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评估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评估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日期:
目录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方法
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评估项目投标邀请函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受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评估项目进行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HCG19-08
二、招标容:
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评估项目包括以下容: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行政村,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应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7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评估工作将对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进行第二期评估,评估围为甘井子区、普兰店区、金普新区、瓦房店市、保税区、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
三、采购预算:75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非企业组织,经营围包括环境技术咨询、评估容,未在市境承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的实施方案编制、施工设计、工程建设等工作;
2、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如: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等)。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信用”(.)失信黑、“信用”(credit.dl.)失信黑(黑榜)、“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检察机关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西南路芳泽园20-4号
六、报名要求: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并提交审核,在该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格资质、政府采购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告官方)及经办人前往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进行资料审核(注: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无相关资格资质及采购业绩则不需携带);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登陆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dlweb/)“会员专区”进行会员登录,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成功报名后,打印出报名回执码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网上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报名回执码,上述资料准备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报名资料装订成册。经资格初审合格后(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8日13:00至13:30(时间)
地点: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受理区(地址: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19年4月18日13:30(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2019年4月18日13:30 (时间)
开标地点: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地址: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三、招标人: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副处长联系:82952019 地址:市区华乐街1号
十四、招标代理人: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联系人:扬旭东
:8-803
传真:8-805
公司:
邮编:116033
地点:市西南路芳泽园20-4号
开户名称: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开户银行:银行股份甘井子支行
开户账号:8842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公开招标。
1.1招标人名称:市生态环境局
1.2本次招标的容为:
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评估项目包括以下容: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行政村,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应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7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评估围为甘井子区、普兰店区、金普新区、瓦房店市、保税区、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
1.3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1年。
1.4提交成果期限:3个月完成项目评估工作,提交评估成果。
1.5服务地点: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
完成环境连片整治评估报告后,待财政资金到位,付合同总额的60%,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移交工作完成后,付其余款即合同总额的40%。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非企业组织,经营围包括环境技术咨询、评估容,未在市境承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的实施方案编制、施工设计、工程建设等工作;
2、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