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照明综保使用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井下照明综保使用规定

1、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及胶带机巷照明使用10KV A照明综保,采煤工作面、综掘工作面照明也可以使用10KV A照明综保,按合理性的容量进行安装使用。照明综保尽量放在硐室里。

2.开拓巷道迎头投光灯照明和信号及一般提料小斜巷需要的照明、信号,必须使用4.0KV A照明综保.

3.井下回风巷按规程规定不准安装照明。

4.,井下照明使用10KV A照明综保,必须尽量满足10KA V综保的容量,不准随意到处乱装。

5. 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及胶带机巷照明灯要按要求15M一盏吊挂,且按距离顶板一定尺寸(距顶板约300MM)进行平、直吊挂。

6.采煤工作面、综掘工作面照明灯按要求30M一盏吊挂,且按距离顶板一定尺寸(距顶板约300MM)进行平、直吊挂。

7井下照明使用10KV A照明综保保护距离达到一定距离,按规定加装最远的保护装置。

8. 井下所有使用照明综保的保险丝必须根据自己使用容量,进行正确计算后。按需要更换保险丝。

9. 井下所有使用照明综保的辅助接地必须按规程安装,且标志要明显。

10. 井下所有使用照明综保的试验记录要规范,统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