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安全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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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厂事故案例评析

案件一(火灾)

一、事件概述(火灾)

2011年1月17日23时19分,武汉市硚口区宏康实业公司服装厂发生火灾,主体建筑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毗邻建筑过火面积约600平方米,致14人死亡。经消防部门和公安、卫生、民政、水电等部门协调作战,18日1时58分扑灭明火,抢救被困人员21人,疏散毗邻建筑内居民3000余人,有效避免了火烧连营和更大的人员伤亡。宏康实业公司服装厂地处武汉市硚口区武胜路,属老城区繁华路段。起火建筑共3层,每层约300平方米。1楼为店面,经营副食品,2至3楼加工服装,2楼还用于员工临时性住宿。起火建筑内外结构复杂,通道少,外部地形狭窄,高喷、举高等车辆无法使用。起火建筑与毗邻建筑因雨棚、外挂楼梯连成一体,烟火热气相互串通,形成多个猛烈燃烧区。大风暴雪,起火建筑内外温差大,热交换速率快,火势发展迅猛。

二、应对过程

(一)加强领导,统一现场指挥。火灾发生后,根据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市委书记杨松和市长阮成发指示,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市公安局等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成现场指挥部,形成决策核心,统一指挥现场扑救,为成功处置火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调集重兵,增强救援力量。火灾发生后,市、区政府立即启动预案,20分钟内,集结了12个消防中队、1个战勤保障大队、65台消防车、330余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形成强大灭火力量。同时,市、区政府调集公安、卫生、民政、水电等部门300余人参与应急救援,增强了应急救援力量,为成功处置火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灵活作战,急速控火救人。现场作战官兵克服针对周边建筑间距严重不足、建筑内外通道狭窄的不利条件,组织30个尖刀组、150余人,携带热成像仪等装备,设置12个水枪阵地,梯次进攻、交替掩护,纵深推进60余米,延伸水带400余米,实行强攻近战,有效压制了火势;针对着火建筑与毗邻建筑连成一体,烟火热气相互串通,容易蔓延的情况,组织作战官兵从东南西北四面,用38支水枪,分上、中、下三层立体布防,形成合围之势,有效保护周边大量商铺及居民住宅,避免了火烧连营;通过询问知情人、电话确定被困人员位置、拉梯单杠梯登高救人、水枪跟进掩护等多种方式方法,深入火场,成功救出被困21名群众。

三、几点思考

宏康实业公司服装厂所属建筑集生产、经营、住宿于一体,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此类场所火灾隐患严重,火灾事故频发,而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引起群死群伤。消除此类场所火灾事故,应做好以下防范应对工作:

(一)彻底清查,摸清底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多层面、多渠道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各建筑、各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确保防范工作对象明确,有的放矢。

(二)严格执法,强力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发现“三合一”等火灾隐患场所,要责令立即整改,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标准和整改要求,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从源头上杜绝“三合一”等火灾隐患场所。

(三)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广泛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严重性和火灾事故的危害性,普及安全防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组织针对性消防演练,强化群众防火意识,提高群众防火扑火、逃生自救能力。

案件二(火灾)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1年5月30日凌晨,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田边管理区盆岭村个体户(挂名集体)王某一、王某二夫妇办的兴业制衣厂(来料加工企业),发生特大火灾,全厂付之一炬,造成72人死亡,4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000元。

1989年期间,王某一、王某二夫妇自筹资金建成一幢四层楼的厂房,同年11月以王某二之名签领营业执照开办石排镇兴业制衣厂,并与香港三裕公司签订来料加工协议,生产塑料雨衣。此后,在招收工人、生产、管理等方面都由王某一负责。投产后,由于王某一只重盈利,忽视安全,防火管理混乱,制度不严。生产车间、仓库、工人宿舍同在一幢楼,原料、成品、废料、易燃物品胡乱放置,全厂没有任何消防和防护设施。

5月20日,加班工人梁某吸烟后扔下烟头引燃易燃物。当日凌晨4时20分左右,厂一楼突然起火,存放在该楼层的大量生产原料PVC塑料布和成品雨衣7万多件着火,火势迅速蔓延并封住了这幢四层楼厂房的唯一出口。王某一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楼内既无防火栓、灭火器等起码消防器材,亦无防火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还将很多门、窗都用铁条焊死,造成工人扑火无力,逃避无门。浓烟烈火沿着楼梯和电梯井筒道大量窜入三、四层楼的工人宿舍。当时许多工人正在该楼内熟睡,没等醒来或明白过来发生什么事情,就被熏死或烧死,最终造成64人直接熏昏烧死,55人从窗口跳楼逃生。逃生人员中,两人当场摔死,6人摔伤、烧伤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共计造成72人死亡,840平方米的厂房被烧毁。

二、事故教训

这次事故虽然发生在一家个体工厂,但却暴露了东莞市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经济开发区带有普遍性:

1.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上来抓。尤其是部分镇、管理区和有关部门的一些干部,片面追求效益,只注重发展新项目。增加经济收入,不重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的甚至将安全生产管理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抓安全生产管理会增加企业负担,影响经济效益。因此,一些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确;各级责任制不落实,缺乏对企业经常性的检查监督,企业安全防护设施不配套,自防自救能力较差;上级和市政府的安全管理法规、规章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较为突出。

2.—些企业管理人员素质低,安全生产管理十分薄弱。近年来,东莞工业发展较快,新增了大批的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这些企业从领导、管理人员到工人,基本都是来自农村的农民,缺乏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知识。这些企业基本上还是实行小生产的农民式的管理,没有严格的安全生产措施和规章制度,管理不规范、工人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乡镇以下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管理水平较低,事故隐患较多。

3.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相当部分厂房在设计、建设及投产时未经安全主管部门审验,布局不合理,安全设施不齐全,有的甚至将工人宿舍,生产车间和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有的工厂生产布局过于拥挤,甚至占用防火通道、安全间距作为仓库,有的企业用电不规范,供电线路乱拉乱搭,经常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质量差。

4.在积极引进外资的同时没有注意加强管理。东莞市的“三资”、“三来一补”企业较多,一些外商港商只牟利,不顾安全,不肯在安全生产上投资,不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较多。当地政府没有及时地、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反而有一些干部为吸引外资而迁就外商。近年来,外资企业中发生的事故明显多于其他企业。

5.一些管理部门在审查企业的厂房建设,生产条件、安全设施、措施,劳动用工,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各方面,把关不严,管理措施不力,出现了一些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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