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邯郸市环境质量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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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邯郸市环境质量公报
一、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65天,占全年总天数的45.2%(全年有效天数365天);其中一级天数为10天,占2.74%,二级天数为155天,占42.47 %,三级天数为126天,占34.52%,四级天数为41天,占11.23%,五级天数为29天,占7.95%。六级天数为4天,占1.1%。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77,省内排名第9。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1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2.6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20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12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66微克/立方米,分别超标0.256倍、0.77倍、0.89倍。PM2.5和PM10是主要污染物。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地表水共监测28个断面,8条河流,2个水库,全部达到规划水质类别,达标率为100%。对照《河流、流域水系水质定性评价分级表》,Ⅰ类水体2个占7.1%,Ⅰ类水体10个占35.7%,Ⅰ类水体5个占17.9%,Ⅰ类水体10个占35.7%,Ⅰ类水体1个占3.6%,无劣Ⅰ类水体。地表水整体评价为轻度污染。
我市河流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是:东风渠、合义渠、留垒河、
洺河、卫河、滏阳河、漳河。滏阳河主要污染指标是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所监测的7个断面均符合规划水质要求,6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Ⅰ类,占85.7%,无劣Ⅰ类水质,整体水质良好;漳河的刘家庄、连泉、西达、岳城出口、合漳五个监测断面都符合规划水质,Ⅰ类及好于Ⅰ类断面占100%,整体水质为优;卫河主要污染指标是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所监测的秤勾湾断面是Ⅰ类水质,龙王庙、徐万仓、罗头桥、北馆陶断面是Ⅰ类水质,整体为轻度污染;因马颊河、东风渠、合义渠、留垒河、洺河这几条河流断面不足5个,评价采用断面水质评价法。马颊河的赵小楼桥、冢北桥和合义渠的城角村监测不足8个月不做评价;东风渠的小屯闸达到Ⅰ类水质,轻度污染;合义渠的城角村达到Ⅰ类水质,轻度污染;留垒河的张村桥Ⅰ类水质,轻度污染;洺河的沙阳Ⅰ类水质,轻度污染。
岳城水库、东武仕水库各断面均符合规划Ⅰ类或Ⅰ类水质,整体水质为优;进行富营养化评价,均属于中营养状态。
岳城水库水源地为Ⅱ类水体,整体水质为优;羊角铺井群水源地为Ⅲ类水体,水环境评价稳定在良好、清洁水平上,能满足现用水域功能。评价县级水源地,15个地表水源地水质为优。
城区地下水总体Ⅳ类水质,较差级别,属无机盐类污染,总硬度是定类污染物。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主城区声环境质量相对稳定。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的平均值为54.9分贝,定性评价为较好级别,噪声源主要来自生活噪声、交
通噪声和工业噪声,分别占噪声源构成的46.0%、24.5%、14.9%。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的平均值为66.8分贝,好级别。各类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均达标,季均值均达标。
四、污染物排放
2018年邯郸市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018年邯郸市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水排放总量为15601.40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6490.33吨,氨氮排放总量为9504.88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77191.64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71432.92吨,烟(粉)尘排放总量为80580.94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734.7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334.28万吨。
注:由于2019年邯郸市环境统计数据尚处于汇总、审核上报阶段,无法提供准确的环境统计数据,故采用2018年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