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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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及对策:
1. 土地闲置浪费:许多农村宅基地被闲置或仅用于种植庄稼,未能充分发挥其
潜在价值。

对策包括推动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将宅基地出租或出售给有发
展意愿的农民或企业,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2. 建设规划不合理:一些农村宅基地建设缺乏规划,导致杂乱无章、空间浪费。

对策是加强农村规划管理,制定合理的宅基地利用规划,合理规划建筑面积和
布局,确保农村宅基地的有序发展。

3. 缺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许多农村宅基地缺乏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如道路、供水、供电、垃圾处理等。

对策包括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4. 缺乏创新的利用方式:一些农村宅基地利用方式单一,缺乏创新。

对策是鼓
励农民发展农家乐、农产品加工等农村旅游和农业产业,提升农村宅基地的经
济价值。

5. 土地承包问题:一些地方存在宅基地承包经营权不明晰、流转困难等问题,
限制了宅基地的有效利用。

对策包括完善宅基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明确权益归属,简化流转手续,鼓励农民流转宅基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解决农村宅基地利用问题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农民的积极参与,
通过加强规划管理、推动土地流转、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鼓励创新利用
方式以及完善土地承包制度等措施,可以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农村经
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问题一:宅基地闲置问题农村宅基地闲置是当前农村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方面,由于农村人口流失和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很多农户不再居住在宅基地上,导致宅基地闲置;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明确、流转困难等问题,许多农户没有充分利用自己的宅基地。

对策一: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为了解决宅基地闲置问题,需要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首先,要明确农户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确保农户有充分的使用权,可以自由支配宅基地的使用权。

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保护,建立健全宅基地产权登记制度,确保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得到法律保护。

同时,要加强对宅基地流转的管理,鼓励农户将闲置的宅基地流转给有需要的农户或外来务工人员,提高宅基地的利用率。

对策二: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为了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益,需要加强宅基地的规划管理。

首先,要制定宅基地规划,合理规划宅基地的用地结构和布局,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

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建立宅基地管理机构,负责宅基地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宅基地的巡查和检查,确保宅基地的合法合规使用。

同时,要加强宅基地的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宅基地的功能和服务水平,吸引农户回到宅基地上居住。

问题二:宅基地违法建设问题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是当前农村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由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划管理不严格,许多农户在宅基地上违法建设,导致宅基地的合法性和规划性受到严重影响。

对策一:加强宅基地规划审批为了解决宅基地违法建设问题,需要加强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工作。

首先,要建立健全宅基地规划审批制度,明确宅基地规划审批的程序和要求。

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规划审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同时,要加大对宅基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恢复宅基地的合法性和规划性。

对策二:加强宅基地管理和监督为了防止宅基地违法建设的发生,需要加强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

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摘要:分析了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村庄规划和宅基地规划制度、深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等。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对策1 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1 村庄规划滞后长期以来,农村村庄建设布局和村庄内宅基地选址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

许多地方没有村庄规划,农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大,乱搭乱建的现象严重,村庄布局杂乱,房屋排列无序,造成了耕地破坏和宅基地闲置并存的不合理现象。

农村的“空心村”问题日益严重,建房户纷纷向村外扩张,新建住宅不断向村外延伸,村庄四周新楼林立,村庄内部破破烂烂,形成“空心村”。

也有些地方制订村庄发展规划,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有的规划起点高、标准高,不太符合实际,在实践中无法操作,或是由于基层政府、组织和群众认识不够,规划大多观念老化,缺少整体、长远的考虑,效果不明显。

1.2 宅基地的使用不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但由于基层政府对农民建房缺乏的正确引导和管理,加之由于宅基地为无偿取得,无成本留置,加上经济利益的驱动,造成1户多宅、超标准占地、闲置等问题比较严重。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数据显示,1996-2008年我国农村人口减少了1.29亿人,但居住用地增加超过7万hm2,人均居住用地从193m2上升到229m2。

1.3 针对宅基地违法建房行为执法难当前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少,且较宏观、不够具体,可操作性差,农村宅基地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政策调整,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调整农村宅基地利用和管理方面的法律。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I.引言- 介绍农村宅基地的背景和重要性- 提出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II.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宅基地资源浪费严重- 宅基地流转困难- 宅基地管理制度不完善III.对策建议- 加强宅基地资源利用规划- 完善宅基地流转机制- 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IV.总结- 强调农村宅基地利用问题的重要性- 重申对策建议正文:I.引言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住房的基础保障,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将针对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II.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宅基地资源浪费严重随着农村人口流失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许多农村居民在城市购房定居,导致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

这些宅基地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

2.宅基地流转困难尽管国家政策允许农村宅基地流转,但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存在诸多障碍。

这导致农村宅基地资源难以盘活,影响了农民的财产权益。

3.宅基地管理制度不完善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存在监管不到位、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

这不仅影响了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还可能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滥用和损失。

III.对策建议1.加强宅基地资源利用规划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宅基地资源的规划和管理,结合农村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宅基地的规模和布局。

此外,还应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需求,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

2.完善宅基地流转机制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降低流转成本,简化流转程序。

同时,还应加强对流转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宅基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3.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政府部门应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大对宅基地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防止违规现象的发生。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宅基地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最基层、最前沿的工作,直接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和谐。

本文就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管理;不足;对策引言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上新农村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集体土地流转等新方针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成为了国土资源管理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一、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不足1、法律法规不健全有关规定滞后,加大了宅基地管理难度,关于农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数量少,且效力层次低。

宅基地的分配、使用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政策调整,其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面的规范性政策文件数量就更少。

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调整农村房屋和土地方面的民事法律。

2、在农村中,存在着抢占宅基地的现象在一些城乡结合部以及公路两侧交通较为方便的地区,存在着抢占宅基地现象。

一些村民在没有获得依法批准的情况下,私自花钱购买土地,或者与他人私自交换承包地建造房屋,用于个人居住或者出租,收取利润,有的甚至用来经营赚钱。

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城市房价的不断上升,带动了农村民房的增值。

3、违法占地现象多,查处屡陷困局由于受各种观念影响和条件限制以及现实需求与土地法规政策约束之间的矛盾,农民想建、能建的地方难批,能批的地方又建不了或不想建,只能铤而走险;有的相互攀比,一户多基,少批多占;有的私自转让宅基地和买卖房屋;还有的就是能批、能建的地方,农民不等批准“先斩后奏”。

这些都导致农村违法建房案件易发多发。

4、农村宅基地建设规划不合理在很多城乡地区,农村民房的宅基地缺少整体的规划,村庄的平面布局与空间结构缺乏科学性,宅基地布局比较随意,缺少科学布置,见缝插针的现象比较突出。

如此的布局往往会导致农村内部道路通行不畅,或者引发不必要的宅基地纠纷,使邻里之间产生矛盾。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原创版)目录一、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地籍档案不齐全2.宅基地转让限制3.空板无房的宅基地买卖禁止4.成为村民的条件和程序复杂二、农村宅基地利用的对策1.完善土地登记制度2.健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3.严格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4.简化成为村民的条件和程序正文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地籍档案不齐全。

有些农村宅基地虽然有土地使用证,但却没有相应的地籍档案。

这种情况被称为“有证无档案”。

由于国土局作为土地管理部门,机构合并及业务承袭,国土局应该负起责任,不能忽悠老百姓,说没档案就一推了事。

其次,宅基地转让限制严格。

农村宅基地转让只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进行转让和买卖,而不能对外部人员转让。

这意味着宅基地的流通性受到很大限制。

再者,空板无房的宅基地买卖被禁止。

土地不能买卖,只能跟房屋一起转让。

因此,空板无房的宅基地是禁止买卖的。

最后,成为村民的条件和程序较为复杂。

需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三分之二票同意后,由村里出证明,到乡派出所开户口准入证,凭此证办理户口迁移证,回来落户。

这一过程较为繁琐,限制了农村宅基地的充分利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首先,完善土地登记制度。

土地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地籍档案的管理,确保宅基地的合法性和流通性。

其次,健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政府应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为宅基地的转让提供便利。

再者,严格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

对于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最后,简化成为村民的条件和程序。

政府可以适当放宽村民身份的申请条件,简化申请和审批程序,方便更多人享受到农村宅基地的政策红利。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难点与破解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难点与破解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难点与破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农村人口流出,农村宅基地制度面临着许多难点和矛盾,需要进行改革和破解。

本文将从宅基地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改革的难点,提出破解的方案和措施。

一、宅基地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1.宅基地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解决农村居民的居住和生产用地问题,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长期的实践中,宅基地制度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不清晰,导致土地的有效利用受到限制;其次是宅基地流转和交易不便利,不能满足农民对土地的灵活利用需求;再次是建设规划和管理不够科学和规范,导致农村乱占乱建现象严重;最后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充分抵押和转让,影响了农民的土地资产价值。

二、宅基地改革的难点1.土地流转问题。

目前,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建筑大多数是农民自己建造的,因此宅基地流转会牵涉到农民的利益问题,难以得到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2.流转补偿标准问题。

在宅基地流转的过程中,如何确定合理的流转补偿标准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土地的价值、农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要求。

3.宅基地规划和管理问题。

农村宅基地规划和管理不规范,导致乱占乱建、土地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改革的难度较大。

4.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转让问题。

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充分实现抵押和转让,这对于农民的土地资产价值影响较大,需要加强改革。

三、宅基地改革的破解方案和措施1.建立健全宅基地流转制度。

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土地托管、租赁等方式,推动宅基地的流转,满足农民的土地利用需求。

3.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

可以通过科学规划、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等方式,规范农村宅基地的建设和管理,遏制乱占乱建等现象。

4.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转让。

可以通过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方式,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转让制度,增加农民的土地资产价值。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需要政府、农民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浅谈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一)布局分散,“空心村”多。

长期以来,农民建房基本上没有统一规划,选址多数在自家的自留地、承包地或者交通较为方便的道路两侧,哪里地势好、哪里“风水好”就在哪里建,形成多数路边店、独家院,“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布局杂乱,距新农村标准越建越远。

一些农民在外成家立业又购置了新房,旧宅人去屋空;还有一些农民在村外围建新房,村内的旧宅闲置不用,形成了“空心村”。

(二)人均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个体企业用地缺乏有效指导。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但是,由于农民建房缺乏正确引导和管理,再加上采用的是无偿、无限期的使用制度,出现了农民超标占用宅基地建房、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任意在承包地上建房、建了新房也不愿意交出闲置下来的老宅基地等现象。

而且,宅基地的闲置浪费严重。

造成宅基地闲置的情况有以下两种:户籍的变动或准变动造成闲置;自然人无嗣造成闲置。

宅基地扩张危及耕地红线。

随着农村开放程度加大,农民也开始改变了对土地的传统观念,很多土地变成了商业用地,比如为了搞家庭作坊和个体企业在自家的农田上修建房屋。

这是农村观念发展的一种进步,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引导而导致很大程度的盲目性和攀比性,造成很多地方的耕地被吞噬。

之所以形成以上局面,主要原因一是管理失位,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由于没有形成共同责任机制,面对点多面广的农民违法建房态势,单凭国土执法部门单枪匹马查处显得力不从心。

二是农民土地法制观念淡薄。

一些农民认为在自留地、承包地上建造房屋和超占宅基地不是违法行为,还有人认为虽然违法,但只要交了罚款就可以了事,甚至比正常办理用地手续更省时、省力。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措施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措施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当前农村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用地规划不合理导致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一些农民随意建造房屋影响了整体景观。

宅基地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规定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

宅基地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缺乏监督机制导致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宅基地管理规划,合理规划用地布局。

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规定,并加强执法力度,严惩违法建设行为。

也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宅基地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可以更好地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中的问题,促进农村建设的有序发展。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解决措施、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违法建设、监督机制、规划、执法力度。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依法获得的用于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土地。

近年来,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人口流动和乡村振兴等问题的日益突出,宅基地管理工作也逐渐成为农村治理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用地规划不合理导致宅基地过度集中或分散,使得农户不便利用土地进行生产或建设。

现行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监管不严,导致一些农户违规占用宅基地建设房屋或开展其他活动。

宅基地管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违法建设得不到及时制止和整治。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当加强宅基地管理规划,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利用宅基地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督机制,制定更加严格的执法标准和措施,确保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维护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

2. 正文2.1 宅基地管理问题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是当前农村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一大难题。

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基础,宅基地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宅基地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些农村的宅基地用地规划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措施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措施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包括管理不规范、资源浪费和闲置现象严重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建立健全的宅基地管理制度,推动资源合理利用,并加强监管力度。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有效管理才能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永续发展。

展望未来,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相信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将得到更好的改善和完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问题、解决措施、制度、资源利用、监管、重要性、展望未来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村宅基地管理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重要场所,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管理不规范、资源浪费和闲置现象严重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村宅基地的规范利用,也影响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的宅基地管理制度,推动宅基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并加强宅基地的监管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目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在未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我们必须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思路,积极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2. 正文2.1 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宅基地管理不规范、宅基地资源浪费和宅基地闲置现象严重等方面。

宅基地管理不规范是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些地方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程序不清晰、不规范,导致宅基地管理混乱,容易造成管理漏洞和纠纷。

这不仅影响了宅基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也给宅基地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宅基地资源浪费也是农村宅基地管理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些地方存在着宅基地资源被浪费的现象,部分农户占用过多宅基地用地,而另一些农户却不能获得足够的宅基地资源,这种资源配置不均衡带来了资源浪费和社会不公平问题。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原创实用版)目录一、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地籍档案不齐全2.宅基地转让限制3.宅基地分配不公4.宅基地使用违规二、农村宅基地利用对策1.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机制3.规范宅基地使用审批流程4.加强宅基地使用监管正文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地籍档案不齐全。

有些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没有加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章,使得其合法性受到质疑。

另外,地籍档案的管理也不完善,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和转让存在困难。

2.宅基地转让限制。

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转让和买卖,不能对外部人员转让。

而且,宅基地与房屋之间不能分离转让,即必须是房屋和宅基地一起转让。

3.宅基地分配不公。

有些农村地区,宅基地的分配受到家庭背景、权力和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分配不公。

4.宅基地使用违规。

有些农户未经批准,私自改变宅基地用途,或者超面积使用宅基地,导致宅基地使用不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1.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地籍档案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制度,确保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2.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机制。

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宅基地分配原则,确保宅基地分配的公平性。

3.规范宅基地使用审批流程。

建立严格的宅基地使用审批流程,防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滥用和违规操作。

4.加强宅基地使用监管。

对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管,对违规使用宅基地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罚。

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总结

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总结

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总结
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是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对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进行总结,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首先,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宅基地管理制度不够
完善,存在着土地闲置、滥用等现象;二是执法力度不够,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不够及时和严格;三是执法标准不一,导致执法结果不尽如人意。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宅基地使用、流转和保护机制;二是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三是统一执法标准,建立健全宅基地执法工作的评估体系,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其次,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

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
断深化,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抓住机遇,推动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发展,一是加强宅基地管理制度创新,推动宅基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流转,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工作的效能和公信力;三是加强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宅基地管理意识,推动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之,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是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村
经济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认清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抓住新的机遇,推动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工作的不断发展,为农村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浅析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浅析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浅析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宅基地是村民为满足居住需求而占有的土地,是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取得的,随着村民法制意识提高,作为直接牵扯村民利益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显得更加重要,本文结合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探究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一、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但大都在农村保留了宅基地,同时农村宅基地规模也不断扩大,特别是近年来呈现出农村违法建设增多的趋势,对宅基地管理不当则极易引发耕地占用等土地管理问题。

当前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村庄和建房比较散乱,缺乏长远规划随着村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建房呈现出不在乡村规划范围内建设,在选址和建筑规模上的随意性增大,根深蒂固的“圈地”思想有所抬头,或是沿着公路和村庄道路“线状”扩张,或是向村庄四周形成“块状”扩张,村庄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建设随意性差,整体布局不合理,影响了街巷道路的畅通性和村容村貌的整洁程度,浪费了土地资源。

2、政策法规不完善,违法违规占地现象频发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外出居民宅基地和房屋闲置,而现行宅基地管理法规侧重于对新增宅基地管理,缺乏有效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导致村民在宅基地使用中没有责任、只有权利,只想多占、不愿推出。

當前的土地管理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的处理手段为拆除,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村民投入资金,导致违法违规建设建成后拆除处理存在困难,特别是在建房收费政策取消后,村民误认为无需审批,对宅基地使用存在错误认识,导致违法违规建设增多。

同时,新形势下未批先建、少批多占、一户多宅等问题比较突出,或是不在批准点建房,违规多占宅基地现象比较突出,造成宅基地对耕地的占用。

3、点多面广,监管工作存在困难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需要大量工作,基层国土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经费保障较少、执法程序复杂且存在执行难题,无法有效对农村建设进行监督管理,使得农村宅基地监管工作难以到位。

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问题,嘿,真是个让人心头一紧的话题。

想当初,大家都盼着能有个自己的小窝,谁不想在广袤的田野上,种种花草,养养小动物,过上那种诗意的田园生活啊。

可惜,现实往往没那么美好。

宅基地的事儿,有些人觉得是个家,有些人觉得是个累。

这其中的纠结,真是一言难尽。

你看,宅基地这东西,按理说是我们农民自己的事儿,应该说了算。

然而,真到了落实的时候,问题就来了。

农村的宅基地分配,往往是个“按谁家喜好来”的游戏。

谁家关系好,谁家就能分到好地儿,真是让人心里一阵不平衡。

想当初我家邻居,光凭着跟村干部的关系,宅基地就像变魔术一样,飞了过去。

心里那个羡慕呀,简直想立马去拜个码头。

可我们这些“守规矩”的人,偏偏就成了那个被落下的。

再说了,宅基地的管理常常形同虚设,村里有些规章制度,大家听听就算了。

谁还真去执行啊?一到闲暇时分,几个大爷大妈在村头闲聊,宅基地的事儿就成了他们的“八卦话题”。

“哎,你听说没,老李家的地又圈了!”大家笑嘻嘻地说,没谁去管。

像我这种不太懂规矩的人,真是看得云里雾里。

宅基地的手续复杂得像八股文,真心搞不懂啊。

搞得我一头雾水,感觉像在打麻将,一直在等牌却永远摸不到。

更有意思的是,宅基地的利用率不高,真是让人心疼。

明明有那么多地儿空着,村里却一个个跟宝贝似的保护着。

说是要“保持原貌”,可是,长年累月没人住,倒是成了小动物的乐园。

这些年,老虎、野猪什么的都跑来做客了。

想当初,宅基地是希望的象征,现在倒成了动物的天堂。

谁家有个狗,恨不得都得带着看地,别让那小动物们闯进来。

不禁让人感慨,农村的宅基地管理,真得好好整顿整顿。

怎么说呢,我们得有个明确的分配原则,别再让关系户独占了。

这事儿不能光靠村里的领导拍脑袋决定,得让大家伙儿都参与进来,大家一起商量,才不会有人觉得不公平。

宅基地是咱们的家,得像做饭一样,大家一起动手,才能做出一桌好菜。

利用率也得提上日程,不能让空地变成荒地。

完善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有哪些

完善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有哪些

完善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有哪些近些年,⼀些地区在城乡⼀体化的实践中探索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和退出路径,改变了了原来的散居模式,使国⼟空间布局得到了优化。

但是,实践中还存在⼀些问题,以下便是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

(⼀)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度不健全1、宅基地取得的⽆偿性、使⽤的⽆限期性以及⽆留置成本,使村民更倾向于尽可能多地占有宅基地,⽽⾮集约⾼效利⽤⼟地。

2、由于现⾏法律政策仍然限制农民住房的⾃由转让,农村不存在合法公开的房地产市场,所以闲置农宅⽆法在城乡流转和循环利⽤,造成农村⼟地资源的巨⼤浪费。

⼆:政府资⾦投⼊⼤。

农民出于传统观念以及房屋产权保护意识,不愿轻易⾃⾏退出闲置宅基地,如果退出,必须给予⼀定的经济补偿。

但这部分补偿资⾦如何解决,是制约宅基地退出的⼀个重要因素。

(⼆)完善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优化完善政策规划体系。

1、尽快形成镇村建设规划体系,全⾯组织实施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保留村庄组团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划、保留村庄综合整治控制性(修建性)详规、村级⼯业⽤地整合优化规划等规划的编制(修编)⼯作。

确保规划建设的相对统⼀,道路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涉及到规划调整的要提前谋划,尽量⼀步到位,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同时着⼒推进“多规合⼀”,努⼒做到各项规划有机结合⽆缝对接。

2、尽快出台综合整治村庄宅基地的管理意见,促使全市区域的宅基地管理都能有法可依并根据分类区别对待。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

未来,可探索把城乡⼀体化⽰范⼩区建设、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进⾏整体打包,纳⼊政策性银⾏特惠政策的途径;积极尝试商品房回购、货币化安置等办法,多措并举解决资⾦瓶颈问题,并深⼊探索农村新型社区管理模式,组建业主委员会、推⾏居住地管理等⽅式全⾯提⾼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平,提升集镇承载和集聚能⼒,有效推动农民居住⾃愿向集镇集中。

三:引导农民⾃愿退出宅基地。

在引导农民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向中⼼村(镇)集聚、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过程中,应尊重农民意愿。

农村宅基地改革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宅基地改革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宅基地改革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宅基地改革,嘿,听起来有点高大上,但其实它关系着每一个乡亲的生活。

我们先说说宅基地,这可是咱们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没了它,哪里去找家的感觉?不过,现如今宅基地改革真的是一个麻烦事,问题一堆。

咱们的宅基地分配不够公平。

许多人家在农村混得风生水起,宅基地就像他们的私人领地,结果其他人只能在一边眼巴巴地看着,心里那个急啊,有时候就像是看着别人家过年,而自己只能啃冷饭。

这么一想,真是让人心里不爽。

再说了,宅基地的管理也不够规范,很多地方的规定就像那风中飘荡的纸片,随便吹一吹就变了。

什么“先来后到”、“按户分配”,听上去不错,但执行起来就像在抓一条滑溜溜的鱼,根本捉不住。

宅基地不但得有用,还得让人放心。

可现在,不少人家盖起房子,分分钟变成了“违建”,结果一来检查,没准连个住的地方都得搬走,真是让人心凉。

很多农民朋友年纪大了,家里一片热闹,结果新一代却纷纷往城里跑。

宅基地就像一块沉重的石头,放在那里也没用。

再加上年轻人都喜欢追求城市生活,那宅基地就成了“鸡肋”,有也不知怎么用。

真是让人觉得有点可惜,乡下的好地儿啊,应该被好好利用起来呀。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得想点对策。

得公平分配宅基地。

就像咱们过年,人人都有份,不能让几个富贵人家把好地全占了。

可以考虑建立一个透明的分配机制,让每个家庭都能在公平的基础上,得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宅基地。

这样大家心里也能舒坦,眼看着自己的小家小院,心里就踏实多了。

得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

各地方的规定得统一,让大家都清楚明白,不要让人觉得宅基地的使用就像在玩摸不着头脑的游戏。

还可以借助现代科技,建立一个管理平台,大家都能在上面查看自己宅基地的情况,这样一来,谁都能心中有数,不用再担心自己无缘无故就成了“违建”。

然后,咱们也得考虑如何激活这些闲置的宅基地。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不愿意回乡,怎么办呢?可以推出一些,鼓励大家利用宅基地创业,搞些农家乐、民宿之类的,这样不仅能吸引游客,还能为乡亲们带来收入,简直一举两得。

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问题-对策及建议

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问题-对策及建议

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问题\对策及建议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是我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国土资源管理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农村,有这样一种说法:“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直接关系到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的保护、利用,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国计民生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新建、翻建标准化住宅成为农村现阶段存在的普遍现象,农村宅基地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现就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及建议做如下汇报:一、我县宅基地管理的基本情况我县辖16个镇(办),858个行政村,农业人口61.8万人,约18万户。

土地总面积12.5万公顷,其中耕地约7.2万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7.8%,人均耕地面积0.095公顷,略高于全国0.093公顷的人均耕地水平。

宅基地总面积4887公顷,现有宅基地194171宗,登记发证168733户,发证率86.9%。

(一)提高认识,规范审批程序。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因宅基地纠纷等问题引发的农民上访案件,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多年来一直是国土资源工作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工作的重点。

(二)成立机构,健全制度,将宅基地审批管理纳入国土管理的日常工作。

宅基地审批程序理顺后,2001年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股,抽调4名业务骨干负责全县宅基地的审批及日常管理、材料归档等工作,全县宅基地管理纳入国土资源日常工作。

在审批和发证过程中,我们坚持“五不批”和“三到场”制度,即不看现场不批、用地不合理不批、与四邻有纠纷不批、申报程序不合法不批、材料不齐全不批,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咱先来说说这宅基地管理的事儿。

你说,农村那宅基地,本应是咱
农民安身立命的根基,可如今这管理上,还真就有不少让人头疼的问题。

就比如说,面积超标这事儿。

有些人觉得地多就是好,多占一点也
没啥,可这就好比吃饭,你吃多了撑得慌,地占多了也浪费资源不是?还有那违规买卖的,宅基地可不是能随便买卖的东西,这就像你不能
把自家的传家宝随便卖给外人一样。

再说这“一户多宅”的现象,一家好几处宅子,这不是乱了套嘛!好
比一个人有好几双鞋,可每次只能穿一双,剩下的不就闲置浪费啦?
还有啊,这审批流程也复杂得让人头疼。

东跑西跑,各种手续,各
种证明,搞得人晕头转向,就像走进了一个迷宫,半天找不到出口。

那针对这些问题,咱能咋办呢?
首先,得加强宣传教育。

让大家都明白宅基地的规定和重要性,这
就好比给大家脑子里装个指南针,让大家知道啥能做,啥不能做。

然后,严格执法可不能少。

对于那些违规的,就得狠狠罚,不能让
他们觉得违规没啥大不了。

还有,简化审批流程。

别让老百姓为了个手续跑断腿,要像春风一样,给大家带来方便和温暖。

另外,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也很重要。

就像有一双眼睛时刻盯着,一
有问题就能及时发现解决。

最后咱再想想,宅基地管理好了,农村的面貌不就更美了?大家的
生活不就更舒心了?咱农民不就能在自己的土地上更踏实更安心地过
日子了?所以啊,大家都重视起来,一起把宅基地管理这件大事办好!。

农村宅基地管理对策浅析

农村宅基地管理对策浅析

农村宅基地管理对策浅析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宅基地闲置、乱占、破坏和规划混乱等。

如何合理有序地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乡村振兴,成为当前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生产生活基地,也是乡村发展的空间载体。

规划是一个良好的起点。

政府应该制定合理的农村宅基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规划资源利用和开发,统筹农田、住宅和公共设施的规划,确保宅基地的整体性、连续性和较为合理的空间结构。

同时加强对宅基地规划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划条件,防止乱填乱建,尤其是严禁违建和非法占地。

对违建和非法占地行为及时问责,形成有效的震慑机制。

此外,针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情况,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土地利用体系和流转市场,推动农村集体土地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宅基地托管制度改革托管制度是解决宅基地闲置和乱占的一个有效途径。

政府应该通过在法律和制度中规定宅基地托管的相关条款,鼓励农民将自己的宅基地托管给专业的合法性组织,使有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的人进行农村宅基地的合理经营。

在托管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多元化的方式,例如引进大型企业、大型养殖业,发展乡村旅游等,使农村宅基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同时还可以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建立宅基地权属确认制度宅基地权属认证是解决乱占、打劫宅基地的有效手段。

建立宅基地权属认证制度可以明确宅基地的产权,消除不肯定性因素,有效地防止继承争议和宅基地乱占、破坏等问题的出现。

政府应该通过加强宣传,推广和普及宅基地权属认证的相关知识,鼓励农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宅基地认证工作。

宅基地管理需要具有监管机制。

政府应该设立宅基地管理的窗口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分区负责,实行日常巡视与抽查,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监管与管理。

同时,加强相关法律,减少私自占用农村宅基地的恶习,让农民享有真正的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农村宅基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村庄规划得不到执行。

各乡镇虽然制定了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有的规划起点高、标准高,在实践中难以一步到位;有的规划调整频繁,加之执行力度不强,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一些人的眼前利益,操作起来困难重重;农民建房不按村镇和土地利用规划执行,使生产用地与生活用地,旧村庄与新建房混在一起,农民房屋零乱无序。

许多村庄出现“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或“只见新村、不见新貌”,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没有形成集中布局的势态,形成“空心村”。

另外,许多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有的在城市和小集镇买房置业,农村的房屋和土地无人居住使用;农村部分居住农民考虑到劳民伤财不愿意拆除现房,以至集体无法将闲置宅基地进行再分配再调整,实施旧村改造难。

原来的村庄房屋和土地闲置,长期以往,整个老村庄成了“空心村”。

2.农民建房处于无序状态。

部分农民对惠农政策在认识上产生误区,片面理解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对农民建自用住宅的收费,认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只需要交纳几元钱的工本费,耕地保护与己无关,于是滥占土地乱建住房,导致农民建房用地处于无序状态。

3.一户多宅普遍存在。

相当部分农民在新的地点建造住房,但旧房又不肯拆除,很多成为了破房、危房,形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心村,一户多基和超占面积现象较为严重,以致于目前农村大多数农户都有两处或多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加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的措施1.加大土地法律和法规宣传。

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的新政策、新法律、新规定不断推出,只有始终不懈的坚持宣传各种新政策新法规,让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营造良好的合法用地依规管理环境,才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贯彻到位。

在农村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中尤其要注重“三性”。

一是突出宣传形式的多样性。

要针对乡镇村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

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强化大局意识、依法管地意识、教育农民惜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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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空心村”、“一户多宅”现象明显。中央提倡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些地方曲解中央的政策,新建住宅不断向村庄外围延伸,有的地方在道路沿线搞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民住到这些所谓的新农村集中居住点,有些是“小产权房”。而村内旧宅又不拆除,大多成为破房、危房,无人居住,形成了大量的“空心村”;一些农户在集中居住点建了新房不拆旧房,“一户多宅”现象比较普遍。
现行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许多农民对宅基地所有权普遍存在着私有观念,认为宅基地可以祖祖辈辈继承下来,是一种私有财产;中央提出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导致一些农民将自己承包的责任田当成私有土地,随意侵占或调换建房;一些身家千万、富裕起来的农民为显排场、讲美观、图方便,舍弃老宅破屋,在村外或公路边修建新房,建起别墅,有的甚至造假山、修小园林、建游泳池,以满足自己摆阔气、高人一等的狭隘心理。
五、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要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行为,坚持按规划、按计划、按标准、按程序、按权限依法审批。坚持统一安排,定点放样,不得自行选址。要严格执行农民建房按规定办理规划、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台帐制度,坚持“三到场”、“一把尺子”制度,即选址到场,放线到场,砌基到场;严格按照标准批准宅基地。
四是农村宅基地私自转让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农民在水泥路或者好的位置村里规划为宅基地的土地,为了谋取私利,不惜将自己的宅基地、自留地甚至责任田作价卖与无宅基地的农户建房,更有些买地者假借建房户的名义办理建房手续,达到逃避监管目的,这种现象在乡镇规划区尤为常见,这种行为双方互惠互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且涉及面较广,查处难度大。
农村宅基地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必须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疏堵结合,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更好地促进农村宅基地管理。重点应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宣传中央出台的各项涉及“三农”的文件和政策法规。
各级政府尤其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央出台的各项涉及“三农”的政策法规,及时全面正确地进行大力度的宣传,要深入持久、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乡、村干部,要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增强他们的土地法制观念和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法规的理解,掌握;对广大群众,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形象直观的宣传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守法,努力营造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土地管理法和一些地方出台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虽然作了规定,比较宏观,仅仅是在现有土地管理法和“国发28号”等文件规定范围内所做的具体规定,操作性不强,实际上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如对闲置宅基地、多占宅基地处理、处罚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对宅基地审批后长时间不动工建设如何处理也没有规定,其他如审批程序复杂漫长、宅基地流转程序流程等都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简单透明的制度,地籍管理和相关法律责任都需要进一步具体的规范。因此,国家应加快农村宅基地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前,地方政府要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必须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宅基地监管措施。加强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关键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加强土地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杜绝“以罚代法”、“以罚代批”行为的发生;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加大巡查力度和次数,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健全监管网络,对村一级国土资源信息员,要加强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大对群众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掌握信息,及时处理。要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建立巡查台帐,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三是村庄规划措施跟不上。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各地在村庄规划上普遍滞后,大多数村庄规划,不符合农民的建房意愿,导致农村住宅建设无章可循,杂乱无序。少数地方虽然搞了新规划,但有的规划不够科学合理,只注重村庄的整齐划一,而忽视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造成农民建房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的现象到处发生。
二是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现象比较严重。现在农村都在搞道路“村村通”工程,一些跨村或穿村而过的硬质水泥路两侧都是耕地或者是基本农田。一些农民把建房地点选在水泥路边,导致公路、村道两旁部分耕地被占用。一些地方为把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合法化”,通过规划修编调整改变了耕地性质的做法,部分耕地在这种不知不觉的蚕食中消失了。
三、坚持规划先行,强化宅基地规划管理。规划是龙头,是搞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基础。各地要结合当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紧编制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各级政府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衔接。村庄建设规划要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以旧村庄为依托,优化村庄内部用地结构,充分利用村内各种废弃地、闲置地,合理布局公共设施用地、生产用解决措施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农村改水和道路交通“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农民建房热情高涨,出现了新一轮农村建房热,农民建房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农村宅基地管理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农村自建住宅用地面积过大。农村住宅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农民建房户型随意性大,有的房屋南北宽度超过12米以上,有的一户三四口人建了三至四间楼房,还有的仿造别墅式样建房,这些都是要占用大量的宅基地。
二是监管措施不到位。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调整农村房屋和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政策调整。城市房地产法管理调整的对象都是商品房或在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农民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仅是乡镇村建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些地方还向农民建房户发放一些鲜见法律条文认可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这种现象不仅存在大量的法律真空,而且内容比较粗浅。虽然近年来一些地方也制定了有关宅基地管理的措施办法,但由于宅基地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有的地方管理办法不够规范,操作性不强,实施效果不甚理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在制度上进一步增加了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难度。
四、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积极推进宅基地整理。各地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科学制定和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占用耕地。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交还村集体统一分配安置。凡新建住宅后应退出旧宅基地的,要采取签订合同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限制超面积建房,加大引导农民向高层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是国土部门监管不到位。一些乡镇基层国土所人手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装备缺乏,执法巡查不到位,虽然现在好多地方在村级组织设置了国土资源协管员,但是协管员的职责和执法权限受到限制,仅仅限于宣传和违法现象的汇报,但碍于农村的人情关系,很难对本辖区内的农民建房实施有效监管;历年来一些地方对违法用地问题处理不规范,以罚代拆、一罚了之的现象比较普遍,给制止违法占地行为带来了负面影响。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农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必须拆除,但现实当中很难执行,原因是需要按照程序申请法院执行,农民建房的违法行为,往往在一个程序走完,房子也建好了,使执法成本加大,因此,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土地执法陷入两难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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