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社保中心业务办理指南和流程图--合集(QQ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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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份(表格下载地址:http://lbj.bjft.gov.cn/cyxzshbx.asp →社会保险登记类业务表格)。
10.单位公章。
11.其他特殊情况说明:
除提交以上材料外,(1)总部机构或总公司在国内注册的各类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 办理开户业务时,还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全权委托授权书》,及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取 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不用提供此件)、营业执照(全部加盖总公司公章)。
2.《北京市社会保险工商注册登记表》(2016 年 9 月 26 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此件) 1 份(第一步打印)。
3.《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含附件、第一步打印)2 份。 4.《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其他批准成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5.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不用提供此件)。 6.证照中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能提供材料 2 的单位不用提供此件) 7.使用银行基本账户的单位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使用银行一般账户 的单位提供一般账户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8.与银行签订的《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或缴费协议(银行领取)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9.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证书介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和承诺书)》
第四步:办理开户手续,激活证书
单位携带右侧所列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登记业务 岗办理单位社保新开户和一证通激活手续。
业务办理完毕
(请先看左侧流程,再看右侧提示)
1.用户指南:请点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首页下方 的【用户指南】进入,查看业务操作指南。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先到工商局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18 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为第 9-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6 位。
随着社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和社保系统的不断升级,社保政策和业务 流程也会不断发生变化,我们将持续关注法律法规、业务政策的不断变 化,及时对内容进行调整、充实。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一、社会保险登记业务
1. 单位社保新开户办事指南
第一步:网上登记单位信息 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网站首页点击【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进入单 位网上登记登录页。依次选择【初次登录】→【单位类型】→【成立日期】后,根据页面内容录 入单位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息】界面准确录入单位信息后点击【提 交】(请记录交易流水号)。提交成功请点击【打印北京市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息】,打印出《北京 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2 份和《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含附件)2 份。 提示: (1)用户指南:请打开“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首页下方的【用户指南】和录入信 息界面上方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参照操作。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上的 18 位编码。没有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 照的企业,请先到工商局换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为 18 位统一社会信用编码的第 9 位至第 16 位。 (3)银行信息录入提示:在搜索银行对话框中输入“本单位开户行的交换号(2 至 5 位号码, 请询问银行)”进行搜索。 (4)【缴费途径】选择提示:根据《关于做好“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京社 保发〔2016〕30 号)文件第二条(三)之规定:企业持新营业执照到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办 理开户手续,按照“银行缴费”方式,签订银行缴费协议。原“社保缴费”方式对企业不再启用。 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北京、工商、建设、邮储、农业、农商、中信、光大、广发、交 通、民生、招商、中国、兴业、浦发、华夏银行,银行缴费合作银行如有变更,北京社保将及时 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请关注。 第二步:与银行签订协议 请到合作银行(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或缴费协议(在银行领取, 协议文本名称、式样和办理手续或略有不同,请咨询各合作银行)。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之间注册成立的企业,暂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前 2 位和后 10 位代码组合,作为临时的社会保险登记号。 提示:请与银行确认,办理完社保开户手续后,是否还需再次到银行签订正式的缴费协议。 第三步:申请办理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 请确认您单位是否在地税局、公积金等政府办事服务大厅申领过《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已 经申领过一证通的单位请在办理社保开户手续时携带证书介质进行激活,没有申领过一证通的单 位,可携带以下材料在社保中心大厅申请办理: 1.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任选其一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单位公章。 每个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社保登记证只能免费领取一张证书,第二张及以上一证通 数字证书 180 元/套。一证通服务网址:http://yzt.beijing.gov.cn 服务热线:4007001900 第四步:携带以下资料到社保中心办理单位社保新开户和一证通激活手续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第一步打印)2 份。
2. 单位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单位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第一步:上网登记单位信息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次选择【新 参保单位网上登记】→【初次登录】→【单位类型】 →【成立日期】,录入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准 确录入单位信息后点击【提交】,请记录交易号。
点击【打印北京市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息】,打印出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和《北京市社 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含附件)各 2 份。
丰台社保中心银行账号信息: (1)医疗保险: 名称: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0109 0341 4001 2011 1000 968 开户行:北京银行丰台支行 341 12 位行号:313100001057 (2)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 名称: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0200 0047 0901 4439 213 开户行:工行北京幸福街支行 1229 12 位行号:102100000474
丰台区社保中心 经办业务办理指南和流程图
二〇一六年三月
前言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社会保险政策及业务内容的不断细化, 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的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进行了机构 改革,扩增了人员编制,做到科室职责明确,岗位相互制约,人员权责分 明。为使工作人员全面、准确的把握社保政策和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水 平,确保轮岗交流的通畅和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同时帮助参保单位社会 保险经办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办事效率。经社保中心各业务科室共 同努力,由社保中心咨询服务科牵头梳理绘制出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中心业务办理流程图,方便大家学习查阅。由于时间紧、内容多,水平 所限,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2)外商独资、港澳台、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还需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分支或驻京办事处,办理开户业务时,还需提交总公司出 具的《全权委托授权书》,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 构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办理单位社保新开户业务后,请再次与签约的合作银行联系,确定是否还需要到银行 签订正式的缴费协议(不用交回社保)。
注意事项: 1.社保中心业务办理岗位和时间:登记业务岗(二层大厅),每月 5 日至 25 日(工作日)。 2.缴费基数核定提醒:每年 6 至 7 月期间(具体时间以当年市局通知为准),单位需为参保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
费工资,请单位在此期间及时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如实申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不得瞒 报、漏报。逾期未申报的将自动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 110%进行核定。 3.银行扣费提醒:社保费通过单位签约银行代为扣缴,签约银行在每月 5 日至月末倒数第二天之间扣缴上月费 用,如果到 15 日左右仍未成功扣款,请及时联系银行查找原因,并于月末倒数第二天前到银行完成缴费。否 则将影响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权益。 4.提交材料请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开户和激活证书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2 份(第一步打印) 2.《北京市社会保险工商注册登记表》(2016 年 9 月 26 日以 后注册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此件)1 份(第一步打印) 3.《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含附件)2 份(第一 步打印) 4.《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其他批准成立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1 份(已取得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单位不用提供此件) 6.证照中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能提供材 料 2 的单位不用提供此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户提交《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8.《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或缴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银 行领取) 9.《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证书介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 上申报业务申请表(和承诺书)》2 份(表格下载地址:丰台 人保局官网→常用下载→社会保险→登记类业务表格) 10.单位公章。 11.特殊情况开户所需材料说明:除提交以上 1-10 项材料外, ①内资企业分支或办事处,还需持总公司出具的《全权委托授 权书》,及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全部盖总公 司公章)。②外商独资、合资合作企业,还需持有关部门签发 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分支或驻京办事处,还需持 总公司出具的《全权委托授权书》,及《外国(地区)企业常 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原件 及复印件。
第二步:到银行签协议
请到合作银行(单位开户行)签订《银行缴费合作 意向书》或缴费协议(在银行领取,协议文本名称、 式样和办理手续或略有不同,请咨询各合作银行)。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之间注册 成立的企业,暂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前 2 位 和后 10 位代码组合,作为临时的社会保险登记号。
3.缴费途径:根据《关于做好“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的通知》(京社保发〔2016〕30 号)文件第二条(三)之规 定:企业持新营业执照到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办理开 户手续,按照“银行缴费”方式,签订银行缴费协议。原“社 保缴费”方式对企业不再启用。
4.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北京、工商、建设、邮储、农业、 农商、中信、光大、广发、交通、民生、招商、中国、兴业、 浦发、华夏银行。
☆请与银行确认,单位社保新开户手续办理完毕 后,是否需要再次回到银行签订正式缴费协议(不 用交回社保中心)。
第三步:申领一证通数字证书
所需材料: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任选其一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经办人身份 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公章。
☆已领过一证通的单位,办理开户手续时可携带证 书介质激活社保业务权限,不必再次申领新的数字 证书。
注意事项: 1.社保中心业务办理岗位和时间:登记业务岗(二层大厅),每月 5 日至 25 日(工作日)。 2.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bjrbj.gov.cn/csibiz。 3.银行扣费提醒:社保费通过单位签约银行代为扣缴,签约银行在每月 5 日至月末倒数第 二天之间扣缴上月费用,如果到 15 日左右仍未成功扣款,请及时联系银行查找原因,并于月末 倒数第二天前到银行完成缴费。否则将影响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权益。 4.缴费基数核定提醒:每年 6 月至 7 月期间(具体时间以当年市局通知为准),单位需为参 保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请单位在此期间及时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如实申报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不得瞒报、漏报。逾期未申报的将自动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 110%进行 核定。 5.提交材料请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填表请用黑色签字笔,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单位公章。
11.其他特殊情况说明:
除提交以上材料外,(1)总部机构或总公司在国内注册的各类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 办理开户业务时,还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全权委托授权书》,及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取 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不用提供此件)、营业执照(全部加盖总公司公章)。
2.《北京市社会保险工商注册登记表》(2016 年 9 月 26 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此件) 1 份(第一步打印)。
3.《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含附件、第一步打印)2 份。 4.《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其他批准成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5.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不用提供此件)。 6.证照中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能提供材料 2 的单位不用提供此件) 7.使用银行基本账户的单位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使用银行一般账户 的单位提供一般账户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8.与银行签订的《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或缴费协议(银行领取)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9.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证书介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和承诺书)》
第四步:办理开户手续,激活证书
单位携带右侧所列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登记业务 岗办理单位社保新开户和一证通激活手续。
业务办理完毕
(请先看左侧流程,再看右侧提示)
1.用户指南:请点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首页下方 的【用户指南】进入,查看业务操作指南。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先到工商局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18 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为第 9-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6 位。
随着社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和社保系统的不断升级,社保政策和业务 流程也会不断发生变化,我们将持续关注法律法规、业务政策的不断变 化,及时对内容进行调整、充实。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一、社会保险登记业务
1. 单位社保新开户办事指南
第一步:网上登记单位信息 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网站首页点击【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进入单 位网上登记登录页。依次选择【初次登录】→【单位类型】→【成立日期】后,根据页面内容录 入单位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息】界面准确录入单位信息后点击【提 交】(请记录交易流水号)。提交成功请点击【打印北京市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息】,打印出《北京 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2 份和《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含附件)2 份。 提示: (1)用户指南:请打开“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首页下方的【用户指南】和录入信 息界面上方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参照操作。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上的 18 位编码。没有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 照的企业,请先到工商局换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为 18 位统一社会信用编码的第 9 位至第 16 位。 (3)银行信息录入提示:在搜索银行对话框中输入“本单位开户行的交换号(2 至 5 位号码, 请询问银行)”进行搜索。 (4)【缴费途径】选择提示:根据《关于做好“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京社 保发〔2016〕30 号)文件第二条(三)之规定:企业持新营业执照到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办 理开户手续,按照“银行缴费”方式,签订银行缴费协议。原“社保缴费”方式对企业不再启用。 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北京、工商、建设、邮储、农业、农商、中信、光大、广发、交 通、民生、招商、中国、兴业、浦发、华夏银行,银行缴费合作银行如有变更,北京社保将及时 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请关注。 第二步:与银行签订协议 请到合作银行(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或缴费协议(在银行领取, 协议文本名称、式样和办理手续或略有不同,请咨询各合作银行)。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之间注册成立的企业,暂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前 2 位和后 10 位代码组合,作为临时的社会保险登记号。 提示:请与银行确认,办理完社保开户手续后,是否还需再次到银行签订正式的缴费协议。 第三步:申请办理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 请确认您单位是否在地税局、公积金等政府办事服务大厅申领过《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已 经申领过一证通的单位请在办理社保开户手续时携带证书介质进行激活,没有申领过一证通的单 位,可携带以下材料在社保中心大厅申请办理: 1.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任选其一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单位公章。 每个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社保登记证只能免费领取一张证书,第二张及以上一证通 数字证书 180 元/套。一证通服务网址:http://yzt.beijing.gov.cn 服务热线:4007001900 第四步:携带以下资料到社保中心办理单位社保新开户和一证通激活手续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第一步打印)2 份。
2. 单位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单位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第一步:上网登记单位信息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次选择【新 参保单位网上登记】→【初次登录】→【单位类型】 →【成立日期】,录入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准 确录入单位信息后点击【提交】,请记录交易号。
点击【打印北京市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息】,打印出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和《北京市社 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含附件)各 2 份。
丰台社保中心银行账号信息: (1)医疗保险: 名称: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0109 0341 4001 2011 1000 968 开户行:北京银行丰台支行 341 12 位行号:313100001057 (2)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 名称: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0200 0047 0901 4439 213 开户行:工行北京幸福街支行 1229 12 位行号:102100000474
丰台区社保中心 经办业务办理指南和流程图
二〇一六年三月
前言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社会保险政策及业务内容的不断细化, 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的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进行了机构 改革,扩增了人员编制,做到科室职责明确,岗位相互制约,人员权责分 明。为使工作人员全面、准确的把握社保政策和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水 平,确保轮岗交流的通畅和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同时帮助参保单位社会 保险经办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办事效率。经社保中心各业务科室共 同努力,由社保中心咨询服务科牵头梳理绘制出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中心业务办理流程图,方便大家学习查阅。由于时间紧、内容多,水平 所限,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2)外商独资、港澳台、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还需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分支或驻京办事处,办理开户业务时,还需提交总公司出 具的《全权委托授权书》,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 构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办理单位社保新开户业务后,请再次与签约的合作银行联系,确定是否还需要到银行 签订正式的缴费协议(不用交回社保)。
注意事项: 1.社保中心业务办理岗位和时间:登记业务岗(二层大厅),每月 5 日至 25 日(工作日)。 2.缴费基数核定提醒:每年 6 至 7 月期间(具体时间以当年市局通知为准),单位需为参保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
费工资,请单位在此期间及时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如实申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不得瞒 报、漏报。逾期未申报的将自动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 110%进行核定。 3.银行扣费提醒:社保费通过单位签约银行代为扣缴,签约银行在每月 5 日至月末倒数第二天之间扣缴上月费 用,如果到 15 日左右仍未成功扣款,请及时联系银行查找原因,并于月末倒数第二天前到银行完成缴费。否 则将影响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权益。 4.提交材料请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开户和激活证书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2 份(第一步打印) 2.《北京市社会保险工商注册登记表》(2016 年 9 月 26 日以 后注册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此件)1 份(第一步打印) 3.《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含附件)2 份(第一 步打印) 4.《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其他批准成立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1 份(已取得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单位不用提供此件) 6.证照中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能提供材 料 2 的单位不用提供此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户提交《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8.《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或缴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银 行领取) 9.《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证书介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 上申报业务申请表(和承诺书)》2 份(表格下载地址:丰台 人保局官网→常用下载→社会保险→登记类业务表格) 10.单位公章。 11.特殊情况开户所需材料说明:除提交以上 1-10 项材料外, ①内资企业分支或办事处,还需持总公司出具的《全权委托授 权书》,及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全部盖总公 司公章)。②外商独资、合资合作企业,还需持有关部门签发 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分支或驻京办事处,还需持 总公司出具的《全权委托授权书》,及《外国(地区)企业常 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原件 及复印件。
第二步:到银行签协议
请到合作银行(单位开户行)签订《银行缴费合作 意向书》或缴费协议(在银行领取,协议文本名称、 式样和办理手续或略有不同,请咨询各合作银行)。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之间注册 成立的企业,暂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前 2 位 和后 10 位代码组合,作为临时的社会保险登记号。
3.缴费途径:根据《关于做好“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的通知》(京社保发〔2016〕30 号)文件第二条(三)之规 定:企业持新营业执照到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办理开 户手续,按照“银行缴费”方式,签订银行缴费协议。原“社 保缴费”方式对企业不再启用。
4.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北京、工商、建设、邮储、农业、 农商、中信、光大、广发、交通、民生、招商、中国、兴业、 浦发、华夏银行。
☆请与银行确认,单位社保新开户手续办理完毕 后,是否需要再次回到银行签订正式缴费协议(不 用交回社保中心)。
第三步:申领一证通数字证书
所需材料: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任选其一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经办人身份 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公章。
☆已领过一证通的单位,办理开户手续时可携带证 书介质激活社保业务权限,不必再次申领新的数字 证书。
注意事项: 1.社保中心业务办理岗位和时间:登记业务岗(二层大厅),每月 5 日至 25 日(工作日)。 2.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bjrbj.gov.cn/csibiz。 3.银行扣费提醒:社保费通过单位签约银行代为扣缴,签约银行在每月 5 日至月末倒数第 二天之间扣缴上月费用,如果到 15 日左右仍未成功扣款,请及时联系银行查找原因,并于月末 倒数第二天前到银行完成缴费。否则将影响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权益。 4.缴费基数核定提醒:每年 6 月至 7 月期间(具体时间以当年市局通知为准),单位需为参 保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请单位在此期间及时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如实申报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不得瞒报、漏报。逾期未申报的将自动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 110%进行 核定。 5.提交材料请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填表请用黑色签字笔,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