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金华农民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
![金华农民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9e61c995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6f.png)
金华农民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金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一、哪些失地人员不在失业保险参考范围内?.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
二、以往的被征地农民如何参保?20XX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
三、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遵循什么原则?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被征地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七、如何办理个人账户退还手续?1、退休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2、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3、户籍迁出义乌市,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携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
金华养老保险新政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XX〕28号)精神, 现将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就进一步完善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06f55e63c1c708a1294a4442.png)
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缴费补贴省、市两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补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8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中断年限可以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方式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三份,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他人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相关材料由村(居)委会协办员审核签字、盖章,上报乡(镇、办事处)人力资源保障所。
乡(镇、办事处)人力资源保障所审核无误后,盖章录入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限内将参保表和相关复印件等材料报县农保中心办理。
绵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
![绵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3231cd5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64.png)
绵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为了保障城乡居民的养老权益,绵阳市实行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绵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
一、养老保险对象绵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象包括以下人员:1. 常住户籍在本市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2. 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的流动人口。
3. 年龄在16周岁及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养老保险费用绵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
具体费用标准如下:1. 个人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月工资收入的5%缴纳,最低标准为每月50元,最高标准为每月400元。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家庭人口数和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缴费标准,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最高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2. 政府缴费标准政府每年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一定的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由市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政府财政状况确定。
三、养老保险待遇绵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1. 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领取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政府财政状况确定。
2. 个人账户养老金城乡居民在缴纳养老保险期间,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不断积累。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或者选择每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
四、养老保险管理绵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
具体管理措施如下:1.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制度,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2.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3. 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营。
五、养老保险宣传绵阳市政府将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和参保率。
具体措施如下:1. 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
2. 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保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通用3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通用3篇)](https://img.taocdn.com/s3/m/6a083b9f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18.png)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通用3篇)第1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紧紧围绕省、市考核任务,以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和经办管理等工作为核心,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2023年上半年各项考核任务的完成。
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2023年上半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登记总人数55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12.7万人,新增参保人员12680人,完成征缴职责顺利平稳划转税务部门,实现保费收入4540万元,自主缴费率达到100%,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上半年共发放养老金6673万元,其中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1295.03万元。
(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宣传推广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宣传推广活动,2023年上半年我中心组成惠民服务工作队,赶集穿巷进村入户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和教会参保人用手机方式进行查询和认证,现场对社保卡进行激活等,共发放政策宣传单5万余份,赶集定点宣传10次,进村入户宣传8次,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对税务划转的相关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
2023年上半年共完成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人员116013人,核实死亡人员6287人,停发待遇2439人。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23】7号)文件,积极、稳妥、快速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实现上半年工作的正常化,全面铺开,目前已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3450人,上半年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1295.03万元。
二是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上半年我们携农行到舜陵街道黄金桥村、段家、龙板桥村等多个地方进行了养老贷的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
成都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领取丧葬补贴规定
![成都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领取丧葬补贴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d7f7e01b03d8ce2f00662392.png)
专注社保代理12年
30家分公司覆盖四川.重庆.贵阳…
成都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领取丧葬补贴规定领取丧葬补贴前置条件
1、已在本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参保人死亡。
领取丧葬补贴申请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未办理的提供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市农商银行(任选其一)开立的银行卡或存折。
2、医院、公安机关或社区等出具的参保人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待遇领取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与死者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之一)关系证明(以下材料之一: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人事档案、社区证明、公证书等)。
【备注:若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
】领取丧葬补贴办理程序
到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其指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现场办理。
城乡养老保险怎么领取养老金
![城乡养老保险怎么领取养老金](https://img.taocdn.com/s3/m/60093c99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af.png)
城乡养老保险怎么领取养老金城乡的养老保险怎么领1.年满60周岁。
2.累计缴费满15年。
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对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的情形,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后,虽然缴费年限不足15年,但仍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1.定期待遇。
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首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月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
个人账户储存额发放完后,由政府负责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
2.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死亡且未领取职工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可领取1200元丧葬补助金。
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注意什么1、缴费档次:要注意选择的缴费档次,参保人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如果选择最高缴费档次,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
2、缴费年限:要注意缴费年限,参保人一定要交满15年,将来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3、个人账户:要注意个人账户余额是不能提取的,只有符合一定的特殊条件才能提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多少钱划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有很多,不同的档次需要缴纳的费用不同,具体交多少钱划算得根据大家的实际需求来看。
1、如果大家是想要尽快的拿回本钱,就可以选择较低的档次来进行缴纳。
这样需要缴纳的保费比较少,退休之后回本的速度也比较快,但是拿到手的养老金是比较少的。
浅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26577de2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f2.png)
浅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对有效防止冒领、多领养老金待遇行为,减少社会保险资金流失,维护社保资金安全,增强社保资金支撑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长效机制,以宣传为突破口,采用多渠道方式开展资格认证工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困难问题对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老百姓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老有所养”的难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政策的普惠性、优越性得到了充分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措施激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主动缴费,制度正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然而,一些影响制度发展的因素也随之暴露出来,养老保险基金流失、冒领养老金等问题日益突出。
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生存认证(以下简称“城居保生存认证”),是保障养老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发挥养老作用,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此文主要针对泸西县城居保生存认证的现状,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基本情况泸西县位于云南省东部、红河州北部,地处“四州市”(昆明、曲靖、红河、文山)“五县市”(弥勒、石林、陆良、师宗、丘北)交汇处,是红河州通往贵州、广西及西南各地的一个重要通道。
2021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5.11万人,自2011年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来,全县有23.0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缴费人员17.84万人,待遇人员5.21万人。
首先,泸西县根据政策规定,采取常规、定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证。
具体流程为村协管员收集辖区内待遇人员死亡信息,并于次月初上报,乡镇经办机构核实,县经办机构办理停发手续;其次,乡镇每年组织两次大规模的资格认证工作,县经办机构抽查乡镇认证工作情况;再次,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县经办机构每月使用民政部门最新火葬信息与城居保待遇人员进行比对,发现死亡人员及时暂停。
2022年贵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是怎样的
![2022年贵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是怎样的](https://img.taocdn.com/s3/m/fee36696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94a0a54.png)
2022年贵州城乡居民养⽼保险政策是怎样的贵州城乡居民养⽼保险政策是怎样的?下⾯店铺⼩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贵州省城乡居民养⽼保险参保⼈员: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作⼈员以及不属于职⼯基本养⽼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贵州城乡居民养⽼保险政策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贵州省城乡居民养⽼保险参保⼈员: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作⼈员以及不属于职⼯基本养⽼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
⼆、贵州城乡居民养⽼保险的个⼈缴费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保险费。
1、缴费标准为每⼈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等13个档次。
城乡居民可⾃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次性缴纳。
2、对重度残疾⼈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特区)⼈民政府按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代为缴纳。
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可以增加代缴标准。
3、有条件的村集体和社区(居委会)应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最⾼缴费档次标准。
⿎励其他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提供资助。
补助、资助⾦额不超过最⾼缴费档次标准,且不能补缴。
三、贵州城乡居民养⽼保险的政府补贴标准:1、城乡居民按年及时缴费的,政府给予缴费补贴。
(1)对选择100元⾄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按每⼈每年30元给予补贴,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民政府各负担10元;(2)对选择500元⾄9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每年60元,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民政府各负担20元;(3)对选择1000元⾄20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每年90元,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民政府各负担3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4397ded7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bf.png)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
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上述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
第四条参保人员办理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衔接手续时,先按国家有关规定归集职保关系,确定职保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有关衔接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第六条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职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
第七条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达到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条件时,按照当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第八条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金额退还本人。
第九条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
已经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的,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余额或者职保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2024年养老资格认证时间表
![2024年养老资格认证时间表](https://img.taocdn.com/s3/m/65fe83a2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25.png)
2024年养老资格认证时间表
以下是2024年养老资格认证的时间表:
对于全年认证一次的人员,第一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需在5月底前完成认证。
对于全年认证两次的人员,第一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第二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10月30日。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需分别在4月底、9月底前完成认证。
具体的认证时间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养老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注意关注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具体通知和要求。
甘肃省政府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甘肃省政府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9e51f5c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15.png)
⽢肃省政府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实施办法对于⽢肃省政府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实施办法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国务院《关于建⽴统⼀的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后,我厅认真学习领会政策要点,⼴泛听取市州、县市区⼈社部门意见,会同省财政厅在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实施办法。
6⽉20⽇,经⽢肃省⼈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30⽇印发全省执⾏。
《实施办法凸显了以下亮点:⼀是政府补贴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实施办法规定:“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数,对参保⼈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100-400元档次缴费的,每⼈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每年补贴60元。
”⼆是为缴费特困群体和计⽣两户家庭代缴养⽼保险费。
《实施办法规定:“对城乡居民中⼀、⼆级重度残疾⼈、五保户等缴费特困群体和计划⽣育“两户”家庭(独⽣⼦⼥领证户和⼆⼥节育户),由市州、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缴费标准的养⽼保险费。
”三是提⾼了基础养⽼⾦⽔平。
《实施办法规定:“省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提⾼基础养⽼⾦标准。
⿎励市州、县市区适当提⾼基础养⽼⾦⽔平,所需资⾦由本级政府承担。
”⽢肃省分别从2013年、2014年1⽉1⽇起,为参加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的60周岁以上⽼年⼈,在中央财政每⼈每⽉55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再每⼈每⽉增加5元,使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基础养⽼⾦达到每⼈每⽉65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前,全省基础养⽼⾦最低每⼈每⽉65元,最⾼已达到每⼈每⽉265元。
四是建⽴了⾼龄⽼年⼈⽣活补贴与城乡居民养⽼保险⾦合并发放制度。
《实施办法规定:“将⾼龄⽼年⼈⽣活补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待遇合并发放范围。
⾼龄⽼年⼈⽣活补贴发放标准为:100周岁以上每⼈每⽉100元,90—99周岁每⼈每⽉60元,80—89周岁每⼈每⽉2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ef47812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d8.png)
重要意义
重要意义
中国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老龄化呈现逐步加速趋势。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全 体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新四化”建设的需要。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 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 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个人账户
2022年4月21日,据中国政府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 出,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参 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元。
文件内容
01
指导思想
02
任务目标
03
参保范围
04
基金筹集
06
政策宣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 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提 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9dff8ce8caaedd3382c4d306.png)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x[x]8号)和《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x[x]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有关“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是从城乡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三)任务目标。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到“x”末,在全县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x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二、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x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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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11.14•【字号】赣人社字〔2019〕284号•【施行日期】2019.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84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江西政务服务“赣服通”,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互联网为平台,以社会保障卡为依托,通过“江西人社”手机APP、“赣服通”支付宝生活号等渠道,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在线自助认证、他人帮助认证、上门服务认证,解决群众来社保经办部门集中认证的问题,实现“不进人社门、能办人社事”的服务目标。
同时通过使用手机、电脑等终端认证的方式,节约认证成本、提高认证效率、加强认证准确性,防范虚报冒领,从而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措施(一)工作主体和职责分工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县级经办机构)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并对虚报冒领人员和未通过认证人员进行后续经办处理。
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站)(以下简称乡镇服务所)、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居)协办员)受县级经办机构委托开展认证工作,指导协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对象自主或到经办机构网点接受认证,对认证结果进行公示,并协助县级经办机构对虚报冒领人员和未通过认证人员进行后续经办处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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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答实施城乡居民保险实现居民老有所养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和引导农村和城镇居民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筹资实行“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制度模式储蓄积累与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相结合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后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江西省合并后的新农保和城居保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江西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参保人按什么标准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
以上标准由参保人员每年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缴费为一次性缴费一经选择当年不再变动。
五、政府对参保缴费人员如何补贴?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基本补贴同时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
对参保人缴费的补贴标准从年缴费100元补贴30元起步对于选择2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在基本补贴30元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金额。
其中参保人缴费200元至4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在30元基础上分别增加5元(即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的补贴60元;600元及以上档次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在60元基础上增加5元最多补贴95元(即缴费600元补贴65元缴费700元补贴70元依此类推缴费2000元补贴9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 策解读镇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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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调整了个人账户计息政策。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 点时规定的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 期存款利率计息,改为按国家规定计息。这样规定,是为了适 应政策和管理方式的变化,更好地维护参保人权益。若中国人 民银行在年内调整一年期存款利率,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标准 不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存入各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按3个 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执行优惠利率。 • 7、调整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规定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 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不再剔除政府补贴。与社会保险法 相关规定一致,更有利于城乡衔接、保护参保人的权益。 • 8、提出了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 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政 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这是总结新农 保和城居保试点经验,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做出的政策完 善,有助于减轻参保居民家庭的丧葬费用负担,也有助于及时 核查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阻止并杜绝死亡不报、冒领养老金的 问题。省政府25号文件规定我省参保人员丧葬费补助标准为不 低于800元,省财政承担50%,市县财政承担50%。从2014年1 月1日档次。现在全国统一归并为 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这一规定包含了三层含义:一是 统一缴费档次,让城乡居民有了更多平等的自主选择权;二 是增设2000元这个档次,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 供了更多选择;三是明确个人缴费上限,主要是体现“保基 本”要求,并保持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关系。 • 3、进一步完善了缴费激励机制。规定地方政府对选择最低 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缴 费档次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主要考虑:进一步明确并强 化了多缴多补、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居民 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自我保障水 平。省政府25号文件提高了1000、1500、2000元的缴费标 准的政府补贴标准,分别为100、150、200元。 • 4、进一步规范了集体补助等筹资机制。规定有条件的村集 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 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 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缴费提供资助。
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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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问: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
答: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指为乐清市城乡居民提供的一种基本的养老保障制度。
该保险政策的目标是确保乐清市城乡居民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提高生活品质。
问: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包括乐清市城乡居民,特别是18周岁及以上的居民。
参保对象主要包括非职
工人员、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等。
问: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由个人缴纳和政府补贴共同组成的。
具体的缴费标准根据参保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以一定比例的个人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并由个人和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
问: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是怎样的?
答: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等。
基本养老金由社会统筹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根据个人缴费情况计算。
离退休人员还可以享受医疗保障政策,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问: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申领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申领和办理流程一般分为申领和审核两个步骤。
居民可以前往当地社保机构或政府指定的机构办理申领手续,需要提供相关个人身份证明和缴费证明等材料。
审核通过后,居民即可领取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请注意,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建议您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当地政府或社保机构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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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
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安全,防止多领、冒领养老金情况发生,按照省市资格认证相关政策,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认证时间
每年认证两次:###########。
三、认证方式
1.个人自主认证。
通过互联网搜索“甘肃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下载安装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附后)手机客户端应用软件,按照提示自行操作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往年已通过手机APP认证的人员直接登录认证)。
2.上门认证。
因病残行动不便、卧床不起和高龄人员,由镇养老保险经办人员或村协管员上门进行认证。
四、其他事项
1.在规定时间外已认证成功的人员,按照个人认证周期(认证周期为6个月)自行认证。
2.未及时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系统将停发养老金,待补办认证手续后,从停发之月起续发并补发养老金。
五、工作要求
1.各镇接到通知后,要及时传达至各村(社区),并做好相关宣传指导工作,保障资格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2.各镇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故意瞒报死亡人员情况的,除追回多领的养老金外,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