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三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
工三篇
篇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人员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责: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
见。
4、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接受和配合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
(三)进货管理员职责
一、采购员购进的食品应及时校称记录进货的数量对质量异常的及时记录及时反映做到进货验收出库过秤帐物相符二、各类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有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三、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质期
四、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
五、搞好仓库卫生消灭蚊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
六、每月及时报当月进货清单
(四)发货管理员职责
1、熟悉公司商品流转流程和商品规格、堆放位置。
2、学会统筹安排,按照发货单后合理安排发货顺序以及发货时间,做好调车计划,保证车辆满载,行驶路线合理,及时把订单所需货物发出。发货时与物流配送中心约定货物到达时间和,做下记
录或记在送货凭证上。
3、发货时认真核对发货清单,核实商品名称、规格及数量,客户收货人电话及地址,不得发错货,漏发、多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每次发货完毕后,需在发货单上签字认可。
4、落实外租车运输价格、车辆调配和服务管理,确保成本、服务两不误。详细记录每天短途用车情况,包括车主姓名、时间、价格、发货起止地、发货明细等,与车主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
5、及时把发货凭证交到财务处,以免丢失。没有发货凭证的(如客车),把客车车牌好、随车电话记录下来交给销售内勤。
6、如有退货时,凭退货申请单联系车辆接货,认真核实数量。
7、负责与物流配送中心协调双方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办法(如货物丢失、破损、代收款等)
8、与库管共同协商库房商品的摆放位置。
9、经常联系物流配送中心,熟悉物流的配货时间、配货路程、物流的收费标准及代收款到账时长。选择信誉好、配送快价格低的物流中心,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物流,确保货物及代收款的安全及稳定。
10、严格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和纪律,要忠于职守,保证做到不接受来货单位与人员的贿赂
篇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食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负责人:章丽平(法人)
2、安全管理人员:马大庆
3、成员:王家民王洪生孔令君端礼胜
二、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本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XX小学
20XX.9
篇三: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组织机构第一条、组织机构
组长:李忠(企业法人)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副组长):丰金成员:
第二条、职责分工
(1) 组长为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采购人员、加工人员、装盘人员等员工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
(3) 公司内凡是直接接触产品的采购人员、加工人员、装盘人员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并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职责,保障所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确保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二条、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公司为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负责
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及时建档,并经疾病控制中心检查无相关传染病者方可上岗。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及
相关票据等相关证件。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