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X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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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X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X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政发〔X〕5X号)和《X省土壤污染防治X年度工作方案》(X政办发〔X〕3X号),推进示范区X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夯实土壤环境管理责任;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土壤污染基础数据;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土地安全利用。

主要指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二、重点工作

(一)完成农用土壤污染调查。完成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示范区环保局负责,示范区国土局、农业局配合)(二)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信息排查。启动涉化学原料制造等相关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全面掌握相关行业企业土壤污

染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污染防治及修复治理。对相关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核查更新,增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示范区环保局负责,示范区住建局、国土局配合)

(三)加强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保护。明确示范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示范区城镇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安全。(示范区环保局负责,示范区水务局配合)

结合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工作,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管理。(X区政府负责,示范区环保局、水务局配合)

(四)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持续推进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不断强化农用土地保护力度。(示范区农业局负责,X区政府配合)强化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土壤环境保护责任,避免因采用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X区政府负责)

根据示范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划定农地类别。(示范区农业局负责,国土局配合)

(五)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地块土壤环境信息沟通

机制,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环保、住建、国土“三部门”联动监管。(示范区环保局负责,示范区国土局、住建局配合)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准入。(示范区国土局负责,住建局配合)(六)加强疑似污染地块甄别管理。根据省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安排,对示范区纳入疑似污染地块管理的土地进行监测甄别,核准相关信息。剃除不涉及土壤污染的疑似地块;对存在土壤污染的地块,责令相关单位落实修复责任。督促相关行业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示范区环保局负责,示范区国土局、住建局配合)

(七)加强土地流转环节监督管控。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若未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未进行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不得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不得批准其土地使用权用途变更或转让。(示范区国土局、住建局负责,示范区环保局配合)

(八)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对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X区政府负责,示范区农业局、国土局配合)严查向林地、耕地、荒地等土地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

质的土壤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土壤环境监管。(示范区国土局负责,环保局配合)

加强企业污染监管。动态更新土壤环境污染监管企业名单,强化监察执法、监督监测、信息公开、清洁生产等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其开展用地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并公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督促示范区土壤环境污染监管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切实减少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示范区环保局负责)

(九)严控涉重金属行业准入。严格控制示范区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原则上不鼓励有色采选及冶炼、铅蓄电池生产及回收再生铅、皮革加工、铬盐生产、聚氯乙烯生产、电镀加工、硫酸生产等7类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示范区发改局负责,示范区环保局配合)

(十)规范固体废物处置管理。督促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完成“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整治。(示范区环保局负责)加强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的清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排放和“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负责,X区政府、示范区环保局配合)

(十一)控制化肥农药污染。科学施用化肥,减少化肥使用量,鼓励增施有机肥。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主要

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区农业局负责,X区政府配合)

(十二)回收利用废弃农膜。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X年示范区农膜回收利用比例达到40%以上。(示范区农业局负责,X区政府配合)(十三)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大力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确保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比例达到75%以上。(示范区农业局负责,X区政府、示范区环保局配合)

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示范区农业局负责,X区政府配合)

(十四)规范生活垃圾处置处理。逐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示范区城管局负责)

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移、区处理”工作模式;积极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作。(X区政府负责)加快建设示范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积极推动合理再生利用,X年示范区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达到20%以上。(示范区城投公司负责)

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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