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信致成研究:国外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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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信致成研究:国外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二)

睿信致成研究:国外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二)

睿信致成研究:国外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二)2、英国的中小企业扶持举措在英国,雇工为0-49人的企业为小企业,雇工为50-249人的企业为中型企业,雇工为250人及250人以上的企业为大企业。

根据英国政府的企业创新与技能部最新数据,截至2008年底,英国私营企业部门中的小企业数量占比99.3%,雇工人数占比48.2%,全年营业额占比35.7%;中型企业数量占比0.6%,雇工人数占比11.5%,全年营业额占比13.3%。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在英国经济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睿信致成公司分析人员通过对英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考察认为,英国政府多年来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采取的各种措施值得借鉴。

2.1 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面服务20世纪70年代初,英国贸工部成立了中小企业服务局(SBS),专门负责英国中小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并对政府有关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一致性和效率进行评估,成为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的创新。

各届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发展非常关注。

撒切尔夫人执政时期大力推行非国有化改革,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布莱尔则贯彻撒切尔主义,从法制、税收、金融政策及社会环境等方面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更为宽松、和谐的氛围。

2000年,非部门化公共机构小企业委员会(SBC)成立,每年向政府提供一份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及对政府各部门相关政策、法规效率的评估和建议。

2004年1月,SBC制定《政府关于小企业的行动计划》,对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提出了比较详细的行动计划。

近年来,英国政府各部门简化了登记注册程序,目前大部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可以通过政府主办的网页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此外,英国贸工部出资在英格兰地区建立“工商链接”网络,中小企业通过该网络可以获得与企业相关的各种服务:企业财政税务、国际贸易与企业并购等各方面的法规政策查询,申请和办理执照指导,企业培训以及服务机构的查寻等。

2.2 财政税赋为了充分促进中小企业带动地区经济发展,鼓励落后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英国政府规定:对在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投资建厂的中小企业提供财政赠款、地区发展补贴、免税三年、放松产品进出口限制等优惠政策。

国外中小企业财政政策及其启示_1

国外中小企业财政政策及其启示_1

国外中小企业财政政策及其启示中小企业在各国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国外很多政府都对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主要手段是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

税收优惠一般适用于所有的中小企业,而财政补贴则只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如新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项目、研究开发项目以及出口业务等。

其做法对我国颇有启发。

鉴于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和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的巨大贡献,国外很多政府都十分重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为中小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其中财政支持政策是比较普遍的一种。

从各国的实践看,财政支持的主要手段是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

税收优惠一般适用于所有的中小企业,而财政补贴则只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如新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项目、研究开发项目以及出口业务等。

一、普通的税收优惠为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很多国家制定了对中小企业的普遍的优惠政策,其中最常见的是税收优惠。

美国在1997年颁布纳税人税收减免法,根据此法小企业在今后10年中将会得到数十亿美元的税收减免;近年来,英国政府连续削减公司税率,将年产出低于30万英镑的小企业的公司税率由24%降低到20%这一历史最低水平,比大企业低10个百分点,并正在拟定继续为小企业减轻赋税的计划;法国中小企业职工投资于企业,可部分免交个人所得税,中小企业的财产继承税可缓交5-10年。

朱佩政府时期的《振兴中小企业计划》把中小企业利润税税率从33.33%降至19%,对企业的注册税、公司税也相应下调。

若斯潘政府为了弥补财政赤字亏空,曾提高企业利润税,但同时规定不对中小企业增税;德国每年拨款近10亿马克用于资助中小企业发展业务,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并将中小企业营业税起征点从2.5万马克提高到了3.25万马克;在日本,资本不超过1亿日元的中小企业,其法人税税率也低于大企业。

二、对新建企业的优惠实践证明,中小企业在增加社会就业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很多国家对新建或扩大投资的中小企业都予以扶持。

法国规定新建中小企业可免3年的所得税,并在社会福利税收上对增招雇员的企业给予减免优惠;同时按中小企业提供就业机会的多少,给予财政补贴。

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化 中找 到 自己的 位 置 , 与企业的发展联成一体 , 在 内心 与 企 业 的 追 求保 持 高 度 的 一 致 , 发 挥 自己 的 能 动 性 和 创 造 力 为 企 业 文 化 建设和创新发展 , 做 出贡 献 。 在 企 业 内 部 形成 统一 的 文化 理 念 , 必 须 依 靠 大 家 的 力量 。 只有 每 个人 都 得 到 精 神上 的 满 足 , 才 可 以 在 工 作 的 过 程 中积 极 去 风 险 , 拿 出主 人 翁 的 精 神处 理 自己的 工 作 事务。
企业 的员工, 在 企 业 内部 形 成 凝 聚 力 。比如 :日 本 的知名商家松
下 幸 之 助 就 进 行 严 格 的 自我 管 理 , 并总结为 : 制必更新 , 深入现 场, 关心 员 工 , 推心置腹, 缓 和 事故 。
4 . 注重载体 建设, 铸 造 企业灵魂 。 企业文化是 企业 的灵魂。
[ 2 ] 陈 晓玮 文化融合 : 企业并 购成 功的秘诀 [ J j . 科技创业 月刊 , 2 0 0 5 ( 5 )
[ 3 】 王 巍, 欧阳 晓明. 并购手册 [ M】 . 中国时代 经济出版社 , 2 0 0 2
扶 持 小 微企 业 发展 的 国际 经 验 及 对 我 国的启示
要 因素 。 由于 中小 企 业 在 推 动 经 济 增 长 、 增 加 就 业 机 会 和 保 持 经
济发 展 的 活力 以 及增 进 企业 创 新 等 方 面 的积 极 作 用 日 益 突 出。 不
张青 沈l l l g I J  ̄范 大学 社 会 学学 院
本文 为辽 宁 省教 育 厅社 会工 作方 法 介入失 地 农 民城 市适 应 性 的可 行性 研 究 的 阶段性 成果 , 项 目号 为 w2 0 1 1 0 6 9 。

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经验借鉴与研究

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经验借鉴与研究

二 、 国中小 企业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策 支持体 系 的发展借 鉴 我 国外 中小 企业 的支持 体 系运行 多 年 , 对 成熟 。在 我过 中小 企 相 业 的支持 体 系的发 展 道路上 提供 了很 多宝 贵 的经验借 鉴 。 我们 一定

要从国情 发 ,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 制定合理的支持体系, 借鉴先进
德 国是 直接 在 经 济部 内设 立 了 中小企 业 管 理 局_ 各州 也设 立 了
行业 广 , 定要 根 据 我们 的 现有 国情 , 出在 国民经 济 中相对 重 要 一 找 的类 型进 行重 点扶 植 。重 要类 型应 该包 括 高新 技术 型 中小 企业 、 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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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 管理 机 构, 责 中小企 业 的政策 支持 。韩 国 由政府 资助 建立 官 负 助 民 办或 官 办 民 营 的 中小 企业 团体 , 中小 企业 振 兴 公 团 、 如 中小 企 业协 同组 合 、 中小 企业 振 兴生 产技 术 研究 院等 对 中小 企业 进行 政 策 支持 。另 外 法 国 、 国, 英 也都 是分 别 设立 中小 企业 发 展局 、 中小 企业 研究 委员 会 等专 门的机 构, 为它 们 的政策 支持 机 构 。 作
日本 是 中央 、 方二 级独 立 机构 组 成 的 , 地 日本 政 府 于 14 年 设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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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王晓涵【摘要】中小企业在一国的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中小企业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纷纷出台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日本、德国等西方国家,在促进本国中小企业发展中,有着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研究这些经验和措施,对我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我国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期刊名称】《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4(030)006【总页数】4页(P39-42)【关键词】中小企业;金融支持;财税支持;科技创新【作者】王晓涵【作者单位】兰州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甘肃兰州730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6.3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中小企业在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中小企业可以活跃一国经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尤其是在经济下滑时,世界各国为了迅速恢复经济、创造就业机会,都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这些办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促进各国经济走出低谷,走向新的繁荣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这些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一)美国的市场主导型的发展战略首先,美国政府非常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大力资金支持。

美国联邦政府从1982年开始,要求有关政府部门每年至少拿出2.5%的研发经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

所有参与计划的联邦政府部门都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确定项目支持的领域、发布申请通知、受理企业申请、审核批准立项等事务[1]。

其次,美国对中小企业给于大力的金融支持。

美国为促进现有金融体系对中小企业融资,制定了专门的《小企业法》,并建立了小企业管理局。

小企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就是促进商业金融机构向小企业融资。

自上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银行业竞争的重点领域开始转向中小企业,并创造出许多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工具与金融产品,极大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成长,直接引发了以中小企业创新为主要动力的新经济革命,促进了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劳动生产率的上升,带来了美国自1984年到2000年数十年的经济繁荣。

国外发展小微企业对我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有益借鉴

国外发展小微企业对我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有益借鉴

国外发展小微企业对我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有益借鉴很多国家在鼓励小微企业进行投资时,也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支持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国外发展小微企业措施启示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借鉴。

国外小微企业也具有数量多、吸纳劳动力能力强的特点。

美国目前约有小微企业2700万个,占美国企业总数的99%,小微企业的就业人数占美国总就业人数的2/3,生产总值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1%。

欧盟93.3%的企业雇员人数在10人以下,提供的就业岗位占欧盟非公职就业岗位的60%左右,小微企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国政府也意识到小微企业对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

但是小微企业在规模和产量上是企业中弱者,针对小微企业本身的脆弱性和生存环境的恶劣,世界各国都对小微企业的发展给予了较大支持和政策倾斜,本文则从财税政策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在部分发达国家的国际经验。

一、国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概述(一)设置免税线不少国家和地区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根据其应纳税额或销售额大小设置免税线,或划定一个下限和上限,下限以下部分免税,下限和上限之间给予部分减免。

一是实行免税,一些国家对于流转税额低于某一数量的潜在纳税人干脆实行免税,只对其购进征收增值税,如欧盟国家和拉丁美洲的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等国家。

二是将免税线定得较高,一些欧盟国家如德国为年销售额12108美元;爱尔兰销售货物为48273美元/年,提供劳务为24136美元/年;希腊为7984美元/年;意大利为14825美元/年等,以上国家都在上述额度给予免税优惠。

三是对小规模经营户实行特别简便的征税方法,如德国在制定免税线的同时,为了鼓励纳税人自觉纳税和降低管理成本,如果企业主的全部营业额和纳税总额,比上一年度低于1.75万欧元,且当年估计不超过5万欧元,则对其免征增值税。

(二)税率式减免在增值税上,英国临时降低增值税税率,从2005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税率从17.5%降为15%(欧盟规定的增值税标准税率的最低限),2010年1月1日其再恢复到原来的17.5%。

外国企业扶持政策举措及其启发

外国企业扶持政策举措及其启发

外国企业扶持政策举措及其启发一、发达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举措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成分,各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问题都极为重视,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共同政策取向,许多发达国家通过完善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基金,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多渠道融资等一系列手段,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综观他国经验,其中有代表性的包括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国家。

( 一) 制定法律法规法律是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

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都在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出台了相应法律,中小企业的法规体系已成为许多国家经济法规或商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已成为发达国家的一项重要举措。

1. 美国的单行立法模式。

早在 1953 年,美国就制定了《中小企业法》,该法案明确了中小企业的权益,是专门保护中小企业的基本法。

在此基础上,美国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在市场经营、融资和竞争方面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如《谢尔曼法》、《克莱顿法》等,旨在反托拉斯,保障公平竞争; 《中小企业投资法》、《中小企业经济政策法》、《中小企业技术革新促进法》等,旨在更主动的保护、扶持中小企业,鼓励其创新,促进其发展。

此外,美国政府还设立专门规定,以支持中小企业加入政府采购市场,如《联邦政府采购法》规定: 10 万美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优先向小企业采购,并给予价格优惠; 联邦政府采购合同的 23% ( 按金额比例) 必须给予小企业。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主要采取制定专门单行法律的办法,颁布了一系列专门的中小企业单项性法律,其规定虽涉及小企业经济行为的方方面面,但还没有自成体系,只是众多单行法规的集合。

2. 日本的系统立法模式。

日本规范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立法先行。

1963 年日本政府为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颁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明确了中小企业的内涵、市场地位和业务经营等内容,有力推动了日本中小企业的发展。

国外小微企业政府扶持的做法和启示

国外小微企业政府扶持的做法和启示

国外小微企业政府扶持的做法和启示国外小微企业政府扶持的做法和启示【摘要】小微企业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增长中最具活力的局部,但融资难、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为各国小微企业开展面临的共同难题。

克服小微企业开展问题,必须由企业与政府共同着手。

本文以国外政府扶持上的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和行政创新三个方面为切入点,分析有代表性的兴旺国家和较兴旺国家政府在扶持小微企业中的创新经验和创新做法,进而结合我国小微企业实际,提出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以促进小微企业开展的建议。

【关键词】国外管理创新国外经营创新国外行政创新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日本、韩国等兴旺国家,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转移之前,为促进充分就业、加快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采取积极措施。

从技术改造、创新能力、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建立和建成了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强的管理创新体系;从营销和商业模式、通关效劳、产业集群开展用地及环境等方面,建立和建成了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强的经营创新体系;从公共效劳平台、信息化效劳、行业协会等方面,建立和建成了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强的经营创新体系,形成了十分值得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一、国外小微企业管理创新主要做法1、鼓励小微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小微企业创新能力积极实施技术转移战略。

技术转移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小微企业的技术转移不仅仅表现在对技术的创造创造,更重要的是能够将高新技术成果商业化。

美国通过“小企业技术转让方案〞,将小微企业与大学、科研组织与非营利性研究机构联系起来,建立亲密的合作关系,从而促使技术向小微企业转移。

德国联邦研究部实施的“示范中心〞和“技术对口的访问和信息方案〞在给小微企业提供最新的研究成果的同时,还为它们改造并引进了大量技术,对小微企业的技术转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鼓励各类效劳机构、技术机构和研究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效劳和先进设备。

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戴维摘要:先介绍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立法、税收、金融体系、融资担保等方面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经验,以及印度尼西亚的中小企业小额信贷和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的小额信这些特殊的融资支持政策。

然后结合本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政策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和措施,并通过建立民间借贷资本模型和再担保机构模型,更好地阐释了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民间借贷一、发达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经验(一)美国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经验1.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支持系统。

目前美国有《谢尔曼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克莱顿法》、《米勒一泰丁法》、《机会均等法》、《小企业投资法》、《小企业经济政策法》、《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小企业投资奖励法》、《扩大小企业商品出口法》等十多部维护中小企业利益的法律法规,为其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积极的中小企业财税政策。

美国国会1981年通过的《经济复兴税法》规定:雇员在25人以下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按个人所得税率缴纳,把资本收益税的最高税率从28%降至20%,并对创新型小企业的税率减至14%;税法还规定对于新购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低于3年的设备减税2%,折旧年限3~5年的设备减税6%,折旧年限5年以上的设备减税10%。

国家税务总局还为中小企业提供6个月的纳税宽限期。

3.高效的中小企业资金支持系统。

一是成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SBA),由中小企业管理局担保,促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

二是由一些非营利组织和机构直接向中小企业投资。

三是风险投资和天使基金。

在美国风险投资业发达,为众多具有发展潜力但又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问题。

四是通过制定一些标准鼓励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获取资金。

这种多层次的资金支持体系,较好地满足了美国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4.帮助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美国国会立法规定:政府和大企业的采购定单中,要向小企业采购5%以上的额度,从而保证了小企业在竞争中的平等地位和生存发展的条件。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售、 科技 研发 、 才资 源等 方 面遇到 了很 多实 际难 题 , 得公 平份 额 , 取措施 , 励小 企业 出 口。 人 采 鼓
严 重影 响 了它们 的进 一 步发 展 ,有 的甚 至 影 响 到生 日本 支持 中小 企业 的 措施 : 是设 立专 门金融 机 一 存 ,因此研究 制 订有利 于 中小企业 发 展 的政 策措 施 , 构 , 供 多种 融 资 服 务 。 中小 企业 金 融公 库 向 中小 提 如

促进 中小 企业发 展 的主要 国际经 验
投资 ; 中小 企业 信用 保 险金 库主 要 为信 用保 证 协会担
英 国扶 持 中小企 业 的措施 : 国 比较重 视 中小 企 保 的债 务 提供 保 险 。 是 实 行 税 收优 惠 政 策 。 降低 英 二 如 业 抵 御 经济 波 动 、 持市 场 活 力 的作 用 。 年来 采 取 中小企 业 的法人 税 率 ; 中小 企业 的 固定 资 产免 征 固 保 近 对 了一 系列扶 持 中小企业 的举措 :一 是开 展创 业 教育 , 定 资产 税 ; 此外 , 消费 税 、 得不 动产 、 承 事业 、 在 取 继 促
促进 中小企 业发展 的国 际经验 及 其对 我 国的借鉴
赵 洪 伟
( 中国人 民银 行锦 州 市 中心 支行 辽 宁锦 州 1 10 ) 2 0 0 改 革 发展 的几 十年实 践证 明 , 国 中小 企 业在 确 的技术 创新 。 国 政府制 定 了支持 中小企 业技 术 创新 我 美
培 育创 业意识 。 政府 每年 大 约 出资 6 0 0万 英镑 支 持 进 研究 开发 、 境保 、 0 环 节约 能源 、 物利 用 等方 面都 废 中学开 设 “ 业 教 育 ” 程 , 过广 泛 宣传 和教 育 , 企 课 通 倡 规 定 了优 惠 税 收 政 策 。三 是 提 供信 息 情 报 和 培训 服

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政策及其启示

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政策及其启示

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政策及其启示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政策及其启示中小企业融资具有其特殊性,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立法机关和政府都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特殊的支持,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组织支持、法律保证系统、财政支持系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这也为我们以邻为镜,为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府资金支持提供了借鉴。

一、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政策(一)财政援助财政援助是政府根据为使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的某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的目标制定各种扶持政策和资金援助计划。

财政援助的应用环节是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出口等。

主要援助形式是财政补贴和贷款援助。

一般说来,政府的财政援助是有限的,而且是非普惠的(与税收优惠不同),其功能在于引导。

为推进特定目的而实施的财政援助政策是一事一时的临时措施,有其特殊性,且纳入政府年度财政支出预算中,因此比税收制度更直接,更鲜明地体现政府意图,是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一种直接援助。

1.财政补贴从各国的比较来看,财政补贴以法国最全最好。

法国财政补贴的主要做法有:中小企业每新增一个就业机会,政府给予2-4万法郎的财政补贴:对三年内新增6名职工以上的中小企业,每名新增加职工由地方领土整治部门补贴1.2—1.5万法郎;对三年内增加30人以上的服务行业,每增加一个员工由地方领土整治部门补贴1—2万法郎;对每个雇佣学徒提供1.6万法郎的补贴津费;对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可补贴其投资的25%;对雇佣青年和单身妇女的中小企业也给予一定的补贴;对节能企业,每节约1吨石油补贴400法郎。

英国政府为了鼓励失业人员开业,对小企业实行补贴政策。

为了帮助失业者自谋职业,鼓励他们开办小企业,以减少失业,英国政府制定了企业补贴计划,对自主开业的失业者,每周补贴40英镑。

2.贷款援助政府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有:担保贷款、贴息贷款、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

睿信致成研究:国外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三)

睿信致成研究:国外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三)

睿信致成研究:国外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三)3. 德国的中小企业扶持举措3.1 德国中小企业概况德国“中小企业”一般指雇员较少(500人以下)及年营业额较小(5000万欧元以下)的企业或所有人个人对企业经营负全部责任的企业(不考虑规模)。

据德国经济与劳工部统计,截至2007年底,德国现有中小企业约370万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5%,提供了70%的就业机会,中小企业雇员2000万,占就业总人数的78%;投资占全国总投资的46%;所创造的价值占全国国内总产值的75%,所交纳的税额占全国税额的70%;同时承担了全国职业培训任务的80%。

在德国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睿信致成管理公司分析人员研究德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认为德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采取了如下措施。

3.2 制定政策法规和成立管理机构德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立法支持侧重于创造利于中小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的竞争环境,德国实行反限制竞争的经济政策,并于1974年再次修订《反限制竞争法》,禁止大企业而支持小企业之间签订生产领域的卡特尔协议。

睿信致成管理公司分析人员认为此举增强了中小企业抗衡大企业的能力。

《民法典》、《商法典》、《标准化法》等政策法规也给中小企业提供了专门的法律保护。

此外,联邦政府各部门,各州政府、德工业协会、工商会,一些指定银行( 如复兴银行和清算银行)以及国外都下设专门负责中小企业的机构,作为官方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和宣传材料,制订贷款计划,为国际技术转让提供低息贷款等。

各类银行作为管理协调机构也向中小企业直接提供各种贷款和各种信息咨询服务。

其他如非政府性质的中小企业协会、联合会等行业自我管理机构,则作为纯粹的协调机构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政府监督各项计划的实行,并代表中小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对话等。

3.3 提供持续有利的融资担保德国政府将每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列入年初的政府财政预算(占全部资金的70%)。

政府通常通过各类金融机构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及服务。

国外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制度研究

国外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制度研究

国外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制度研究1研究现状及研究意义国外政府和企业界始终将技术创新视为企业乃至国家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在。

在一些发达国家,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创新。

1982年,美国通过了《小企业创新发展法》,并依此制定了中小企业创新科研计划,鼓励中小企业挖掘自身技术潜力,为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起步与研发阶段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注重研究成果的市场化。

目前,美国国防、卫生、能源、宇航、科学基金、农业、商务、教育、环境保护、交通等10个部门均有中小企业创新科研计划。

始于1980年美国技术创新法——《史蒂文森—威德勒技术创新法》经参众两院通过后实施生效,在1996年修订并更名为《1996年美国联邦技术转让法》。

该法的制订则强调各科研机构与产业界之间在技术转让、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日本政府吸收了美国硅谷的风险企业与本地大学有效协作的成功经验,推出了相关政策法律促进大学与企业间合作。

如日本新科技政策强调改善高校设备和基础研究环境,允许国家研究机关和国立大学教员到企业兼职以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和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等风险事业培育机构的经费,提供更多的风险资金等。

国内相关学者对国外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制度进行了研究,主要将其概括为以下两种形式:其一,直接的政府资金支持,将政府经费以小额拨款、贷款贴息、投资参股等方式直接注入到中小企业;其二,间接的政府扶持政策,如通过税收激励、银行担保、法律政策倾斜等手段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据知,国内目前尚缺乏对某项具体的创新扶持计划从设计、实施、效果评估等方面的深入研究。

本文以荷兰创新奖券制度为例,以国外政府及评估机构报告为基础,探讨其设计与实施的理论基础,剖析隐藏在实施方案背后的内部运行机理,为我国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参考。

2 创新奖券(innovation vouchers)制度概况荷兰针对本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创新力度不足,技术知识的需求与供给联系不紧密,科研机构知识研发未能考虑到市场的需求等弱点,于2004年7月在荷兰创新平台(Innovation Platform)建设中首次提出一种用于推动中小企业与公共科研机构之间的知识转移与知识开发的创新奖券(Innovation V ouchers)制度。

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及对我国启示

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及对我国启示

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及对我国启示本文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进行分析,并介绍国外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和政策,通过政府的干预程度,具体融资措施、支持对象侧重等,合理地借鉴国外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提出规范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解决或帮助健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不健全的难题。

标签: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启示近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最普遍和关键的制约因素就是融资问题。

在当前我国体制转型和结构调整的特殊历史时期,城乡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显得更为复杂,研究和解决这一问题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国内外贸易环境的变化,中小企业在经济运行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例如,创造就业机会、活跃市场以及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等等。

但是,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各方面的制约,而融资问题显得越发重要。

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却是极不相称的。

1.中小企业的融资通道过窄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公司债发行的准入障碍,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的机会比较少。

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门槛较高,使中小企业望而却步,新开设的中小板块也只能在短期内解决少数高新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2.获得信贷支持少银行信贷是中小企业赖以融资的主要渠道,但获得的信贷支持却很少,據统计我国私营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仅占10%左右。

因贷款交易和监控成本高等原因,银行不愿对中小企业放贷。

同时,中小企业因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融资成本高等原因,难以得到银行资金支持。

3.流动负债所占比例较大,而长期负债则占很少的部分主要由于银行一般只会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贷款,而由于各种原因一般不会提供长期贷款。

4.中小企业之间互相担保,申请贷款,缺乏政府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之间互相担保,一旦一家公司因经营不善而蒙受损失,则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国外支持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及启示

国外支持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及启示

国外支持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及启示各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中,国家财政资金运用的主要目的在于整合社会资源。

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国外支持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对构建适合我国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标签:国外中小企业财政政策1国外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的主要政策经验各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中,国家财政资金运用的主要目的在于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资金的整合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种形式:1.1政府资金与商业银行贷款结合。

如瑞典的AIMI基金在企业刚刚建立、银行还不愿贷款或贷款不足的时候,政府与商业银行联合给企业提供贷款,一旦银行开始贷款满足企业需要后,该基金退出。

1.2政府资金与私人资本结合。

如英国的地区性风险投资基金(RVCF),基金总规模达2.8亿英磅,其中中小企业服务局(SBS)出资8000万英镑,欧洲投资基金出资6000万英镑,剩余50%的资金即1.4亿英镑向私营机构投资者募集。

1.3政府资金与私人资本联合投资。

如新加坡的天使基金的联合投资计划,对天使投资人在高技术风险企业中的投资,新加坡国家科技署通过天使基金会给予等量的资金匹配。

同时,为了提高天使投资人的投资回报,新加坡国家科技署向天使投资人提供买入期权,使期能以事行先约定价格购买委员会在风险企业中的股权。

2国外一些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2.1美国。

美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是以立法为基础,以小企业管理局为行政保障,强调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互动。

从政策功能上主要表现为四个层次:政府专项资金直接资助的财政政策,如科技计划、专项补贴等;以财政支持的方式完善金融市场,加强贷款担保,引导风险投资,扩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规模,如政府性贷款、信用担保、风险补贴、SBIC计划、创业板市场等;以税收形式支持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财政政策,如税收减免、加速折旧等;以政府采购方式支持美国本土小企业的发展。

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作者:刘泉红刘健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1年第19期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均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

各国中小企业政策体系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各自独特的地方。

我国应积极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

一、国外中小企业政策的共同点(一)将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置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高度美国政府认为保障自由竞争可以导致国家的繁荣,而扶持中小企业能够消除不完全竞争,因此其把中小企业政策视为其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

日本通产省制定了多项产业政策,给予中小企业很大支持。

政府有针对性的、旨在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中小企业政策措施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十分强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中小企业成批出现,某种意义上己经形成一种与大企业相抗衡的力量。

欧盟及其成员国一直对中小企业给予较大支持,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措施。

2000年3月的欧盟里斯本峰会提出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使欧盟在2005年成为企业欧洲,在2010年前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知识经济区。

2006年3月欧盟25国首脑会议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再次作为推进“里斯本战略”的重要内容被提上议程。

(二)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各国都无一例外地相继建立起以官方机构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体系。

美国的小企业管理机构主要包括隶属国会的小企业委员会、白宫的小企业会议和作为政府部门的小企业管理局。

小企业管理局是1958年被国会确定为“永久性联邦机构”,依法具有制定、协调政策,资金支持等职能。

日本中央政府的中小企业专门机构是中小企业厅和中小企业政策审议会。

中小企业厅是日本中小企业最高的专门机构,中小企业政策审议会作为首相府的附属机构,提议或审议各种政策,并与中央政府的各省厅保持密切联络,进行协调。

地方政府的中小企业专门机构一方面贯彻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另一方面制定和执行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的一些特殊和具体政策。

国外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与启示

国外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与启示

国外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与启示程璨摘要:国际金融危机过后,各国政府也都出台了许多经济和税务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文章通过比较不同发达国家在金融危机后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充分吸取他们的成功经验,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改革和完善。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优惠;财政政策国际金融危机过后,各个国家的中小企业在发展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各国政府也都出台了许多经济和税务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帮助这些企业渡过难关。

本文通过比较不同发达国家在金融危机后在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吸取其成功经验,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改革和完善。

一、主要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比较1.美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标准,员工人数少于五百或年营业额低于五百万美元的企业,就为小企业。

美国对小企业的发展从税收上给予了如下的优惠政策。

(1)所得税优惠①纳税身份的选择。

美国税法允许小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纳税方式。

主要有:第一,按照15%-39%的超额累进税率的公司所得税;第二,合伙企业纳税,按照10%-35%的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

小企业在选择纳税身份上有更多的选择权,可以减轻小企业的税收负担。

②税率优惠。

美国在小企业所得税上一直都采取低税率政策,并且还在不断降低。

上世纪80年代,小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下调至25%;创新型小企业的资本收益税率按14%征收;应税收入五万美元以下的小企业的税率为15%;2006年小企业税率再次下调至10%。

美国长期维持较低的税率,表明了美国政府对小企业的重视和支为核心的会计重心转移到了资产负债表,此种核算方式的改变不仅使我国所得税核算方式更符合国际税法,也更加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符合企业盈利价值最大化的财务核算目标。

但从另一方面讲,企业每期必须持续调高企业公允值才能够增加每期账面利润额,以促进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形成,这就需要企业既要为了降低当期成本而重视短期操纵,又要控制远期风险,从而使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及缴纳工作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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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信致成研究:国外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一)
中小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广大、最活跃的生产经营群体,其发展状态代表甚至决定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状态,其社会经济作用与公共财政职能有着极强的关联性和互动性。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地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然而,中小企业的规模小、融资难,创新动力不足,如果没有良好的引导,它们在经营、发展上面临的许多困难都无法得到解决。

因此,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政府扶持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共识。

1. 美国的中小企业扶持举措
在美国,中小企业这一概念常用小企业(Small Business)代之。

美国中小企业占公司总数的99.7%,吸收了美国一半以上的就业人口;美国近年来约97%的出口商是中小企业,其对美国经济的贡献有目共睹。

睿信致成研究认为,美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政府设立相应机构,提供服务与扶持
为服务与扶持中小企业,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委员会、总统中小企业会议与小企业管理局(简称SBA) 三个机构。

其中SBA于1953年由美国国会授权美国联邦政府成立,直接隶属于总统事务办公室。

其主要的协调职能有:1、作为代言人反映小企业的要求,维护小企业的利益;2、以担保或少量贷款方式向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3、保证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占有相应份额;4、为小企业提供信息、培训、咨询等公共服务,资助小企业发展中心和帮助小企业投资公司开展业务。

1.2 健全立法,建立法律保证系统
美国保护小企业的基本法为1953年通过的《小企业法案》。

此外,为保证小企业良好的生长环境,一方面,美国政府相继出台《谢尔曼法》、《克莱顿法》、《米勒-泰丁法》、《塞勒-凯福尔法》等法案对抗托拉斯组织的垄断;另一方面,《扩大小企业商品出口法》、《机会均等法》、《小企业投资奖励法》等法案的出台也切实保障了小企业的利益,例如1980年的《小企业经济政策法》对美国总统每年向国会递交小企业竞争情况报告作出了明确规定,1982年该法案又规定联邦政府机构签订研究与发展项目合同时,小企业必须占有法律规定的最低的百分比;
1.3 全方位的资金支持
1.3.1 税收优惠
睿信致成分析人员研究表示,美国各届政府致力于减轻小企业的赋税压力。

1981年的《经济复兴税法》将与小企业密切相关的个人所得税降低了25%;里根政府制定了《小企业创新研究法案》,向小企业提供优惠的研究创新补助金;其后的布什、克林顿及小布什政府也提出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减少对企业新投资的税收;降低公司所得税税率;推行加速折旧;实行特别的科技税收优惠以及企业科研经费增长额税收抵免等。

1.3.2 贷款援助
SBA在国会授权范围内向小企业发放利率低、数量小的直接贷款、主要面向商业银行的50%-90%的担保贷款,或是与地方开发公司、金融机构共同提供的特别贷款(如小企业承包商贷款、季节性贷款、控制污染贷款及自然灾害贷款)。

1.3.3 风险投资及市场融资
风险基金是政府或民间创立的为高新技术型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的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的专项投资基金。

美国的风险基金最为发达,500多个“小企业投资公司”遍及全国。

此外,为解决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问题,美国在股票市场上开辟了“第二板块”,即NASDAQ 股票市场,专为小型科技企业提供直接民间融资的渠道,睿信致成分析人员认为这极大促进了小企业在社会资金帮助下的发展。

1.4 以政府为主设立技术创业中心,培育科技性小企业
全美有1000多个由政府、个人或企业投资成立的创业中心,其中以政府投资为主。

这些创业中心以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依托,培养、扶持中小技术企业。

其运行机制类似于“大学制”——通过筛选的企业享受4年全方位的辅导支持及融资优惠,“毕业”后则通过创业板直接融资,睿信致成分析人员认为这有助于小企业更好地融入市场、寻求更有挑战性的发展。

1.5 政府采购系统的完善使中小企业获得生机
美国政府采购始于20世纪50年代,是全球商品和服务最大的购买方,每年政府采购财政预算约为2000亿美元,约占总的财政预算的1/10,其中33.3%的政府采购合同交给中小企业。

1999年度SBA政府采购办公室协助小企业获得相当于政府采购预算的23%合同,通过转包,小企业获得了更多的份额。

睿信致成分析人员认为,政府采购系统的完善能够给中小企业带来新的生机。

1.6 建立全方位的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
SBA、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以及个人共同建立了一个覆盖全美的小企业服务网络。

如遍布全美的商业信息中心免费为小企业提供最广泛的信息资料服务;SBA利用网络提供在线管理教育、训练与咨询服务;并专门设立妇女业主办公室、少数民族企业发展办公室等,注重向弱势小企业提供管理服务;此外,SBA、美国商务部、进出口银行还共同努力通过美国出口援助中心(USEACs)扶持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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