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防火制度

安全消防三级网络

员工防火安全守则;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消防值班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员工防火安全守则

一、防火安全,人人有责,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消防工作方针。

二、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三、进入厂区禁止吸烟。

四、动用明火,必须办理明火使用手续,严格遵守明火管理规定。

五、爱护消防器材,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六、遇有火险、火灾须及时报警,听从指挥,奋力扑救。

七、学会逃生、疏散技能,爱护相应的设施、设备。

八、火警电话119。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撑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必须认真抓好各类安全教育。

二、日常教育

三、各厂(部门)必须利用各种会议和集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每日至少一次全员教育。

四、班组在班前班后讲评时,要有安全工作内容。

五、三级安全教育

六、所有员工都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公司级教育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并在《级教育卡》上做好记录。

八、厂级教育,由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并在《级教育卡》上做好记录。

十、其他安全教育九、班组教育,由部门主管(班组长)进行教育,并在《级教育卡》上做好记录。

十一、调岗或离岗超过6个月的复工者,须重新接受厂级教育和岗位教育。

十二、对重点或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单位、部门对所组织

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十三、宣传教育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兼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条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兼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第三条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兼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第四条兼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六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第五条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兼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消防值班制度

第一条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第二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

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

第三条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在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第四条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

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第五条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有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第七条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第二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6、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1、为保证正常生产秩序,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必须开展各种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各部门应采取消防检查、巡查两种检查形式。

3、公司实行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有关部门消防责任人,开展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以及节假日和放假前的安全大检查。

4、公司安全员必须对要害部门特种设备等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落实整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