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知识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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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二级 三级 转外就医
住院起付 标 准
400 600 800 1100
报销比例
80% 70% 68% 68%(定点) 60%(非定点)
三、医疗保险
医保费用报销程序
门诊费用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垫付的门急诊费用,应携带有效票据、处方、医保 病历、医保IC卡等资料到医保中心审核,按规定报销。 住院费用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垫付的住院费用,应携带有效票据、处方、医保病 历、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资料到医保中心审核,按规 定报销。
三、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基金构成: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
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
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 户。
医保基金用途: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项目
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主要支付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特定项目除 外)。参保职工在门诊就医时医疗费用先从个人帐户支付,个人 帐户用完后,由职工自付。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缴费年限15年以上,或者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 限在10年以上。
二、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待遇:
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A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
三、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构成: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年龄 35周岁以下
1、职工个人缴费部分;
2、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和过渡金中,按比例划入的部分; 3、个人医疗帐户的利息等合法收入。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以个人缴费基 数作为个人账户的划账基数,其划账 比例如右表:
医保卡 划账比例 2.8%
36-45周岁 46-退休
二、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以单位应参保职工工资总额(以统计部门的统计口径 为准)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参保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 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个人实际工资收入低于应发工资的,以应 发工资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基数的25%;个人:缴费基数的8%。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工伤保险
工伤待遇的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的,根据工伤鉴定等级一级至四级伤残、五级至六 级伤残、七级至十级伤残三个档次享受相关待遇(详见《泰州市 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四、工伤保险
工伤及其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 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 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缴费比例: 1、企业:单位缴20%、个人缴8%; 2、个体工商户:单位缴12%,个人缴8%; 3、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20%,其中12%进社会统筹,8%进个人账户。
二、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享受养老待遇条件: 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救助
1、救助对象:凡本市区常住户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 周岁(4050人员),在本市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申请救助: (1)夫妻双方均为失业人员; (2)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3)家庭全部人员均失业;
(4)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年度本人负担医药费超过2万元的人员。
二、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退休年龄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计发月数 233 230 226 223 220 216 212 207 204 199 195 190 185 180 175 170 退休年龄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计发月数 164 158 152 145 139 132 125 117 109 101 93 84 75 65 56
三、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
按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办法,缴费标 准为每人每年590元。
1、一般居民: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40元,个人每 人每年缴纳250元; 2、特困居民: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60元,个人每 人每年缴纳130元;
三、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待遇
医院 级别
三、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 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 活就业人员; 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同养老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基本医疗 单位缴纳9%,个人缴纳2%; 大病统筹 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3%。 缴费年限:参保人员连续缴费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其基本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为男满25年、女满20 年,且其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 基金中补足差额。
社会保险有关常识
大纲:
社会保险的基本概念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一、社会保险的基本概念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特质帮助的制度。
社会保险是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共同承担的社会保障制度,任何 单位和个人没有减免社保的权利。
30年至34年
35年以上
85%
90%
注:以上数据依据2002年文件规定。 如退休人员育有独生子女,养老金可核加5%。
二、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基本情况
2014年1月1日,江苏省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决
定整合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城居保)制度,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 政府补贴构成。
1、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职工;
2、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3、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
参加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4、实行人事代理人员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条件的人员。
以上1、2、3项所列对象应是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实行机关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会计制度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基数:
上限不超过全省社平工资的300%,下限不低于60% (2013年
全省月社平工资为4832元) 。 泰州市区2014.7-2015.6社会保险缴费上下限为14496/2328。
二、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金待遇
1、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2、2014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100元;
3、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 增发1%;
4、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参保
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 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慢性病种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应携带有效票据、处方、医保病历、慢性病种审批
手续到医保中心审核,按规定报销。
四、工伤保险
工伤及其认定
所有用工单位及其职工都应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医疗基数的 0.8%-2.4%(根据行业风险)的标准为职工按期缴纳。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 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养老待遇
按照2002年《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3、2002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2002年6月
社会保险是“保”不是“包”,是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保障。只要劳
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已按 规定缴获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主要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生育五大险种。
二、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
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
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及补贴标准
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600元、6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个档次。 全市最低缴费标准档次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年300元(泰州市区500 元)。低保、残疾以及生活困难人员,经批准可按每人每年100元 档次缴费,具体批准程序由各统筹地区确定,我市市直最高缴费标 准每人每年6000元。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规定逐年缴纳保费,多缴多得。 选择100元-4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选择500元-8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 选择900元-12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50元。
三、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
1、一般居民: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无用人单位 且尚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 (不含未成年人和大中小学生); 2、特困居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 有《特困证》的城市居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已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 员;
退休-70周岁 70周岁以上
3.2% 3.8%
5.5% 6%
三、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医院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转外就医
住院起付 标 准
400 600 800 1100
在职报销 比 例
95% 90% 85% 85%(定点) 75%(非定点)
退休(职) 报销比例
97% 92% 87% 87%(定点) 77%(非定点)
B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对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2007年9月1号以后退休的职工,还可享受 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员1995年底前的缴费工资和缴
费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缴费年限的储存额,再除以120按月计发。
二、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救助
2、救助年限:一般为1-6年。
3、救助金的偿还
根据《泰州市养老保险断保救助办法》规定,救助金在领取
退休金的当月起按月在退休金中扣还。每月扣还金额不低于本人 养老金的40%。救助金不收取利息,到期只需偿还本金。
二、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
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的。 注: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即为退职。
二、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工 龄
不满10年 10年至19年 20年至29年
退休养老金
50% 70% 80%
退职养老金
50% 60% 70% 80%
(基础工资占比) (基础工资占比)
住院起付 标 准
400 600 800 1100
报销比例
80% 70% 68% 68%(定点) 60%(非定点)
三、医疗保险
医保费用报销程序
门诊费用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垫付的门急诊费用,应携带有效票据、处方、医保 病历、医保IC卡等资料到医保中心审核,按规定报销。 住院费用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垫付的住院费用,应携带有效票据、处方、医保病 历、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资料到医保中心审核,按规 定报销。
三、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基金构成: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
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
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 户。
医保基金用途: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项目
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主要支付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特定项目除 外)。参保职工在门诊就医时医疗费用先从个人帐户支付,个人 帐户用完后,由职工自付。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缴费年限15年以上,或者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 限在10年以上。
二、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待遇:
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A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
三、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构成: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年龄 35周岁以下
1、职工个人缴费部分;
2、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和过渡金中,按比例划入的部分; 3、个人医疗帐户的利息等合法收入。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以个人缴费基 数作为个人账户的划账基数,其划账 比例如右表:
医保卡 划账比例 2.8%
36-45周岁 46-退休
二、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以单位应参保职工工资总额(以统计部门的统计口径 为准)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参保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 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个人实际工资收入低于应发工资的,以应 发工资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基数的25%;个人:缴费基数的8%。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工伤保险
工伤待遇的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的,根据工伤鉴定等级一级至四级伤残、五级至六 级伤残、七级至十级伤残三个档次享受相关待遇(详见《泰州市 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四、工伤保险
工伤及其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 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 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缴费比例: 1、企业:单位缴20%、个人缴8%; 2、个体工商户:单位缴12%,个人缴8%; 3、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20%,其中12%进社会统筹,8%进个人账户。
二、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享受养老待遇条件: 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救助
1、救助对象:凡本市区常住户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 周岁(4050人员),在本市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申请救助: (1)夫妻双方均为失业人员; (2)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3)家庭全部人员均失业;
(4)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年度本人负担医药费超过2万元的人员。
二、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退休年龄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计发月数 233 230 226 223 220 216 212 207 204 199 195 190 185 180 175 170 退休年龄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计发月数 164 158 152 145 139 132 125 117 109 101 93 84 75 65 56
三、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
按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办法,缴费标 准为每人每年590元。
1、一般居民: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40元,个人每 人每年缴纳250元; 2、特困居民: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60元,个人每 人每年缴纳130元;
三、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待遇
医院 级别
三、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 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 活就业人员; 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同养老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基本医疗 单位缴纳9%,个人缴纳2%; 大病统筹 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3%。 缴费年限:参保人员连续缴费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其基本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为男满25年、女满20 年,且其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 基金中补足差额。
社会保险有关常识
大纲:
社会保险的基本概念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一、社会保险的基本概念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特质帮助的制度。
社会保险是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共同承担的社会保障制度,任何 单位和个人没有减免社保的权利。
30年至34年
35年以上
85%
90%
注:以上数据依据2002年文件规定。 如退休人员育有独生子女,养老金可核加5%。
二、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基本情况
2014年1月1日,江苏省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决
定整合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城居保)制度,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 政府补贴构成。
1、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职工;
2、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3、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
参加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4、实行人事代理人员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条件的人员。
以上1、2、3项所列对象应是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实行机关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会计制度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基数:
上限不超过全省社平工资的300%,下限不低于60% (2013年
全省月社平工资为4832元) 。 泰州市区2014.7-2015.6社会保险缴费上下限为14496/2328。
二、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金待遇
1、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2、2014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100元;
3、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 增发1%;
4、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参保
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 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慢性病种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应携带有效票据、处方、医保病历、慢性病种审批
手续到医保中心审核,按规定报销。
四、工伤保险
工伤及其认定
所有用工单位及其职工都应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医疗基数的 0.8%-2.4%(根据行业风险)的标准为职工按期缴纳。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 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养老待遇
按照2002年《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3、2002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2002年6月
社会保险是“保”不是“包”,是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保障。只要劳
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已按 规定缴获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主要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生育五大险种。
二、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
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
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及补贴标准
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600元、6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个档次。 全市最低缴费标准档次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年300元(泰州市区500 元)。低保、残疾以及生活困难人员,经批准可按每人每年100元 档次缴费,具体批准程序由各统筹地区确定,我市市直最高缴费标 准每人每年6000元。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规定逐年缴纳保费,多缴多得。 选择100元-4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选择500元-8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 选择900元-12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50元。
三、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
1、一般居民: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无用人单位 且尚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 (不含未成年人和大中小学生); 2、特困居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 有《特困证》的城市居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已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 员;
退休-70周岁 70周岁以上
3.2% 3.8%
5.5% 6%
三、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医院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转外就医
住院起付 标 准
400 600 800 1100
在职报销 比 例
95% 90% 85% 85%(定点) 75%(非定点)
退休(职) 报销比例
97% 92% 87% 87%(定点) 77%(非定点)
B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对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2007年9月1号以后退休的职工,还可享受 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员1995年底前的缴费工资和缴
费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缴费年限的储存额,再除以120按月计发。
二、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救助
2、救助年限:一般为1-6年。
3、救助金的偿还
根据《泰州市养老保险断保救助办法》规定,救助金在领取
退休金的当月起按月在退休金中扣还。每月扣还金额不低于本人 养老金的40%。救助金不收取利息,到期只需偿还本金。
二、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
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的。 注: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即为退职。
二、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工 龄
不满10年 10年至19年 20年至29年
退休养老金
50% 70% 80%
退职养老金
50% 60% 70% 80%
(基础工资占比) (基础工资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