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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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各室开放时间

入馆须知

1、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全校教职员工、学生都是图书馆服务对象,书库及阅览室内所有文献资源免费流通。

3、全体师生员工凭本人一卡通入馆,校外其他人员需本校有关部门带领,经图书馆领导同意后,方予接待。

4、讲究文明礼貌,仪表端庄。禁止着汗背心、运动短裤或穿拖鞋、带钉鞋入馆。

5、馆内要保持肃静。禁止大声喧哗、吹口哨、唱歌、朗读和打闹等;遵守阅览秩序,文明礼貌,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不扔纸屑;禁止在馆内吸烟(包括厕所、大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馆藏文献场所。

6、爱护文献资料,不损坏书标、条形码、索书号,不在书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严禁折叠。

7、不得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文献私自带出室外,违者等同偷窃图书并交学校处理。

8、要爱护馆内桌、椅、门窗、玻璃等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上刻画写字,随意将座椅搬出室外,损坏照价赔偿。

9、自觉遵守馆内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本馆有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阅览制度

1、读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本室,所有资料仅供室内阅读,不得带出阅览室外。

2、进入室内阅读者,只限带笔记本,其他自带物品(包括书包、袋子、书籍、文件、雨具等)入室后可放置物品存放处,不得带到阅览位。

3、读者入室应先领取“代书板”,在书架上选书时,应把“代书板”放在该书的位置上,阅后把书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出门时把“代书板”还回,不得乱插乱放。“代书板”丢失按价赔偿。

4、本室报刊全部开架阅览,一次不准拿取多本,只限一本,阅毕放回原处,再换新报刊。

5、阅览室报刊,原则上概不外借,未经管理员允许,私自将资料带出室外者按窃书处理;有需用的资料,经工作人员允许登记后方可带出室外。

借还制度

1、开架书库的图书只对我校师生开放,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有发现,工作人员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

2、借书证丢失后,请及时挂失,没有及时挂失造成冒借图书的,后果自负。

3、读者不准将自己的书刊、书包等带入库内。

4、读者在入库选书时必须使用代书板,取出图书时将代书板插入取出图书的位置,若此书没有选中,即将书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若书被选中,可将书和代书板一并取走,携至前台办理借阅手续并归还代书板,切勿乱取乱放。

5、图书借书册数和期限

6、教职工调出或离职、学生毕业或转学,必须先到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资料,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7、学校如因工作需要,要求归还所借图书,无论到期与否,立即归还,拖延时间按超期处理。超期赔偿

1、书刊从图书馆借出之日算起,超期者按每册每天0.20元进行罚款,法定假日不作超期日计算,但寒暑假期间,应在开学后7天内归还。

2、遗失单本图书,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或以书刊原价的1.5倍赔偿。

3、遗失多卷书、丛书中的一册或几册,如不能提供相同版本图书进行赔偿,以该书价的两倍赔偿。

4、如有污损、批注、划线等现象,视实际损坏程度进行该书原价的2倍以下进行罚款,损坏图书归图书馆。损坏程度严重,不能再流通的,按遗失处理。

5、偷窃、撕毁图书报刊每册处罚该书原价的2-5倍,该书仍归图书馆所有,且视情况停止其借阅资格半年或取消其借阅资格,报学校处理。

6、损坏图书条码、书标的,每个赔偿1.00元,对有意损坏书刊磁条或有盗窃行为者,均按偷窃、撕毁书刊处理,上报学校处置,原书刊仍归图书馆所有。

7、读者所借图书如有丢失,应在10天内办理赔偿手续,并暂停图书借阅,待赔偿后方可恢

复借阅权利。

8、丢失的图书读者如果在两个月内找到,凭缴费单退还赔书款项,超期部分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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