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总则糕点是指以面粉、糖、油脂等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作而成的食品,广泛流通于市场中。
为了确保糕点的生产安全和质量,依法依规进行许可审查是十分必要的。
本细则旨在规范糕点生产许可审查的流程和要求,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权益。
二、申请材料2.生产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3.生产设备清单及购买发票等相关材料;4.员工培训记录和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5.食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如工艺流程、生产技术标准等;6.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许可要求的必备材料。
三、许可审查程序1.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人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食品安全管理部门;2.审查材料的完整性: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3.现场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可以组织现场检查,检查生产场所、设备、员工等情况;4.技术评估:对申请人的工艺流程、生产技术标准等进行评估,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5.抽样检测:对申请人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6.综合评估:综合分析申请人的材料、现场检查、技术评估和抽样检测结果,做出审批决定;7.发放许可证: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会获得糕点生产许可证,可以正式进行生产。
四、审查要点1.生产场所安全与卫生:生产场所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包括无污染、易清洁、通风良好等;2.设备设施的安全性:生产设备应安全可靠,不得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3.原材料的质量与使用:申请人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食品原材料,不得使用过期或劣质原材料;4.生产工艺和流程:工艺流程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生产操作规范,并进行相应的记录;5.产品质量管理:申请人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出厂检验、产品追溯等;6.员工培训和健康管理:员工应获得相关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同时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明。
五、监督检查糕点生产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所要求的标准和规定。
糕点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附件2: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精编管理制度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资料审查
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符合 法定形式的决定。
对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受理机关应当通知申请人进行现 场核查。
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受理机关应当将需要补正的材 料告知申请人。
现场核查
受理机关应当按照审核细则 进行现场核查,并对申请人 的生产场所、设备、人员等
糕点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理
监督检查
01
糕点生产企业应接受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食品生产许可监督 检查,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
02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糕点企业的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生产设备、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资质、原辅材料采购、产品检验、销售记录等方面。
03
监督检查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进行,重 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包括原料、辅料、添加剂等的使用情况 产品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描述
04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程序
申请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 产条件、管理制度等。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一 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违规处理
对不符合《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的糕点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
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糕点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撤销其食品 生产许可证,并将其列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
法律责任
糕点企业如果未按照《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进行 生产,其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糕点生产许可证是指糕点生产企业获得的合法经营许可证件,它是保障糕点生产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手段。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是指对申请糕点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所需要满足的要求和审查标准的详细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企业基本情况审查1.企业申请糕点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供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基本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所提供的基本情况材料应真实、合法、准确,如有虚假资料或涉及违法行为,将取消审查资格。
二、场所设施审查1.糕点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将其列为审查不合格。
2.生产场所应具备合格的建筑结构,通风、采光、环境卫生等设施完备,环境无污染,以确保糕点生产过程的卫生与安全。
3.生产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设备操作简便、可靠,能够满足生产要求,并能够保证糕点品质和卫生安全。
三、从业人员审查1.糕点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应经过卫生健康部门的岗前培训和合格考核,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2.从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卫生意识和卫生操作常识,遵守卫生管理规定,关注食品安全,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原材料及供货商审查1.糕点生产企业应定期对所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质检,确保原材料无污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企业应与有资质的供货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供货商也应具备相关资质和合法经营证明。
五、生产工艺和工艺流程审查1.糕点生产企业应制定严格的生产工艺和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工艺流程应详细记录,包括原材料使用、加工过程、加工温度和时间等相关信息,以方便日后追溯和核查。
六、产品贮存、销售与追溯审查1.糕点生产企业应有合格的贮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等条件的控制,以保障糕点的质量安全。
以上为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要求还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对于糕点生产企业来说,申请许可证需要积极配合审查工作,确保自身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和法律要求,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企业的合法经营。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最新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 【发布单位】质检总局【发布文号】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发布日期】 2006-08-25【生效日期】 2006-09-01【效力】【备注】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糕点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糕点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糕点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糕点食品生产许可证是指糕点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合法经营证书。
为了加强对糕点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糕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审查细则。
以下是糕点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主要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审查2.企业的注册登记证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3.企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等4.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生产能力等方面的相关资料5.企业的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从业人员的复核证明等二、卫生条件审查1.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仓库的平面布置、卫生设施和洁净区的划分等2.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仓库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3.企业的卫生设施、设备和工具的清洁与消毒管理等资料4.企业的卫生保健制度和人员健康情况的资料,包括体检证明等5.企业的废弃物处理和卫生监测制度等三、原辅材料审查1.企业的原辅材料采购渠道及供应商的资质和质量保证文件等2.企业的原辅材料的存放、检验和使用管理等资料四、产品质量控制审查1.企业的产品标准、规格和质量标准等2.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等资料3.企业的产品检验方法和检验报告等4.企业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处理措施等五、生产记录和追溯系统审查1.企业的生产记录、质量记录和生产过程控制记录等2.企业的产品追溯系统和质量追溯能力等资料3.企业的产品批次追溯和召回制度等六、设备设施和环保条件审查1.企业的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相关资料,包括设备清单和设备购置凭证等2.企业的设备维护和保养记录等资料3.企业的生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和治理情况等七、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审核1.企业是否建立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2.是否引入了HACCP、ISO等国际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标准3.是否建立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和操作规程等4.是否开展了质量安全培训和内部审核等以上仅为糕点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审查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当地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精编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精编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审查范围2.糕点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包括场地面积、生产区域布局、设备设施等。
3.糕点生产企业的人员情况:包括从业人员数量、从业人员素质等。
4.糕点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及流程: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工艺、质量控制等。
5.糕点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标准、检测手段等。
6.糕点生产企业的销售及配送情况:包括销售渠道、配送方式等。
7.糕点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食品安全制度、培训情况等。
8.糕点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情况:包括设备设施的维护情况、环境卫生的保障等。
二、审查要点1.生产场所布局是否合理:生产区域与其他区域的隔离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生产设备与原材料、成品的流动是否便利。
2.从业人员数量是否足够:根据生产规模确定所需的从业人员数量,保证生产过程中有足够的操作人员。
3.从业人员素质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技能,是否进行过食品安全培训。
4.生产工艺及流程是否符合规定:糕点生产过程中每一道工序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存在严重的交叉污染问题。
5.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糕点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手段。
6.销售及配送是否合规:糕点生产企业的销售渠道是否合法,配送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糕点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开展了食品安全培训。
8.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是否达标:糕点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场地环境是否保持干净整洁。
三、审查程序1.糕点生产企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场所布局图、从业人员情况、产品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
2.审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糕点生产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设备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抽查原材料采购和产品质量记录。
3.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综合评估糕点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
其他食品(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附件1-10其他食品(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征收意见稿)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主要是以谷物粉、淀粉等为主要原料,专业用于生产制作糕点面包及其制品的产品,主要包括蛋糕预拌粉、年糕预拌粉、面包预拌粉、冰皮预拌粉等。
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生产许可证审查要求原则上应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的规定。
具体的主要要求参考如下执行:。
一、基本生产流程(一)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的生产基本流程。
二、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的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通则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应当根据产品的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便于清洁、清理、消毒。
企业应具备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等生产场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的必备生产设备包括:a混合设备; b包装设备(如封口机、包装机等)。
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成。
三、产品相关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四、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加工过程中所选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四)微生物培养箱;(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灭菌锅;(七)生物显微镜;(八)高温电炉或马弗炉。
执行标准无微生物指标的,(四)-(七)设备可以不做要求。
执行标准有灰分的,需要(八)设备。
六、检验项目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至少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标有“*”标记的检验项目,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表1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质量检验项目表七、抽样方法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种类,随机抽取1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糕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附件2: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经管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经管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糕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附件2: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糕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糕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申请许可要求1.申请人必须为企业法人或经认可的个体户,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2.申请人必须具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场所和管理人员,并符合相关的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
3.申请人必须提供详细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原料配方,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4.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生产设备购置合同、食品卫生合格证明等。
5.申请人必须向相关管理机构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二、审查程序1.申请受理:管理机构在接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受理,并向申请人确认受理事项。
2.现场检查:管理机构根据糕点食品生产的特点和要求,对申请人的企业现场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场所卫生条件、原料管理等方面。
3.技术评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原料配方进行评审,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4.报告编制:管理机构根据现场检查和技术评审结果,编制审查报告,并提交给主管部门。
5.许可决定:主管部门根据审查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颁发糕点食品生产许可证书。
6.许可证书颁发:主管部门根据许可决定,颁发糕点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审查依据1.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糕点食品生产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
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糕点食品生产许可的具体管理办法,包括许可的程序和要求等方面。
3.糕点食品国家标准:糕点食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如GB2760-2024糕点中允许食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四、许可期限和变更1.糕点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为3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并进行审查。
2.申请人如有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场所等变更,应当及时向相关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申请人如有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名称变更等情况,应当及时向相关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糕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是保障糕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和依据,确保符合相关要求的糕点食品企业能够获得许可证书,从而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权益。
细则60: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细则60: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附件2: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糕点——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微生物指标超标。
2.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2401糕点——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微生物指标超标。
2.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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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
4.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醒发箱)。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7099-2003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2005
月饼GB19855-2005
蛋糕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0-1992
片糕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1-1992
桃酥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2-1992
烘烤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2-1994
油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3-1994
水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4-1994
抽样基数:产品不得少于50kg。
抽样数量:同一批次的产品不少于2kg(腐竹可适当减少抽样数量),独立包装不少于8个产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它要求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豆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即发酵性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豆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1.选料和清洗。
(一)生产场所。
厂房设计合理,应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原料库、加工车间、成品库、包装车间,生产发酵豆制品的企业应有相应的发酵场所。加工车间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包装车间应密闭有消毒措施,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原料处理设备(如浸泡罐等);
2.制浆设备(如磨浆机、煮浆罐等);
3.蒸煮设备(如蒸煮罐等);
糖精钠
√
√
*
直接入口食品根据产品实际情况选择
13
甜蜜素
√
√
*
直接入口食品根据产品实际情况选择
14
色素
√
√
*
直接入口食品根据产品实际情况选择
15
次硫酸氢钠甲醛
√
√
*
腐竹检测项目
注:依据标准GB2760、GB7718、GB2711
八、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的品种,发酵性豆制品在企业成品库内分别随机抽取1种产品。非发酵性豆制品优先抽取直接入口的产品,有腐竹的加抽一个腐竹产品。所抽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5-1994
糕点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SB/T10227-1994
粽子SB/T10377-2004
裱花蛋糕SB/T10329-2000
《面包》QB/T1252-1991
《月饼馅料》SB10350-2002
备案的现行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糖精钠
√
√
*
14
甜蜜素
√
√
*
15
苯甲酸
√
√
*
16
山梨酸
√
√
*
17
脱氢乙酸
√
√
*
注:依据标准SB/T10170、GB2760、GB7718、GB2712。
表2非发酵性豆制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标签
√
√
适用于预包装产品
2
净含量
√
√
√
适用于定量包装产品
3
感官
√
√
√
4
总砷
√
√
*
5
铅
√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微生物指标超标。
2.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豆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辅料,油炸豆制品所用油脂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禁止反复使用。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不得将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豆制品加工中使用。所使用的稳定剂和凝固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
(四)保质期短的产品在贮存中应有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运输豆制品时,应严密遮盖,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做到专车送货。
(五)在发证检验中,如果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产品标签上标注了审查细则规定以外的其他指标,发证检验时也要进行检验,并按相关标准、产品明示值进行判定。
(二)非发酵性豆制品。
1.干燥箱; 2.天平(0.1g); 3.灭菌锅; 4.微生物培养箱; 5.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6.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豆制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表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表1发酵性豆制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
(二)分析天平(0.1mg);
(三)干燥箱;
(四)灭菌锅;
(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微生物培养箱;
(七)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2.菌种的选择、发酵的温度和时间。
3.煮浆温度和时间。
4.凝固成型。
5.生产加工中环境卫生的控制。
6.成品的贮藏和运输。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杂菌的污染,造成半成品和成品的腐败变质;
2.蛋白质和氨基酸态氮含量过低;
3.食品添加剂的超量和超范围使用;
4.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标签
√
√
2
净含量
√
√
√
3
感官
√
√
√
4
水分
√
√
√
腐乳检测项目
5
氨基酸态氮
√
√
√
腐乳检测项目
6
水溶性无盐固形物
√
√
√
腐乳检测项目
7
食盐
√
√
√
腐乳检测项目
8
总砷
√
√
*
9
铅
√
√
*
10
黄曲霉毒素B1
√
√
*
11
大肠菌群
√
√
√
12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
*
13
√
*
6
菌落总数
√
√
√
腐竹等非直接入口的食品不做要求
7
大肠菌群
√
√
√
腐竹等非直接入口的食品不做要求
8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
*
腐竹等非直接入口的食品不做要求
9
脲酶试验
√
√
*
豆浆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应为阴性。
10
苯甲酸
√
√
*
直接入口食品检测项目
11
山梨酸
√
√
*
直接入口食品检测项目
12
附件3:
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两大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豆制食品,包括腐乳、豆豉、纳豆等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非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制成的豆制食品。包括豆腐、干豆腐、腐竹、豆浆等产品。
附件4:
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发酵性豆制品。
1.分析天平(0.1mg);2.酸度计(PH0.01);3.天平(0.1g);4.干燥箱;5.灭菌锅;6.微生物培养箱;7.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8.生物显微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