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卫视高清同播频道上星传输项目(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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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卫视高清同播频道上星传输项目
技术需求书
第一包高标清信号编码调制及光传输系统技术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为保证天津电视台卫视高清节目的上星传输,同时对天津卫视现有的标清信号编码系统进一步完善,依据国家广电总局相关文件的要求,搭建天津卫视高、标清信号上星编码处理及光传输系统。

需要新建一套1+1的高清信号上星编码系统和完善一套1+1的标清上星编码系统。

高、标清信号上星编码复用系统框图如下所示。

二、项目依据的主要标准
1.GB/T 17975.1-2000 《信息技术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1部分系统
2.GB/T 17975.2-2000 《信息技术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2部分视频
3.GB/T 17975.3-2000 《信息技术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2部分音频
4.GY/T 155-2000 《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
5.GY/T 156-2000 《演播室数字音频参数》
6.GY/T 157-2000 《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
7.GY/T 158-2000 《演播室数字音频信号接口》
8.GY/T 164-2000 《演播室串行数字光纤传输系统》
9.GB/T 17700-1999 《卫星数字电视广播信道编码和调制标准》
10.GY/T 146-2000 《卫星数字电视上行站通用规范》
三、设备清单及技术指标要求
(一)采购设备清单
四、系统要求:
1、总体技术要求
投标的系统设备应在其他两处以上卫视上星编码处理系统有可靠的应用,投标方应提供相应的应用案例。

系统中编码器、复用器、调制器、切换开关、接口转换器及卫星接收机应能实现网管统一控制。

投标的系统设备应具备开放性、标准性、安全可靠性、先进性及可扩展性等特点,技术
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广播电视的相关行业标准或相关国际标准的要求。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完成高、标清卫视上星编码处理及光传输系统的设备购置、系统集成和网管控制等工作,满足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实现招标方预期的各项功能。

投标的系统设备应具备7*24小时稳定连续工作的能力,投标方应对所投设备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并提供相应的替代设备,保证系统设备正常稳定工作。

投标的系统设备应为19英寸标准机箱配置,便于安装。

2、主要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
(1)MPEG-2高清编码器
1.1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必须符合MPEG和DVB标准, 具有统计复用通道(VBR)和
固定码率通道(CBR)编码功能,必须支持统计复用功能。

设备应为单机模式,即
单机箱内单路视频编码。

1.2编码设备必须兼容高、标清信号编码,在网管系统配置成MPEG—2 SD标清编码参
数时,能进行MPEG—2 SD标清压缩编码,在网管系统配置成MPEG—2 HD高清
编码参数时,能进行MPEG—2 HD高清压缩编码。

1.3编码设备支持运动补偿时域滤波(MCTF)、水平滤波等视频输入滤波及多通道视频
预处理。

1.4 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必须支持1+1或N+M冗余备份。

1.5 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应可以调整视、音频的相对延时。

1.6 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应具备以太网接口,支持SNMP通用协议,可实现基于IP的
集中网络管理。

能够提供WEB方式操作管理和网管系统操作管理两种管理方式,
并能够通过网管系统集中进行业务配置和状态监控。

1.7 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应支持前面板控制,前面板LCD显示可预览输入视频。

1.8 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在高清信号编码时应支持的输入信号格式:HD-SDI SMPTE
292M(1080p,1080i,720p,480p)。

1.9 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应支持的输入信号宽高比应为4:3和16:9。

1.10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应支持的编码格式包括MPEG-2 4:2:0 MP@HL 和
4:2:2P@HL;支持的分辨率:720P@50和59.94、x1280和960像素,1080i@25和
29.97、1080PsF24、x1920、1440、1280和960像素;支持的帧频:25/29.97/30 fps (1080i)
50/59.94/60 fps (720p)。

1.11 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的编码码率应为2至90Mbps连续可调。

1.12 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应具备灵活的GOP结构,支持双B帧和自适应的I帧插入。

1.13 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用于标清编码时输入信号必须支持复合视频、SDI数字视
频、模拟音频、数字音频、数字嵌入音频。

用于高清编码时输入信号必须支持视频
HD SDI输入、数字音频、数字嵌入音频。

音频输入标配是2个立体声信号(可扩
容至4个立体声信号)。

1.14 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的音频编码格式应具备:MPEG-1 LayerII,Dolby Digital
2.0
(Dolby AC-3)编码。

Dolby Digital 5.1, Dolby E,DTS三种均是直通方式。

模拟
音频信号的采样频率可为32 kHz、44.1 kHz、48 kHz;数字音频的采样频率为48
kHz。

1.15 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的音频编码码率可支持32至384kbps (MPEG-1 Layer II)
和56至640kbps (Dolby AC-3)。

1.16 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必须能和本系统的复用设备能进行闭环统计复用,支持高
标、清混合统计复用。

1.17 编码设备提供至少3个ASI输出端口,输出TS流必须符合MPEG2标准,188/2
包长可灵活配置。

(2)MPEG-2标清编码器
2.1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必须符合MPEG和DVB标准, 具有CBR和VBR编码功能,
必须支持统计复用功能。

设备应为单机模式,即单机箱内单路视频编码。

2.2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应支持运动补偿时域滤波(MCTF)、水平滤波等视频输入滤
波及多通道视频预处理。

2.3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必须支持1+1或N+M冗余备份。

2.4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应可以调整视、音频的相对延时。

2.5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应具备以太网接口,支持SNMP通用协议,可实现基于IP的
集中网络管理。

能够提供WEB方式操作管理和网管系统操作管理两种管理方式,
并实现通过网管系统统一集中进行业务配置和状态监控。

2.6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应支持前面板控制。

2.7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应支持的编码格式包括:MPEG-2:MP@ML,4:2:2P@ML
SDI数字分量(PAL或NTSC);
2.8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应支持的输入信号宽高比为i4:3和16:9;支持的分辨率包括:
垂直分辨率576i@25,480i@29.97,水平分辨率:720、704、640、544、528、480、352 像素。

2.9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的编码码率应从1.5至50Mbps连续可调。

2.10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应具备灵活的GOP结构:支持双B帧和自适应的I帧插
入。

2.11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必须能和本系统的复用设备进行闭环统计复用。

2.12编码设备提供至少3个ASI输出端口,输出TS流必须符合MPEG—2标准,
188/204包长可灵活配置。

2.13 投标方提供的编码设备的音频编码格式应具备:MPEG-1 LayerII,Dolby Digital 2.0(Dolby AC-3)编码方式。

音频信号至少需要提供7对立体声输入接口。

(3)高清复用器
3.1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总输出至少为160Mbps复用流。

3.2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应支持基于PSI/SI/PID的包过滤和再映射、以及PSI/SI信息
表的更换或插入。

3.3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必须包含TS流输入时钟基准校正功能,可以重新传送PCR。

3.4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应能与系统采购中的高、标清编码器做闭环统计复用。

3.5复用设备要求必须支持单机WEB管理,支持SNMP通用协议,可由网管系统进
行管理。

3.6投标方提供的复用设备必须支持端口备份和节目备份功能,即当端口有问题时自
动转入备份端口;或当节目中断时自动或手动切入备份节目,当主节目恢复时,
自动切回主节目播出。

3.7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必须可以用多种方式进行规模扩展,扩展过程必须简单易
行、平滑无缝且不影响系统正常播出。

3.8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应具备LED 指示器,用于指示信号状态和模块状态。

3.9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的ASI输入/输出板接口应为BNC型,阻抗75欧姆。

各端
口可根据要求设为ASI输入端口或ASI输出端口。

3.10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每台至少配置4路ASI输入、3路ASI输出。

3.11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可支持MPEG2或H.264高、标清节目混合复用和DVB同密
加扰。

3.12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可以支持多个统计复用组,支持传输频道TS流中统计复用
通道(VBR)和固定码率通道(CBR)共存。

3.13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具有同密加扰功能,支持DVB Simulcrypt同密协议,支持接
受动态和静态CA信息。

加扰设备必须能够支持2家及以上的CA系统同密。

3.14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必须可以进行1+1冗余备份,备份切换过程由系统自动完成。

(4)标清用复用器
4.1 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应提供基本的基于Service和PID的再复用功能。

支持PID再映射,支持最大8191个PID ,支持PSI/SI再生。

4.2 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应提供4个ASI输入接口,可扩展到8个。

最大输入码率不小于190Mbps。

4.3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应提供2个ASI输出接口,最大输出码率不小于190Mbps。

4.4 投标方提供的复用器应支持网管统一管理。

(5)微波用DS3适配器及附件
5.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可以完成电信接口和数字电视标准接口的转换。

支持基本的TS流
的Service过滤和再映射。

其接口转换要求包括:输入接口支持G.703 DS3接口,
接口速率44.736Mbps,支持unframed、M13或C-BIT帧格式。

输出接口为DVB-ASI。

5.2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的输入接口应包括1个G.703 DS3接口和1个ASI接口
5.3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的输出接口应包括2个ASI接口且可扩展为6个。

5.4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最大处理码率不小于100Mbps(DVB-ASI接口),支持基本的格式
和码流速率适配;PSI/SI插入和再生;基于Servic和PID的过滤和PID再映射。

5.5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可以在本地面板进行参数设置,也能够支持以太网远程控制。

5.6 投标方应提供1个可靠的DS3信号分配器(1分2),作为信号分配使用。

(6)卫星调制器
6.1 投标方提供的卫星调制器应按照DVB-S 的标准工作。

6.2 投标方提供的卫星调制器信号输出阻抗应为75Ω,符号率工作范围:1-48 MS/s。

6.3 投标方提供的卫星调制器可选择的频谱滚降系数应包括0.2、0.25、0.3、0.35。

6.4 投标方提供的卫星调制器的输出信号频率应50至180MHz,以1kHz 步长可调。

.
6.5 投标方提供的卫星调制器应提供2 个ASI 输入接口。

6.6 投标方提供的卫星调制器输入数据率应具备自适应模式(其中包括PCR 校正)。

6.7 投标方提供的卫星调制器可通过设备前面板、SNMP、RS-232 或RS-485 或以太网等
方式进行控制。

6.10 投标方提供的卫星调制器输出信号频率误差不大于±1KHz。

6.11 投标方提供的卫星调制器输出信号电平应为-20至+5dBm(0.1dB步长)。

6.12 投标方提供的卫星调制器输出信号的相位噪声应低于IESS-308标准6dB。

6.13 投标方提供的卫星调制器应支持网管统一管理。

(7)中频切换开关
7.1 投标方提供的中频切换开关应对来自主、备调制器的中频信号进行切换,每个切换
开关具有2选1切换和掉电后主路直通功能。

7.2投标方提供的中频切换开关在系统复用器和调制器出现报警时,可由网管控制自动切
换中频信号,或根据要求手动切换。

7.3 投标方提供的中频切换开关应通过IP接口由网管进行控制。

7.4 投标方提供的中频切换开关应具备LED 指示器,用于指示信号状态和设备工作状
态。

(8) ASI自动切换开关
8.1投标方提供的ASI 自动切换开关应支持DVB-ASI信号格式,具备高可靠性。

其工作
参数可人工配置并具有掉电直通功能。

8.2投标方提供的ASI 自动切换开关应具备主、备码流自动倒换功能。

同时也可以通过
面板手动切换,还可通过客户终端遥控切换。

8.3投标方提供的ASI 自动切换开关的切换条件为TR101 290标准1、2、3级的所有错
误,参数可设置。

8.4投标方提供的ASI 自动切换开关的信号切换时间应小于3ms。

8.5投标方提供的ASI 自动切换开关不应对输入信号产生延迟。

8.6投标方提供的ASI 自动切换开关输入接口:ASI x 2,可处理最大码率:大于100Mbps;
支持的包长度:188、204;支持接口模式:Byte模式、Packet模式。

8.7投标方提供的ASI 自动切换开关应提供至少4个ASI输出接口作为信号输出,其中
一个支持断电直通。

8.8投标方提供的ASI自动切换开关必须对主、备输入信号同时进行分析,并且提供信号
状态实时显示,具备报警功能。

8.9投标方必须提供对设备状态的监控手段。

8.10 投标方提供的ASI自动切换开关应为1U单机产品。

(9)以太网交换机、网管软件及网管服务器
9.1投标方提供的以上设备应组成完整的网管系统,用于对高、标清编码器、复用器、卫星调制器、切换开关等设备进行统一控制和配置任务。

9.2 投标方提供的以太网交换机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接口:24个10/100M自适应端口(RJ45接口),背板带宽:8.8Gbps,包转发速率:10M:14880pps, 100M:148800pps。

(2)传输模式:全/半双工自适应,可支持网管控制。

9.3投标方提供的网管系统应遵循SNMP网管协议。

9.4投标方所提供的网管服务器应为机架式安装,显视屏应为机架折叠式,尺寸不应小于
19英寸。

9.5投标方必须保证网管软件的可升级性和不同版本之间的兼容性。

9.6投标方必须说明网管的软硬件配置及操作系统平台,列出明细表。

9.7投标方提供的网管系统必须有直观的“输入到输出”的图形化用户界面,系统图形结
构和系统目录树结构相结合,使得操作简便直观。

9.8投标方提供的网管系统必须有强大的设备管理能力,支持设备的冗余热备份。

9.9投标方提供的网管系统应能自动进行信号路由切换。

9.10投标方提供的网管系统应具有完备的自身管理功能,如系统启动、初始化、关闭、
备份等。

9.11投标方提供的网管系统要能够对系统配置参数进行保存,重新加载。

9.12投标方提供的网管系统必须支持故障管理、配置管理、性能管理、网管代理、安全
管理、查询统计报表等功能,具体内容如下:
⏹配置管理:设备、服务、网络的配置。

⏹性能监控:提供系统每个环节的性能监测与控制功能。

自动采集性能参数并能
进行统计分析。

能够对性能门限值进行设置。

⏹故障管理:提供可闻可视告警,易于进行故障诊断、定位、隔离和校正。

具备
告警过滤、日志管理功能。

故障发生时,系统的冗余保护部分须自动切换,确保
系统正常运行。

⏹安全管理:操作者登陆访问权限分级,并提供口令保护机制。

具备安全日志管
理功能。

高级别用户拥有低级别用户的所有功能,有限授权的用户只能进行相关
部分操作。

(10)光传输系统
10.1光传输系统用于传输机房和杨柳青机房之间传输射频信号和70/140MHz卫星中频信号。

其传输距离为40Km,1550nm波段损耗在15dB左右。

考虑到光纤资源紧张,需采用密集波分复用技术,同时使用光放大器补偿链路的损失。

光传输系统框图如下:
10.2光传输系统的光学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1)系统采用4波分复用器,频率间隔100GHz或者200GHz。

(2)系统采用的波分复用器应为19英寸标准机箱,1U配置。

(3)系统配置的EDFA应为增益平坦型,采用固定增益模式。

其增益能保证接收端解复用后,接收光功率为-10至0dBm。

(4)系统配置的光发射机输出功率不低于+3dBm。

(5)系统的光纤连接器应采用单模SC/PC接口。

10.3光传输系统的射频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1)系统光发射机输入射频电平范围满足0至-33dBm;接收机输出电平满足-8至-30dBm的要
求。

(2)光收机输出电平应支持固定增益模式和智能自动增益模式。

(3)系统的射频接口应为BNC 型接口,阻抗75欧姆。

(4)系统配置的光发射模块、接收模块前面板有射频测试端子。

(5)为便于维护,光发射机前面板应具备输入射频信号功率指示功能。

10.4设备监测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方应提供针对于上述光传输系统各项参数进行实时监测的硬件集成和软件开发调试。

(2)监测系统应能实时查看系统中的各个机架的工作参数、设置必要的报警门限,查看实时告
警信息,具体的监测参数由招标方根据需要和设备情况指定。

10.5系统的其他技术要求:
(1)光传输系统设备均应采用19英寸标准机架结构;其中光收、发设备应预留至少8个空插
槽位置,用于以后的模块升级或者备份。

光放大器应为1U机架结构,前面板要求能显示输入、输出光功率大小。

(2)光传输系统的工作温度范围满足-5至+45℃。

(11)视、音频信号监视系统
该系统包括HD-SDI(16×4)切换矩阵2台、高清卫星接收机1台、L波段上变频器2台、17”高清液晶监视器1台。

投标方应根据用户的要求,满足多路信号(包括高、标清信号,卫星信号等)的监视监听功能。

(12)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及机箱
12.1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应为板卡式,可以自动识别HD、SD或ASI输入信号,支持3G HD 信号输入。

12.2 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应具备时钟再生功能。

12.3 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的上升/下降时间应小于270 pS (1.485Gb/s,20% to 80% amplitude)。

12.4 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的过冲应小于10% of amplitude。

12.5 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的抖动应小于0.2 UI pk-pk。

12.6 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传输延时在正常模式下小于4 ns。

12.7 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的启动时间小于4秒。

12.8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自动电缆均衡能力不小于140米(1.485Gb/s,以Belden1694电缆为例)。

12.9 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应具备1路信号输入接口,8路信号输出接口及1路环出接口。

12.10 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应支持卡边调整(可设置参数)和以太网远程控制功能。

12.11 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机箱高度应为2U机箱,且为双电源供电。

12.12 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板卡和电源应支持热插拔,前面板带板卡和电源模块状态显示;内置冷却风扇应具备LED告警指示。

12.13 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板卡的配置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冗
余量。

12.14 投标方提供的高清视频分配放大器板卡机箱插槽有不少于30%的余量,便于系统升级或调整。

(13)标清视频SDI(或ASI)分配放大器及机箱
13.1投标方提供的标清视频SDI(或ASI)分配放大器应为板卡式,可以自动识别SDI或ASI 输入信号。

13.2 投标方提供的分配放大器应具备时钟再生功能。

13.3 投标方提供的分配放大器的输出信号的上升/下降时间应满足400–1500pS (20% to 80% amplitude)。

13.4 投标方提供的分配放大器的输出信号过冲应小于10% of amplitude。

13.5 投标方提供的分配放大器的输出信号抖动应小于0.2 UI pk-pk。

13.6 投标方提供的分配放大器的处理延时,旁通模式< 48.0 ns,正常模式<8 ns。

13.7 投标方提供的分配放大器的启动时间应小于10秒。

13.8 投标方提供的分配放大器自动电缆均衡能力不小于300米(以Belden1694电缆为例)。

13.9 投标方提供的分配放大器应具备1路输入接口,8路输出接口和1路环出接口。

13.10 投标方提供的分配放大器应支持卡边调整(可设置参数)和以太网远程控制功能、设备机箱应配置主、备电源和智能控制卡。

13.11 投标方提供的分配放大器机箱高度应为2U机箱,且为双电源供电。

13.12 投标方提供的分配放大器板卡和电源应支持热插拔,前面板带板卡和电源模块状态显示;内置冷却风扇应具备LED告警指示。

13.13 分配放大器板卡的配置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冗余量。

13.14 分配放大器板卡机箱插槽有不少于30%的余量,便于系统升级或调整。

(14)机柜和辅料
投标方在搭建系统时应采用符合专业高、标清视音频传输所需要的视、音频电缆、网线和接插件等辅料。

投标方应根据设备数量并结合招标方的具体情况提供满足设备使用要求的机柜(2台)并负责安装。

第二包天津卫视高清上行系统项目技术需求书一、采购设备及技术要求
二、对投标方要求:
1、提供地球站和配套网管系统集成案例5个(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建有维修中心和备品库,保证7*24小时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三、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将设备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系统集成。

2、网管系统免费升级,并可在今后新建同类系统中无偿使用。

附图:(本次采购设备不含虚线内设备)
第三包天津卫视高清上星天线系统技术需求书一、设备清单
二、技术要求:
1.ø 13 m C波段天线
电气性能指标
伺服跟踪性能
2.ø 2.4 m C波段天线
性能指标
三、对投标方要求:
1、提供13米及以上项目案例5个(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将设备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系统集成。

3、保证7*24小时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第四包传输机房控制桌改造技术需求书
总体要求:控制桌设计应严格遵循人体工程学,整体外观流线造型,设计创新、结构合理、加工精细简洁、流畅、现代、美观大方,总体结构符合GB/T 19183电工电子设备机柜国家标准。

具体要求如下:
1.控制台采用显示器内嵌的方式布置,控制台的布置不能遮挡住正常观察显示墙的视线,
布置应整齐、紧凑,便于观察、操作和维修,并便于调度人员行动和疏散。

2.控制台在控制室内总体布置,应以调度控制为核心,进行控制台和显示屏的布置,应便
于节目调度操作。

3.控制台的台前和台后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和维护作业空间。

控制台内预设电源插座、电话
接口及网络接口。

控制台桌面预留通信、信号等设施嵌入式安装预留位置。

4.控制台的终端设备及工作桌、椅应统一考虑,采用相同的结构外形和颜色。

控制台、座
椅等需采用阻燃材料,但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等有害人体健康的制品。

5.控制台需安装底座与地面紧固,地面装设防静电活动地板,并应考虑控制台的系统管线
接口及电源插座,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活动地板上。

并且具备应有的承重负荷。

6.控制台材料应采用高强度冷轧钢板制作,其他装饰根据实际应用增加。

侧板、台面板、
前扶手等均可选为钢质材料,色彩与机房整体一致,其余均为优质冷轧钢板。

控制台主机架采用>=T=2mm高强度冷轧钢板,左右装饰板及前后门采用>=T=1.2mm高强度冷轧钢板。

7.控制台表面采用静电喷粉处理,颜色与机房整体一致。

8.控制台采用全拼装结构,便于安装和运输,可根据需要进行单联、双联及多联组合,并
可根据实际应用需要加工成弧形或转角结构。

9.各部位尺寸均依据人体工程学经过精确计算,所有角、边均设计为弧线过渡,既保证操
作安全、舒适又保证方便操作。

可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结构设计。

并可设计加工成弧形或转角结构。

10.控制台要求可嵌入式安装16台19“标准显示设备及配套控制设备。

具备10个标准控制
工位。

下部柜体内可安装19"标准控制电脑设备,嵌入式显示屏机位采用无色透明钢化玻璃屏保护。

11.调度控制台面板可灵活拆装,开口尺寸根据设备尺寸来定,后门冲通风孔,可根据需要
加装高速散热风扇,底部预留走线孔,内部安装走线槽,易于进线保证各单元互相贯通。

12.控制台的尺寸应满足宽度为6000mm、深度为1300 mm、高度为700 m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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