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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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2021年工作计划
1、加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并完善信息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州新农合文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下发《县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完善新农合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定,通过相关配套制定的建立,构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平稳运行的保障机制。及时完成参合人员信息核实、录入工作,对参合错误信息给予纠正。
2、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补偿政策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文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合资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新农合制度杠杆作用,我办支持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制作并发放20XX年新农合制度的宣传资料,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实,用典型事例现身说法,使参合患者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结合受益群众典型事例,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大造舆论,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参加合作医疗后自己的权益、义务,明白看病报销办法、程序和比例,消除农民疑虑和担心,增强他们互助共济的参合意识。
4、加大信息系统开发和能力建设
逐步完善我县新农合信息网络,加强信息管理,完善信息统计制度,及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数据汇总,实现信息化管理。为政策的调整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将符合新农合要求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5、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通过集中培训及以会培训方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管理人员的新农合平台操作培训和指导,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6、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
结合我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切实转变我办职工工作作风、工作态度,要求礼貌接待、认真处理参合患者的投诉,并保证每一起投诉都有答复和处理结果。
7、积极推行就医“一卡通”
加快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便农民患者。真正实现“出院即报”,完善“一站式”报销方法,绝不多报、滥报。
8、加强医疗机构服务管理及新农合基金监管
控制医疗费用和住院率的不合理增长,每季度要对县内定点机构进行一次督查,对过度医疗、滥用药、开大处方、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追究处罚。。加强对定点机构的管理,对不规范行为及时处理,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对意外伤害病人管理,
认真核实意外伤害病人的发病因。要与定点机构签定目标管理协议书,制定定点机构管理办法。
每季度对本年度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同时对比历年使用情况进行预测评估,为防范基金冲红提出并执行整改措施。确保年度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提取风险基金且不冲红。
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了参合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9、提高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降低县外转诊率
建议对县内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经费投入及合理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满足更多的参合农民选择县内就医需求。控制病源的不合理外流,提高县内卫生资源和合作医疗基金的利用效率,降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防范合作医疗基金超支风险。
10、进一步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补偿、监管等工作
坚持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相结合,严格规范诊疗程序和用药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层层有人管、逐级有人办的服务体系,使参保农民公开、公平、公正享受报销补偿。
11、完善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制度
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总额预付的实施办法,提高门诊统筹基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广大农民参合积极性。
虽然我县新农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和参合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办将继续加强新农合各项工作,对新农合基金管理运行情况及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切实维护全县参合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新农合始终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推进我县新农合工作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