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物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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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文物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推进郑州市文物事业发展, 切实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地位、效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特制定郑州市文物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一、我市文物事业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一)“十一五”我市文物事业有了长足发展。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广大文物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在文物抢救、保护、利用、管理等方面均取得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在管理力量上不断加强,专门成立了郑州市文物局,作为主管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也设置了文物保护机构;积极努力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在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成功入列《世界遗产名录》;在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上取得丰富成果,共登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1万余处,大批新文物点的发现极大地丰富了我市历史文化资源;我市大遗址保护工作走上更加科学、规范的道路,先后完成了郑州商代都城遗址、郑韩故城遗址、新密古城寨遗址等多处大遗址总体保护规划和保护展示

方案的编制及郑州新区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在服务经济建设上成效明显,完成勘探面积3252万平方米,妥善处理各类遗迹8000余处,出土完整器物13000余件;博物馆公务文化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基本形成了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网络体系,全市文博开放单位共接待观众数千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文博研究上硕果累累,郑州大师姑夏代城址、娘娘寨遗址、李家沟遗迹、唐户裴李岗遗址的发掘,先后荣获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在文物安全和执法工作上,连续多年实现“文物安全年”,受到上级部门的嘉奖,确保了我市文物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十二五”我市文物事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十一五”我市文物事业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矛盾与问题,特别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文物保护利用滞后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文物保护事业尚存在法律盲点,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编制不足、人才队伍建设还没有形成梯队结构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文物事业的发展;同时,我市文物事业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方面,郑州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文物事业高度重视,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郑州都市区建设重要内容,从许多方面出台措施,加快郑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步伐,新颁布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也为文物工作提供了更加充分和完备的法律保障,这些都为新时期我市文物

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文物事业给予积极的理解和支持。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文物价值的认识日益增强,保护文物、珍视和欣赏历史文明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保护文物光荣、破坏文物可耻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已经形成,并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文物事业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证。文物保护、古建修缮和博物馆建设的投入将达到新的规模,将建设更多的文物景观向公众开放,郑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将展现出更加动人的魅力。

二、“十二五”我市文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文物事业历史性发展机遇,以创新的精神推进文物事业科学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服务,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军。争取到“十二五”末,使我市文物保护事业有更大的发展,文物保护研究工作居于国内先进水平,文物事业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度增强,推动文物事业实现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1.文物保护突出重点原则。针对不同历史文化遗产的特点,对我市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发现的重大文物遗址实施重点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科学规划,精心维护,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切实做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2.保护成果为社会共享原则。坚持文物工作的社会公益性,建设一批独具特色的遗址公园、博物馆、纪念馆、民俗馆,深入推进博物馆免费开放和对外开放文物保护单位的功能提升,打造更多适应广大群众要求的文物陈列展示精品,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享用文物事业发展成果。

3.文物事业促进经济发展原则。充分发掘利用文物资源,发展相关文化、旅游产业,把我市的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释放历史文化力量,开展文物复仿制品、文物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形成文物产业链,挖掘文物事业的经济价值,将文物保护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渠道。

4.文物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原则。着力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不断完善重点建设项目跟踪服务配套制度,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主动、事前服务,做好一般性建设项目服务工作,规范文物勘探、考古发掘行为,提高工作质量,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三)发展战略

1.大遗址保护战略。以编制大遗址保护规划为突破,加快推进大遗址保护展示园区建设步伐,争取国家文物局将我市列为国家“十二五”期间大遗址保护重点支持片区,为我市大遗址保护工作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和业务支持,充分发挥大遗址保护在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项目带动战略。将文物保护与城市市政建设、园林建设、水利建设等密切结合,突出抓重点项目建设,建成一批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的文化景观,把文物遗迹打造成郑州市文化亮点,进一步改善我市人文环境,使郑州成为既有古老风貌又有现代气息的历史文化名城,促进旅游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3.依法提升文物保护效能战略。针对法律的盲点或规定的缺陷,加快地方立法进度,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文物执法和监管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完善文博单位安防、技防设施,强化文物保护执法手段,有效震慑文物破坏和犯罪,确保文物安全,进一步依法提升文物保护效能。

4.宣传推介战略。把加大文物宣传力度作为动员和组织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采取不拘一格、形式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文物资源在先进文化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培养和激发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和感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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