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井设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2.10 井型应根据含水层分布状况及凿井机具、施工条件等,优先选用管井、筒井或筒管井。

1 平原浅层淡水区以水泥滤水管井和筒井为主。

2 平原浅层咸水区主要采用套管水泥管井和咸淡水混浇井组。

3 咸淡水混浇井组由1眼深井和1眼~3眼浅井联合,咸淡水混合水质矿化度应不大于2g/L 。

4 河川地区以筒管井为主。

5 坝上和山地丘陵含水层埋藏浅、透水性强、补源丰富或裂隙发育的地区,可选用大口井。

6.2.11 机井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资源可利用情况进行设计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6.2.12 机井设计出水量应选用理论公式计算通过抽水试验确定。

6.2.13 单井控制灌溉面积可按公式(6.2.11)计算确定。

()2101Q t T A m

ηη⋅⋅⋅⋅-= 式中 A 0——单井控制灌溉面积(hm 2);

Q ——单井出水量(m 3/h );

t ——灌溉期机井每天开机时间(h/d );

T 2——每次轮灌期天数(d );

η——灌溉水利用系数;

η1——干扰抽水的水量消减系数,经抽水试验确定,要求不大于0.2;

m ——综合平均灌水定额(m 3/hm 2)。

6.2.14 井距可按公式(6.2.14)计算确定。

L =

式中 L ——井距(m );

k ——系数,按方格形布井时,k=25.8,按梅花形布井时, k=27.8。

6.2.15 井数可按公式(6.2.15-1)或(6.2.15-2)计算确定。

需水量小于或等于允许开采量时,

n =0/A A (6.2.15-1)

需水量大于允许开采量时, 21

10MA n QtT = (6.2.15-2) 式中 n ——井数;

A ——机井灌区面积(hm 2);

M ——灌区地下水可开采模数(m 3/km 2·a );

T 1——年灌溉天数(d/a )。

6.2.16 井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水水力坡度较陡的地区,应沿等水位线交错布井;地下水水力坡度平缓的地区,应按梅花形或方格形布井。

2 地下水水量较为丰富的地区,应集中布井;地下水水量较贫乏的地区,应分散布井。

3 地面坡度较陡或起伏不平的地区,井位应布置在高处;地面坡度较平缓的地区,井位应居中布置。

4 沿河地带,应平行河流布井;湖塘地带,应沿湖塘周边布井。

5 井群布置应与灌排渠沟或管道系统、道路、林带、输电线路的布置相协调。

6.2.17 井型应根据含水层分布状况及凿井机具、施工条件等优先选用管井、筒井或筒管井。含水层埋藏浅、透水性强、补源丰富或裂隙发育的地区,也可选用大口井;含水层埋藏浅、厚度薄的黄土含水层地区,还可选用辐射井。

6.2.18井用水泵应根据地下水位埋深和出水量选定。当机井动水位埋深在允许吸程范围内时(原规定为:动水位小于10m时),宜选用离心泵;机井动水位埋深大于8m(原规定为10m)时,应选用潜水电泵或长轴深井泵。

6.2.19动力机类型应根据当地能源条件合理选定。选配动力机功率时,电动机功率备用系数可采用1.1~1.3,柴油机可采用1.2~1.4。电动机配套的机井,其装置效率不宜低于45%;柴油机配套的机井,其装置效率不宜低于40%。

6.2.20新建机井应建设井房,井房位置应与机井位置相协调。井房建筑面积应小于9m2,室内净高2.5m左右为宜;屋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室内地面为混凝土地面,厚度10cm。井房宜为砖混结构,且应便于机泵安装、线路布置、管理和维修。

6.2.21 机井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农用机井技术规范》SD188的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