化传统有 密切的关系。(如藏族的天葬,佛教的火葬,埃及 的木乃伊,汉族的土葬与入土为安) 人类对死者的处理:吃 弃 葬
二、丧葬的程式
(一)送终
一个人若是临死前,家人特别是子孙都能为他“送终”, 被认为是有福气的人。
(二)移尸
病人在家中咽下最后一口气后,将尸体稍事揩洗,换上 干净的内衣裤,从卧室移至客厅,搁在门板铺上,称“移尸 中堂”。尸体位置一般是头南脚北。有些人家因房屋位置的 限制,则将尸体的头朝里、脚朝外。在移尸中堂时,同时卸 下客厅的所有门板,没有客堂的人家,就卸下正门的门板, 习俗以为大开正门,便于死者的灵魂出门。有些人家还盛清 水一碗,置于大门槛内,称“迷魂汤”。在死者的脚旁点一 盏油灯,据说是为了给死者去阴间途中照明。另在死者头边 置荷包蛋一只,饭一碗,筷一双,称“羹饭”。
(三)天葬
天葬也有称鸟葬、野葬的。是将死者遗体置于鸟类出没 之地,让猛禽啄食,并以是否被啄食干净来判断逝者是否进 人天堂。这种葬式主要流行在以游牧为主的少数民族地区, 如藏民族。他们认为神鹰猛禽能够帮助死者进人天堂。
藏族天葬
(四)风葬
也称树葬,是天葬的一种演变形式,在我国东北地区的 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盛行。早期多以柳条,近代多以松木板 或圆木掏空为棺,包上桦树皮、芦苇等,在林间选择几棵高 大松树,在离地面2米处截断为桩,桩上架以横木,将尸体 安放于上面,任其自然腐烂。持这种葬法的人认为,死者受 日光照射和风吹雨打,会变成天上的星星,为人间带来光明。
(二)礼仪烦琐
中国古代为了强化忠孝观念,在丧俗中形成了一整套烦琐的 礼仪,如丧服一项,就有五个级别和类型,不同辈份不同亲 疏的人穿哪一种丧服,都有严格规定。又如《礼记》记载, 服丧三日之内不能进食,三月不能梳扮,三年不能欢娱, “非丧事不言”。 “五服”规制:斩衰、齐衰、大功、小功、பைடு நூலகம்(si1)麻。“斩 衰”用极粗的生麻布制成,四缘及袖口均不缝边,使断处外 露,服期三年。“齐衰”用生麻布做成,四缘及袖口均缝边, 服期根据亲疏不同,有三年、一年或数月不等。“大功”用 熟麻布制成,四缘及袖口缝边,布质较齐衰细,较小功粗, 服期九个月。“小功”用较细的熟麻布制成,四缘及袖口辑 边,服期五个月。“缌麻”用最细熟麻布制成,四缘及袖口 均缝边,服期三个月。
四、现代火葬习俗
目前,殡葬仪式大致如下:由长子手捧死者遗像,带领家人 及前来参加追悼会的亲友乘车前往殡仪馆;举行追悼会,一 般由死者所在单位领导主持,致悼词,家属(通常是长子) 致答谢词;遗体告别仪式,全体人员绕遗体一周或三周;由 长子钉“子孙钉”;追悼会结束,家属处理后事;全体人员 乘车返回,在死者家门口有跨“火塘”仪式,焚烧死者的衣 物、花圈等,每位参加追悼会回来的人都要从“火塘”上跨 过,意思是驱除祟气,还要吃“糖水”;最后到预定的饭店 吃“豆腐饭”(酒菜较为丰盛,以荤菜为主,惟独“豆腐羹” 一道菜以示与平时宴席的区别)。 公墓、塔葬、墙葬、海葬、植树葬
(四)设置灵堂
灵堂内设灵台,上置灵位,俗称“牌位”,用素绫或纸 做成,居中竖写某姓某名之灵位。也有先写官爵及主祀者对 死者的称谓。灵堂的设置,贫富间十分悬殊。有的贫寒之家, 仅在尸前悬白布,点蜡烛。而富贵之家往往里里外外遍结素 彩,甚至高搭彩棚。习俗认为,凡死者享年50岁以上,不管 是老死还是病死,都是寿终正寝,这样的丧事称“白喜事”, 在灵台的桌帏上加红色镶条;除此之外,桌帏用蓝色布。
(十二)祭祀
旧时宗族建有宗祠,供奉已故长辈的灵牌,供同族子孙 祭祀。丧家在死者“五七”或“百日”之期,撤除灵台,把 神主恭送入祠,在每年的清明节、冬至节举行大祭。 死者死后的第一个清明节称“新清明”。逢“新清明”, 亲戚均前来丧家祭祀。第一年农历七月十五日,俗称“七月 半”,与祭“新清明”一样,丧家在七月初先行祭祀,然后 陆续接待亲戚的吊唁祭祀。第一年的冬至节还要祭祀一番, 俗称“铺床”。“铺床”除子女外,一般亲戚不须参加。届 时,丧家除进行一般的祭祀外,另需准备冥床一张,再根据 冥床的大小,做一床褥子、一条被头,被褥做好后,铺在冥 床上。待祭祀结束后,丧家将死者平时冬季所穿的衣裤鞋帽, 还有袜子等御寒服装与冥床一起焚化,俗称“送寒衣”。 此外,还有“做周年”等祭祀活动。
(十一)哭丧
哭丧习俗普遍存在于全国各地。哭丧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散哭”;二是“套头”,三是“经”。“散哭” 内容 主要是倾诉对死者的思念之情,自责对长辈的不孝、悲叹自 己的苦恼身世等,可以自由发挥,抒发感情比较自由,最具 有真情实感。“套头”哭的内容和对象都有限制,如“报娘 恩”、“十二个月寻娘”等专用于哭娘。“十二月花名”是 借咏花的形式哭关系不很密切的死者,如寄娘、舅妈等。 “经”是伴随丧葬仪式而唱的。病人气绝,女儿及媳妇哭 “断气经”;替死者穿衣服鞋袜时,哭“着衣经”、“寿鞋 经”;烧床荐,要哭“床荐经”;摆起灵台时,要哭“灵台 经”等等。俗传哭时眼泪不能滴在死者身上,否则会变成僵 尸。还有女儿给亡母梳头时,哭“梳头经”;盖棺时,女儿 和媳妇哭“热材经”;出殡这天清早,长房媳妇要哭“开大 门”,又叫“开十八扇地狱门”,民间认为不哭“开大门”, 死者要陷入十八层地狱受罪。出殡时,女儿和媳妇哭“出材 经”。也有雇人帮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