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示范村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

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社区)必须达到“五有”:即示范村有一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领导小组,一套科学合理、特色显明的规划方案,一个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的特色产业,一套完善的医卫、教育、文化等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一个提高农民素质的培训课堂或学习基地。同时,选择以下若干项进

行有特色性建设,确保推广的可行性。

1.农村科技综合利用:特色优势产业明确,村级经济实力位居全区50强;新农村建设有科学合理的规划;生活品质、生态环境、技术培训、信息化应用、农民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卫生文化事业发展等各方面都在全区新农村建设前列;注重科技投入、科技综合利用示范作用明显。

2.规范化农业科技:积极组织发展现代化、设施化、规范化高效农业,参与农户达到全村的35%以上,带动农民致富效果明显;将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研究、技术培训紧密结合,整合优化规范化生产的各种技术要素和资源,以实现产品质量及效益的显著提升。具有区域性、产业化规范生产科技示范作用。

3.村级模式科技成果转化:以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引进或自主研发的农业科技成果实现转化推广应用,全村(社区)农用土地推广面积达到60%以上;注重区域性产业发展,实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抓好产销衔接,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民共同致富的科技示范作用明显。

4.发展农村新兴产业:在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打造支柱产业,着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动力市场建设和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全村(社区)劳动力转移参与新兴产业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成为农村经济的新兴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区域性发展示范作用明显。

5.“公司+基地+农户”全程科技推广服务:建立以农业产业化全程科技推广服务型机构或企业,推行产供销订单合同为基础,引导、推广订单农业的开展。保证生产原料的稳定,与住地村委会、作业区长年保持密切的农业生产合作关系,以农业订单合同的形式密切企业与农户间的关系,以村为单位建立农业区域科技示范基地,促进农户增收的科技推广服务示范作用明显。

6.现代农村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实行科学规划,整村推进,尤其是关系到广大农民生产发展、生活品质、生态环境等全面改善的长期发展规划;从新的安全观、产业观、人本观、市场观、科技观、投入观、生态观等出发,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开拓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在全区或区域性

起到科学规划示范作用明显。

7.生态保护科技:因地制宜,充分考虑生态型、环保型、友好型农业及其它产业科技发展,村级经济收入持续稳定,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引进和投入;已完成市级以上生态创建单位验收,生态保护科技示范作用明显。

8.清洁能源利用: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洁,注重科技投入,全村范围内实行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集中处理,已完成市级以上清洁卫生创建单位验收;新农村建设引进清洁节能技术,鼓励推广应用面积达到全村农户50%以上,并区域性推广应用价值高、科技示范作用明显。

9.农村信息化应用:集成并推广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应用,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农村信息化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信息科技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将“科技兴农”与“信息助农”有机结合,村级信息平台建立在专业网站、方便农民信息沟通与交流、教育培训、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和文化活动等,网线到户率达

到80%以上。

10.农民科学素质提升:村内设立农民科学素质培训专业课堂和农民科技书屋等,全年开展绿色证书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农业实施技术培训、农民科学素质培训等不少于6次以上,全村每年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300人,全方位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科技示范作用明显。附2

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街)、村(社区)

申报评定程序

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街、村申报评定主要采取镇街推荐、专家评审、集体会审、绩效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申报和评审

1.区科技局从宏观层面做好示范点工作的总体设计,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和管理的具体要求。

2.各镇(街)科委、农办负责示范镇(街)、村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3.示范镇街申报单位均为镇(街)人民政府。优先考虑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的镇(街)。申报单位需填写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实施方案(附件1)、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点和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方案2)。

4.区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依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评审,填写审核意见。同时,根据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和市科技局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的有关要求,择优推荐申报省市级和国家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

二、实施、评估和验收

1.区科技局对示范点进行宏观指导、动态评估和监督,并统一部署验收。2008年起此项工作将列入镇街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2.各镇街具体负责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工作,落实好配套经费。负责对示范工作进行年度评价,编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确保示范目标的完成。

3.年度评价和动态评估的重点是任务落实、组织管理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的情况。区科技局每年进行评价或评估,评价或评估结果将作为确定相关科技计划对有关镇街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周期与支持方式

示范以五年计划为周期,每个示范项目期限为2-3年,实行动态管理。项目实施一年后,区科技局组织专家验收,对通过验收的,授予“区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街)、示范村(社区)”称号。

区科技局将集成科技资源,视镇街组织实施和投入情况,择优支持一批新农村建设技术集成示范项目,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以技术依托单位和示范点相关单位联合为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