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缸窑岭镇第二煤矿“1.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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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缸窑岭镇第二煤矿“1.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0年1月9日9时,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缸窑岭镇第二煤矿副井—78水平大巷4号上山下口处发生一起死亡11人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前,2000年1月8日16时班,由于出勤人少,只在直头和6号上山作业,由于4号上山无人作业,该班就没开4号、5号上山的局扇,停风16个小时以上,形成瓦斯罐。9日8时班,坑长亢桂海带领一名盲斜井绞车司机和10名工人乘矿车入井。当亢桂海和10名工人到达—78水平大巷后,开启了供4号、5号上山的局扇(主扇未开),将4号、5号上山积聚的瓦斯排到—78水平大巷,当班工人裴海申正在4号上山口吸烟,将达到爆炸界限的瓦斯引爆。

二、事故原因

(1)因地面主扇停止运转,该矿井就成了自然通风矿井。造成事故区域微风或无风。

(2)因井下局扇停止运转,造成4、5、6号上山及平巷直头瓦斯积聚,工人入井后启动局扇,将3个上山及平巷直头中积聚的瓦斯排至—78水平大巷,4号上山下口处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工人在此处吸烟引起瓦斯爆炸。

(3)矿井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严重。没有专职安全员,没有工程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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