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概论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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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文学: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是一种话语活动,是人与人之间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包括说话人、受话人、文本、沟通、语境等要素。

2、文学性:指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独特性质,是文学的性质和文学的趣味,它存在于文学语言的联系和构造之中。文学性不存在某一部文学作品中,而是一种同类文学作品普遍适用的构造原则和表现手段,如结构、韵律、节奏、修饰等。

3、文学理论:对文学现象规律性的总结,以哲学的方法论和宏观的视野对文学的创作规律进行归纳和总结。

4、模仿论:从文学与现实的关系上来说,它是现实主义反映论的蓝本,在古希腊时期形成,主张文学是对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

5、表现论(说):表现论文学观的一种。表现论主张文学艺术是作家内心世界的表现,是作家情感的自然流露。主要代表人物是华兹华斯、柯勒律治、雪莱等人。

6、实用说:实用说”是一种出现很早、影响久远的文学观。“实用说”的文学观从功能角度来界定文学,强调文学是一种教化的手段,如中国古代的“兴观群怨”说、“文以载道”说、西方贺拉斯的“寓教于乐”说等都把文学的道德教化功能摆在首位,但它同时也注意到了文学的审美特点。兴:一说比兴;另说激发感情的意思。观:观察了解天地万物、人间百态群:切磋,社会交际怨:讽谏上级

7、文学的机制:指的是与文学创作和传播有着直接关系的社会环节,比如作家的身份、作品的出版制度、文学研究评价体制以及读者群体的构成等。

8、互文性:互文性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的文本理论,其继承了了结构主义的优点,并吸取了解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破坏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传统,强调于文本本身的断裂性和不确定性。

9、叙事话语:指称大大小小的各种叙事活动,一部小说、叙述一件事或一部叙事作品中的某个组成部分,都可以称作叙事话语。

10、抒情话语:是一种表现性话语。它是抒情内容直接融入其中的、不同于普通话语系统的特殊语言组织形式,具有象征性地表现情感的功能。抒情话语通过类似音乐的声音组织和富有意蕴的画面组织来表现复杂微妙的主观感受过程。与普通话语相比,抒情话语突出了直接呈示情感运动形式的表现功能,时常打破日常语言规范,既经济、精炼而又具有复杂化、陌生化的特征。

11、意识形态:从本质上看,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的思想体现,它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化的形式,藉此达成遮蔽或歪曲现实关系的目的,为在人类整体的社会生活中确定意识形态的位置。社会意识形式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意识形态,它包括宗教、道德、哲学、文学艺术以及法律和政治观念。

二、简答题

1、雅、俗文学之分

雅:精英文学,以审美为目的

俗:大众文学,注重消遣娱乐性

2、文学的功能

答:文学的功能

孔子说,“诗缘情”、“诗言志”,文学通常被认为是一面“镜子”,不仅反映生活、反映世界,还是作家思想意识的产物;文学又是一门艺术,它塑造形象,创造意境,具有强烈的情感色彩和感染力。总之,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

文学,首先是“入学”,文学所关注的,总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生活。作为

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它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如审美功能、认识功能、教育功能等等。

(1)、审美功能。文学的审美功能主要表现为文学作品的艺术感染力。作为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审美功能是文学的最基本的功能,文学的认识功能、教育功能都是以审美功能为前提的,它们不可能采取独立的方式存在,而只能寓于文学的审美功能之中。马克思谈到,“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

②还说,“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③这明确指出了文学的审美作用。

(2)、认识功能。文学是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具有现实性,现实性决定文学具有认识功能。众多的文学作品带着历史的影子,帮助读者了解时代的进步和变化,了解过去社会人与事物的特征,深入地认识世界万物的内在本质。(3)、教育功能。在审美功能和认识功能的基础上,文学具有教育功能。文学描写的不是纯客观的事物,它灌注着作家的主观思想,作品中的文字语言表达,对于人们的语言发展、情感的丰富起着一定的作用,也有益于人们的个性、人格的发展与健全。

文学的诸多功能可以帮助小学生扩大知识领域,提高思想觉悟,培养审美能力,因此,文学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3、文学四要素及其关系

答:四要素内容是指作品、作家、读者、世界.

.关系:世界是文学的基础,作家和读者是文学活动的主体,作品是活动的产物

4、文本与作品的区分

答:根据美国现代学者艾布拉姆“文学‘四要素’理论”:“生活——作家——作品——读者”,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文学是以作品为中心展开活动的艺术活动。艾布拉姆的意思似乎是说:生活产生了文学作品,但这个时候的文学作品还不能算是真正的文学作品,只能算作作家的“文学文本”,只有通过读者的阅读、理解和接受、欣赏后,才能成为审美对象,这才变成真正的文学作品。由此可见,作家的“文学文本”再好,没有经过读者的欣赏、接受的检验,充其量也是一个“文学文本”。只有通过读者的接受,广大读者的接受,才能算真正的文学作品。

5、为什么说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

仅仅说文学是意识形态,必然抹杀了文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特殊性。那么,文学区别于政治、法律、宗教、道德等意识形态的依据在哪里呢?主要有下述几点:(1)、在反映对象上,作家观察、体验和表现的都是活生生的人及人生。其他社会意识形态都有一个特定而鲜明的关切取向,文学艺术则是以人和人生的全部形态为对象。其他的社会意识形态显然也是以人和人生为研究对象,但他们所关注的是人或人生与某种特定的意识形态的关系,如政治所研究和描述的人和人生主要表现为人和人生的政治关系;法律所研究的人和人生主要是人的法律关系;哲学所研究的人和人生是人对世界的基本看法和在认识上的规律。凡此种种,文学艺术以外的社会意识形态都有一个极为明确鲜明的关切取向。文学艺术由于是以人和人生的“原始”形态作为理解和表现的对象,就不可能对人和人生的某种特定关系人为地进行抽取和表现。虽然有些作品中的人和人生的确特殊突出了某一个方面意识形态关系,但这种突出一方面是其完整人格和完整人生的一个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更显得重要,即文学艺术中的人或人生尽管也可能会突出某一方面的意识形态关系,但这种突出的人生关系一定是他或他们在作品中的具体人生处境的必然结果,而不是被反映者人为突出或者忽略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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