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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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PPT课件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
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 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
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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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第三人原因不支付的先行支付。规定由 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 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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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案例的掌握及工伤待遇竟合的问题(法 院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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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失业保险待遇
▪ 在《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基础上, 《社会保险法》进一步规定:
▪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 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 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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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 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 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 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 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 津贴。
▪ ——非职工按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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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各项社会 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
▪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现行制度中称 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 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
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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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第三人原因不支付的先行支付。规定由 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 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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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案例的掌握及工伤待遇竟合的问题(法 院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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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失业保险待遇
▪ 在《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基础上, 《社会保险法》进一步规定:
▪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 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 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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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 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 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 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 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 津贴。
▪ ——非职工按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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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各项社会 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
▪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现行制度中称 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社会保险法(120分钟)PPT课件
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x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
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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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
12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2)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部分;
3)上述两项的利息(按照存款利率计算)。
职工在职死亡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有余额 的,个人缴费部分及相应利息由职工指定的受益人
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其余部分并入统筹基金。
退休职工继承额的公式为:继承额=退休职工
人签名确认后由单位保管备查。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未经本人确认导致少、漏缴基本养
老保险费的,在本缴费年度以及本缴费年度结束后1年内可办
理补缴,逾期不再允许补缴,由此造成职工个人养老待遇损失
的,用人单位按下列办法给予补偿:
补偿金额 = ∑少报缴费工资基数×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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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参保时,按以下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 险费: (1)合肥市企业临时工养老保险补缴的起始时间为1992 年7月。1992年7月后成立的单位,从单位成立之月起补缴。 (2)补缴基数为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3)补缴费率统一为28%,其中单位费率20%,个人费 率8%。 (4)补缴的养老保险费计缴利息,利息按年度计息法计算。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年利率为8%,1999年1月1日至 2005年12月31日期间年利率为5%,2006年1月1日以后 年利率为银行城乡居民整存整取定期存款1年期利率。
2、目的不同。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民 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其不利盈利为 目的;而商业保险是在保证盈利的前提下, 分散投保者的经济风险。
社会保险法学习PPT课件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 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现行政策:《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9]191号)统筹基金无须转移,转移个人账户。 问题:待遇是否与本地缴费年限挂钩?
24
(六)工伤保险的主要变化
1、工伤的排除情形减少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
养老: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广东一直作法)
医疗: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 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民工的变 化)
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 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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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医疗保险的变化
1、规定了三类基本医疗制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体现覆盖全民、覆盖城乡。
20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达到规定缴 费年限后无需缴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 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 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 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4、失业: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 13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
现行政策:《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9]191号)统筹基金无须转移,转移个人账户。 问题:待遇是否与本地缴费年限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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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伤保险的主要变化
1、工伤的排除情形减少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
养老: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广东一直作法)
医疗: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 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民工的变 化)
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 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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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医疗保险的变化
1、规定了三类基本医疗制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体现覆盖全民、覆盖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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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达到规定缴 费年限后无需缴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 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 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 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4、失业: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 13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
《社会保险法解读》PPT课件
2、国家对社会保险的财政保障 (1)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的筹资主渠道包括:社会 保险费、财政补助、投资收益、滞纳金和其他渠道。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县级以上 政府在社保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应给予补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 府承担;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和 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3)税收优惠:一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部分在所得税税前列 支;二是个人账户资金免收利息税;三是社会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2、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 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 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制度。 3、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 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医 疗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病有所医”。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第一节 社会保险概述
• 一、社会保险的定义和特点
• (一)定义
•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
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
• (二)特点
• 1、社会性。
保险范围的社会性
保险目的的社会性
保险组织和管理的社会性
2、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社会保险范围和种类。
最终版社会保险法重点内容解读PPT课件
14
可编辑
(二)大幅提高社保待遇 共享发展成果
1.基本养老保 险待遇
4.失业保险 待遇
3.工伤保 险待遇
2.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
5.生育保险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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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
(三)确立医疗、工伤保险垫付追偿制度
1.医疗保险 的先行支付 制度
2、工伤保险 的垫付追偿 制度
唐16某诉湘潭某商业连锁股份公司案
可编辑
1 医疗保险的先行支付制度
1.社会保险 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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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民社保 ”的理念
可编辑
1.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 我国社会保险的基本框架
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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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可编辑
《社会保险法》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 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2)第三人不支付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 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 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资格
不需要 预先缴 费,只 要是国 民
只有缴 费才有 资格
优点
缺点
主讲:彭宇龙
覆盖面广,权利与义务
国民公平 脱节,容易
享受
滥用权力
共济,有 老龄化加重, 利于社会 缴和领比例 公平,现 失调;排他 收现付, 性 避免贬值
3.储蓄积 累模式 (公积金 计划)
新加坡 智利
建立强制 性个人储 蓄帐户 (雇主和 雇员), 实行市场 化投资运 作
1.覆盖全民
统筹城乡
社会保险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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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
务院规定。
23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
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
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 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总则》一章共九条 主要讲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1、立法宗旨; 2、社会保险包括的范围; 3、社会保险制度应坚持的方针; 4、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权利; 5、政府对社会保险的重视和支持 6、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等。 现分述如下:
3
(一)立法宗旨(第1条)
1、规范社会保险关系; 2、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 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3、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 社会和谐稳定.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一第一章总则?总则一章共九条?主要讲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总体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 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1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主体 (第10条)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 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 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
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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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
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
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 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总则》一章共九条 主要讲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1、立法宗旨; 2、社会保险包括的范围; 3、社会保险制度应坚持的方针; 4、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权利; 5、政府对社会保险的重视和支持 6、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等。 现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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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宗旨(第1条)
1、规范社会保险关系; 2、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 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3、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 社会和谐稳定.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一第一章总则?总则一章共九条?主要讲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总体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 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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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主体 (第10条)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 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 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PPT课件
《社会保险法》知识讲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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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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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法的概况
社会保险法从2007年开始审议,期间历经3年4稿4审, 终于2010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 年7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在保持对经济发展高 度关注的同时,对民生的关注已经提高到更高的立法 层面。《社会保险法》全文共12章98条,既对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 保险5大险种,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保险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经办和保险基金监督进行了规范,又对总则、 法律责任和附则做出了明确规定。
3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多渠道筹集资金, 运用保险方式处置劳动者面临的特定社会风险,在劳 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原因,暂 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失去生活收入时,依法从国 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 国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4
二、社会保险具有哪些特点?
(1)强制性。 (2)互助性。 (3)储存性。 (4)差别性。 (5)社会性。 (6)福利性。
5
案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可 以协商选择参保?
《劳动法》第7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 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 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其他社会保险法规、规章和 政策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的征缴范 围、参保人群作了明确规定,各项险种均有其法定的 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不同于商业 保险的自愿性,因此,不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选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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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法的概况
社会保险法从2007年开始审议,期间历经3年4稿4审, 终于2010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 年7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在保持对经济发展高 度关注的同时,对民生的关注已经提高到更高的立法 层面。《社会保险法》全文共12章98条,既对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 保险5大险种,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保险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经办和保险基金监督进行了规范,又对总则、 法律责任和附则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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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多渠道筹集资金, 运用保险方式处置劳动者面临的特定社会风险,在劳 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原因,暂 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失去生活收入时,依法从国 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 国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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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具有哪些特点?
(1)强制性。 (2)互助性。 (3)储存性。 (4)差别性。 (5)社会性。 (6)福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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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可 以协商选择参保?
《劳动法》第7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 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 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其他社会保险法规、规章和 政策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的征缴范 围、参保人群作了明确规定,各项险种均有其法定的 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不同于商业 保险的自愿性,因此,不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选择参保。
社会保险法讲义ppt课件
(3)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 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 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 5、怎样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数额根 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 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按现行政策, 社会统筹养老金月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 1%。 计算公式为: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 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 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 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解释3】最低缴费年限 缴费满15年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门槛”,但并不代表缴满15年就可以不 缴费,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就应按规定缴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但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在缴费至满15年 (一次性补缴或者继续缴费均可)后享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采取转入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的办法,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 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 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1)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 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用 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 险统筹基金,用于当期的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支付,实行现收现付。
▪ 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本法总结二十 多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对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基本模式、资金来源、待遇构成、 享受条件和调整机制等作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并规定了 病残津贴和遗属抚恤制度。根据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试点这一重大实践进展,本法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的主要制度作出规范。此外,本法还规定国家建立 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时授权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为逐步 建立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奠定了法律基础。
《社会保险法培训》课件
特点
社会保险法具有强制性、保障性和福 利性,通过国家立法和行政监管,实 现社会公平和稳定。
社会保险法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 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意义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生 活水平,增强社会凝聚力,推动 社会文明进步。
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保障基本生活
投资范围
包括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房地 产等。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计入社会保险基金,不得 挪作他用。
CHAPTER
04
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与发放
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和标准
享受条件
参加社会保险并满足法定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
享受标准
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 因地区和险种而异。
CHAPTER
02
社会保险种类与参保条件
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
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劳动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参保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一定年 限。
养老保险的缴纳方式
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缴纳比例根据 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医疗保险
参保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参保条件,包括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的劳动者。
调整机制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生活 水平提高等因素,适时调 整社会保险待遇标准。
CHAPTER
05
社会保险争议的处理与法律责 任
社会保险争议的种类和处理方式
种类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争议。
处理方式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
社会保险法具有强制性、保障性和福 利性,通过国家立法和行政监管,实 现社会公平和稳定。
社会保险法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 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意义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生 活水平,增强社会凝聚力,推动 社会文明进步。
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保障基本生活
投资范围
包括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房地 产等。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计入社会保险基金,不得 挪作他用。
CHAPTER
04
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与发放
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和标准
享受条件
参加社会保险并满足法定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
享受标准
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 因地区和险种而异。
CHAPTER
02
社会保险种类与参保条件
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
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劳动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参保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一定年 限。
养老保险的缴纳方式
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缴纳比例根据 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医疗保险
参保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参保条件,包括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的劳动者。
调整机制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生活 水平提高等因素,适时调 整社会保险待遇标准。
CHAPTER
05
社会保险争议的处理与法律责 任
社会保险争议的种类和处理方式
种类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争议。
处理方式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
社会保险法解读PPT课件
• 如果只是拿到了银行存款利率,劳动 者何必要把钱交给社保来存,而不自 己存呢?
8
•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 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 需要进行“投资运营”的主要是养老保 险个人账户基金。
• 其他四项基金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基 金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度,贯彻的是“ 以支定收” 原则,即使有少量结余也只 能投资国债和银行存款。
• 目前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地方,“统账结合” 的养老保险体制取代原有的现收现付型养 老保险体制只能是一种名义上的取代,实 际上现收现付型养老保险体制仍在运行。 为了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只好动用 个人账户,因此造成个人账户 “空账运 行”。
5
• 为了实现“统账结合” 的混合型养老 模式并解决个人账户的 “空账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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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 ,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 %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 行缴费。
• 现行文件对“农民工、农村劳动力”就没 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实践中由用人单位来 选择的。
18
京人社法发〔2011〕196号 颁布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保 险法》。对于这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 益的民生法案,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这是 一部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保障国家长治 久安的重要法律。
3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共同实质:
代际交换
• “养儿防老”是传统中国夫妇生育子女的基本 理由。用现代社会保障的观点来看,生育和抚 养子女的花费,可以看成是正值劳动年龄的父 母为将来养老而缴纳的保障基金。
8
•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 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 需要进行“投资运营”的主要是养老保 险个人账户基金。
• 其他四项基金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基 金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度,贯彻的是“ 以支定收” 原则,即使有少量结余也只 能投资国债和银行存款。
• 目前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地方,“统账结合” 的养老保险体制取代原有的现收现付型养 老保险体制只能是一种名义上的取代,实 际上现收现付型养老保险体制仍在运行。 为了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只好动用 个人账户,因此造成个人账户 “空账运 行”。
5
• 为了实现“统账结合” 的混合型养老 模式并解决个人账户的 “空账运行”
17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 ,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 %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 行缴费。
• 现行文件对“农民工、农村劳动力”就没 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实践中由用人单位来 选择的。
18
京人社法发〔2011〕196号 颁布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保 险法》。对于这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 益的民生法案,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这是 一部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保障国家长治 久安的重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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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共同实质:
代际交换
• “养儿防老”是传统中国夫妇生育子女的基本 理由。用现代社会保障的观点来看,生育和抚 养子女的花费,可以看成是正值劳动年龄的父 母为将来养老而缴纳的保障基金。
第十一章社会保险法PPT课件
特点三:社保关系可随职工转移
•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 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 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 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 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8
一、新《社会保险法》的特点
特点六:职工医保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可享受
•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 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 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9
一、新《社会保险法》的特点
险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 • 第97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
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
一、新《社会保”这一概念。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 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二是把新农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纳入了社会保险 范畴。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二 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 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 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 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 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 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 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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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社会保险法》的特点
特点六:职工医保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可享受
•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 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 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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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社会保险法》的特点
险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 • 第97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
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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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社会保”这一概念。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 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二是把新农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纳入了社会保险 范畴。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二 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 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 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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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方式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 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 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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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 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 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 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 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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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 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
16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 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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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 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 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 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 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 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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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 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 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法学习PPT课件
养老: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广东一直作法)
医疗: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 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民工的变 化)
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 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9 保险的方法缴费参保。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要以个人身 份缴费参保。”
3. 居民社会保险(养老、医疗)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制度。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制度。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制度。
10
4、其他群体的社会保险
第十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 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 加社会保险。(是否同等待遇?)
第九十六条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 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 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的变化)
生育: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 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重点:职工、用人单位的内涵
7
2、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
第十条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 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 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 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九十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 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应有哪些限制、自愿或强制, 险种,合法就业,户免协议)
医疗: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 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民工的变 化)
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 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9 保险的方法缴费参保。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要以个人身 份缴费参保。”
3. 居民社会保险(养老、医疗)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制度。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制度。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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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群体的社会保险
第十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 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 加社会保险。(是否同等待遇?)
第九十六条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 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 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的变化)
生育: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 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重点:职工、用人单位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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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
第十条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 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 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 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九十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 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应有哪些限制、自愿或强制, 险种,合法就业,户免协议)
《社会保险法》重点解读-PPT课件
• 1、男女年满60周岁; • 2、缴费年限满15年(含一次性足额缴纳的),不满15年又不予以补
缴的,不享受统筹地区养老金待遇);
• 3、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4、成年子女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
养老金组成。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 • • • 1、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工伤保险待遇
• 1、工伤认定的关键
1、一个关系
工伤前提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三工因素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
工伤认定的 四个关键点
3.无过错原则 4.举证责任倒置 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不影响工伤定 性,但自杀或自残的不属于工伤 用人单位举证证明不是工伤
2、七种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社会保险法的概念
•
社会保险法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社会
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
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
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与制定过程
• 立法背景 • 1、政治基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 2、经济、社会和群众基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 对分享改革开放成果提出新的更高的期盼。 • 3、现实基础—调整社会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国民消费,加 速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 • 4、实践基础—社会保险制度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探索,取 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
颁布实施 • • • • • 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 2019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缴的,不享受统筹地区养老金待遇);
• 3、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4、成年子女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
养老金组成。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 • • • 1、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工伤保险待遇
• 1、工伤认定的关键
1、一个关系
工伤前提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三工因素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
工伤认定的 四个关键点
3.无过错原则 4.举证责任倒置 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不影响工伤定 性,但自杀或自残的不属于工伤 用人单位举证证明不是工伤
2、七种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社会保险法的概念
•
社会保险法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社会
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
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
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与制定过程
• 立法背景 • 1、政治基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 2、经济、社会和群众基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 对分享改革开放成果提出新的更高的期盼。 • 3、现实基础—调整社会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国民消费,加 速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 • 4、实践基础—社会保险制度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探索,取 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
颁布实施 • • • • • 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 2019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社会保险法 PPT课件
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 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1、广覆盖:从城镇人口到农村人口,从国有单位到非国 有单位,从从业人员到非从业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 医”。 2、保基本:相对较低的社会保险待遇由我国经济发展水 平相对落后决定。但同时也可防止高标准的社会保险造成 国家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过重,避免有劳动能力的 人过分依赖社会保险。 3、多层次: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 4、可持续:社会保险基金能够收支平衡,运行良好。 5、协调发展: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 费情况。 1、用人单位的义务:依法缴费;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 报和代扣代缴。 2、个人的义务:依法缴费;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3、用人单位的权利:查询缴费记录;要求提供咨询。 4、个人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查询缴费记录;要 求提供咨询;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
《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 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过程
1951年,政务院公布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内容完整的 社会保险法规《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进行了修订,扩 大了制度覆盖范围,其后还陆续出台了许多适应计划经济 的条例性法规。 随着改革的推进,《劳动法》1995年出台以后,制定 《社会保险法》的呼声渐高。2003年,有若干位人大代表 提出社会保险立法议案。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了 《社会保险法》起草工作小组。到2007年由国务院提交人 大常委会讨论时,估计已经不下10稿。 2007年12月《社会保险法》通过首次审议,2008年12 月通过第2次审议,2009年12月通过第3次审议,2010年10 月通过第4次审议。全程跨了4个年度,总共经历4审5稿。
《社会保险法解读》课件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基金来源
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 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等 。
基金管理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 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 全和保值增值。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基金 监督机制,对基金的收支 、管理和投资运营进行全 面监督。
04
CATALOGUE
社会保险法的发展和展望
社会保险法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一定 的缴费年限,即可领取养老保
险金。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的概念
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公民在患病时能够得到医 疗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
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缴纳方式因地区而异。
医疗保险的种类
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等不同类型。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 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的概念
生育保险是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合法权 益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的种类
生育保险分为基本生育保险和补充生育保险 等不同类型。
生育保险的缴纳方式
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缴纳方式因地区而异。
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门诊、住院、慢性病 等方面的医疗费用。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概念
失业保险是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和促进再就业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
失业保险的种类
失业保险分为基本失业保险和补充失 业保险等不同类型。
失业保险的缴纳方式
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 险费用,缴纳方式因地区而异。
社会保险法的起源
社会保险法讲解.幻灯片PPT
年份
人数(万人)
2.保障范围
1998-2008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人数
2.保障范围
根据不同的项目、险种确定不同的范围 社会保险——城镇劳动者 养老保险——2.2亿,其中退休人员5000万 医疗保险——11.3亿,其中职工2亿,居民1.2亿,农民8.1亿 失业保险——1.24亿参保 工 伤——1.38亿 生育保险——0.9亿 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6619万人
二、发展现状
➢ 1.保障项目 ➢ 2.保障范围 ➢ 3.筹资方式 ➢ 4.享受条件 ➢ 5.待遇水平 ➢ 6.管理方式
1.保障项目
新型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
城市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救助 灾民救助 特殊对象 社会救助 扶贫工作
城市居 民低保
城市居民 医疗救助
流民收容
五保户 供养
农村居 民低保
难民救助
1.未休假期的争议 2.社保缴费的争议 3.加班费的争议 4.福利待遇的争议 5.费用报销的争议
6.违约金的争议 7.离职补偿与工资支付争议
8.奖金支付争议 9.离职事由争议 10.人事档案、社保关系转移争议
Page4
当前劳动争议的特点
1 涉案人数越来越多 2 经济指数高 3 单方败诉高 4 社保争议与退休待遇争议呈上升趋势 5 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力下降
2.改革趋势
➢① 原则 ➢② 养老保障 ➢③ 医疗保障 ➢④ 财政社会保障投入问题 ➢⑤ 管理能力建设
① 原则
➢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以公平为首要原则。 ➢ 基本保险与补充保险相结合,以基本保险为重点。 ➢ 现实与长远相结合,以现实为发展基础。 ➢ 政府与社会相结合,以政府为主导。
① 原则
人数(万人)
2.保障范围
1998-2008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人数
2.保障范围
根据不同的项目、险种确定不同的范围 社会保险——城镇劳动者 养老保险——2.2亿,其中退休人员5000万 医疗保险——11.3亿,其中职工2亿,居民1.2亿,农民8.1亿 失业保险——1.24亿参保 工 伤——1.38亿 生育保险——0.9亿 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6619万人
二、发展现状
➢ 1.保障项目 ➢ 2.保障范围 ➢ 3.筹资方式 ➢ 4.享受条件 ➢ 5.待遇水平 ➢ 6.管理方式
1.保障项目
新型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
城市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救助 灾民救助 特殊对象 社会救助 扶贫工作
城市居 民低保
城市居民 医疗救助
流民收容
五保户 供养
农村居 民低保
难民救助
1.未休假期的争议 2.社保缴费的争议 3.加班费的争议 4.福利待遇的争议 5.费用报销的争议
6.违约金的争议 7.离职补偿与工资支付争议
8.奖金支付争议 9.离职事由争议 10.人事档案、社保关系转移争议
Page4
当前劳动争议的特点
1 涉案人数越来越多 2 经济指数高 3 单方败诉高 4 社保争议与退休待遇争议呈上升趋势 5 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力下降
2.改革趋势
➢① 原则 ➢② 养老保障 ➢③ 医疗保障 ➢④ 财政社会保障投入问题 ➢⑤ 管理能力建设
① 原则
➢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以公平为首要原则。 ➢ 基本保险与补充保险相结合,以基本保险为重点。 ➢ 现实与长远相结合,以现实为发展基础。 ➢ 政府与社会相结合,以政府为主导。
① 原则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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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将城镇居 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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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 架。
▪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
▪ (三)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新的工伤保险、失 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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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境人员待遇领取问题
▪ 参保人因病(个人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单位能解除其合同吗?单位需负责到底码? 旧法与新法的不同救济原则,新法的重大突 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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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1、《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作了原则规定, 具体待遇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按照以收 定支的原则确定。
▪ 2、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制度。
▪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照规定 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 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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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医疗费用先行支付,代位求偿
▪ 第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 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 第三,《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为推 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 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
-
2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二部分:《社会保险法》的立法 原则
▪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
▪ 二是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
8
第四,明确了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中
的责任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 必要的经费支持,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 不足时给予补贴;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 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 ——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补 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解读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以下称《社会保险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 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2011年7月1 日起施行。
-
1
第一部分:《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 的重要意义
▪ 第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重大举措。
▪ 在明确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同时,本法规 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 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 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偿。
▪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参照本法规 定
▪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社会保 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6
三、《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 制度的筹资渠道
▪ 第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社会保险缴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 纳。
-
9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 府给予补贴;
▪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 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 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
10
四、《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 制度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 ——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职 工按本人工资的比例
▪ ——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停发伤 残津贴改享受养老待遇,养老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第40条(与工伤保险的 关系)
-
13
▪ 第二,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 民。
▪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 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 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 三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适应。
▪ 四是确立框架,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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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社会保险法》的主要 内容
▪ 一、《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新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基本养 老保险保险包括两大制度体系:
▪ 一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两大制度体系覆盖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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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法》明确了各项社会 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 我国城乡全体居民。
▪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 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 ——城镇居民、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被征地农民 按照国务院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 ——非职工按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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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各项社会 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
▪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现行制度中称 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 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 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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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 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 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 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 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 津贴。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 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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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保险缴 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第三,新型农村社会养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 保险缴费和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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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 架。
▪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
▪ (三)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新的工伤保险、失 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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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境人员待遇领取问题
▪ 参保人因病(个人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单位能解除其合同吗?单位需负责到底码? 旧法与新法的不同救济原则,新法的重大突 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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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1、《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作了原则规定, 具体待遇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按照以收 定支的原则确定。
▪ 2、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制度。
▪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照规定 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 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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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医疗费用先行支付,代位求偿
▪ 第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 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 第三,《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为推 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 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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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第二部分:《社会保险法》的立法 原则
▪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
▪ 二是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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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明确了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中
的责任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 必要的经费支持,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 不足时给予补贴;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 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 ——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补 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解读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以下称《社会保险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 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2011年7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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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 的重要意义
▪ 第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重大举措。
▪ 在明确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同时,本法规 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 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 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偿。
▪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参照本法规 定
▪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社会保 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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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 制度的筹资渠道
▪ 第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社会保险缴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 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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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 府给予补贴;
▪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 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 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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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 制度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 ——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职 工按本人工资的比例
▪ ——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停发伤 残津贴改享受养老待遇,养老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第40条(与工伤保险的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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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 民。
▪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 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 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 三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适应。
▪ 四是确立框架,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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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社会保险法》的主要 内容
▪ 一、《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新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基本养 老保险保险包括两大制度体系:
▪ 一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两大制度体系覆盖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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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法》明确了各项社会 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 我国城乡全体居民。
▪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 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 ——城镇居民、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被征地农民 按照国务院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 ——非职工按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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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各项社会 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
▪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现行制度中称 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 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 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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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 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 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 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 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 津贴。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 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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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保险缴 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第三,新型农村社会养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 保险缴费和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