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岗位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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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室岗位工作规程
1.0 目的
监控本物业各系统,特别是消防、车场、电梯系统的运行状况,确保出
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处理。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监控室值班工作。
3.0职责
3.1值班人员负责消防监控和治安监控及录像以及监控室内设备设施的保养。
3.2值班人员负责相关消防表格的记录。
3.3工程部弱电维修员负责保障消防电话的畅通。
4.0.内容
4.1值班人员要掌握监控室内各系统的简单工作原理、性能和常规的维护保养工
作,熟练掌握各系统操作。
4.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运行状态。
4.3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不正常应
立即通知工程部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
4.4各操作手柄在正常情况下应处在“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
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的状态。
4.5当出现火警信号时,应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班长(或巡逻队员)
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若属误报,则及时复位,若火情确实,立即按《火灾应急处理程序》执行。
4.6当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班长和机电人员前去处
理。
4.7从闭路电视上发现可疑情况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通知当值班长前往
调查处理,并作好录像留存备查。
4.8按上级要求负责上报消防、保安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数据和报表。
4.9配合机电人员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半年一次的消防系统
有关试验。
4.10为保证监控室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监控室专线报
警电话。
4.11当值人员准确、真实、清晰填写值班记录。
4.12谢绝与本控制室无关人员入内。
4.13检控室严禁收、录、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5.0 监视系统及红外系统的管理
5.1录像资料的管理
5.1.1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录像带所录内容进行控制,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查阅
监控录像。
5.1.2 监控室电脑须加设分级权限密码,密码按权限由监控值班人员、设备责
任人、监控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掌握,相关人员不得向其他人员泄
露电脑密码。
5.1.3 监控值班人员须掌握电脑使用常识及操作程序。
5.1.4 监控负责人每天须对前一天录像资料清晰度、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抽查,
确保录像资料完整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工作信息记录本》上。
5.1.5外部人员要求查看录像内容需报部门负责人同意,需由安管部负责人陪同
查看。
5.1.6可能对部门管理及服务造成重要影响或需保留证据的录像内容,应采用刻
录光盘方式保存两年。
5.1.7工程部应根据设备状况制定相应硬盘录像资料管理操作流程。
5.10录像内容保存期限为半个月。
5.11每班次监控接班人员需对录像效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填写至交接班记
录中,每半个月应自动全面覆盖所有录像点。
5.2 监视系统及红外系统异常的处理
5.2.1监控设备有监控探头分布清单以及每个显示器循环的监控镜头清单。
5.2.2值班人员发现监视器监视画面有异常情况发生的,必须立刻通知相关岗位人
员前往查看,并将结果记录在《监控室交接班记录表》内,异常情况检查参照红外报警系统报警的检查标准;当天接班人员都应对同一地点重点关注。
5.2.3 值班期间红外系统报警的,除通知相关人员认真查看外,无论是否误报,
都必须按要求填写《监控系统报警记录表》。
5.2.4 《监控系统报警记录表》须由监控人员填写,查看人员必须对报警地点周
围10米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及环境进行检查,确定属误报的,将情况报给班长再由班长关闭报警记录;如无班长则由中控值班员负责关闭。
5.2.5红外线需每周进行一次测试.
5.2.6对安装有居家报警系统的住户,每年需上门对业主使用居家报警系统进行检
测,并进行安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