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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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简篇)

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简篇)

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扎实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建立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和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矿山建设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贸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各地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全身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知的通知》(XX办发电**号)、《省****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方案》(黔安监管管一字***号)、《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XX地区印发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署办明电***号)的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和企业本质安全年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建立,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持续改进,及时将各类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实现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建立,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从事后查处真正转移到事前防范上来,建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进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煤矿、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煤矿、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自贡市煤矿、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为加强煤矿、非煤矿山生产、建设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规范煤矿、非煤矿山生产、建设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自贡市煤矿、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一、煤矿、非煤矿山生产、建设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落实整改资金,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报告、监控、治理。

二、重大事故隐患按煤矿、非煤矿山有关隐患等级分类进行划分。

对于列入重大隐患的情况。

煤矿、非煤矿山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当地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相关安全管理部门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地点和现状;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原因;3、隐患的治理方案。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编制隐患治理方案。

由煤矿、非煤矿山生产、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煤矿、非煤矿山生产、建设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非煤矿山企业是我国矿山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各种原因,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为保障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需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下面,我将围绕这个主题,详细介绍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及目的非煤矿山是指煤矿以外的开采固体矿产资源的矿山,包括有色金属矿山、黑色金属矿山、建筑材料矿山等。

由于非煤矿山企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安全隐患较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因此,建立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状况的监测,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该制度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推动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二、主要内容1.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1)成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

(2)设立专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企业的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2. 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和流程(1)制定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内容和要求。

(2)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流程,包括隐患排查计划的制定、排查人员的培训和组织、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等。

3. 开展隐患排查工作(1)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列出常见的隐患项目和治理措施,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2)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矿山内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包括设备设施、安全设备、作业流程、员工行为等方面。

(3)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排查,包括现场巡查、设备检验、员工访谈、数据分析等,确保隐患排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和评估,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治理措施和整改计划。

4. 隐患治理和整改(1)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和时间节点,确保治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非煤矿山行业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由于矿山作业的特殊性,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非煤矿山行业关注的焦点。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矿山安全事故,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本文将从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责任落实等方面探讨。

一、隐患排查1. 制定隐患排查制度矿山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排查范围、排查内容、排查周期、排查责任人和排查方法等。

2. 开展全面排查矿山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矿山生产各环节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排查内容主要包括:(1)矿山地质环境:包括矿山地质条件、地质灾害、水文地质条件等;(2)矿山开采:包括开采方法、开采设备、开采安全设施等;(3)矿山安全:包括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4)矿山环境保护: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等;(5)矿山职业健康:包括矿山职业病防治、矿山劳动条件等。

3. 重点排查矿山安全隐患针对矿山生产特点,重点排查以下安全隐患:(1)矿山火灾:排查火源管理、防火设施设备、消防水源等;(2)矿山爆破:排查爆破物品管理、爆破作业安全、爆破残留物处理等;(3)矿山高处坠落:排查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等;(4)矿山冒顶片帮:排查矿山支护设施、矿山支护设计、矿山支护施工等;(5)矿山电气安全:排查矿山电气设备、矿山电气线路、矿山电气操作等。

二、治理措施1. 落实责任主体矿山企业应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

2. 整改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矿山企业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产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 加强安全培训矿山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四篇)

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四篇)

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一、工作目标在上年度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构建本单位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整改旧有隐患,遏止新隐患产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本单位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二、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在继续落实____年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排查在安全管理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治理。

具体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市局(公司)和本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生产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取得证照情况。

3、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安委会开展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有关基础台账完备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对特种作业违法违规教育开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5、机械设备管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机械设备工作情况、设备自检自巡情况、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落实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各重点时段排查治理情况第一阶段1、上级单位将工作方案下发给本单位,本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并下发至各部门,并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工作计划(方案)。

2、抓紧整改上年度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规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制定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限时制和防范预案五落实,治理期间要强化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阶段1、根据本单位计划(方案),通过隐患排查方式发动全体员工,查找工作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确实加强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隐患排查与治理,建立完善长效隐患排查体系,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类别1、上级部门及领导所查的事故隐患。

2、公司领导、公司大检查下井所查的事故隐患;3、部门、科室领导下井所查的事故隐患;4、各业务部室(科室)的管理人员所查的事故隐患;5、专职安全人员现场检查、巡查所查的事故隐患;二、事故隐患的级别根据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险程度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难度,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A级隐患为一般隐患,指作业现场存在的在车间范围内能够当班及时整改的隐患。

B级隐患为重大隐患,指分公司无能力解决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制订整改方案协助解决的隐患三、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定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落实整改,由生产安全部监督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聘请有关专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由公司组织实施,安委会监督整改。

1、公司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丁兆民;副组长为安全副总经理江华; 成员为生产安全部、技术部、采矿车间、选矿车间、机电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成员以及各班组。

2、公司总经理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总工程师对隐患治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并抓好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各班组长为本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6、生产安全部室指导各班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隐患的级别审定和督促整改。

7、生产安全部负责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统计和上报工作。

8、生产安全部要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标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非煤矿山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开发领域,其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经验,非煤矿山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便快速排查和治理非煤矿山的安全隐患。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治理措施,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2.任务:(1)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2)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和标准,确保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3)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排查,逐一记录和整理存在的安全隐患;(4)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按时整改;(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置能力;(6)加强对存在较大隐患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流程1.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1)成立由矿山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2)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安全工程师、环境工程师等,担任技术顾问。

2.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和标准(1)研究并总结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经验和存在的安全隐患;(2)制定科学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和标准,明确排查内容和方法;(3)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表和整改方案模板。

3.组织现场排查和整理工作(1)区分不同类型的非煤矿山,按照行业和区域划分,逐一组织现场排查;(2)针对不同类型的非煤矿山,制定相应的排查项目和标准;(3)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记录和整理,并编制详细报告。

4.制定整改方案和监督整改工作(1)根据排查结果,制定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2)建立整改跟踪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3)对整改到位的单位进行奖励,加大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的处罚力度。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案,包括开展安全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等;(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置能力。

非煤矿山排查整治重点

非煤矿山排查整治重点

非煤矿山排查整治重点一、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严防露天矿山边坡垮塌等事故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非煤矿山事故隐患,强化事故防范措施落实。

(序号前标*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防范露天矿山边坡垮塌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是否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作业前是否对工作面进行检查, 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是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2)节理、裂隙等地质构造发育、容易引起边坡垮塌事故的,是否采取人工加固措施治理边坡。

*(3)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4)工作帮坡角是否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是否超过设计高度。

*(5)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

*(6)是否对高度200米及以上边坡或排土场进行在线监测;*(7)边坡是否存在滑移现象。

*(8)上山道路坡度是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

*(9)是否在雷雨天气实施爆破作业。

*(10)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11)相邻露天矿山之间,以及露天矿山与周边生产生活设施之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

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全面摸排矿山内部各生产区域、工序的安全风险,突出重大事故风险防控,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完善安全风险公告,规范安全操作。

1.企业是否组织力量对所有生产工艺、所有作业场所中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风险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风险清单。

2.企业是否针对摸排出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工程技术、管理制度、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制定落实管控措施,明确风险管控责任人,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重点抓好容易引发高处坠落、边坡垮塌、机械伤害等事故的风险管控措施制定,制定的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企业是否将将摸排出的风险和制定的管控措施纳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中,提高员工安全风险意识,切实掌握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将摸排出的风险和制定的管控措施在矿山醒目位置和各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将危险有害因素、管控措施等信息标识清楚,并结合各工种岗位制定安全风险告知卡。

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引言非煤矿山是指除了煤矿以外的其他矿山,如金矿、铜矿、铁矿等。

由于其特殊的地质环境和采矿方式,非煤矿山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非煤矿山的生产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建立和落实一套完整的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2. 制度目的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非煤矿山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制度内容3.1 隐患排查责任•矿山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部门或由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非煤矿山的隐患排查工作。

•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应明确,相关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3.2 隐患排查周期•非煤矿山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隐患排查的周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非煤矿山在每个排查周期内应完成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

3.3 隐患排查方法•非煤矿山应采用多种方法进行隐患排查,包括现场巡查、设备检测、工艺流程分析等。

•隐患排查应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和评估。

3.4 隐患排查记录•对每次隐患排查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排查日期、排查内容、发现的隐患情况以及整改措施等。

•隐患排查记录应保存至少3年,供监管部门和内部审核使用。

3.5 隐患整改措施•针对发现的隐患,非煤矿山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隐患整改前,应暂停相关作业和生产,确保安全。

•非煤矿山应建立整改跟踪机制,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6 隐患排查结果报告•非煤矿山应根据隐患排查结果编制报告,包括隐患情况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展等内容。

•隐患排查结果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机构,以便监督和指导隐患整改工作。

4. 制度执行4.1 培训与考核•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检查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 全员参与、逐级负责的原则。

3. 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三、检查内容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情况;3.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5.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6.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7.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8.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

四、检查方式1. 定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每月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

2. 专项检查:针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季节性特点,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3. 不定期抽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

五、检查程序1. 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及检查方法。

2. 开展检查:按照检查计划,组织检查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3. 发现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记录。

4. 整改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5. 复查验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整改到位。

六、检查要求1. 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2. 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检查纪律,确保检查工作的客观、公正、真实。

3. 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确保安全生产。

4. 检查结果应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并通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七、责任追究1.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开展安全检查,或者未落实整改措施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2. 检查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矿(公司、场)各部门和采区(分场、分厂)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矿(公司、场)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采区(分场、分厂、科室)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科(室)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剥离、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或开拓、采准、切割、回采或筑坝、放矿、闭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科室(采区、分场、分厂)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矿(公司、场)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矿(公司、场)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矿(公司、场)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和和下一年____月____日前,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市、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市、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0.11.27•【字号】冀应急非煤〔2020〕179号•【施行日期】2020.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应急非煤〔2020〕179号各有关市应急管理局,有关省属和驻冀中央企业:按照《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冀安委〔2020〕4号)的安排部署,省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11月27日河北省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加强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整治典型事故隐患,强化生产建设安全过程管控,确保全省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冀安委〔2020〕4号)的安排部署,突出顶板管理、通风管理、提升运输管理、用电管理、动火作业和防治水管理等重点环节,推动中毒窒息、火灾、水灾、坠罐跑车、冒顶坍塌等典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地采矿山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十四五”开局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全省范围内所有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包括正常生产矿山、正常建设矿山、停产停建矿山等。

三、整治重点内容(一)安全基础管理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证照或审批手续超期,未按《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冀应急非煤〔2020〕140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不到位、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投入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危险性较大的设施设备检测检验不到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运行不到位等行为,堵漏洞、强弱项、补短板,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非煤矿山企业(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非煤矿山企业(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4.2 组织保障....................................................................................... 9 4.3 资源保障..................................................................................... 11 4.4 信息收集..................................................................................... 13 5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5 5.1.总则..............................................................................................15 5.2.策划与准备................................................................................. 15 5.3 风险点(危险源)辨识.............................................................. 17 5.4 风险评估..................................................................................... 22 5.5.风险管控..................................................................................... 26 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2 6.1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32 6.2 事故隐患分类原则..................................................................... 33 6.3 事故隐患分类............................................................................. 33 6.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34 6.5 非煤露天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41 7 非煤矿山企业双控平台................................................................. 51 8 变更管理......................................................................................... 52 9 检查与考核..................................................................................... 52 10 改进提升....................................................................................... 53 10.1 及时纠正偏差........................................................................... 54 10.2 动态评估风险........................................................................... 54 11 其它要求........................................................................................ 54 11.1 总则............................................................................................ 54 11.2 文件管理................................................................................... 54 11.3 记录管理................................................................................... 55 12 附表................................................................................................56 13 附录................................................................................................56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背景近年来,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决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三、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废弃矿山等非煤矿山企业。

四、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管。

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3.开展隐患排查(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3)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情况;(4)矿山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好情况;(5)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6)矿山安全生产投入情况;(7)矿山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4.严格执法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法采取措施,督促企业整改。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停产停业。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6.推进科技支撑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广使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7.落实保障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

同时,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能力。

五、工作步骤1.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2023年2月)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非煤矿山是指开采矿石、石料、建筑材料等非煤矿产的矿山。

由于非煤矿山生产环境复杂,矿区地质条件较差,矿井设施老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其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较多,需要制定科学有效的排查治理方案,以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1.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队伍,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二、加强隐患排查工作1.组织专业人员对矿山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

2.针对不同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加强对矿山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加强矿山设备和设施管理1.组织专业人员对矿山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2.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和设施,及时停用并进行修复或更换。

3.加强对矿山设施的更新改造,提升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加强安全监测与预警1.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系统,对矿山的地质、气象、地下水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有关安全信息。

2.建立预警机制,对矿山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风险进行预警,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五、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1.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对矿山工作人员和相关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2.向广大市民宣传矿山安全知识,加强公众对矿山安全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

六、加强协作与沟通1.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制定和落实矿山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2.加强与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安全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通过以上方案,可以全面排查和治理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有效保障矿山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3.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小组,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4. 企业各部门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企业分管负责人对本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 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 企业从业人员对本岗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教育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企业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和考核结果。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2.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3.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接受调查处理。

3. 企业应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安全生产投入1.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企业年度预算,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202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202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非煤矿山行业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问题依然突出,事故频发,对工人人身安全和矿山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控制,制定本方案旨在全面排查和治理非煤矿山的生产风险隐患,保障工人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1. 排查范围:包括我国全国范围内的所有非煤矿山生产企业。

2. 排查内容:- 矿山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对矿山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全面了解,评估矿山的地质和水文灾害风险。

- 采掘工艺和设备:排查矿山采掘工艺和设备的安全状况,包括采掘方法、采掘设备和运输设备等。

- 通风与排水系统:排查矿山的通风与排水系统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堵塞、漏水等问题。

- 灾害防治设施:排查矿山的透水、防爆、防尘等设施是否完善,是否能够有效防止矿井火灾、瓦斯爆炸和粉尘爆炸等事故。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排查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监管不严、违章操作等问题。

-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排查矿山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是否存在培训不到位、知识不足等问题。

三、排查方法和步骤1. 自查与报告:矿山企业应自行组织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对矿山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排查。

排查内容、工作细节、存在问题及时记录,并于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部门。

2.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矿山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并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3. 定期复查:整改完成后,相关部门定期对矿山企业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四、治理措施和措施1. 地质与水文灾害治理:完善非煤矿山的地下水防治设施,加强对地质灾害和水文灾害的监控和治理。

2. 采掘工艺和设备改进:更新和改进采掘设备和运输设备,加强对采掘和运输过程的监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操作的安全性。

3. 通风与排水系统优化:加强对通风与排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处理通风与排水系统的堵塞和漏水问题。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非煤矿山是我国重要的经济资源,但安全生产隐患时常存在,为了保障矿山工人的安全,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势在必行。

二、工作目标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一是排查不安全因素,二是加强隐患治理,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三、工作流程1. 抽组调研小组,全面了解矿山安全生产情况,梳理出隐患排查重点。

2. 排查阶段,组织专业人员对矿山设施、设备和人员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无遗漏。

3. 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确定整改责任人。

4. 加强隐患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对隐患进行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5. 定期检查,确保整改隐患有效推进,以及巩固成果。

四、注意事项1.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隐患整改责任制,对未整改的隐患严肃追责。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禁违章操作和违规行为。

3.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矿山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加强防范措施,提前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五、工作成果通过以上工作流程,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得到科学排查和有效整改,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六、资源保障为了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充分动员和调动各方面力量,确保资源的充分保障。

首先,必须充分调动矿山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的氛围;同时,还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督指导。

七、加强安全宣传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必须采取多种方式和形式,包括宣传海报、安全教育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让每个员工都明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在日常工作中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

八、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至关重要。

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对矿山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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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矿(公司、场)各部门与采区(分场、分厂)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矿(公司、场)任何部门与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与所在采区(分场、分厂、科室)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科(室)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与其她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剥离、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或开拓、采准、切割、回采或筑坝、放矿、闭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科室(采区、分场、分厂)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与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矿(公司、场)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防控的管理职责。

矿(公司、场)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与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矿(公司、场)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4月4日、7月4日、10月4日与下一年1月4日前,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与文字说明材料向市、县(市、区)安监局与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市、县(市、区)安监局与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单位(科室、采区、分厂、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市、县(市、区)安监局备案、销号。

第八条矿(公司、场)各级负责人与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
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她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与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矿(公司、场)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与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科室、采区、分厂、分场)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与矿(公司、场)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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