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环境质量公报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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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环境质量公报2013年度
一、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3年达到及好于二级的天数为54天,占全年天数的14.8%。主城区空气质量一级天数1天,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663-201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2.85。全年首要污染物为PM2.5。PM2.5年均值为0.138毫克/立方米,超年II级标准3.9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臭氧五项污染物年均浓度超过年二级标准;降尘浓度17.93吨/平方公里·月,达到河北省推荐标准;硫酸盐化速率浓度15.94 SO3/100平方厘米·碱片·30日,超过国家推荐标准;全年未出现酸雨。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滏阳河九号泉断面,马颊河的冢北桥、赵小楼桥断面断流,滏阳河的张庄桥断面水质类别达到Ⅲ类,刘二庄、苏里、曲周、莲花口断面水质类别达到Ⅴ类,整体为轻度污染;漳河各断面均达到规划水质标准,整体水质为优;卫河各断面都劣于Ⅴ类水质,整体为重度污染。
羊角铺井群、岳城水库两水源地均为优于Ⅲ类水体,水环境评价稳定在良好、清洁水平上,能满足现用水域功能。东武仕水库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整体水质为优,以富营养化指标总氮污染为主。
城区地下水水质较差,稳定在Ⅴ类,属无机盐类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总硬度。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主城区声环境质量相对稳定。2013年各类功能区昼夜噪声等效声级全年平均值全部达标。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的平均值为68.40分贝,与去年持平,夜间等效声级的平均值为59.47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的平均值为53.29分贝,夜间等效声级的平均值为
44.98分贝,噪声源主要来自生活噪声,占噪声源构成比的46.0%。
四、污染物排放
2013年邯郸市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水排放总量为3250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30405吨,氨氮排放总量为13395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99815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33135吨,烟(粉)尘排放总量为198876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478.3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378.7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64.4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