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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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制度
一、心理委员工作宗旨:
在出色完成学业的同时,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学院开展心理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群体性心理活动,提高全班同学的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学生中各类精神疾病和变态心理的发生,减少校园危机事件的出现;促进健康班级的形成,优化班级学习氛围,优化学生的人格品质。
二、心理委员的选拔与推荐:
心理委员每班各一名,实行固定制,即从大一上学期选任之后,一般情况下中途不得换选,直到大学毕业。具体要求如下:
l.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2.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意识;
3.对心理学感兴趣;
4.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5.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6.可以由班委兼职,也可从学生中选拔;
7.辅导员通过学生自愿报名或推荐等方式最终确定心理委员人选。
三、心理委员的职责
l.注重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3.心理委员应以满腔的热情、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同学。工作中能够以心理学、哲学、社会学等理论为指导,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摒弃个人好恶,禁止宣扬和采用迷信、虚幻、神灵等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4.维护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不良情况,并及时反馈。
5.在班级中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6.协助学院心理联络员老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
7.组织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协助探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8.探索提高本班学生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等的途径和方法。
9.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心理委员培训。
10.注意工作方法。能够与老师、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11.每天要与寝室心理信息员碰头,做好心理危机发生的监控工作。
12.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协助各系(院)兼职心理教师做好其他工作。四、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
1.定期报告。在寝室心理信息员的协助下每月收集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上交给辅导员、本学院心理联络员老师。
2.危机事件及时反馈制度。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及时向学院心理联络员老师反馈,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3.结合班级成员特点、心理需求开展相应的丰富多彩的心理教育活动,促进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4.结合本班学生的现状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改善班风、学风,解决本班学生的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
5.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活动,落实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