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隧洞设计需收集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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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隧洞设计需收集的基本资料

水工隧洞设计应根据隧洞用途和不同设计阶段的要求,搜集下列基本资料:

1流域规划、工程任务、枢纽布置、水库(河道)特征水位、隧洞引用流量、隧洞泄洪或导流标准、水库调度运行方式、河道取(用)水原则等;

2区域地质资料,地震基本烈度,隧洞进、出口及沿线的地形、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3有关的水文、气象资料及水文设计成果,建筑材料及施工组织设计成果,机电设备以及调压(减泄压)设施、压力钢管、闸门(阀)设置等;

4隧洞区的环保要求。

水工隧洞的进、出口及隧洞沿线的地质勘察工作,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枢纽及水工隧洞级别,不同的设计阶段,按照有关规范执行。

对1、2级水工隧洞和洞线区有不良地质问题的水工隧洞,应根据各设计阶段的不同要求,在现场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有关的试验、测试工作。设计人员应根据设计需要及有关标准会同地质人员共同提出试验、测试要求。

水工隧洞开工前,设计人员应掌握隧洞地区下列基本地质情况:1进、出口及沿线的岩层分界、产状、岩性和主要地质构造,围岩的分类及主要物理、力学参数;

2进、出口及沿线的水文地质情况;

3进、出口成洞条件及洞脸边坡的稳定性;

4对不良工程地质问题的预测。

开挖后,设计人员应及时掌握隧洞各部位的实际地质情况,及时校核、补充或修改设计。对可能危及施工和运行安全的不良地质问题应进行专门研究。

水工隧洞的围岩分类,岩洞应按GB50287-1999《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规定执行,土洞应按SL237-1999《土工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

对高地应力区1、2级水工隧洞的重要洞段,设计人员应在初设阶段掌握地应力测验成果,并做出评价。施工阶段应根据地应力的现场复核成果,对设计进行校核、补充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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