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ppt 3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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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出台背景
(二)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作出了推进 全市城乡一体化的重大决策。去年底,市委出台 《中共长沙市委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明 确要求创新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纲要》的重要 配套文件,今年5月市政府颁布《长沙市统筹城 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其中,制定实施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文件的核心内容之 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出台背景
(三)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空缺 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 度之外,广大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没有 被纳入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而这 部分人群,恰恰是社会各阶层中相对最困难、 最弱势的群体,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弥补了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空缺。
(二)参保缴费政策
2、缴费方式。按年缴费,以后每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参保 人到当地的农村合作银行直接缴费,也可与农村合 作银行签订协议,以代扣代缴的形式缴费,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允许各级经办机构、乡镇、村 (社区)工作人员经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现金。缴费截止日为当年12月31日。但本办法实 行之日,参保人年满60周岁的,可不缴纳养老保 险费,有条件的可按上述缴费档次和标准一次性补 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年满45周岁不满60 周岁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费,但累计缴费年 限不超过15年。
4、望城县人民政府转发《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望政发[2019]100号)
5、望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 财政局关于<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 知(望政办发[2019]105号)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ppt
四、城乡居保社会养老保险源自办规程(八)城乡居民缴费是否封顶?
由于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是否封顶,涉及 政府是否多出钱和长寿风险的问题。个人缴费由档次 来封顶,集体补助多少涉及今后的长寿风险问题。政府 补贴应按照相对固定的标准,给予不同的参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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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办规程的定位 2、制定经办规程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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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样性——兼顾区域发展不平衡,多种手段并举
4.便捷性——以“方便群众”为着眼点,以“为城 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为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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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乡居保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四)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八、业务流程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变更业务流程
参保人员需要办理信息变更的,应在当地规 定时限内,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 印件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服务所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填写《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变 更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对 参保人员填写的《变更表》和提供的材料进 行审核。 Concept Con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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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乡居保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七)城乡居民选择某一缴费档次并履行缴费义务以后, 是否可以改变缴费档次?
由于缴费涉及政府缴费补贴,随意改变缴费档次给经办带来许 多困难,所以经办规程规定,当年选择某一缴费档次缴费后, 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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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乡居保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一)为什么要制定城乡居保经办规程?
一是规范经办程序,防止随意操作 二是规范经办内容,增强针对性 三是规范权利义务,避免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
城乡居保政策解读 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五大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 工伤、生育。
• 工伤保险属于典型的既得权利,参保即意味着完 全获得制度保障; • 生育保险属于附条件的既得权,一般要求参保达 到一定时限(如1年)即可享受,失业保险亦如此; • 养老保险主要属于期待权利,保意味着未来可获 得养老金; • 医疗保险兼具既得权与期待权的双重属性,参保 既可获得当期的医疗保障,又在符合缴费年限时 享有退休医疗保障的期待权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政策 • 五、养老保险待遇的内容和标准 •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 基础养老金——国家及省级试点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5元。 这是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 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县级政府支出。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 存额除以139。(计发系数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 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第三,启动城居保试点。 • 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颁布施行,这是我国人民政治、经 济和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在我国社会保 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政策
• • • • • • • • • •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二、筹资方式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新农保制度为借鉴,筹资方式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年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 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2.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补贴(出口补)和缴费补贴(入口补)两部分。 三、个人账户管理 个人账户实行实帐管理,个人缴费和利息、县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和利息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分项目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四、养老金待遇 1.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无论男女,只要年满60周岁,就可在本人生日的次月按月领取养老 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试点县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 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这项制度其实带有老年津贴或老年人福利的性质,即对于60周岁的老年人,符合一定条件的,无需 个人缴费,而由政府为老年人发放养老金,帮助他们较好地安度晚年,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对于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 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养老金待遇计发标准。城镇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部分 的资金由县级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 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持其他参保人 的养老金。 五、相关制度衔接 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应与新农保合并实施。其他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关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城镇居民利益不受损、待遇标准不降低的原则,妥善做好制度衔接工作。 六、基金管理与监督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需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 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以试点县为单位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履行基金的监管职责。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培训(最新稿)ppt课件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培训 课件(最新稿)
岷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培训课目
一、参保范围与对象 二、养老保险费缴纳 三、缴费年限 四、个人账户管理 五、养老保险待遇 六、待遇申请流程 七、参加其他养老保险有关问题解释 八、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与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补 助金制度 九、注销登记办理
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办公室为参保人员 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 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社区)集 体补助资金;省、市、县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 贴,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 参保人员的缴费资助资金,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员跨 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的资 金全部随同转移。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 承,不再除政府补贴部分。
政府补贴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月全 支付基础养老金55元;省财政按照当年实 际参保缴费人数给予补贴,对选择100— 4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 对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 贴60元。
政府代缴
县财政对城乡居民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五保户等特困群体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 保险费;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 参保家庭,给予其父母每人每年代缴30元 养老保险费。
待遇构成
(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 人每月65元,其中:国家财政支付55元, 省财政支付10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的月计发标准为参保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 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参保人的个 人账户中支付。
限定条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 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户籍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 在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 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 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①基本条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 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老年人,参保时不用缴费,并可以按月领取基 础养老金。 ②限定条件: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子女参保、父母 享受是在社会保障中体现子女家庭赡养责任的一种形式,有利于扩大参保覆 盖和促进家庭和睦。子女参保缴费全部记入其本人的个人账户,也是为自己 未来领取更高的养老金而积累,而不是为父母缴费,也不是用于支付父母的 养老金。 ③对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 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5年。即46-59岁人员,在制度 实施时,应按年缴,也可以往前补缴。 误区:等59岁再参保缴费一年或等 到60周不缴费就可领了养老金。注:到59岁时才参保缴费也必须从制度实施 时开始缴费,即从2012年缴,但不再享受政府补贴。若城乡居民制度实施时 不参保缴费,到60周时不能按月享受基础养老金。 ④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即45岁以 下人员必须按年缴费,到满60岁时最少缴费不少于15年才能按月享受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需填写《补缴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表七),并加盖村委(社区)公章后,及时将 《补缴表》上报乡镇社保办,审核后将缴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于15个工作 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经办机构。
岷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培训课目
一、参保范围与对象 二、养老保险费缴纳 三、缴费年限 四、个人账户管理 五、养老保险待遇 六、待遇申请流程 七、参加其他养老保险有关问题解释 八、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与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补 助金制度 九、注销登记办理
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办公室为参保人员 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 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社区)集 体补助资金;省、市、县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 贴,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 参保人员的缴费资助资金,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员跨 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的资 金全部随同转移。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 承,不再除政府补贴部分。
政府补贴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月全 支付基础养老金55元;省财政按照当年实 际参保缴费人数给予补贴,对选择100— 4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 对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 贴60元。
政府代缴
县财政对城乡居民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五保户等特困群体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 保险费;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 参保家庭,给予其父母每人每年代缴30元 养老保险费。
待遇构成
(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 人每月65元,其中:国家财政支付55元, 省财政支付10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的月计发标准为参保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 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参保人的个 人账户中支付。
限定条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 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户籍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 在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 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 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①基本条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 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老年人,参保时不用缴费,并可以按月领取基 础养老金。 ②限定条件: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子女参保、父母 享受是在社会保障中体现子女家庭赡养责任的一种形式,有利于扩大参保覆 盖和促进家庭和睦。子女参保缴费全部记入其本人的个人账户,也是为自己 未来领取更高的养老金而积累,而不是为父母缴费,也不是用于支付父母的 养老金。 ③对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 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5年。即46-59岁人员,在制度 实施时,应按年缴,也可以往前补缴。 误区:等59岁再参保缴费一年或等 到60周不缴费就可领了养老金。注:到59岁时才参保缴费也必须从制度实施 时开始缴费,即从2012年缴,但不再享受政府补贴。若城乡居民制度实施时 不参保缴费,到60周时不能按月享受基础养老金。 ④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即45岁以 下人员必须按年缴费,到满60岁时最少缴费不少于15年才能按月享受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需填写《补缴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表七),并加盖村委(社区)公章后,及时将 《补缴表》上报乡镇社保办,审核后将缴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于15个工作 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经办机构。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培训课件(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 鼓励公众参与政策 监管,共同维护政 策实施的公正性和 公平性
政策实施成效评估与改进
政策实施成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情况,包括参保人数、缴费情况、待 遇发放等
评估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政策实施成效进行评估
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包括政策调整、制度完善、服务优化等
缴费优惠:对于 低收入群体,政 府会给予一定的 补贴和优惠
养老金待遇及调整
养老金待遇:根据个人缴费年限、 缴费金额等因素确定
养老金发放:每月按时发放,确 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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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调整:根据社会平均工资、 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养老金调整政策:根据国家政策 进行适时调整,保障养老金待遇 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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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01/01
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政策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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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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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背景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内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与监 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案例分析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题与对 策
政策发展历程
1992年,中国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
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 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201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乡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 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培训课件(最新稿)页PPT文档
城乡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政策解读
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
人口基础数据的核查
各镇从公安系统中分别导出本镇16周岁以 上农业人口及城镇人口数据,分别打印分 发至各村,由各村组织力量一一核实,扣 除16周岁以上在校生、长期外出务工、参 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未销户等 人员,确认应参保人数、应领取待遇人数。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3.办理参保登记程序 (1)个人申请(包括已年满60周岁) 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到户籍所在地村委(社区)提出参加城乡 居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 民社会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 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注:①《参保登记表》原则上由参保人员 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委 会经办人员代填,但必须本人签字、签章 或留指纹确认。②选择性项目,应在 “□”内打“√”。③2019年7月1日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的城乡居民填写《参保登记表》时,“ 个人缴费额”栏不填。④《参保登记表》 一式四份,县经办机构、各乡镇劳动保障 事务所、村(居)委会、参保人各留存一 份。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4)县级经办机构复核 县级经办机构收到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有
关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对乡镇劳 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 行确认,并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 《参保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将有关材 料归档备案。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2)村协办员检查 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是否填
写完整,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盖章或按手 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 全,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 字,加盖村委会(社区)公章,附上参保 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 料,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
人口基础数据的核查
各镇从公安系统中分别导出本镇16周岁以 上农业人口及城镇人口数据,分别打印分 发至各村,由各村组织力量一一核实,扣 除16周岁以上在校生、长期外出务工、参 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未销户等 人员,确认应参保人数、应领取待遇人数。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3.办理参保登记程序 (1)个人申请(包括已年满60周岁) 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到户籍所在地村委(社区)提出参加城乡 居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 民社会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 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注:①《参保登记表》原则上由参保人员 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委 会经办人员代填,但必须本人签字、签章 或留指纹确认。②选择性项目,应在 “□”内打“√”。③2019年7月1日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的城乡居民填写《参保登记表》时,“ 个人缴费额”栏不填。④《参保登记表》 一式四份,县经办机构、各乡镇劳动保障 事务所、村(居)委会、参保人各留存一 份。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4)县级经办机构复核 县级经办机构收到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有
关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对乡镇劳 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 行确认,并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 《参保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将有关材 料归档备案。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2)村协办员检查 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是否填
写完整,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盖章或按手 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 全,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 字,加盖村委会(社区)公章,附上参保 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 料,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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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3.办理参保登记程序 (1)个人申请(包括已年满60周岁) 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到户籍所在地村委(社区)提出参加城乡 居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 民社会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 《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注:①《参保登记表》原则上由参保人员 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委 会经办人员代填,但必须本人签字、签章 或留指纹确认。②选择性项目,应在“□” 内打“√”。③2011年7月1日年满60周岁、 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 居民填写《参保登记表》时,“个人缴费 额”栏不填。④《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 县经办机构、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村 (居)委会、参保人各留存一份。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3)乡镇初审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委(社区)上报 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 后,经办人员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 加盖劳动保障所公章,及时将参保人员的基 本信息录入新农保(城镇居民)信息系统, 同时将《参保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和户 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经办机构。
城乡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政策解读
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
人口基础数据的核查
各镇从公安系统中分别导出本镇16周岁以 上农业人口及城镇人口数据,分别打印分 发至各村,由各村组织力量一一核实,扣 除16周岁以上在校生、长期外出务工、参 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未销户等 人员,确认应参保人数、应领取待遇人数。
政府为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 缴养老保险费的资金由自治区、县二级财 政按8∶2的比例承担。
缴费补贴标准随自治区人民政府适时调整的标准 随之调整。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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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满60周岁,补缴15年基本养老金测算表
参保人员满60周岁,补缴15年基本养老金测算表
缴费档次 (元/年)
缴费补贴 (元/年)
个人账户储 基础养 存额(元) 老金(元)
个人账 户养老 金(元)
基本养老金 (元)
100
0
1500
60
10.79
70.79
200
0
3000
60
21.58
81.58
30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出台背景
(二)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作出了推进 全市城乡一体化的重大决策。去年底,市委出台 《中共长沙市委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明 确要求创新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纲要》的重要 配套文件,今年5月市政府颁布《长沙市统筹城 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其中,制定实施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文件的核心内容之 一。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常务副市长谢建辉副市长文树勋出席会议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938号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919号4望城县人民政府转发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望政发2019100号5望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望政办发2019105号6望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望政办发2019106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政策要点三基本政策一目标任务102030405060708090100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1559周岁60周岁以上2019年7月1日为望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启动和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起始月
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介绍PPT
第三种是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保险关 系所在地累计缴费不满10年,转回上一个缴 费满10年地办理手续。
第四种是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每个参保 地都不满10年,转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
(四)后延退休备案
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可 以后延退休,且必须是整年度后延并到养老科备 案。
第二种是93年以后中断就业人员, 补缴中断缴费 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 依据本人原有缴费记录办理补缴手续。
第三种1992年12月31日以前已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费的原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原 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如1992年1构确认,可自1993年1月起补缴
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第二种是未回户籍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
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第三种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社保
部门批准调动的,调入地及时办理相应手 续。
2、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
一种是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由户籍地 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种是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保险关 系所在地累计缴费满10年,在该地办理手续
提供“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 合同书、考勤记录、工资台账、财务账簿 及原始凭证”等能够证明申请补缴期间与 该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原始凭证
2、个人补缴:
(1)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几种情况
一种是92年底前在国有、集体企业中断就业人员, 有正式招录用手续。截至2008年底男女未满65周 岁,可从98年补缴养老保险,其工龄一概不予认 定。
必备材料:招录用手续等档案材料,转入到 帐清单、外省缴费明细,首次参保时间等等。
如果为外省知青或原我市下乡知青,还要到 市劳动关系处进行知青身份确认,才能进行 工龄认定。
第四种是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每个参保 地都不满10年,转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
(四)后延退休备案
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可 以后延退休,且必须是整年度后延并到养老科备 案。
第二种是93年以后中断就业人员, 补缴中断缴费 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 依据本人原有缴费记录办理补缴手续。
第三种1992年12月31日以前已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费的原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原 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如1992年1构确认,可自1993年1月起补缴
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第二种是未回户籍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
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第三种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社保
部门批准调动的,调入地及时办理相应手 续。
2、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
一种是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由户籍地 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种是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保险关 系所在地累计缴费满10年,在该地办理手续
提供“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 合同书、考勤记录、工资台账、财务账簿 及原始凭证”等能够证明申请补缴期间与 该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原始凭证
2、个人补缴:
(1)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几种情况
一种是92年底前在国有、集体企业中断就业人员, 有正式招录用手续。截至2008年底男女未满65周 岁,可从98年补缴养老保险,其工龄一概不予认 定。
必备材料:招录用手续等档案材料,转入到 帐清单、外省缴费明细,首次参保时间等等。
如果为外省知青或原我市下乡知青,还要到 市劳动关系处进行知青身份确认,才能进行 工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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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中支付,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完后由统筹地区政府 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 满60周岁以上、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 居民,(1950年3月20日之前出生的人员) 可以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125元/人/月。
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2016年8月
一、建立的必要性
人口老龄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据人口学 家预测,2010-2049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 口占总人的比重达22%,2055年将达25%。 人口老龄化直接导致代际养老压力增大。另一 方面社会婚育的观念、人均寿命的增长,不可 避免地削弱了传统家庭的养老功能,城乡居民 越来越需要通过制度化安排,解决其老年生活 保障问题。
六、缴费业务办理
现金缴款
农商行定点代收保险费、劳保所POS机缴费。
参保人自行到农商行或劳保所将保险费存入城
乡居保基金收入户。 村干部代收保险费后到农商行或劳保所缴入城 乡居民基金收入户。
七、 个人账户管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 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资金包括:
九、待遇调整
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随国家和省政 府适时调整的标准随之调整。 目前我区养老金的调整标准为:个人帐 户以每年10%的幅度上调;基础养老金控 制在10-15元/年的上调标准。
十、如何办理个人 信息变更手续
1. 什么情况下要办理变更手续?
■重要解释:为什么要进行保险扩面和续保?
扩大参保覆盖率便于促进家庭和睦。子 女参保缴费全部记入其本人的个人账户, 也是为自己未来领取更高的养老金而积累, 而不是为父母缴费,也不是用于支付父母 的养老金。
误区: 等59岁再参保缴费一年或等到60周岁不缴 费就可领了养老金。如:某人今年59岁才参保 缴费,他可以向后顺延缴费15年,也可向前补 缴14年,向后续缴1年,但补缴年份不再受政 府补贴。如他不交费想等到60周岁就可以按月 享受养老金就更错了,在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 符合参保缴费而不参保缴费的,永远也不能按 月享受基础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覆盖城乡户籍全体 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由政府主导建立 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政 府补贴相结合,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 合。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财政部首 次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 保险之间可以转移衔接,但要在参保人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进行。
二、基本原则
保基本 广覆盖 有弹性 可持续
一是从城乡居民的实际出发,低水平起 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 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 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 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 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3、乡镇审核 镇劳保所工作人员对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 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参保登 记表》上签字,加盖劳动保障所公章,及时将 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 同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定期将《参保登记 表》、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 县级经办机构复核、归档备案。
三、参保范围与对象
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的,不符 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非国 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城乡非从业居民 都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 保险。
四、养老保险费缴纳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 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我区缴费标准设为正常参保 人员每年最低550元、最高6240元。 低保人员凭当年民政部门审核的手续可享受缴纳 一半保费待遇,275元/人/年。一个年度缴费一次。 重残人员:除听力语言残其余的残疾(肢体、精 神、视力、综合)一级、二级凭二代残疾证原件 可享受缴纳一半保费待遇,275元/人/年。一个年 度缴费一次。 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一)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二)参保人缴费享受的政府补贴资金; (三)个人帐户资金运营或存款利息收入。
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实账管理。个人 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金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包括政府补贴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其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缴费享受政府补贴。正常缴费人员,缴费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低保、重残人员 ,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75元。
五、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1、参保登记需携带的材料 户口簿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城乡重度残疾人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农村五保户的,需提供《农村五保供养证》原件及 复印件; 属于城乡低保对象的,需提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 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参保登记程序
个人申请(16周岁以上、1950年3月20日之后
出生的人员) 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户 籍所在地村委会或便民服务中心劳保窗口提出 参加城乡居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 乡居民社会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参保登记表》原则上由参保人员填写,若本 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委会经办人员代填, 但必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八、养老保险待遇
1、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缴费满15年, 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 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均可申请按 月领取养老金。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月养老金由基础
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计发标准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今年为每人每月125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参保人个人账户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