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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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医学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为加强医学检验“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医学检验“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以便临床医生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危急值”指检验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时机,甚至危及生命。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暂定以下检查项目实行“危急值”报告制度。具体项目和危急警戒值见附件。

具体操作流程:

1、检验科:当检验出现“危急值”时,检验者首先要确认检验仪器是否正常和检验过程是否规范(若有疑问立即复做),在确认临床及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才可以将检验结果发出;检验科“危急值”报告必须立即电话通知病区、门急诊部主管医生或护士,同时报告检验科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并在专用记录本做好登记工作,记录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科别、日期、危急项目及数值、是否通知临床科室、值班者签名等。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原则,责任到人。

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检验“危急值”后,应一起确认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可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检验科必须重新向临床报告复查结果。

检验科除完成与住院病人检验“危急值”报告的相关报告、记录及建议复检外,还应在检验报告上作明显的标记:“建议复查”。

2、病区报告流程:检验科检出“危急值”后,立即电话告知病区值班医师或护士,“危急值”报告接收人要做好登记记录工作,并签姓名。护士接收后应立即向医生报告该“危急值”,经管医生需立即(10分钟内)报告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并对病人采取相应诊治措施进行诊治。

主管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验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接收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3、门急诊报告流程:检验科检出“危急值”后,要电话报告相应科室医护人员。门急诊部医生或护士接收后立即向该病人的门急诊医生报告该“危急值”,再由门急诊医生通知该病人速来诊室接受紧急诊治,必要时门急诊部应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时,应向医务处报告。

门、急诊医生在采取相关治疗措施前,应结合临床情况,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必要时与有关人员一起确认标本采取、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以确定是否要重新采取标本复检。

4、健康管理中心报告流程:检验科检出“危急值”后,检验科人员打电话向健康管理中心相关人员或主任、护士长报告。健康管理中心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需立即通知病人速来医院接受紧急诊治,并帮助病人联系合适的医生,向医生简要说明病人的情况,医生应先行给予该病人必要的诊治。健康管理中心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附件1:

临床检验“危急值”

生化检验“危急值”

微生物免疫“危急值”项目细菌室:血培养、脑脊液培养、曲霉菌

血清室:特殊患者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

免疫体液组:PCT(降钙素原)

附件2:

“危急值”报告流程

发现数据异常

确认“危急值”

(与“危急值”列表比对)

将“危急值”通知临床科室

(电话通知为主要方式)

“危急值”报告后进行记录

“危急值”检验报告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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