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资源林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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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资源林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决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
四、部门决算表及部门决算文字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林权林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资源管理和林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市人民对培育、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依法治林、依法兴林的意识。
(二)负责天然林资源管护工作。负责对分类经营、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组织指导实施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
(三)全面准确地掌握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和消长情况,配合省级森林规划设计单位完成各林业局的森林经理复查;配合省级主管部门审查森林经营方案,检查方案的实施情况。
(四)指导林业调查设计部门不断改进调查方法,审核有关林业调查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五)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对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对违反林地管理法规的给予行政处罚。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
同调处权属纠纷等。
(六)负责非公有林管理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认定山林界限、处理林权纠纷、维护山权权属,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山林权属不受侵犯。
(七)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保护管理,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监测,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核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运输证、经营许可证;指导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八)受市政府委托进行森林资源消长审计和林业局局长离任资源审计;受林管局委托,管理下派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
(九)负责森林分类经营封山育林工作,人工成林验收。
(十)负责全市林政管理工作。
(十一)受国家林业局委托,履行国有森林资源所有者职责。
(十二)负责对各林业局的专员办、资源林政科、森调队、管护办、林改办行政正副科级干部的考核、任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资源林政管理战线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和对资源林政管理经验的总
结与推广。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资源林政局设置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材料综合、文件管理、督查督办、保密、政务信息传递处理等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事物管理工作;负责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人事科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管理和考核、培训、工资、职称等工作;负责全市资源林政战线科级干部的考察、管理、职务任免的考核呈报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成落实好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森林采伐更新管理科
按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组织编制、提报全市各森林经营单位(包括非公有林)五年森林采
伐限额计划;负责市区直属地方林业《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与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伐区拨交验收。
(四)调查设计科
负责市区直属地方林业林木采伐调查设计资料审核、占用林地采伐林木调查设计资料审核;抓好各林调队伍的业务管理和培训工作;协调配合省森工总局抓好全市森林经营单位森林经理复查工作并向省级主管部门呈报《森林经营方案》。
(五)林权林地管理科
承担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林权林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责任;承担林地消长变化的监督责任;监督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负责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查处林权林地案件,调处林地权属争议;与基层签定林地管理目标责任状并进行考核。协同市国土资源局指导林权登记工作。
(六)资源档案科
负责管理全市森林资源统计台帐和图面资料,及时准确提供资源数据;负责抓好林业局小班数据库的建设和人工成林资源验收工作,检查指导林业局资源数据的更新,按时完成森林资源统计表;负
责林业局封山育林的审批和办理启封手续、续封手续;严格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建立分类经营小班数据库。
(七)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负责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依法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湿地及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许可证件的审批、审核工作。指导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八)法制科
负责资源林政系统法制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许可的规范及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建立;负责联系省驻伊春专员办工作,指导林管局驻各林业局专员办业务工作;负责林业局局长离任森林资源消长审计工作;负责市级资源林政信访接待与受理工作。
(九)林政管理科
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林政稽查、林政案件查处、林政信访接待、木材加工厂点管理、林政检查站管理、木材运输道路执法检查、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林政检查站审核、审批等内容。具体负责:
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售、经营、加工、运输木材、毁坏林木、非法侵占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等12项行政处罚;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核、审验等3项行政许可;暂扣无证运输木材等三项行政强制,以及道路木材检查、木材经营加工厂点检查等两项行政检查。
(十)木材运输管理科
负责全市外进木材的审核和运输再次起运审核;办理伊春区木材运输证;配合省林业厅资源林政处指导地方林业木材运输管理和报表统计;配合省森林资源管理局林政处检查指导各林业局木材运输管理工作。
机关支部。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室。为市纪委派驻机构。
三、人员构成
市资源林政局行政人员31名,事业7人。离退休26人
四、报表文字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我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