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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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宁夏医科大学医院实训管理处作者:徐弋发表日期:2010/4/21 14:27:46 阅读次数:669 查看权限:普通文章
总则
第一条临床实习教学是医学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教学阶段,是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社会医德、医风,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学生在医疗实践中学会运用医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去认识疾病与防治疾病,不断开发智力与提高能力,为毕业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条临床实习教学应坚持“三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要加强“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三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的培养;要努力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深化医学教学改革,严格要求,正规训练,不断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第三条临床实习教学时间长、学科多、学生分散,教学管理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为了达到实习教学目的和要求,加强对临床实习教学的领导与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主要适用于普通本、专科学历教育。
学校管理职责
第五条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各学院、部、各专业的临床实习教学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的贯彻与落实。
2、不断研究和探讨临床实习教学,定期组织巡回教学和教学实习检查,抓好教学实习质量控制。
3、负责拟制定全校教学(实习)基地的规划与建设;负责学校对教学(实习)基地的增选与审核;统一安排、合理使用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资源;协调各附属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之间的教学关系。
4、负责联系、安排教学实习,开好每两年一次的临床教学工作经验交流会。
5、协助主管校长管好、用好实习教学经费。
第六条学院、部职责
1、临床实习教学是各学院、部主要教学工作之一,由学院、部主要领导负责,下设教学办公室,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2、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配合教务处负责组织拟制各科实习计划大纲、实习轮转表、实习生鉴定手册及实习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配合教务处负责制订实习学生分配计划,审定年级编排的实习组、实习干部名单。
4、经常深入各临床教学基地,掌握教师带教和学生实习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检查和落实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
5、定期检查实习教学,配合教务处考务科做好临床毕业实习生的毕业考试工作。
临床教学实习基地管理
第七条临床教学基地是学校进行临床实习教学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它不仅是重要的实习教学基地,而且也是高年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加强临床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是保证教学质量,培养合格医学人才的重要条件,是学校和各临床教学实习基地的重要工作。
第八条临床教学医院的认可,医院须向学校提交申请报告并附申报材料,学院组织专家评估合格后,向卫生厅、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评审、批准挂牌,成为学校的临床教学医院。
第九条临床实习教学医院的认可,医院须向学校提交申请报告并附申报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评估合格后,经校领导批准,成为学校的临床实习教学医院,并抄报卫生厅、教育厅备案。
第十条附属医院职责
1、承担临床教学、实习任务是附属医院的职责。附属医院是临床教学、实习的主要基地。
2、实行院系合一的管理体制,院长要亲自抓教学,教学办公室负责落实具体的临床教学与组织和安排,各科室成立临床实习教学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以保证完成教学计划。
必须制订明确的教学目标管理,保证教学计划的落实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根据临床实习教学需要,负责选派教师到教学(实习)基地带教;组织并选派副教授以上教师参加有关学院、部组织的教学检查、出科考试等工作。
教学(实习)基地职责
各教学(实习)基地应成立由分管临床实习教学的院(所、站)长、科教科、护理部、总务科及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教学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临床实习教学工作。科教科或护理部具体负责实习教学的组织和管理,兼职政治辅导教师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生活管理。按照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接受临床实习生,并负责安排食宿。根据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向科室下达教学任务;定期检查各科室的教学情况,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完成临床实习教学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好教学查房、床边教学、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并注意总结交流经验。
学生进入实习基地后,各教学(实习)基地要向学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注意事项,并进行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方面的教育。定期召开教学座谈会,交流教学经验,表彰好人好事,促进教学相长。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请假销假规定。对严重违犯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的学院、部审批。组织临床教师参加教学检查、出科考试及其他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教研室职责
科室是负责临床实习教学的基层。单位。在科主任领导下,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临床实习教学。附属医院各科室负责制订实习教学实施计划。实习科室按照实习教学计划要求,指定带教教师,分配带教任务。负责实习学生的进科教育,介绍科室情况,以及有关规定,具体安排学生实习。定期检查教师带教和学生实习情况,组织好教学查房、危重、疑难或死亡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科教科的安排,组织临床教师参加出科考试等工作。严格实习纪律,认真进行考勤,根据学生的表现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表扬。实事求是地做好学生的实习评语及成绩评定。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实习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实习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实习期间,由各学院、部负责定期组织实习教学检查。教学检查小组由高级职称的临床教师、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检查时间、内容和方法由各学院、部自定,并通报学校有关单位,以便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十三条实习期间安排两轮出科考试。由临床教学管理科和校考试中心办公室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关于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结业考试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第十四条实习期间,请假时间累计超过某学科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者,不能参加该学科的出科考试,其成绩记以“零分”。视其具体情况由学校决定是否给一次补考机会。
第十五条各科实习结束时,实习学生认真地填写“毕业实习鉴定手册”。实习全部结束,由实习组长负责收齐、交医(教)务科或护理部,经实习单位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回校后交教务处审核存档。
第十六条实习结束回校后,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毕业考试。
第十七条由教务处负责定期组织全校教学(实习)基地综合评估,为加强基地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实习带教教师职责
1、实习学生进入科室的第一天,由带教教师负责介绍科室的基本情况、有关的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和要求。
2、负责制订本科室实习教学具体安排,组织和指导学生的实习,经常向科室领导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
3、组织好教学查房、床边教学、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活动,负责检查和修改实习生写的病历及各种记录。