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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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为指导,以校本培训“项目制”为基本模式,以提高校本培训质量为目的,加强校本培训工作主题化、项目化、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校本培训课程质量,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与职责
共XX人担任“校本培训网格员”,负责网格划分的学校校本培训申报项目的审核,反馈整改措施,项目过程指导和项目考核评价等管理工作。
(二)校级组织与职责
1.校(园)长是校本培训项目制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建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加强对校本培训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2.项目负责人。一般由校本培训工作分管领导或教研处(教务处)主任兼任,项目负责人是校本培训项目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3.职能科室。一般指教研处或教务处,主要负责制定校本培训方案、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负责收集相关材料、完成上级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
4.学科团队。主要指教研组、备课组和课题组,主要根据项目方案落实相关培训活动,保证校本培训项目正常有序进行。
三、操作程序
建立“三阶段”项目管理操作程序,即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指导、评价考核三个阶段。
(一)前期抓好“申报审核”
学校(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和教师实际,确定本年度培训主题,制定培训项目申报书,XXXX年3月1日开始上报至进修学校网格员,具体要求参照《XX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1)。
进修学校网格员对项目方案进行逐个审核,对培训主题和目标、课程计划、活动安排和管理考核办法等内容进行审核,给出审核反馈意见,审核通过后,督促学校上挂方案至省平台,填写《XX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